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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大揭秘之二:甄宝玉送玉和宝钗之死
这个问题当然是大家关心的,但这里必须先谈点不是题外话的题外话,因为它对于我们正确理解《红楼梦》这部书,真正明白它何以是伟大、深刻和不朽的著作有莫大帮助:

  一、 超一流小说和二三流小说的根本区别

  这个根本区别不在于文字,而在于作品的立意和构思。举个例子:

  前些时候我在某论坛上看到一篇被版主加精置顶的所谓红学研究文章,它对黛玉之死是这样解释的:贾母死后,黛玉失去唯一的保护伞,于是宝钗和薛姨妈伙同王夫人胁迫黛玉嫁给薛蟠,黛玉当然不从,于是就上吊自尽。为“证明”自己的观点,该文举出两个“伏笔”:一是宝钗和她妈一起探望黛玉时(爱语慰痴颦回),曾“开玩笑”地说她哥哥薛蟠已经看上黛玉了,薛姨妈也和贾母说了,所以黛玉不能认薛姨妈做干娘;二是宝玉和凤姐一起被魇时,薛姨妈一家来看望,当时人多又乱,薛蟠忽然一眼瞅见黛玉,“骨头都酥软了”。

  不知各位对此有何感想?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该文作者只能写出三流或三流以下的小说。这种小说的最大特征就是,必须制造一两个坏人,让他们不断作恶;再制造一两个糊涂人,以便坏人作恶不断成功,不被发现,否则故事就编不下去了。那么为什么连二流的水平也没有呢?因为二流小说虽然也要靠制造坏人和糊涂人编故事,但至少不会有太大的低级错误:薛宝钗既如此阴谋又如此城府,居然还将自己的计划泄露给那么聪明和敏感的林黛玉,这到底是薛宝钗脑残,还是编故事的人脑残??

  如果是一流的作家,他还会注意到贾政其实是颇欣赏黛玉的(出于对黛玉才学的肯定,对去世妹妹的感情,对书香门第的尊敬),王夫人本质也不是那么坏,而薛蟠的混账和不靠谱却是尽人皆知,所以即使贾母死了,贾政和王夫人也不至于将自己的外甥女往火坑里推。因此,他会构思元妃指婚宝玉和宝钗,而贾府另将黛玉发嫁到一个比较体面的人家,这样就和前八十回的人物性格和思想表现基本不矛盾了。

  但以上都不会是超一流的天才原作者的写法。在作者的笔下,小说的所有主要人物不仅本质上不坏,甚至可以说他们身上“善”的成分远多于“恶”的成分(当然次要人物不一定,例如赵姨娘,贾珍之流);那些明显是“坏”的人虽然时有兴风作浪,但始终成不了多大气候。偏偏是在这种“正人盈朝”的状态下,发生了惨痛的悲剧,才能突显出制度的根本问题,社会的根本问题,道德文化传统的根本问题,小说的立意才能达到历史的高峰。

  其实在第一回,作者就以大荒山顽石的身份开宗明义地说出了他对文学创作根本原则的主张,值得所有读者和有志成为作家、编剧的人好好体会和反思:

  石头笑答道:“…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先批其大端。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涂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

  然而光有深刻的立意还不行,如没有精妙的构思,这样的作品将是表达混乱,令人费解的;这样的作家也只是志大才疏,眼高手低。所谓精妙的构思,是指情节推进,人物的表现,矛盾的展开要符合逻辑和常识,是前文铺垫的自然结果;而不要靠制造一个又一个无理的巧合和荒唐的行为来才能编下去(这也是二三流小说的第二大特征)。

  就以前面两个所谓“伏笔”做例子,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呢?

  第一个“伏笔”,是宝钗有意提醒黛玉。但宝钗是恪守传统道德的女子,传统道德讲究“为尊者讳”,薛蟠是兄为“尊”,宝钗当然不能直白地说,“我哥哥看上你了,他是个混蛋,你要小心”,如此这般,而只能以“开玩笑”的方式曲折地表达出来。这非常符合作者对宝钗这个人物的定位和一向的刻画。

  第二个“伏笔”,说明黛玉之美是雅俗共赏的,不是宝玉情人眼里出西施,因为薛蟠是个大俗人,他的审美观就是很俗的。同时也可能是为后面某些情节作铺垫,只可惜原书残缺,我们看不到了,但不一定就是薛蟠使坏行奸,或许他当黛玉是女神而抱打不平也未必。要知道这种对美的震撼感觉,薛蟠是从来没有对其他女子产生过的,即使薛蟠这个人物在作者笔下也有其可爱的一面,例如讲义气,知恩图报,还能比较照顾自己的妹子,等等。

  正因为《红楼梦》是如此伟大和深刻,而许多人,包括许多研究者都以二三流小说的思维和模式去看待它,中国文化又相当缺乏尊重逻辑和常识的传统,相当缺乏运用逻辑和常识的能力,所以才“探佚”了二百多年,越探越乱。不先纠正这些误区,永远不可能真正理解《红楼梦》。这就是我不得不说,不得不提请读者充分注意的不是题外话的题外话。

  那么黛玉是不是病死的呢?如果是病死,这个结局就太平庸了,不能反映出什么制度问题、社会问题和道德文化传统问题,纯粹是个体偶然的命运,是黛玉自己无福。持病死论的人往往举出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诗二十首作凭据,但根据现有材料,明义本人似乎和曹雪芹本人不是太熟络,彼此没有直接的诗词唱酬和交往的证据,“由余得其抄本焉”的说明,他手中的书稿可能是从别人,例如其兄弟(或堂兄弟)处转借来的。又据网上有人考证,这个稿本很可能是一个早期的本子,而原著在十年间只算大的“增删”也有五次之多。不朽的著作都是不断修改、琢磨出来的,《红楼梦》自然也不例外。

  况且“黛玉病死”论也不符合前八十回结束时黛玉的身体状态。由五十七回的“慧紫鹃情辞试忙玉,慈姨妈爱语慰痴颦”往后,很少再见到黛玉病恹恹的描写,反而比以前更加活跃,还“重建桃花社”,自任社主(七十回)。显然黛玉的身体和精神应该是比以前更好了。至于有人说的什么“赵姨娘指使贾蔷在给黛玉的药丸中下手脚,让其慢性中毒或疗效衰减”云云就更不值一哂。这不仅不符合前八十回结束时黛玉的身体状态,更是高估了赵姨娘在贾府的地位和能量。这种谋害主子的行径也不是贾蔷等人敢做和值得做的(魇凤姐和宝玉的马道婆不是贾府的人),何况还要长期做,不是一次两次,这样被发现的机会太高,风险太大了。

  黛玉之死的真相,留待以后再详细分析。接下来先探讨另外几个重要问题,它们不仅也是《红楼梦》长期的谜团,更和黛玉之死有着直接或间接,前因或后果的关系。《红楼梦》探佚比看侦探小说还要有趣和精彩得多,但再次提请读者注意,一定要懂得运用常识和逻辑,要符合前文铺垫和整体情节推进的自然规律,不要过度解读甚至故意曲解某些文字。

  二、 元妃之死真相

  元妃的死是没有争议的,有争议的是死亡的时间和原因。其中死亡时间包括死亡的年份和月份,月份也应该争议不大。因为脂砚斋提示元妃省亲时点的戏曲《乞巧》,《长生殿》,伏元妃之死。那么她应死在农历的七月份,但年份就存在不同说法。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元妃之死必在迎春之前。迎春出嫁是在抄检大观园之后不久,约在农历九月或十月左右。出嫁之后约一两个月就回娘家哭诉孙绍祖的虐待和劣迹。由当时迎春尚能行路,身体似无大碍看,孙绍祖至少对于迎春本人还是有所顾忌,仍以语言辱骂和威胁为主,直接拳打脚踢的施暴不多。否则孙是个武夫,迎春一个弱女子,能挨得几下?孙绍祖之所以还不敢对迎春过分施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她还有一个做贵妃的姐姐。元春与迎春虽然只是堂姐妹,但却是一起在贾母身边长大,迎春又是与元春年龄差距最小的姊妹,元妃不会不关心迎春的婚姻。虽然不可能改变迎春的婚姻事实,但只要派人送些礼物去,就能既照顾到孙家的面子,也提醒了孙绍祖要收敛。

  所以元妃若在,迎春还不至于死。但根据第五回迎春的判词和曲子,迎春嫁过去后只活了一年,那么元妃必死于抄检大观园后的第二年农历七月。这是个很重要的时间点,由此可以理清很多问题,后文将逐渐揭示。

  这里顺便说一说迎春的年龄。有人看到迎春的奶妈被逐时,宝钗和黛玉、探春等一起向贾母求情,口称“二姐姐”,就认定迎春比宝钗大。这又是运用常识和逻辑的能力不足的问题。宝钗和众人一起去求情,称呼上当然也就从众,不能证明什么。不仅如此,看书也不仔细。事实上仅仅后文不远处迎春就单独对奶妈的媳妇说:“方才连宝姐姐林妹妹大伙儿说情,老太太还不依,何况是我一个人。”这就说明迎春比宝钗小。书中宝钗约比宝玉大三岁,迎春在宝玉和宝钗之间,估计比宝钗小一两岁,也比宝玉大一两岁。

  至于元妃死的原因,我同意网上一个分析,是因噩梦难产(或流产)而死,至于元妃为何噩梦,我们先看判词和曲子:

  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兕相逢大梦归。

  这里的“虎兕”,有的脂本作“虎兔”,有人还分析说,这是暗示康熙死于寅(虎)年,雍正即位于卯(兔)年,这是曹家盛衰的关键转折点,后因害怕文字狱而改成“虎兕”。我认为这样的分析恰恰不成立。因为在旧时,用十二生肖比喻年份是很常见的,这种暗喻太浅显,元妃的身份又是宫里人,一看就能猜到。作者如要暗喻康雍朝也不会写这样浅的文字。

  现在看判词:“二十年”应指“二”加“十”年,暗示元春由选秀进宫至死亡共约十二年。由小说记载可知,林黛玉进贾府时元春已入宫,此时黛玉六七岁,宝玉七八岁,而元春在家时还教过宝玉读书写字,按小说原文是宝玉四五岁的时候,常理上说,小于三四岁的孩子也是不可能读书写字的。所以元春进宫的时间约在黛玉进贾府前一两年,进宫时的年龄可参考宝钗入京待选秀的年龄,约十二三岁,太小了不仅还要人照顾,模样也未定型,当然不行。黛玉死时约十六七岁,宝玉十七八岁,因此元妃进宫至死共历十二年。

  “辨是非”,有人解作元妃以“德”立身,所谓道德就是“辨是非”,此解可取,但也可进一步理解为,元妃十二年中看尽了各种是是非非,明争暗斗,这和后面的曲子内容可对应。

  “榴花开”,石榴常比喻“结子”,“花开”就是怀孕,尚未出生;“照宫闱”,本是大喜事。红楼梦里经常出现“三春”字眼,可有不同解释,但这里的“三春”当指迎探惜,本句指元春的三个妹妹都象大姐姐那样悲情结局(但不一定是死)。“兕”,一种犀牛类的怪兽,也是猛兽;“虎兕相逢”应是某种激烈的争斗,当然凶险。“大梦归”,引用“郑庄公寤生”的典故。郑庄公的老妈在生庄公时做了个噩梦,因而难产,几乎挂掉。故庄公母认为庄公不祥,不喜庄公而喜其弟段,遂有“庄公克段”和“掘地见母”等故事。

  再看关于元春的曲子:第四支 恨无常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把芳魂消耗。望家乡,路远山高。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

  有人认为“天伦”也可解作父母,但这里显然解作“天理人伦”更好。如果判词的“虎兕相逢”暗示的是政治斗争,则这个曲子以元春的口吻呼吁家长们“退步抽身早”,应是暗示正在发生的一场人伦或家庭惨剧,因为就政治方面来说,贾家的主要麻烦应出在宁国府,荣国府是较轻的。所以元妃噩梦流产有两个原因:一是贾家的政敌已经在暗中收集宁荣二府的罪证;二是荣府正在发生一场家庭惨剧,让元妃十分焦虑和恐惧。同时,元妃知道自己怀孕应在获悉家庭惨剧之后,否则王夫人等恐怕也不敢告诉她。到底是什么家庭惨剧呢?

  三、 甄宝玉送玉和宝钗之死

  脂砚斋在元妃省亲点戏时,提示了四个“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依次是:

  第一出《豪宴》,《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第二出《乞巧》,《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第三出《仙缘》,《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第四出《离魂》,《牡丹亭》中,伏黛玉死。

  一般地,脂砚斋批语中属于发表感想和评论的部分,由于其与作者的价值观和审美情趣不一定相同,主观性较强,可以权当参考;属于揭示小说写作手法和特色的部分,主观性较弱,客观性较强,需要细细体会;属于披露八十回后情节的部分,主观性最小,对于探佚最重要,必须高度重视。但也要懂得怎么去读。

  譬如此例,如按正文顺序,贾家之败在元妃之死前,显然不合理。元妃是贾家最后和最大的靠山,若元妃仍在,贾家或有些麻烦,但断不至于“败”。再如黛玉之死排在最后,显然也不成立。如此黛玉死得很晚,黛死钗嫁,宝玉出家,贾母归天,凤姐被休和扫雪拾玉,狱神庙等故事就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足够发生。注意贾母归天一定是在凤姐被休之前,而必在宝玉出家之后。否则贾母喜欢凤姐,她可以容忍贾琏纳妾,但绝不会容许他休妻;若贾母归天后宝玉才出家,此为大不孝,作者是不会这样塑造男主人公的。

  其实如果我们留意到原文一再强调的“正照反照风月宝鉴”的写作特色,既然“正照”不行,那就来个“反照”,倒过来看才是最合理的:黛玉之死最先,甄宝玉送玉其后,再有元妃之死,最后贾家之败。正是黛玉之死产生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最终使贾家一败涂地。这就非常符合黛玉作为全书一个标志性人物的特点和作用:黛玉是小说中美的化身,她先死了,自然大观园群芳渐次凋零;黛玉之死也是贾家兴衰“大关键”中最大的关键。

  那么林黛玉之死会有哪些连锁发应呢?首先第一个,贾宝玉必然再次疯癫痴呆,根本用不着丢失通灵宝玉。上次紫鹃几句林妹妹要回苏州的“顽话”,就吓得宝玉傻了好些天(这显然也是为后文作的暗示和铺垫),这次只会严重得多,干脆就不醒人事,奄奄一息,怎么看病吃药也是无用。因为他不愿相信林妹妹死了,却又不得不面对这个残酷的事实。

  贾家此时首先想到的是让薛宝钗嫁过去“冲喜”,同时也是有一个细心人专门去照顾贾宝玉。说到这里不禁要为宝钗叹息:有人总说她一心只想做宝二奶奶,可是嫁的对象却是一个随时可能要死的男人,也就意味着自己随时可能要守一辈子寡,就算荣华富贵又有何意思?能够冒这种风险,付出这种牺牲的女人,她的心里不正是有着真爱、大爱吗??只是她的爱不为宝玉所接受,也不为许多庸俗的世人所理解和谅解罢了。

  可能有人会说,脂砚斋不是还有批语透露,袭人走的时候对宝钗说,好歹留着麝月。这难道不是暗示宝玉和宝钗结婚时,贾家已经败落,需要遣散大量丫鬟和仆人吗?不是的。这批语恰恰表明宝钗嫁进贾府是比较早的时候。如果只是省钱,何不留下袭人而让麝月走?毕竟照顾宝玉的起居饮食一直是袭人干的事,她才最熟悉,而且袭人是“有始有终”(也是脂批评语)的忠仆,她本人一定是愿意留下来的,她和宝钗的关系也一直不错。

  事实的真相只能是,黛玉死后,宝玉又疯癫痴呆,王夫人必然对宝玉房里的丫鬟非常不满,认为她们没有照顾好宝玉,而对自己曾经寄予厚望和特别关照的袭人只会加倍失望和愤怒,因此打算全部撵走,统统换上新人。贾家之所以急于“冲喜”,宝钗之所以冒着很可能守寡的风险急忙嫁进去,没有合适的人照顾宝玉也是重要的原因。于是袭人就落得个晴雯一样的下场。其实这在前面也暗示了,第七十七回晴雯被逐后的对话:

  宝玉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袭人听了这话,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因便笑道:“正是呢。若论我们也有顽笑不留心的孟浪去处,怎么太太竟忘了?想是还有别的事,等完了再发放我们,也未可知。”

  宝钗嫁过去后,虽然日夜照料,但宝玉的病情依然没有多大起色,直到甄宝玉送来他所佩戴的一方宝玉。由书中的描写,贾宝玉在对着镜子睡觉时梦到了甄宝玉,说明甄宝玉是贾宝玉的“镜像”。“镜像”的特点就是“相似而相反”,这一条切记。所以甄宝玉也必有一方宝玉,此为相似;甄宝玉的宝玉是“真宝玉”,贾宝玉的宝玉是“假宝玉”,这就是相反。前八十回中甄家已被抄,按原书中的描写和提示,甄宝玉必是没有什么大罪,稍作惩处后释放,此时流落到京城,投靠老亲贾家。得闻贾宝玉病情后,一来为感谢贾家照顾,二来也觉得自己的宝玉是个不祥之物,故将其献出。那么这个甄宝玉的真宝玉是个什么东西呢?

  只能是西方灵河岸边的三生石下凡。神瑛侍者既然用甘露浇灌绛珠仙草,必然也就同时浇灌了三生石;绛珠仙草能修成女体,三生石也必能修通灵性;绛珠仙女要下凡还泪,三生石也必然要下凡报恩,这完全符合小说中神话的固有逻辑。但注意两点:不是所有物体都能修成人形,必须本身就是生命,所以仙草能修成女体,三生石和大荒山顽石都只能修通灵性;三生石所在是天界仙境,所以它下凡变成真宝玉,大荒山顽石所处只是尘世极偏僻的地方,否则仍作为凡夫俗子的空空道人就不可能到达,所以它只能变为假宝玉,由一僧一道带上太虚幻境给警幻仙姑(此乃第一回明载),然后安排在贾宝玉降生时夹带(衔玉)而出。

  当然有人会说,你的推测虽然合理,但还有什么证据吗?下面就再举三个:

  其一,第五回太虚幻境中第二支曲子:
  〖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此曲虽似有点文墨,但语言顽劣,无甚美感,显然是贾宝玉自己的口气,而且说得是他与宝钗婚后逐渐清醒时的情形。问题来了,贾宝玉此时只是一个凡人,他怎么知道林黛玉是“世外仙姝”?又怎么知道薛宝钗是“山中高士”?正是因为三生石所化真宝玉的作用啊!何谓“三生石”?就是使人照见前世来生。这是作者在第一回就埋下的伏笔,一直不用,直到很后的章节。但作为第一回的文字,肯定是极端重要的,任何一个名称都不会是随便起的。

  其二,所谓《仙缘》和《邯郸梦》
  我们不必管这个戏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因为这个具体内容未必是作者要求读者知道的,如果这样能读懂他的隐意的人就太少了(那时可没有现在这样方便的网络搜索,能识字的人也不多)。我们只需从戏曲的名称看,就是暗示甄宝玉送玉后,贾宝玉在梦中再次进入仙境,或看到了仙境。要知道贾宝玉是个凡人,没有神灵(如警幻或其妹可卿等)的引导是不会进入或看到仙境的。所以甄宝玉所送的玉只能是具有仙灵性质的三生石所化,而大荒山顽石是个“蠢物”,虽然贾宝玉佩戴了许多年,却从没能引导他进入或看到仙界场景。

  其三,第二回贾雨村与冷子兴的谈话
  雨村笑道:“…也曾有人荐我到甄府处馆。我进去看其光景,谁知他家那等显贵,却是富而好礼之家,如闻其声。但这一个学生,虽是启蒙,却比一个举业的还劳神。说起来更可笑,他说:‘必得两个女儿伴着我读书,我方能认得字,心里也明白,不然我自己心里糊涂。又常对跟他的小厮们说:‘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对的呢!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才可,设若失错,便要凿牙穿腮等事。’其暴虐浮躁,顽劣憨痴,种种异常。只一放了学,进去见了那些女儿们,其温厚和平,聪敏文雅,竟又变了一个。因此,他令尊也曾下死笞楚过几次,无奈竟不能改。每打的吃疼不过时,他便‘姐姐’‘妹妹’乱叫起来。后来听得里面女儿们拿他取笑:‘因何打急了只管唤姐妹做甚?莫不是求姐妹去讨情讨饶?你岂不愧些!’他回答的最妙。他说:‘急疼之时,只叫姐姐、妹妹字样,或可解疼也未可知,因叫了一声,便果觉不疼了,遂得了秘方。每疼痛之极,便连叫姐妹起来了。’你说可笑不可笑?也因祖母溺爱不明,每因孙辱师责子,因此我就辞了馆出来…”

  因为关于甄宝玉的文字很少,这是较长的一段,所以大段抄录,以便读者能加深印象。重点是两条:甄宝玉要小厮们说女儿二字时必用清水香茶漱口,这个癖好显然对应于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绛珠仙草,直至仙草修成女体;甄宝玉挨打时就喊姐姐妹妹,而警幻仙姑处最多的就是姐姐妹妹,并且警幻手下的姐姐妹妹显然和绛珠仙子很有交情(见第五回)。另外,甄宝玉说女儿比阿弥陀佛,元始天尊更尊荣,暗示三生石的下凡没有经过一僧一道的帮忙,甚至是一僧一道反对的,或不知的。

  从以上原文内容可以看出,这个甄宝玉的内心其实非常残忍自私。贾宝玉何曾有把小厮“凿牙穿腮”等事?贾宝玉对任何人都是很和善和礼貌的。根据镜像“相似相反”的原则,甄宝玉本身只是个凡胎浊物,即其本身是假宝玉,戴的玉却是真宝玉;贾宝玉戴的是假宝玉,自身却是神瑛侍者下凡的真宝玉。甄宝玉少年时代所有的那些“善”的表现,只是所戴的真宝玉引导的结果。一旦这个真宝玉也不在了,甄宝玉就会很快回复他的恶劣本性,成为一个沉迷“皮肤淫滥”,热衷“仕途经济”的人。所以高鹗的续书中关于甄宝玉的描绘,倒是在大方向上把握了《红楼梦》作者的原意,比很多人的说法好多了。

  现在再说说薛宝钗是怎么回事?所谓“山中高士晶莹雪”,“山”就是大荒山,“高士”就是“高土”,即大荒山的山顶。大荒山的山顶有一片千年不化的晶莹雪,因吸收天地日月之精华,也有了灵性,于是听到了山下石头的长嗟短叹,遂生同感和同情。它觉得“有材”“有用”对人是很重要的,需引导世人“行正轨”,于是便化成一股热气,钻进薛姨妈的肚子里,这就是宝钗与生俱来的那股“热毒”。宝钗本身是凡胎,但她身上的“热毒”是大荒山山顶的晶莹雪化来,雪不可能化为人,正如顽石不可能化为人,这是小说设定的神话逻辑。

  有读者可能还要问:作者干嘛要编这样一个麻烦累赘的故事呢?宝玉不是经常说,林妹妹死了我就出家去吗?黛玉死后,宝玉直接离家出走不行吗?

  不行,更不好。不要说过去,就算是现代社会,如果一个男人仅仅因为自己理想中的情人死了,就抛妻弃家,不顾而去,都会被认为是很过分和不妥当的。这样会降低贾宝玉这个角色在读者心中的形象,影响读者对全书宗旨的理解。但如果贾宝玉是受到神灵的召唤,去寻找梦中的仙境和仙草,那就大不同了。神的旨意当然高于任何俗世的道德规则。所以贾宝玉终于找个机会离家出走了,但他出走的最初目的并非出家做和尚,而是去寻找“世外仙姝寂寞林”。贾宝玉出走的时候,将他认为是不详之物的那个通灵宝玉丢弃在贾府一个穿堂的屋外。由于贾府的人不知道他没有带上通灵宝玉,也就没有去找玉,直到被凤姐扫雪拾获。

  贾宝玉当然不可能找到世外仙姝寂寞林,那是西方灵河岸边,是仙境,不是他一个凡夫俗子可以去到的。不仅如此,他所携带用以引路的那个真宝玉也很快不见了,原因很简单:既然林黛玉死了,绛珠仙子即将归位,那三生石也必须尽快归位,否则绛珠仙草长在哪里呢?在走投无路之际,贾宝玉想起他以前说过的话,就在一个偏僻的破庙内出了家。

  宝玉弃家出走,不知所踪。宝钗心急如焚,到处寻找。注意此时贾母必未死,她才能离开贾家。宝钗离开贾家早有预兆,抄检大观园后她就和薛姨妈搬过出去一次了。宝钗寻找宝玉的期间可能得到过妙玉的帮助,因为妙玉的师傅精通先天神数,她自然会算出宝玉大致的方位,也算出贾家即将倾覆,故也借机出走避祸。终于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宝钗找到了已做和尚的宝玉。但此时宝钗已经耗尽了所有气力,并且因长期劳累和心焦以致病情加重,或又添新病,再也站不起来。这就应了“金簪雪里埋”。

  宝玉很悲痛,毕竟宝钗是他的妻子,也是有感情的。因此他必会安葬宝钗,写上“贤妻薛宝钗之墓”,并念祭文,烧纸钱,等等。如此大的举动自然会被人发现,被官府侦知,于是宝玉的行踪暴露,就被抓了回去。然后就是审判,受刑和狱神庙了。

  宝钗也是一个很不幸的女人,她的不幸只在于她爱错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只在于她太愿意为所爱的人作出牺牲。至于宝玉和宝钗是否无性婚姻?开始可能是,宝玉逐渐清醒后必不是。这不仅在前文已有暗示(例如宝玉看到宝钗的酥臂后的性幻想),我相信充满悲悯之情的作者也是不会这样写的,不会那么粗暴地剥夺宝钗可能仅有的一点快乐。要知道宝玉可是经过警幻之妹教导和点拨的,那袭人和宝玉“云雨”后,更是忠心得不得了。所谓“钗黛合一”,黛玉是宝玉理想中的妻子,宝钗是有名有实的妻子,这也是一证。

  甄宝玉送玉是全书最令人费解的重要情节。其他三项虽意见不一,总还算有些说法,唯独这一项连许多知名的红学家都不知何解,更不知怎样成了脂砚斋所说的“大过节、大关键”,有人甚至弄出“甄宝玉送的玉是贾宝玉”这样的奇谈,真可以获十个红学创意大奖了。

  对我上面这番解读,各位以为怎样?已逝去两百多年的作者是否能含笑九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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