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09日 10:35 来源:大河网

 
 

老人听到大儿子说要经过亲子鉴定才肯考虑赡养,不禁伤心欲绝

 
 

    “房子锁着门,不让我进去。电都断了三次。”72岁的孙秀勤失声痛哭,对面不到5米处,坐着她的两个儿子。因为两个儿子不给她提供住所、不支付赡养费,出于无奈孙秀勤将他们告上法庭。两个儿子都有几百平方米的大房子,而大儿子每月光房租都能收近万元。之所以和母亲反目,大儿子说,母亲偏心,自己咽不下这口气。

 

    事件

 

    72岁母亲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

 

    72岁的孙秀勤住在郑州市须水镇汪庄村,有三儿两女,1983年丈夫去世后,她一人扛起了这一大家子。

 

    儿女长大后开始分家,孙秀勤一直跟着二儿子汪国栋住。

 

    2008年,因为要建服装加工区,村里大面积拆迁。根据家里人口数,大儿子汪国柱得到了8套房子,一共800多平方米。汪国栋得到一栋“别墅”,近400平方米。有了新房,汪国栋不让母亲住了,他和汪国柱都不愿赡养孙秀勤。三儿子汪国领家在上街区,一直没有和母亲在一起生活。

 

    孙秀勤说,由于汪国柱和汪国栋一直推诿,就将二人告上法庭。

 

    说法

 

    儿子不愿赡养母亲,称母亲偏心

 

    为啥不愿赡养自己的老母亲?汪国柱说,他觉得母亲偏心,父亲去世后的工作由汪国领接班,“上世纪80年代时,我每天打工挣两三块钱被俺妈要走,有时一个月挣了180块钱,也被拿走了。”

 

    汪国栋怀疑母亲有意将新房分给汪国领一份,两人也渐生矛盾。

 

    由于拆迁的宅基地属孙秀勤和汪国栋共有,经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决,汪国栋得到的新房的第一层归孙秀勤所有,三个儿子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40元,医疗费由五个子女均摊。

 

    对于判决,汪国领执行了,而汪国柱和汪国栋一直不愿执行。

 

    “我怀疑我不是亲生的,除非做亲子鉴定我才愿意养活他。”汪国柱称,他和老婆已离婚,儿子生病花了不少钱,现在他一分钱也不愿意拿。

 

    “我没钱。家里有米有面,住我这儿吃喝可以,但绝对不能征房。”汪国栋说。

 

    “房子锁着门不让我进去,还断了三次电,你们小时候,我是咋养活你们的?”听了两个儿子的话,一度靠卖鞋垫维持生活的孙秀勤失声痛哭。

 

    矛盾

 

    “以后连一眼都不去看你”

 

    执行法官进行了调查,有邻居说,在拆迁后的“汪庄新村”里,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在1000元左右,汪国柱靠收房租,月入近万元。“再怎么说,母亲对他也有养育之恩。守着大房子,难道连200多元的赡养费也不愿意出?”

 

    “老了,不会动了,只要有间厨房、卫生间、卧室,可以正常生活就行。”孙秀勤说。

 

    昨天上午,经过中原区人民法院近3个小时的调解,汪国栋与母亲达成协议:住房的第一层由孙秀勤居住,孙秀勤使用一间厨房、卫生间、卧室,居住期间,汪国栋保证水电正常,并提供米面,孙秀勤自己做饭。此外,汪国栋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电费由孙秀勤承担。

 

    对于调解,汪国柱不依不饶。由于拒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法院对其予以拘留。

 

    这下汪国柱害怕了。经一番教育,汪国柱在现场向村民借了480元,先支付了2个月的赡养费。他还写下保证书,以后每月向母亲支付200元。

 

    但汪国柱还是咽不下这口气。“以前逢年过节我还去看看你,你瞧着,以后我连一眼都不去看你。”冲着孙秀勤,汪国柱扔下这句话,走了。

 

    观点

 

    子女有赡养义务,父母要加强教育

 

    孙秀勤的遭遇绝非个例。现实中,因赡养引发纷争都可能面临此问题。

 

    对此,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说,据《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偏心”和子女赡养没有任何关系,如果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可依据法律强制执行。“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构成遗弃罪。”

 

    对于汪国柱的做法,李华阳说:“赡养不只是经济上提供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精神、感情上,子女对父母也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李华阳建议,作为父母,要做好表率,加强子女道德教育,子女出现这种情况,父母也有责任,而子女应有良好的道德观念,相关部门也应通过行政、司法、道德等手段,维护法律权益。(文中人物为化名)(河南商报 赵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