清朝时期,有位叫魏襄的洛阳县令,在历史上,这位县令因著《洛阳县志》而为人称道,在这位县令任内,曾发生过一桩疑案,一直悬而未解。
有位父亲到县衙状告自己的儿子忤逆不孝,这种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在中国古代是为人所不齿的,忤逆不孝被视为大逆不道。因此根据这个父亲的状告事宜,魏襄就把那个忤逆的儿子掐监入狱,打算把这种不德之人处死。
后来这位父亲又反悔了,就去求县令放过儿子。魏县令考虑父子至情,既然这位父亲不想他儿子死,就没有再苛求。把这个儿子杖打了一顿,就释放了。
被释放后,这个儿子在回家的途中,碰到了一群村民。估计是村里听到了他被释放的消息,这些村民截住这人后,就纷纷说:“像这种没有人伦道德的逆子,官府也不惩治他,我们何不教训教训他!”那群村民就众拳齐下,结果这个儿子竟被打死了。村民就把他拖到一个树林的僻静处给埋了。
过了月余,父亲迟迟等不到儿子回家,就去县衙请求放人。魏县令非常吃惊,说:“已经释放很久了,怎么会没有归家呢!”于是就派人密访,后来才知悉是被众人群殴死了。
官府把那群打人的村民一一缉拿,他们也供认不讳。根据供述,就去埋葬尸体的地方验尸,尸体已经腐烂了,在验尸过程中,突然发现尸体下面有一个女子的腿,玉色如生,穿的鞋子如竹笋般,众人都被惊到了。
官府就又严刑审讯那些村民,可村民沥血鸣冤,都不知道那个女子腿是怎么回事。这件案子也就成了洛阳历史上的一个悬案。后来被记载在《翼駉稗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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