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7日14:35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评论
结婚10年的妻子提出离婚,并坦言6岁的儿子是与他人所生。闻听此言,伤心不已的梁先生昨日来到武昌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自己可不可以向妻子索赔。
40岁的梁先生家住武昌积玉桥,结婚已经10年,育有一个6岁的儿子。上月初,妻子向梁先生提出离婚。起初梁先生不同意,妻子便称6岁的儿子其实不是梁先生亲生,她早已有外遇。闻言,梁先生既惊诧又愤怒:“我知道她有外遇,但没想到孩子都是别人的。”梁先生称,他与儿子感情非常好,妻子的话令他很难接受。
随后,梁先生带儿子到医院做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确实与他没有血缘关系。梁先生遂求助法律援助中心。
工作人员告诉他,若有足够证据,梁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妻子或孩子的亲生父亲支付6年来梁先生抚养孩子的费用,他还可以向妻子索要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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