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怀疑,终于怀疑,在许多人看来,这已经成为许多公共事件的“无言结局”;做好事和做坏事一样会受批评,说真话和说假话一样会被质疑,对有关部门而言,这似乎是不得不面对的“信任困境”。
如果说,过去的怀疑,还有事实佐证、常理推断;那么今天,我们必须面对一个新难题:爆料可能是笼统的、质疑也许是荒唐的、批评没准是无厘头的……此时,对这种“不加分析”的怀疑,是否要“不加分析”地回应?又该通过何种回应澄清事实、建立公信?
“聋子听哑巴说瞎子看到鬼了”。有人抱怨,倘若对类似爆料都要辩白,在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岂不是累死了?有人说,有些爆料者就是吐唾沫,故意恶心你一下,搭理岂不是中了圈套?还有人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与其自降身段,不如让事实自己去说话。类似“不屑”逻辑,对个人或许成立,但换做公共部门,恐怕未必。任何爆料或传言,哪怕再鸡毛蒜皮、家长里短,或者“荒诞不经”,一旦被媒体聚焦、公众关注,有关部门就有了回应义务。否则,谎言千遍成真理,坐等传言自我净化、质疑自然消解,传言就会发展甚至以假乱真,最终导致社会的恐慌、对立和不信任。不仅如此,有关部门的“不屑”,还会引来更多更为复杂的解读。
在这个意义上,或许今天的许多怀疑“不需要答案”,但有关部门必须给出答案,并以此争取公众、赢得认同、捍卫形象。这是义务,更是责任。
当然,所有的回应可能都面临着两难困境:快了,因为事实掌握不全,容易出错;慢了,又会被认为态度有问题。其实,这样的问题并非无解。比如,是用态度代替事实,还是让事实先于态度?是拍胸脯保证,还是用真相说话?是“预设结果”的自我调查,还是请中立方独立调查?面对“习惯性质疑”,是否一定要“条件反射式否认”?
在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许多东西都是“捆绑销售”的。公众的“有色眼镜”,经常由此及彼、由点到面;而公共部门的形象,也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只有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才能把对各种公平和不公平怀疑的回应,当作重建信任的一环,并以此积累信任、打造诚信社会。
当然,同样重要的是,任何法治和文明社会都不能容忍损毁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造谣和诬陷,违规的要严肃处理,违法的要绳之以法,以维护健康文明的舆论环境。这也是一种重要的回应能力。
(摘编自《人民日报》,作者范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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