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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是本政治书——晴雯撕扇2010

5 人小心眼大(惜春)
  在第二回有一首诗写道:“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脂砚斋评道:“故用冷子兴演说。”实际上,脂砚斋漏掉了另外一个“旁观冷眼人”——宁府的惜春。
  冷子兴只是王夫人陪房周瑞媳妇的女婿,与贾府素无瓜葛。对于贾府的兴亡,他作为围观群众是情有可原的。可是,惜春自己就是贾府四小姐之一,怎么也做起了“旁观冷眼人”呢?除了巧姐以外,惜春是“正册十二钗”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却偏偏是她“勘破三春景不长”,难道是“自古英雄出少年”?曹雪芹究竟为什么安排年幼的惜春“将那三春看破”?这还得从惜春所处的生活环境说起。
  冷子兴在第二回就说到,贾母极爱孙女,因此除了元春外,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都在祖母这边一块读书。照这样说来,惜春所处的生活环境,跟其他的小姐不是一样的吗?不错,环境是一样的环境,但每个人却有自己的特殊性。就惜春而言,她最大的差异性就在于“形容尚小”。
  惜春小到什么程度呢?尽管具体的年龄我们不得而知,但有几个细节可以给我们提供参考。
  ①第三回,黛玉进贾府见到了姐妹三人,迎春、探春都有详细的面貌描写,到了惜春却是“身量未足,形容尚小”。
  ②第七十一回,南安太妃别有用心地要“检阅”贾府的小姐,贾母先后叫出了湘云、宝钗、宝琴、黛玉和探春,邢夫人还为迎春没有被召见而生闷气,而惜春至始至终无人提及。
  ③第七十四回“抄拣大观园”时,探春与王善保媳妇爆发了激烈冲突,而“惜春年纪尚幼小,吓的不知当怎样”。 
  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惜春与迎春、探春等人的年龄不是相差一两岁,很可能是在十岁以上。照此说来,惜春与其他的小姐存在很大的“代沟”,缺乏共同语言。在贾府里,没有与惜春年龄相当的伙伴,这种生活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惜春孤僻的性格。
  在贾府诸艳的聚会中,我们极少发现惜春的身影。在第三十七回海棠社开社时,“本性懒于诗词”的惜春欣然接受了负责“誊录监场”的副社长职务,但似乎没有起到过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到了第四十二回,惜春更是以作画为由请了长假,基本告别了“社交活动”。在第六十五回,兴儿评价她“也是一位不管事的”。
  当然,惜春在贾府里找不到童年的伙伴,但并不代表她就没有伙伴。在第七回周瑞媳妇送花时,惜春在做什么呢?“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两个一处顽笑。”由于在贾府没有年纪相仿的伙伴,惜春可以找到的只有智能儿,这样玩来玩去的,也就玩出了惜春内心对“西方宝树唤婆娑”的向往。
  惜春练就孤僻、冷漠的性格,除了年龄因素以外,还有极为重要的家庭因素。
  ①母亲早逝,父亲贾敬“只爱烧丹炼汞”,年幼的惜春缺乏父母的关爱。这对一个幼小的心灵而言,是一个无可挽回的灾难。
  ②哥哥贾珍“只是一味高乐不已”,属于臭名远扬的角色。不要说指望他关照惜春,只要他的名声不要连累惜春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第六十六回,柳湘莲说宁府“除了那两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不是连惜春一并带进去了吗?
  ③宁、荣两府看似很亲密,但血缘关系要追溯到第一代的贾源、贾演两兄弟。因此,除了妙玉以外所有的“正册十二钗”中,惜春与荣府的亲戚关系是最远的。如果在一般的家族,早就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形同陌路了。惜春这个比客人还要疏远的“主人”,完全处于一个不尴不尬的境地。这样的境地,年幼的惜春能承受得起吗?
  综合年龄和家庭的因素,幼小的惜春没有享受到贾府兴旺的成果,却必须作为其中一员经历贾府的衰亡,孤僻、寂寞的惜春对贾府诸人缺乏足够的亲情。基于这些特点,惜春得以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漠视贾府中人的兴风作浪,洞悉庞大家族的衰败颓丧。“勘破三春景不长”,确实非惜春莫属!

在第七十四回,“专案组”无意中查出了入画私藏物品的“违纪”案件。不过,入画交待得比较清楚,“专案组”也没有打算深究。但是,惜春的表现极为反常,先是向王熙凤表态:“二嫂子,你要打他,带他出去打罢,我听不惯的。”接着竟是追着王熙凤“求情”:“嫂子若饶他,我也不依。”惜春的反常表现顿时就把王熙凤整蒙了,心想我治家这么多年,只见过讨情的,还从没见过讨罚的,惜春是感冒吃错药了,还是脑袋被门夹着了?
  惜春既没有吃错药,也没有被门夹,她的心思在接下来与尤氏的对话中展露无遗。实际上,通过前面惜春性格的分析,我们已经能够推测出她对贾府生活的厌倦,以及对贾府衰亡的恐惧。惜春必须找一个合适的机会,与贾府断绝所有的关系。入画的“违纪”给她提供了一次绝好的机会,她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从惜春对尤氏说的话中,我们感觉到宁府的坏名声已经波及到了惜春。她毅然决然地告诉尤氏:
  “不但不要入画,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我若再去,连我也编上了。……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自此以后,你们有事也别累我。”
  尤氏觉得匪夷所思,心想你这么个小毛孩子,哪来的这么大气性?尤氏说惜春是“冷口冷心”,惜春则针锋相对地“教育”嫂子:“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心内原有病”的尤氏“心中羞恼激烈”,却拿惜春无可奈何,只得带着入画,“赌气起身去了”。
  尤氏与惜春“谈判”破裂,标志着惜春与宁府的正式决绝。可以断定的是,这仅仅是惜春计划的第一步。贾母亡故后,惜春将会只身离开荣府,与贾府彻底决裂,开始自己的漫漫天涯路。

与贾府决裂后的惜春去了哪里呢?我们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惜春最终的结局是出家为尼。
  ①第五回判词中有“独卧青灯古佛旁”,曲目中有“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②第七回惜春对周瑞媳妇说:“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
  ③第二十二回惜春的灯谜写道:“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脂砚斋评道:“此惜春为尼之谶也。”
  在高鹗的续书中,惜春确实出家了,但具体情节明显有很大的问题。高鹗写惜春出了家,但却没有离开贾府,而是在妙玉的拢翠庵中修行。这样的情节安排有三大矛盾,第一,与惜春致力于与贾府决绝的方向大相径庭。如果惜春仅仅满足于拢翠庵修行,何必“杜绝宁国府”呢?第二,与画页上的“古庙”和判词中的“青灯古佛”不吻合。拢翠庵是元春省亲时新建的,哪来的古庙和古佛?最关键的是第三点,惜春在拢翠庵修行,也算是比较圆满的结果了,如何又能体现“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薄命主题?
  在《红楼梦》原稿中,惜春绝不可能留在拢翠庵出家,而是彻底离开了贾府,从此不知所终。那么,她出家之后会是什么样的生活状态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细节。第七十七回,得知芳官等人要出家,水月庵的智通和地藏庵的圆心,巴不得“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两人组团给王夫人灌了一阵迷魂汤,将芳官等人骗了去。由此可以看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通过出家改变自己的悲剧命运,只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而已。惜春的决绝,不过是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而已。
  或许惜春运气好呢?我们再来看两个细节。第一,第五回判词中写道:“缁衣顿改昔年妆”。第二,第二十二回脂砚斋对惜春灯谜的批语:“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可以看出,出家后的惜春过的是“缁衣乞食”的生活。说直白一点,惜春不过是穿着尼姑装的乞丐而已。画页中的“看经独坐”、判词中的“独卧青灯古佛旁”都暗示,出家后的惜春依旧是孤独的、寂寞的。
  惜春以为,决绝贾府、皈依佛门就能让自己过上平静、安宁的生活。可是,人的力量在命运的面前是何等的渺小,惜春依旧孤独、凄苦地生活在另一个“贾府”。魂归离恨天,或许才是惜春悲剧的终结。

6 家亡莫论亲(巧姐)
  王熙凤“可爱的小公主”巧姐竟然也能跻身“正册十二钗”,给气氛凝重的“薄命司”带来了一丝新鲜的青草气息,也给我们带来了诸多新奇。
  其一,巧姐是“正册十二钗”中极为特殊的辈分不同的女子。除了巧姐和秦可卿以外,其他十一钗都与贾宝玉一个辈分,而秦可卿属于“大房出小辈”的特殊情况。
  其二,王熙凤、巧姐是进入“正册十二钗”的唯一一对母女。当然,“正册十二钗”中也只有王熙凤生了女儿。
  其三,巧姐是“正册十二钗”中唯一得善终的女子。我们从宝钗一路看下来,谁不是悲剧收场?有病故的(黛玉),也有守寡的(宝钗、湘云);有自尽的(元春、迎春、秦可卿)、也有讨饭的(惜春);有沦入风月的(妙玉),也有乐极生悲的(李纨)。偏偏只有一个巧姐,在贾府败亡之后,还能在“荒村野店”“纺绩”,令人不由得感叹她的福大命大。
  其四,巧姐极有可能是“正册十二钗”中唯一出生地不在金陵的女子。在第五回,宝玉在“薄命司”看得很清楚,封条上写的是“金陵十二钗正册”。也就是说,这些人都是金陵女子。当然,这里的金陵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不仅指南京,还包括长江下游沿岸一带,比如黛玉、妙玉就是姑苏女子,秦可卿则可能是扬州的。但是,巧姐极有可能是王熙凤在京城生的。说她是“金陵女子”,只能算是“父籍”。
  其五,明明是巧姐的判词和曲目,但真正说她的屈指可数。“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说的是整个贾府,“偶因济刘氏”、“留余庆”、“积得阴功”则是说的王熙凤,只有“狠舅奸兄”、“巧得遇恩人”勉强算得上是在说巧姐的遭遇。可以说,巧姐是判词和曲目的主人,但却不是主角,在曹雪芹公开出来的册子中,仅此一例。
  这些所谓的“新奇”,实际上也是疑点:巧姐为什么能够进“金陵十二钗正册”?对于这个大难题,大概有三种解释:
  “凑数”说。如果没有巧姐,正册就成了十一钗,但是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这种解释也确实太低估曹老爷子的智商了,被脂砚斋认定为“原与正十二钗无异”的香菱不就是一个合适的人选吗? 
  “辅证熙凤”说。由于王熙凤的判词和曲目,都是着眼于王熙凤的“恶”,为了全面展现这个荣府的核心人物,需要将巧姐拉进来,辅证王熙凤的“善”,引导世人弃恶从善。这种解释多少还靠点谱,巧姐曲目里的“劝人生济困扶穷”,就有这样一层意思。
  “悲剧延伸”说。“千红共哭”、“万艳同悲”是薄命司女子命运的总纲,增加巧姐这个真资格的小辈,说明这个悲剧并不仅仅发生在元春这一代,而是“代代相传”。巧姐从一个富家千金沦落到“荒村野店”去“纺绩”,失去了父母和亲人,虽然相对于其他“十二钗”来说,她幸运地得以苟且偷生,但终究是一场命运的悲剧。

巧姐进入正册是一个未解之谜,但她的结局却跟迎春一样比较明朗。综合判词和曲目的提示,我们能够推断出巧姐结局的大致方向:在贾府败亡之际,巧姐被“狠舅奸兄”所害,最后得到刘姥姥的搭救,侥幸脱险,并被刘姥姥收养,从此在“荒村野店”艰苦度日。
  跟迎春的结局一样,大的方向虽然有了,但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对于巧姐,我们还是需要丰富几个具体情节。
  第一,“狠舅奸兄”是谁?
  在高鹗的续书中,“狠舅”派给了王仁,“奸兄”派给了贾环、贾芸。在前八十回中《红楼梦》,巧姐的舅舅只有第四十九回进京的“凤姐之兄王仁”。此人品性与贾雨村类似,属于政治投机分子。此次进京,必然是为了找机会谋取个一官半职的。因此,将“狠舅”派给王仁基本上没有争议。但是,“奸兄”就有问题了,贾环虽然品性不咋地,但他不是巧姐的兄长,而是叔叔才对啊。说贾环是“奸兄”,连辈分都整错了。再说贾芸,种种证据表明,贾芸不仅不是参与倒卖巧姐的“奸兄”,反而在巧姐落难之时参与救援行动。高鹗说贾芸是“奸兄”,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我们将会在贾芸的章节中为他拨乱反正。
  既然贾环、贾芸都不是“奸兄”,那么会是谁呢?在贾府草字辈的亲戚中,最有可能就是贾芹。他掌管一帮小和尚道士,在铁槛寺为王称霸,夜夜聚赌,名声一向不好。在第五十三回,贾珍就当面斥责过他:“你在家庙里干的事,打谅我不知道呢?你到了那里自然是爷了,没人敢违拗你。你手里又有了钱,离着我们又远,你就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
  不仅如此,贾芹这个人还贪得无厌。在第五十三回,贾芹之所以挨贾珍的骂,就是他听说宁府在分年例,自己“没等人去就来了”。年例本来是贾府在年关给“无就业家庭”的“社会关怀”,贾芹都已经在荣府领了差事了,还死皮赖脸地来占分子,这么贪婪的人,贾珍不骂他骂谁?
  本性贪婪、道德败坏,“奸兄”不是贾芹,还会是谁?
  第二,巧姐被怎样害了?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得弄清楚:加害巧姐的人到底出于什么目的?官府查抄贾家,应该不会连同巧姐这样的小朋友一并抓走,那不是增加监狱的住房和伙食负担吗?正是巧姐在官府的抄没下幸免于难,“狠舅奸兄”就动起了歪心思,索性将她倒卖出去赚钱。以贾芹贪婪的本性来看,这种可能性最大!
  那么巧姐被卖到哪里去了呢?第一回的“好了歌解”中有这样一句:“择膏梁,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脂砚斋评道:“一段儿女死后无凭,生前空为筹划计算,痴心不了。”说的谁呢?从脂砚斋的批语看,应该就是说的巧姐。也就是说,巧姐被“狠舅奸兄”倒卖到了“烟花巷”,成为一名童妓。

 第三,刘姥姥如何得知消息,从而搭救巧姐的?
  刘姥姥身处“荒山野店”,没有电话,更没有互联网,她怎么会知道贾府被抄没呢?这极有可能是一次巧合。在第六回有一句回前批,说刘姥姥第一次来到荣国府,“伏二进、三进及巧姐之归着”。但是,在前八十回,刘姥姥只来过两次,第三次则是在八十回以后,而且这一次应该就是在贾府衰亡之际。
  刘姥姥第三次来贾府“走亲戚”的时候,大有“弹指三十八年,人间变了”之感。曾经富贵荣华、景色如画的贾府,如今已是四壁凋零、残破不堪。刘姥姥辗转到听到王熙凤被暂时羁押在府衙大牢,便用随身的银两买通牢头,在狱神庙得以与王熙凤相见。
  王熙凤、刘姥姥此次“会晤”的情节,在“王熙凤时代”的章节中已经叙述过了。应当说,此时王熙凤最放心不下的,也就只有自己的女儿巧姐。“狱神庙托孤”,让刘姥姥下定了搭救巧姐的决心。也正是这次“会晤”,让巧姐最终“遇难成祥,逢凶化吉”。
  第四,靠刘姥姥一个人的力量就能搭救巧姐吗?还是有其他人的帮助?会是谁?
  既然王仁、贾芹无视亲情,倒卖巧姐,说明其中有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动。巧姐应该能卖个好价钱,才能勾起王二、贾芹的邪恶。反过来说,要赎回巧姐,也必然要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我们都知道,刘姥姥家境贫寒,花点钱打点牢头还问题不大,但要让她出钱赎回巧姐,就算倾家荡产恐怕也是杯水车薪。因此,靠刘姥姥一个人的力量是救不了巧姐的。前面说过,贾芸应该参与了这次搭救行动,但贾芸家境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应该也没有如此雄厚的经济实力去赎回巧姐。在搭救巧姐的人中,应该还会有一个拿得出钱也肯出钱的人,这个人会是谁呢?我们在后面贾芸的章节中再说。
  第五,巧姐是否嫁人?嫁给谁了?
  按高鹗的写法,贾府“延世泽”后,巧姐被刘姥姥送回了荣国府。显然,这不符合曹雪芹原稿的意图。贾府被抄没后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更谈不上什么“沐皇恩”、“延世泽”,只剩下“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从烟花巷脱险的巧姐最终留在了刘姥姥家,并最终嫁给了板儿。对此,前八十回里有明显的伏笔。
  第六回说到刘姥姥一家“与荣府略有些瓜葛”,脂砚斋就评道:“‘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真千里伏线!”也就是说,刘姥姥家与贾家真正的瓜葛,不是这里描述的往事,而是数十回搭救巧姐、安排板儿娶巧姐,这才是两家真正的“瓜葛”。
  如果说第六回的伏笔有些牵强的话,那么第四十一回的伏笔就是再明显不过了。当时,随刘姥姥二进荣国府的板儿正拿着一个“佛手”玩耍,手里抱着“大柚子”的大姐儿(即巧姐,此时刘姥姥尚未给她取名)也被奶子抱了过来。大姐儿看中了板儿手中的“佛手”,随即哭闹起来。板儿对这个从探春的房里一直玩过来的“佛手”也腻了,见大姐儿怀中的大柚子“又香又圆,更觉好玩”。就这样,板儿、大姐儿实现了双赢,成功交换了“信物”。
  对此,脂砚斋作了两次评语:
  “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
  “柚子即今香橼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隐隐约约,毫无一丝漏泄,岂独为刘姥姥之俚言博笑而有此一大回文字哉?”
  从这里可以断定,板儿、巧姐终成眷属。伴随着贾府的败亡、父母的离去,巧姐也从一个富家千金转变成了荒野村妇,彻底融入了劳苦大众的汪洋大海中。

7 贾府第一铁公鸡(李纨)
  贾政长子贾珠的遗孀李纨一出场,便令人肃然起敬。她是什么样的人呢?第四回介绍道:
  “李纨虽青春丧偶,且居处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
  这个出身于“金陵名宦”的女子,在父亲李守中“女儿无才便有德”的教育思想下茁壮成长,“认得几个字,记得这前朝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
  对比一下《列女传》中的高行,李纨如果狠点心,割只耳朵削个鼻子,恐怕也是《列女传》中有名了。不过,李纨这种独树一帜的性格特征,已经足以在贾府树立封建礼教的典范了。正因如此,李纨深得贾母、王夫人的怜爱。在第四十三回,众人凑份子为王熙凤庆生,贾母就以李纨“寡妇失业的”,代她出了十二两的份子钱。第五十五回王熙凤病重,王夫人安排李纨打理家务,但又想到她“尚德不尚才”,“未免逞纵了下人”。
  在下人们的眼里,李纨也是绝对的楷模。第五十五回,李纨代理CEO,“因为李纨素日是个厚道多恩无罚的人”,下人们纷纷表示欢欣鼓舞、热烈拥护。第六十五回,兴儿评价她是贾府的“大菩萨、第一个善德人”。可以说,李纨是最高管理层、基层群众共同认可和满意的守节模范,偌大的宁、荣两府,仅此一人而已。
  不过,有一个细节让我们对李纨与贾府真实的关系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在第二十二回,贾母贾政、王夫人、王熙凤、李纨、宝玉、宝钗、黛玉、湘云、迎春、探春、惜春等人赏灯取乐。在这个庞大的队伍中,偏偏没有贾政的长房孙子贾兰。在这个礼教森严的封建大家庭里,贾兰作为小辈,又是长房,竟然不参加家族的活动,这是怎么回事?更奇怪的还在后面,贾政也觉得不对,便问“怎么不见兰哥”,李纨笑着回道:“他说方才老爷并没去叫他,他不肯来。” 贾政问到贾兰怎么不来,作为儿媳的李纨非但不是正色答言,反而是笑答,这不是全然不把封建礼教放在眼里吗?这样的反应放在宝玉身上,或许说得过去,但放在李纨这个封建礼制的典范身上,就显得尤为奇怪了。
  经过红学家的考证,这段“假语”的背后,隐藏着作为江宁织造的曹家存在过继关系的“真事”。曹家在清朝入关前就入了满八旗,是满清的“世代包衣”,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深得康熙的宠爱,任职江宁织造。这个职位并不是世袭的,但在曹寅死后,康熙又命他的儿子曹颙继任此职。过了几年,曹颙也死了,问题是他死时没有子嗣。于是,康熙又命曹寅的一个侄子即曹頫过继过来,成为曹寅的儿子,继续担任江宁织造。这样,实际上是两家人在织造府里生活,这段家史被化用到了《红楼梦》的创作中。曹寅的遗孀李氏即贾母,而曹颙的遗孀马氏则矮了一辈,写成李纨。也就是说,贾母与贾政是过继子的关系,而李纨在贾府中,是前任织造的遗孀,地位非常尴尬。
  有了这段家史,我们就可以对李纨、贾兰看似怪异的行为给出合理的解释。
  首先,贾兰不来,因为这是叔叔家的宴会,主人不请,客人哪能自己舍去脸皮往上贴?李纨到场,因为贾母还在,与贾母的亲缘关系是迈不过去的。
  其次,作为长房长媳,李纨并没有承担起治家的职责,反而“一概无见无闻”,成了绮罗丛里的“槁木死灰”。王夫人只能从贾赦那里把贾琏、王熙凤请来打理。除了李纨性格方面的原因外,她不是这家人、不管这家事的地位也是一个关键的因素。

基于李纨与贾府的特殊关系,她生活的最大特征,除了“一概无见无闻”以外,恐怕就是抠门了。李纨到底抠门到了什么程度,以至于戴上了“贾府第一铁公鸡”的帽子呢?多的不用看,只需要分析海棠社的历史中就可以得出结论了。
  海棠社正式开社是在第三十七回,李纨以“稻香老农”的别号先占地步,并以自己“不会作诗”为由,毛遂自荐担任社长。社长可不是随便当的,要负责召集诗社活动,并在每社评定诗词作品的优劣等级。所谓“诗社活动”,并不是QQ群上发个消息说,咱们何时在何地写诗,写完以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从海棠社几次开社的情况来看,组织者都是要出银子的,不说螃蟹大宴,至少也是茶点小聚。对此,李纨是心知肚明,她明确表态自己要“作个东道主人”。
  不过,作为社长的李纨并没有当成第一社的东道主人,探春主动请缨,由自己这个诗社的发起人承办第一社的活动。刚刚表示自己要“作个东道主人”的李纨生怕形势有变,立即借坡下驴,同意了探春的请求。就这样,第一社就被李纨推给了探春。
  第一社由发起人探春来承办,在情理上似乎也说得过去。那第二社总该轮到早已表示要“作个东道主人”的社长李纨了吧?事情又起了变化。原来,第一社忘了史湘云这个重量级人物。姗姗来迟的史湘云要补作海棠诗。李纨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立即说道:“他后来,先罚他和了诗。若好,便请入社;若不好,还要罚他一个东道再说。”结果出乎李纨的意料,史湘云的诗让众人称赞不已,湘云的这个东道就不该罚了。但是幸运之神仿佛总要眷顾李纨,寄人篱下的史湘云兴致高涨,竟然主动提出自己要作东道。众人不好回绝,李纨当然乐得奉送。但是,史湘云的生活境遇我们是知道的,她哪有这么多闲钱来承办诗社?最后还是薛宝钗为她解的围。
  一连躲过了两社,眼看第三社日子临近,李纨巴望着再有人站出来承办诗社,但所有人都集体保持了沉默。也该沉默了,第一社探春,第二社名义上是史湘云,实际上是薛宝钗,还剩下谁呢?贾宝玉、林黛玉指望得上吗?惜春就更不用说了。眼看难逃此劫,李纨有些坐不住了,不过很快就计上心来——拉赞助!
  第四十五回,眼看第三社日子临近,李纨带领海棠社全体成员来找王熙凤,表面上是请“铁面无私”的王熙凤出山,兼任诗社的“监社御史”,实质上就是让王熙凤出银子。经过一番口舌大战,王熙凤最终拨付了五十两的专款,作为海棠社的活动经费。
  五十两现银拿到手了,第三社应该能够顺利举行了吧?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第三社的正经日子九月十六日,由于众多亲戚来访,诗社没有如期举行,李纨的歪招又出来了!或许是从众人凑份子为王熙凤庆生的做法中获得了灵感,在第四十九回,刚刚拿到五十两现银的李纨在九月十七日准备补办第三社时突然提议:鉴于薛宝琴、邢岫烟、李纹、李绮、香菱等新成员的加入,为了在“梅花欢喜漫天雪”的美好景致中,充分彰显“世界人民大团结”的友好气氛,由海棠社“常委”宝玉、黛玉、宝钗、探春各出一两银子,举办海棠社第三次集体活动暨全体(扩大)会议。
  搞什么飞机啊?你不是刚拿了五十两吗?按刘姥姥的算法,史湘云承办了如此大规模的螃蟹宴,也不过二十多两银子,多这么几个人就不够了?李纨分派的份子也就四两银子,她还装模作样地说:“我再总拿出五六两银子来,也尽够了。”既然五六两银子就已足够,为什么不从五十两的专款中直接支取呢?
  刘姥姥在第四十回说过:“一两银子也没听见响声儿,就没了”,这里可是整整五十两,李纨不声不响地揣进了自己的腰包。李纨何止是抠门,还贪得无厌嘛!

 或许有人会说了,贾母都说人家李纨“寡妇失业的”,再说刚才不是分析了吗,李纨与贾府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捞点银子防老也情有可原啊。既然如此,咱们不妨再回到第四十五回,通过王熙凤为李纨算的一大笔账,来看看李纨的收入到底是怎样一个水平。
  李纨带着众人去找王熙凤拉赞助,洞悉李纨来访由头的王熙凤很快就跳将起来,为李纨算了很长的一笔账。从中我们能够梳理出李纨的主要收入:
  ①月钱,每月二十两(常例十两,贾母认为她“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拉着个小子”,再加十两),每年二百四十两;
  ②园子地取租,具体金额不详;
  ③年例,按“上上分儿”,具体金额不详。
  保守估计,李纨每年的净收入应不少于四百两,而且“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李纨又不能化妆,贾兰在学堂里也有补贴,平日里基本上没有什么支出。四百两是个什么概念,感觉有点模糊,不过赵姨娘可以为了五百两的债务去杀人,可以从一个侧面体会到四百两是个多么庞大的数量,更何况这还只是一年的收入。
  坐拥如此丰厚的经济收入,按王熙凤的说法,“这会子你就每年拿出一二百两银子来陪着他们顽顽,能几年的远限?”就算是李纨与贾府没有亲缘关系,觉得不该出这笔钱,那王熙凤拨付的经费你总得专款专用吧?作为“富婆”的李纨竟然连区区五十两都要费尽心机往自己腰包里揣,不是抠门、贪财,又是什么?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死死踩住李纨抠门、贪财的死穴不放呢?因为在李纨的结局里,“枉与他人作笑谈”的暗示,如果不结合她的抠门、贪财,就很难说得通。
  跟前面妙玉的分析一样,李纨从法理上说也不会受到贾府衰亡的牵连。首先,她是封建礼教的典范,与贾府的种种“劣迹”无关。其次,她与贾府没有直接的亲缘关系。与妙玉为了宝玉,主动卷入权力漩涡的结局不同,李纨确实始终都没有受到贾府衰亡的牵连,这一点可以从三个细节推断出来。
  ①第五回判词中有“如冰水好空相妒”,曲目中有“带珠冠,披凤袄”,都与贾府衰亡的总方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②第六十三回,李纨的花令中有“竹篱茅舍自甘心”,她“自饮一杯”后说道:“我只自吃一杯,不问你们的废与兴。”这仿佛就是李纨在贾府衰亡之际说出的肺腑之言。
  ③第七十六回妙玉的诗中有“钟鸣拢翠寺,鸡唱稻香村”,前面已经解释过了。
  李纨这么抠门加贪财的人,出几两银子办诗社都舍不得,更不用说在贾府面临经济危机之时出手相助了。在第七十二回,为了缓解贾府日益严重的经济危机,贾琏、王熙凤甚至都想出了利用鸳鸯的便利,将贾母的东西“偷”出来典当换钱这样迫不得已的办法。可是,年收入四百两以上的李纨却始终无动于衷。可以想象,在贾府败亡之际,李纨必然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鉴于李纨这种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思想,曹雪芹在第五回的曲目里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也就是说,你攒点积蓄防老无可厚非,可也不能太离谱啊,你得想着为自己的儿孙积点德才对啊!孔子曰:“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到了李纨这里,却是“见小利,则乐极生悲”。“枉与他人作笑谈”,别人不笑你笑谁?
  李纨对贾府的衰亡极度冷漠,贾兰又会是什么表现呢?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在第九回学堂大混战中,贾菌准备出手,同桌贾兰却“是个省事的”,连忙劝阻道:“好兄弟,不与咱们相干。”对比一下李纨说的“我只自吃一杯,不问你们的废与兴。”是不是顿生“有其母必有其子”的感觉?无怪乎贾政在第二十二回说贾兰是“天生的牛心古怪”,其实李纨、贾兰都是这副德行。

  李纨到底是什么样的结局,让她既“如冰水好空相妒”,又遭遇了“无常性命”,最后受到世人的耻笑呢?
  从画页中“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披的美人”,以及曲目中“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腰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来判断,李纨的结局与贾兰有直接关系。“头戴簪缨”、“腰悬金印”、“爵禄高登”的不会是寡妇李纨,只可能是贾兰。
  在第一回“好了歌解”中有一句“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莽长。”脂砚斋评道:“贾兰、贾菌一干人。一段功名升黜无时,强夺苦争,喜惧不了。”这说明,贾兰中举了!在第二十六回有一个很小的细节,宝玉看见贾兰在射鹿,还把他数落了一通。贾兰回答:“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所以演习演习骑射。”从这个细节可以推测,贾兰可能是中了武举,因而“爵禄高登”。
  得益于贾兰中举,李纨瞬间也成了“凤冠霞披”、“带珠冠,披凤袄”的诰命夫人。母子二人“鲤鱼跳龙门”般的巨变,与贾府“树倒猢狲散”的悲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赢得众人倾羡的目光。
  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如日中天的母子二人对贾府的衰亡无动于衷,甚至可能无情拒绝了刘姥姥让他们出资搭救巧姐的请求。贾兰会说:“不与咱们相干。”李纨会说:“不问你们的废与兴。”刘姥姥老泪横流却无可奈何,只得转身离去,另想办法。
  不过,李纨、贾兰的兴奋并没有持续多久。贾兰很快就被废黜,短暂的荣耀戛然而止。李纨或许在贾兰中举之时乐极生悲,抑或许在贾兰被废黜后急火攻心,终逃不过魂归离恨天的悲剧命运。母子二人的“现世报”,终成世人茶余饭后的笑柄。
  可以说,李纨的悲惨遭遇,给天下见利忘义乃至损人利己之人上了生动的一课,借用巧姐的曲目来说,“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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