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4月,时任中央监察委员的郑螺生抵厦,受厦门市府、侨局、侨会和郑氏家族总会各方的隆重欢迎。郑螺生,出生于杏林高浦(一说于后溪城内),幼时随父侨居马来亚怡保谋生,长成后从事粮油杂货生意,热心公益而为当地福建帮帮主。辛亥革命时期,热心资助革命,而步入革命行列。1931年后,任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兼侨务委员会委员。郑螺生此行目的,在“倡议致祭民族英雄郑成功”。抵厦后,郑氏告语报界:中央规定今年为“民族年”,对于历代民族英雄,均派专员致祭。本人以吾闽郑成功抗清复明,精神伟大,吾人应有切□认识,继承先烈遗志,兴我民族,故特返闽,拟在厦祠庙,举行公祭,并派员前往南安石井,为其扫墓。今年由本人开始提倡,明年即由地方当局办理。[1]4月28日,在郑氏的促进下,厦市各界集议筹商,决定举办公祭郑延平王活动,议决13条:二、本市各机关公务员、各级学校教职员学生(小学高级以上学生)、市社会军训人员、海军陆战队、各团体职员,均应一律参加公祭礼。三、服装除主祭官穿蓝袍黑褂外,其他参加人员,一律穿著制服。四、由大会函请郑监察委员螺生主祭,并推举市党部、市政府、要港部、高等法院、侨务局、会审公堂、水警队、厦门大学、海关监督署、市商会、市教育会、华侨公会、海港检疫所、禾山特种区署等十四机关团体主管长官及负责人为陪祭官。五、推举教育会、民众教育馆,负责编拟延平王史略、对联及祭文等项。七、请市党部、市政府、社会军训总队部,协同布置会场。十一、请市社会军训总队部、警察局、童子军理事会负责维持会场秩序。十二、以本日到会各机关、团体、学校代表为筹备员,并推举林鸣岗、郑永祥、郑邦纯为常务委员。十三、公祭费用预算125元。由各机关团体学校分担。由市府负责20元,司令部10元,水警队10元,侨务局10元,会审公堂5元,海检所10元,海关监督署10元,厦大5元,华侨公会10元,郑氏家族自治会10元,市党部10元。[2]5月8日,全国各报刊载中央社厦门消息:“厦各界定八日公祭郑成功,请监委郑螺生主祭。于右任亦电郑代为致祭。”[3]5月9日,厦门“公祭”活动再度见报:“8日晨厦市公祭延平王郑成功, 由监委郑螺生主祭,到社团代表200余人,于院长题赠'民族英雄’。郑8日午搭轮赴广州,参加胡故主席周年祭,折往江西后返京。”[4]本市各界,订今(8)日上午9时,在中山公园公祭郑成功。由中央监委郑螺生主祭,驻漳157师长黄涛原定届时到厦参加,卒以事阻,未克前来,乃派政训处长李育培代表。李已昨日到厦,寓厦大旅社。公祭各项筹备皆已就绪。中央监察院长于右任,书“民族英雄”四字寄厦,将悬于礼堂。致公祭秩序,规定如下:这场全国“首祭”,原以为定能风光热闹,然而事实却大出郑螺生意外。报界透露:本市各界订昨晨公祭郑成功。届时天阴微雨,参加人数不多。党部因拟延期举行,并由市府二科临时贴出通告。文云:“市公祭延平王,今因天雨,改期致祭。此布。”但一部分之热心参加者,因事前未得知会,故仍冒雨而来,集于公园候祭。主祭官中央监委郑螺生,事先亦未得通知,故郑氏8时40分即已莅场。嗣陆续到者,有侨局长江亚醒、商会主席洪鸿儒,及各社团代表等200余人。9时半,由主祭官郑螺生宣布,如期举行公祭仪式。由侨局科长叶航民赞礼,律师郑民恭读祭文。9时□□分礼成。郑监委语记者,今晨公祭,因天雨而改期,本人事前未得通知。记得民十一年总理在广州举行公祭延平王,亦遇天雨,而仍如期举行,并且极其严肃整齐。回忆当年,不胜感慨。言次表示不快。午后2时,郑氏即偕江黄乐□尼加纳轮赴广州,将参加胡展堂(注:即胡汉民)周年纪念祭典。在广州将有三四日逗留,然后往江西一行,转道返京。[6]来自更加内部的消息透露,“昨日之事,各方似有意见发生。实则郑氏之主张如期致祭,乃表现民族精神。党政方面即以人数不多,而议延期。据云亦出于热诚,并非为避雨而改期。”[7]尽管地方对“公祭”热情不高,但之前放出话说将会“改期致祭”,那总得兑现。于是5月12日,厦门召开“各界公祭延平王筹备委员会”的二次会议。讨论第二次“公祭”事宜,会议议决:一、公祭时间重行规定案。议决:定本月14日上午8时半举行,公祭地点仍在中山公园。二、主祭官郑委员业经赴粤,改推李市长为主祭官。议决:通过。三、本会公祭时间奏乐,前经函请双十中学乐队负责,嗣准该校来函,以该队队员多数赴福州受训,无从应命,应重行聘任案。议决:函请新华乐队担任。四、祭文起草案。议决:仍请由教育会、民众交予该会同起草。五、推举高等分院李院长襄宇宣读祭文案。议决:通过。[8]本市各界,昨晨8时半在公园公祭郑延平王。到各机关主管长官、公务员,各团体职员、各校职员生,及社训人员,海军陆战队等万余人。由市长李时霖主祭,党特派员陈联芬、张锡杰、洪鸿儒、李襄宇等14人陪祭,庄锡章司仪,李襄宇宣读祭文,至9时许礼毕。参加公祭之社训4队、商训3队、银行1队、钱庄2队、码头工会1队,共12队,1700余人。在未公祭前,游行全市,沿途高唱祭延平王歌,然后至园公祭。各界祭文云:维中华民国二十六年五月十四日,厦门市长李时霖、党务特派员陈联芬、要港司令林国赓、高等分院院长李襄宇,暨各界民众,谨以香花鲜果致祭于前明郑延平王之前曰:郑螺生对郑成功的热情,不仅仅倡议“首祭”,其又呈文国府,请“于厦门延平公园特建延平郡王郑成功专祠,并编入春秋祀典”。但内政部后来的答复,却让人泄气:查厦门延平公园,既已有郑公祠宇,似可毋庸再建专祠。至编入春秋祀典一节,所有孔子之春秋丁祀、关岳春秋戊祀,早经先后废除,似未便再开此例。如为追崇民众英雄起见,似可于每年植树节日,由福建省政府派员会同当地最高行政机关,召集各界,依照公祭礼节,举行公祭,以资纪念。所拟办法是否有当,理合备文呈请鉴核,如蒙准行,并乞转令福建省政府遵照办理。[10]1937年7月,福州方面有了反应:“(行)政院准定每年植树节公祭郑成功,由省府召集各界公祭,以资纪念民族英雄。”[11]不过,从后来的每年3月12日“植树节”记录看,同时举行唯有“(孙)总理逝世纪念”,并无公祭郑公一节,至少说在厦门如此。
[1]《郑螺生到厦,将公祭郑成功》,《江声报》1937年4月17日。
[2]《各界公祭郑延平》,《江声报》1934年4月29日。
[3]见1937年5月8日《时事新报》、《东南日报》、《时报》等。
[4]见1937年5月8日《新闻报》、《华北日报》、《民报》、《中央日报》、《神州日报》等。
[5]《今日厦市各界公祭郑成功》,《江声报》1937年5月8日。
[6]《昨公祭郑成功》,《江声报》1937年5月9日。
[7]《昨公祭郑成功》,《江声报》1937年5月9日。
[8]《各界公祭郑成功,改订明日,市长主祭》,《江声报》1937年5月13日。
[9]《公祭郑成功,昨参加万人》,《江声报》1937年5月15日。
[10]《为厦门延平公园特建郑成功专祠并编入春秋祀典案由》,《行政院公报》1937年第2卷 第29期。按;厦门计划中的“延平公园”有二处,一为今日的日光岩景区;一为今日的鸿山公园。此处当指后者。
[11]《公祭郑成功,政院准毎年举行》,《时事新报》193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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