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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得才人胜帝王------苏轼与他的妻和妾32

 

前两节课讲了苏轼与政敌王安石的私交友谊和苏轼苏辙兄弟的手足情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苏轼不同寻常的人格魅力。什么叫人格?心理学上指的是个体在生活历程中对人、对己、对事、对物、对环境所显现的独特个性,首先表现在如何对待他人。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我们选择了政敌和兄弟这样两个极端,那么对其他人如何就更容易理解了。我们在爱情系列讲过了他和妻子王弗的故事,王弗去世以后,苏轼续娶的第二位夫人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贤惠善良通情达理,在此后共同生活的二十五年里,苏轼宦海沉浮几上几下,调任十四五次,使得妻子除了黄州之外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安安稳稳度过三年以上。最让苏轼不安的是在“乌台诗案”当中让妻子担惊受怕,更担心自己死后家人生活无着。所以在狱中他写了两首绝命诗,第一首是给弟弟的,上节讲了,第二首就是写给妻子王闰之的: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知葬浙江西。

“柏台”就是御史台,汉御史府中列植柏树,常栖乌鸦,所以又称乌台,“风动琅珰月向低”的“琅珰”好懂,就是镣铐,有个词,“琅珰入狱”。前四句是写在御史台监狱的凄苦。“眼中犀角真吾子”,是苏轼写他与闰之所生的儿子苏迨,这孩子长到三四岁了还不会说话,无法走路,苏轼在杭州做通判时,曾亲自带着迨儿去天竺寺,请那里高僧辩才大师给他医治,大师手到病除,还收苏迨为俗家弟子。后来苏轼又多方延请道人为他布气、医治,使他慢慢长成正常孩童的样子。正因为这个孩子有缺陷,所以他最疼爱最不放心。从“犀角”一词看,恐怕脸形也比较怪,但在相书上是“伏犀骨”、“龙角骨”,大福大贵的命,苏轼专用相书上的解释来称儿子,其实是自我安慰。“身后牛衣愧老妻”,是直接写给妻子的绝笔,“牛衣”是贫民百姓的衣着,《汉书·食货志》里有“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愧老妻”三个字饱含着对妻子的无限愧疚,因为他死之后,王闰之就只好回老家眉山,靠耕种为生,养活他们的儿子,“牛衣老妻”,是他对妻子未来贫苦生活的担忧。

后来苏轼虽然没判死罪,但仍是作为犯官发遣到了黄州,不得签署公事,也没有了俸禄,简直成了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夫。他为什么号“东坡居士”?就是因为要来一块闲置的营地开荒耕种,这块地在黄州城东的山坡上,由此号“东坡”,结果千百年来“苏东坡”这个名字比“苏轼”还要响亮得多。我们看苏轼的一首《东坡》绝句:

雨洗东坡月色清,市人行尽野人行。莫嫌荦确坡头路,自爱铿然曳杖声。

“荦确”的意思是怪石嶙峋。苏东坡在耕作生活中,象陶源明那样自得其乐,他曾想号“鏖糟陂里陶靖节”,意思就是日子过得很糟糕的乡巴老陶渊明,含着一种寻开心的自嘲,不过这个名号没叫开。古人讲究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既然在朝中因为政见问题呆不住,那么就求外放,外放还不行,遭到陷害差点丢了性命,那就隐于野,不管在哪儿,他都首先要适意,求得一种心理平衡。苏轼在给友人的信中,这样描述他的田园生活:

仆居东坡,作陂种稻,有田五十亩,身耕妻蚕,聊以卒岁。昨日一牛病,几死。牛医不识其状,而老妻识之,曰:此牛发豆斑疮也,法当以青蒿粥啖之。用其言而效。

“身耕妻蚕”,这就是男耕女织,典型的传统农业社会生活。值得注意的是他的妻子会给牛治病,她的诊断比当地的牛医还高明,苏轼在另一封给朋友的信中甚至还提到妻子会给水牛接生。刚才我们读的苏轼狱中绝命诗“身后牛衣愧老妻”,他没想到,“牛衣老妻”后来竟给了他躬耕隐居不可替代的重要支持。如果没有这么能干的老伴,他的“陂里”生活肯定真的会很“鏖糟”,牛也死了,饭都吃不上,他还有心情赋诗填词吗?

说到赋诗填词,他的妻子王闰之没什么文化,就不会有什么直接帮助了吧?倒也不尽然。有这么两则材料,可以说明王闰之有时几乎是直接参与了苏东坡的词赋创作。

《后赤壁赋》中有这么几句:

客曰:“今者薄暮,举网得鱼,巨口细鳞,状如松江之鲈。顾安所得酒乎?”归而谋诸妇。妇曰:“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需。” 于是携酒与鱼,复游于赤壁之下。

王闰之深知丈夫酒量不大,但不能没有,浅饮辄醉,醉后就有好词,所以她时常贮备一些薄酒,苏东坡知道妻子的做法,所以他才“归而谋诸妇”,如果没有这样默契的配合,那一次可能就游不成赤壁,如果没有王闰之提供的酒这个催化剂,也许《后赤壁赋》就缺乏了诞生条件,后人就读不到“江流有声,断岸千尺;山高月小,水落石出”这样优美的文句。完全可能是在类似的情况之下,苏东坡唱出了那首气吞山河的千古绝唱《念奴娇·赤壁怀古》。也许观众朋友问:有什么根据说“在类似的情况之下”产生了《赤壁怀古》?我的根据就是请你回答,词的最后一句“一樽还酹江月”,他的那个酒是从哪里来的?另外我有充分考据材料证明这个“类似情况”,讲起来是很烦琐的论证过程,不属我们这个普及性课程的任务,咱们就略去,连这首词的鉴赏,我们也略去,因为别人讲得太多了,到处都有,俯首即是,再有是因为与我今天讲的主题关系不大。但是我们要好好欣赏一下这首词配音配画的朗诵: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崩云,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还有人问,王闰之并不识文断字,怎么会有“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需”如此文雅的语言?这好回答,第一是把生活中的对话经过加工美化而入赋,从而充满了诗意;第二,长年生活在一位旷世文豪身边,耳濡目染,也会略具文采。《候鲭录》中记载:

东坡知颍州时,一夕,月下梅花盛开。王夫人曰:“春月色胜如秋月色,秋月令人惨凄,春月令人欢悦,何不招赵德麟辈来饮花下。”东坡喜曰:“谁谓夫人不能诗?此真诗家语也。”

《候鲭录》的作者就是这位赵德麟,当时他在颍州作签书判官,那么这一段话,肯定是畅饮时苏东坡讲起此日之会的缘由,如实记录下来的。我这样肯定,因为还有旁证,陈师道《后山诗话》也有大同小异的记载,而陈师道当时充任颍州的州学教授,所谓“招赵德麟辈来饮花下”,就是招集颍州的这些同僚。苏轼知颍州(今安徽阜阳)时,离开黄州七八年了,如果我们从黄州上推十年左右,苏轼知密州(今山东诸城),那时他有一首诗也提到王闰之的两句话“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翻译成白话就是“孩子不懂事,你更不懂事,不找快乐,发愁有什么用?”如果我们把“儿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与后来的“我有斗酒,藏之久矣,以待子不时之需”以及“春月色胜如秋月色,秋月令人惨凄,春月令人欢悦”排列起来比较,不难看出苏轼的妻子王闰之在这十几年耳濡目染之中逐渐发生的变化。所以苏轼非常高兴,喜曰:“谁谓夫人不能诗?此真诗家语也。” 陈师道《后山诗话》还记载说,东坡遂作词曰:“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这就是苏轼那首有名的《减字木兰花·春月》:

春庭月午,摇荡香醪光欲舞。步转迥廊,半落梅花婉娩香。

轻云薄雾,总是少年行乐处。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

苏东坡就是这样得到亲人的帮助支持,反过来他又以其放达的胸怀、旷世的文采,影响教化着他周围的人们,在这其中,受影响最大,发生了质的变化的,应该是他的侍妾王朝云。  

王朝云来自青楼,到苏家时,虚岁只有十一,实际年龄恐怕十岁都不到。苏东坡说她姓王,钱塘人,但在他的现存诗文中,找不到任何有关朝云家人的记载,可见她是自小就被卖掉,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的一个可怜的孤儿。三年后成为苏东坡的侍妾。根据苏东坡和他的几个门生写王朝云的词,我们可以知道,这是一个十分美丽聪慧过人的女孩。十一岁之前,她在妓院里主要学习烹茶待客、唱歌跳舞、演奏器乐等技艺,她会弹琵琶,而且弹得很好,但不懂诗词。苏轼在后来的《悼朝云诗(并引)》里曾说:“朝云始不识字,晚忽学书,粗有楷法”,说明她到苏轼身边后才开始认字,后来忽然要学书法,说明文墨已通,朝云的聪慧好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肯定是苏轼的循循善诱。终于,这个原来不识字小女孩,成了大文豪的红颜知己。最能说明知己程度的,是宋代费衮《梁溪漫志》记载的苏轼又一桩逸闻:

东坡一日退朝,食罢,扪腹徐行,顾谓侍儿曰:“妆辈且道,是中有何物?”一婢遽曰:“都是文章。”坡不以为然。又一人曰:“满腹都是识见。”坡亦未以为当。至朝云,乃曰:“学士一肚子不入时宜。”坡捧腹大笑。

王朝云的话实在是极其的准确,不是深交深知的朋友,不可能说得出。王安石厉行变法,苏轼反对操之过急,司马光旧党上台,把新法一律废除,苏轼又反对把已经初见成效、百姓已经习惯的部分也废掉,后来新党再度执政,把苏轼视为眼中钉,远得不能再远地赶到了海南岛。王朝云与苏东坡相知极深,东坡所写的诗词,哪怕是轻描淡写地涉及往事,也会引起朝云的感伤。最典型的,是关于苏东坡贬海南岛之前在广东惠州贬居地写的《蝶恋花》词: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据说东坡写完让朝云唱,朝云唱到“枝上柳绵吹又少”时,就“掩抑惆怅”,哭得唱不下去了。东坡问她怎么回事,朝云答道:“妾所不能竟(唱完)者,‘天涯何处无芳草’句也。”

苏东坡被贬广东惠州安置时,已经58岁了,他要从哪里走到位于南海边上的惠州呢?就是现在河北的定州,等于从北宋疆土的最北部一直走到最南端。他的第二位夫人王闰之已经病逝一年,行前苏东坡向朝云说,此行太艰难,别的侍妾都离散,你是否还愿跟着我受苦?朝云有些生气地说:难道我连给你端水洗手都不配吗?这话在苏东坡诗中有记录:

谁言此弱质,阅世观盛衰。頩然疑薄怒,沃盥未可挥。

意思是谁说这个弱女子,只能旁观盛衰荣辱,她是越艰难越要追随我,不离不弃共患难,“沃盥”是端盆子、以水浇手,指代侍候日常起居。这一方面表现了朝云的可贵品质,另一方面也正说明苏轼所具的人格魅力吸引着他的红颜知己终身追随。但是到了惠州仅仅十九个月零三天,王朝云就染病去世了,年仅34岁。年已花甲的苏轼哀肠百结,先后写了好几首悼朝云的诗和词,其中最令人称道叫绝的是那首《西江月·梅》:

玉骨那愁瘴雾,冰肌自有仙风。海仙时遣探芳丛,倒挂绿毛幺凤。

素面常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

我们先看苏东坡怎样别具一格地描写惠州梅花的独特风貌。开篇两句“玉骨那愁瘴雾,冰肌自有仙风”,先写惠梅枝干,由此说惠州梅花生长在瘴疠之乡,却不怕瘴气的侵袭,因这它有冰雪般的肌体、神仙般的风致 。“海仙时遣探芳丛”是说惠梅芳名远扬,海仙经常派遣仙使来探访。紧接着一句神来之笔:“倒挂绿毛幺风”,庄绰《鸡肋编》说:“广南有绿羽丹嘴禽,其大如雀,状类鹦鹉,栖集皆倒悬于枝上,土人呼为‘倒挂子’。”词人说这种奇异的小鸟是海仙派遣的探梅使者,倒挂枝上细细查访。过片“素面常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写惠梅的花和叶:花朵洁白,就好象素面朝天子的美人,不屑用脂粉化妆,化妆反倒会损害她的美;叶子四周一圈红色,即使梅花“洗妆”谢了,而梅叶仍“不褪唇红”,词人用拟人手法准确写出了惠州梅花独特之美。但只是写梅花吗?“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晓云”,早晨的云,就是“朝云”啊,明白透露出这首词的主旨所在,这两句是说朝云情怀高洁、心灵纯美,就象梅花不与梨花同梦一样,王朝云与一般世俗女子也不可同日而语。回过头来我们再看前几句,恍然大悟,原来“玉骨”、“冰肌”、“绿毛幺凤”,句句是以超凡脱俗的惠州梅花,比拟留在这位旷世文豪心中的红颜知己------王朝云。这是一首从古至今独一无二的悼亡词,因为所悼的王朝云,在中国婢妾文化史上绝无仅有。

后世文人题写朝云的诗词极多,其中最独出心裁的,是清初广东人何绛的《朝云墓》:

试上山头奠桂浆,朝云艳骨有余香。宋朝陵墓俱零落,嫁得才人胜帝王

0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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