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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红楼梦(4)

  《红楼梦》第三十九回写道,贾家的“亲戚”刘姥姥又一次来到了贾府。在拜见贾母时,为贾母讲了一个“雪下抽柴”的故事。刘姥姥讲:“去年冬天,接连下了几天雪,地下压了三四尺深。我那日起的早,还没出房门,只听外头柴草响。我想着必定是有人偷柴草来了。我爬着窗户眼儿一瞧,……,原来是一个十七八岁的极标致的一个小姑娘,梳着溜油光的头,穿着大红袄儿,白绫裙子……”
  刘姥姥刚说到这儿,贾家南院马棚突然失火了。于是,唬得贾母忙起身扶了人出至廊上来瞧,只见东南上火光犹亮。贾母足足看着火光息了方领众人进来,并说道:“都是才说抽柴草惹出火来了,……。别说这个了,再说别的罢。”于是,刘姥姥又讲他们东边儿庄上有一个九十岁的老奶奶,“原本只有一个儿子,这儿子也只一个儿子,好容易养到十七八岁上死了,哭的什么似的”,可由于老奶奶天天吃斋念佛,“后果然又养了一个,今年才十三四岁,生的雪团儿一般,聪明伶俐非常”。后来宝玉细问刘姥姥那“雪下抽柴”的女孩是谁,刘姥姥只得编了告诉他:“那原是我们庄北沿地埂子上有一个小祠堂里供的,不是神佛,当先有个什么老爷。这老爷没有儿子,只有一位小姐,名叫茗玉。小姐知书识字,老爷太太爱如珍宝。可惜这茗玉小姐生到十七岁,一病死了。因为老爷太太思念不尽,便盖了这祠堂,塑了这茗玉小姐的像,派了人烧香拨火。如今日久年深的,人也没了,庙也烂了,那个像就成了精。”
  刘姥姥讲的这个“雪下抽柴”的故事,应该就是“曹雪芹”在为我们展现《石头记》的一些情节或者就是真实的历史。所谓“茗玉”小姐,顾名思义就是指“名字里有玉字”的小姐。这在《石头记》中当然是指女主人公香。,那历史上的年妃的名字里是否也有一个“玉”字呢?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因为目前所见的史料上没有记载。
  所谓十七岁上死了,自然应是指《石头记》里香玉死去时的大约年龄。但在真实的历史上,这个十七岁当然不是指年妃去世时的年龄,而是指年氏于康熙四十七年或四十八年初入雍王府到其于雍正三年的十一月死去这段大约十七年的时间。
  所谓“老爷太太思念不尽,便盖了这祠堂”,在《石头记》里应是指香玉成为皇妃之后,甄家为其省亲而修的“省亲别墅”。在她死后,皇帝下令将其改为了祠堂。所以,才有《红楼梦》第四十一回中喝醉了的刘姥姥来至“省亲别墅”的牌坊底下,道:“嗳呀!这里还有个大庙呢。”而在真实的历史上,可能是指年氏死去时雍正所建的让王公大臣们祭拜皇贵妃的地方,后来随着年久失修,自然“人也没了,庙也烂了”。
  所谓“原本只有一个儿子,这儿子也只一个儿子,好容易养到十七八岁上死了”,在《石头记》里应是指甄宝玉死去的哥哥,也就是《红楼梦》中的贾珠,在《石头记》里恐怕就叫“甄珠”吧。史料记载,弘时的大哥弘晖是雍正的嫡长子,其生母是胤禛的嫡福晋乌拉那拉氏,也就是后来雍正继位后的孝敬宪皇后,出身高贵。弘时生于康熙四十三年二月,而弘晖则在这一年的六月初六病死,死时年仅八岁。乌拉那拉氏生下弘晖之后便再也没有生育。
  所谓“后果然又养了一个,今年才十三四岁,生的雪团儿一般,聪明伶俐非常”,在《石头记》中应该就是指的甄宝玉。小说里说信佛的老奶奶死了单传的孙子,“后果然又养了一个,今年才十三四岁”。这里“曹雪芹”模糊地使用了一个“养”字,但却没有明确说是生养的还是抱养的。其实,《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不也同样是自幼就在贾母身边生活,而并非是由他的母亲王夫人抚养的。
  根据清代自康熙以来的惯例,出身微贱的嫔妃生下皇子后,并非由其本人抚养,而是交给出身高贵皇妃来养育。例如,雍正的生母德妃出身微贱,其本人就是由皇贵妃佟佳氏抚养长大。而胤禩的生母良妃出身于更为低贱的辛者库,所以胤禩也是交由皇长子胤禔的母亲惠妃纳喇氏来抚养的。因此,以雍正对康熙的追崇以及为了安抚刚刚失去儿子的嫡福晋那拉氏,他将刚出生不久的弘时交给那拉氏来抚养的可能性极大。
  雍正在皇后册谥诏文中说“(皇后)处贵逾谦,居尊弥懋”,意思就是说乌拉那拉氏虽然身份尊贵,但对人却十分温和恭敬。大概很像《红楼梦》里的贾母。其实,从《红楼梦》里我们似乎也能看到贾宝玉对贾母的感情远比对他的生母王夫人深厚得多。
  从这段文字里我们似乎也可以看出年妃与弘时两人之间大致相差三、四岁。如果从康熙四十八年大约七、八岁的年氏进入雍亲王府开始计算,到康熙五十八年雍亲王胤禛与年羹尧正式盟订密约,年氏在这一年被册立为雍亲王侧福晋,年氏的年龄也是“可巧”十七、八岁。而正是在这一年,所有的一切埋下了年家日后的祸根。而《红楼梦》里此刻贾家的“火起”,不正意味着当年年家的“祸起”吗?


  刘姥姥是《红楼梦》里的一个十分鲜活的小人物。她的出现给这样一部阳春白雪般的小说带来了许多令人忍俊不禁的市井诙谐和幽默。但是,作为一个为家庭生计而低三下四讨好贾家的女人,在原版的弘时小说《石头记》里是否真有类似的描写?而在真实的历史当中谁又是她的人物原型呢?
  《红楼梦》关于刘姥姥的描写出现在小说第六回的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以及第三十九回、四十回、四十一回和四十二回的二进荣国府。也就是说,“曹雪芹”共用了五个章回的内容来描述刘姥姥的故事,可见其重视程度。那么,“曹雪芹”又为何要此大篇幅地描绘这样一个与弘时和年氏爱情悲剧没有什么特别关系的人物形象给我们看呢?
  《红楼梦》里说,刘姥姥一家与四大家族之一的王家是有着所谓的一种亲戚关系的。刘姥姥的女婿狗儿的爷爷曾作过小小的京官,“昔年与凤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认识。因贪王家的势利,便连了宗认作侄儿。那时只有王夫人之大兄凤姐之父与王夫人随在京中的,知有此一门连宗之族,余者皆不认识。”狗儿的父亲叫王成,当时“因家业萧条,仍搬出城外原乡中住去了”,而如今王成已病故。“狗儿亦生一子,小名板儿,嫡妻刘氏,又生一女,名唤青儿。一家四口,仍以务农为业”,而刘姥姥便是狗儿的丈母娘。
  在八十回的《红楼梦》中,刘姥姥一共去了贾家两次。从两进荣府的结果看,第一次进荣国府她只见到了荣府的孙媳妇王熙凤,而作为贾家最高权威的贾母以及荣府的女主人王夫人均未露面;而且也不像第二次进府那样住了好几天还游览了大观园,而是仅吃了一顿饭就匆匆地离开了贾府,所得的实惠不过是区区二十两银子,哪像二进荣国府那样获得的东西需要雇个车来托运。可见,刘姥姥第二次进荣国府所得到的待遇和实惠好像要比第一次多得多。可是,事实果真如此吗?而且对于同一个刘姥姥,贾家前后的反应为什么会相差如此之大呢?
  有人说之所以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时获得了更高的待遇和更多的实惠,那是因为贾家因元春封妃而成了皇亲国戚,比以前更风光了,所以也就对刘姥姥就更大方了。
  我想凡是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定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不过我敢肯定他不是皇亲国戚。因为皇亲国戚们不这么想。做皇亲国戚的目的那可不仅仅是风光,更重要的是要获得最大的利益。如果只有穷亲戚来沾光,没有巴结的人来上供,那谁还当什么皇亲国戚?
  可见,如果说刘姥姥第一次登贾家的大门就遭了贾家的冷眼,贾家只象征性地给了二十两银子将她打发走了的话,那她还好意思再第二次舔着脸登贾府的门吗?就是来了,贾家又会让她进门吗?会比第一次给的东西还多吗?
  关键是两次去的目的不同。
  那么,刘姥姥第一次登荣府大门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应该是去攀亲。因为小说里说了,两家祖父连宗时“只有王夫人之大兄凤姐之父与王夫人随在京中的,知有此一门连宗之族,余者皆不认识”。可见这所谓连宗,其实根本就没有列入王家的家谱当中。于是,可以想象这种情况到了儿辈以致孙辈这一代,两家哪里还谈得上有什么亲戚关系?
  于是,这刘姥姥便带着外孙子板儿进了荣国府,一见着王熙凤便“在地下已是拜了数拜,问姑奶奶安”。因为论礼儿,连了宗的王熙凤应是板儿的姑奶奶,即与刘姥姥是平辈的。
  那么,王熙凤认了刘姥姥这个穷亲戚了吗?应该是认了。因为她说:“别拜罢,请坐。我年轻,不大认得,可也不知是什么辈数,不敢称呼。”又说:“亲戚们不大走动,都疏远了。知道的呢,说你们弃厌我们,不肯常来,不知道的那起小人,还只当我们眼里没人似的。”
  凤姐儿不仅认了刘姥姥这门亲戚,临了还送了二十两银子。那刘姥姥自然是感恩不尽地回家了。
  我们知道,历史上的康熙皇帝与奴才出身的曹寅情同手足,两家的关系就像《红楼梦》里王熙凤的祖辈与狗儿的祖父那种所谓的“连宗儿”关系。当然,康熙与曹寅是手足之情,而非叔侄之谊。但是,这种情感关系到了儿子雍正这辈就几乎荡然无存了。特别是在曹寅、曹颙父子死后,康熙皇帝年老体衰、行将不久之时,作为一直在老皇帝庇护下的江宁织造曹家,自然要考虑他们将来的命运。
  在康熙末年夺嫡之争进入到白热化的阶段,远在江南的曹家同样感到惴惴不安。其在京城的耳目也许早已为其探听到康熙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差,而且也有消息表明康熙极有可能要将皇位传于皇四子雍亲王胤禛。曹家很清楚,曹寅死了,作为皇帝的康熙有能力帮着扶持曹家;可是要是康熙死了,谁还会继续帮衬曹家呢?因此,将来能否继续维持曹家与皇室的这种特殊状态,关键就在于能否与将来的新皇帝继续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
  作为在官场上混了很长时间的曹家知道,此时官面上的书信往来、人情交往不仅不会有什么成效,反而还可能引起皇帝的猜忌。有时候像《石头记》里“刘姥姥”的那种侧面的“夫人外交”却能起到某种特殊的效果。
  但是,考虑到长期以来曹家与雍府几乎互不往来的这种关系,与皇室关系本就不亲的曹頫以及年长一辈的曹寅的遗孀李氏自然不适合去拜雍府的大门,而家里的其他人不仅同雍府十分疏远,就是与康熙皇帝本人也都没什么特别亲近之人。曹頫想来想去,只能决定再利用一下生前还算是与康熙有点儿感情的早已死去多年的哥哥曹颙,让他的遗孀马氏出面去一趟雍府,也许还能获得点儿同情。于是,就像《红楼梦》里的本与王家没什么关系的刘姥姥带着王家的后代“板儿”直奔荣国府一样,与皇室更没什么关系的马氏和曹颙的遗腹子曹天祐这对儿孤儿寡母于康熙六十年也来到了京城,登门拜访从未来过的雍亲王府。
  马氏临行前,也像《红楼梦》里狗儿对刘姥姥嘱咐的那样——“先去找陪房周瑞,若见了他,就有些意思了。这周瑞先时曾和我父亲交过一件事,我们极好的”,曹頫可能也嘱咐马氏先去找雍府的一个曾经与曹家“交过事”的管事家奴,然后由这个人带着她进了雍亲王府。
  此时掌管雍府家务大权的并非雍亲王的嫡福晋那拉氏,而是弘时的生母李氏(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会在后面作详细分析)。正如王熙凤接待刘姥姥那样,李氏也接待了马氏。



  从《红楼梦》第六回介绍狗儿一家与王家关系的文字上我们可以推出,刘姥姥与王熙凤应该是同一辈的人。但是,在后来刘姥姥与王熙凤见面时刘姥姥却说:“今日我带了你侄儿来,也不为别的……”,将王熙凤认作了板儿的姑姑,平白使凤姐在辈分上降了一格!这不是明摆着在羞辱王家吗?果真如此的话,王熙凤不给她轰出去已经很不错了,怎么可能最终还给了刘姥姥二十两银子?可是,这难道真的仅仅是“曹雪芹”的一个小小的疏忽吗?
  而在刘姥姥说这句话之前,正好东府里的贾蓉来向王熙凤借玻璃炕屏,书中此处特意描写贾蓉年龄在十七八岁,“面目清秀,身材俊俏,轻裘宝带,美服华冠”。小说又写见到贾蓉,“刘姥姥此时坐不是,立不是,藏没处藏。凤姐笑道:'你只管坐着,这是我侄儿。’”一个七十来岁的农村老太太怎么会见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居然“坐不是,立不是”,还“藏没处藏”的?
  可见所有这些矛盾,并非是曹公的一时疏忽所致,而是他在小说里特意展现了历史真实的一幕。从刘姥姥“坐不是,立不是,藏没处藏”的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历史上真实的“刘姥姥”年龄应该与十七八岁“贾蓉”的年龄相差不会太大。我们知道,曹颙死于康熙五十四年,死时的年龄只有二十三岁左右。于是我们也可以就此推测马氏在康熙六十年的年龄也就三十来岁。在当时,一个三十来岁的寡妇见了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自然会“坐不是,立不是,藏没处藏”了。
  而小说里此处出现的十七八岁的贾蓉,实际上正是康熙六十年时同样十七八岁年龄的弘时;而小说中出现的王熙凤与贾蓉之间那种无拘无束的关系,实际上正是李氏与弘时之间的那种真正的母子血缘关系,只不过弘时自幼交由嫡福晋那拉氏抚养,与其生母李氏的感情没有那么深罢了。
  因此,小说里出现刘姥姥说“今日我带了你侄儿来”这句话,同样是真实历史的再现,因为历史上的李氏和马氏本来就是平辈的。当李氏向马氏介绍自己的亲生儿子弘时之后,问马氏此次登门之意时,马氏很自然地会委婉说出“今日我带了你侄儿来,也不为别的……”这句原为攀亲的话来。
  聪明的李氏当然明白马氏这次登门的意图,就像《红楼梦》里凤姐最后说的“若论亲戚之间,原该不等上门来就该有照应才是。但如今家内杂事太烦,太太渐上了年纪,一时想不到也是有的……”,李氏应该也说出了类似意思的话,算是委婉地认下了曹家,给曹家吃了一个定心丸。当然,李氏绝不会只给马氏二十两银子,甚至有可能什么都没给,但对马氏来说有李氏的这句话也就够了。
  可以说,《红楼梦》里的刘姥姥第一次进荣国府是非常成功的,因为她攀亲的目的达到了,所以刘姥姥欢天喜地地回家了;历史上的马氏第一次进雍王府也是非常成功的,因为曹家获得未来新皇帝承认的目的也达到了,所以马氏同样兴高采烈地回去了。
  因此我们看到,在雍正继位清理亏空时,雍正一开始只是拿与曹家有亲戚关系的苏州织造李煦开刀。史料记载,在康熙死后仅一个月,李煦就被抄了家。但雍正并没有把曹家与李煦一起治罪,而是网开一面,允许曹家将亏空分三年还完。而且在得知曹頫为弥补亏空到处求人托人之后,雍正为防止有人吓唬、敲诈曹頫,还特地向曹頫下旨:“乱跑门路,交结他人,只能拖累自己,瞎费心思力气买祸受;主意要拿定,安分守己,不要乱来,否则坏朕名声,就要重重处分,怡亲王也救不了你!”可见,雍正的这个朱批对当时的曹頫来说还是出于好意的。
  但是,当看到李煦等不少前皇帝的宠臣一个个家破人亡之后,特别是补清亏空的期限即将来临之际,被亏空烧得焦头烂额的曹家再也坐不住了。于是,在雍正二年的八、九月份再次派马氏进京。但马氏这次进的却已不是当年的雍亲王府了,而是更为威严的皇宫;接待她的也已不是当年的侧福晋李氏,而是更为高贵的皇后那拉氏。


  于是在《红楼梦》中,第二次来的刘姥姥便受到了象征着贾府最高权威的贾母的高规格接待,甚至在贾母、王夫人以及贾家众多媳妇、小姐的陪同下浏览了大观园,可谓着着实实的风光了一回。然而,表面上获得风光的刘姥姥付出的又是什么呢?是尊严!
  可以说,刘姥姥浏览大观园的过程应该就是其备受羞辱的过程。只不过“曹雪芹”在刘姥姥第二次进荣国府时为他笔下的这一人物赋予了许多幽默甚至可爱的特点,让我们似乎对她所受到的羞辱视而不见,甚至还以为那是她心甘情愿的。可是曹公为什么要这么写呢?这样写又想要达到一种什么样的目的呢?
  应该是同情。如果历史已经记录了一个人受辱的事实,对于一个对此无能为力却又饱含同情之心的人来说,他所能做的唯有希望受辱者能够豁达地面对这一切。内心的强大是战胜不可战胜的对手的唯一力量!于是,我们便在《红楼梦》中看到了一个令人捧腹而又可爱的刘姥姥。
  小说里写游览大观园的贾母陪着刘姥姥来到黛玉的潇湘馆。只见房间里的纱窗旧了,便让凤姐换上质地上乘的“软烟罗”。
  贾母要用“软烟罗”做纱窗,刘姥姥却有点儿不大同意,说:“我们想他作衣裳也不能,拿着糊窗子,岂不可惜?”
  刘姥姥凭什么敢对“软烟罗”的使用方法这一话题发表她的个人意见呢?她有什么资格或者资本呢?当然有资本了。因为小说中的刘姥姥就是历史上的马氏,而马氏则是已经死去的江宁织造曹颙的遗孀。作为“织造之家”的媳妇,她当然敢于对织造之物提出自己的意见,不然就显不出她是行家了。
  可见,“曹雪芹”在黛玉的潇湘馆里不写馆内陈设,不谈诗书字画,却用大段篇幅突出写了一家子人围着绫罗绸缎这一“织造”的话题聊天,目的就是要告诉我们小说里刘姥姥二进荣国府的故事实际上就是历史上的江宁织造曹家媳妇被入宫召见的一段屈辱的经历。
  带着自己的儿子,同时也是曹颙的遗腹子曹天佑的马氏来到了皇宫,拜见了当时雍正朝的皇后乌拉那拉氏。不过,根据雍正的旨意,皇后乌拉那拉氏带着后宫的嫔妃们虽然召见了马氏,算是给了曹家的面子,但在整个召见的过程中不仅没有给予曹家什么保证,众嫔妃们还当着马氏的面儿就曹家上供的织造之物极尽讥讽。
  这不,《红楼梦》里的贾母不买刘姥姥的账,说道:“倒是做衣裳不好看。”而凤姐又忙把自己身上穿的一件大红绵纱袄子襟儿拉了出来,向贾母和薛姨妈道:“看我的这袄儿。”贾母、薛姨妈都说:“这也是上好的了,这是如今的上用内造的,竟比不上这个。”凤姐儿道:“这个薄片子,还说是上用内造呢,竟连官用的也比不上了。”于是,贾母又道:“再找一找,只怕还有青的。若有时都拿出来,送这刘亲家两匹,做一个帐子我挂,下剩的添上里子,做些夹背心子给丫头们穿,白收着霉坏了。”
  所谓“上用内造”,当然是指为皇帝及后宫制造的东西;所谓“官用”,即是指为普通官员们制造的东西。“软烟罗”虽然质地上乘,但却是以前官用的纱。因而贾母会说“如今上用的府纱也没有这样软厚轻密的了”。
  以皇后那拉氏为首的后宫娘娘们当着为皇宫提供织造之物的曹家媳妇的面,竟说“凤姐”穿着的“如今的上用内造的”大红纱袄子襟儿的“薄片子”,连之前官用的“软烟罗”也比不上。这犹如当面给了马氏一个大巴掌!很明显就是在讽刺曹家现在提供给皇宫的织造物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拿着皇室拨给的大把钱财乱花,明里全是亏空,实际上肥了自己的腰包。
  所以,皇帝让你们这些肥的流油的织造们补齐亏空又有什么错吗?你这次跑到皇宫里来,难道是想让皇帝豁免你们曹家的欠债吗?你以为你是谁?少在我这儿自以为是!看看你们曹家现在上供给皇宫的这些破玩意儿,还不如以前为官员提供的质量好,你还好意思在我这儿摆行家的谱儿!你不是觉得“软烟罗”做纱窗可惜,应该用来做衣裳吗?那好,我就做几件衣裳给小丫头们穿,再送你两匹拿回去做衣裳!


  挨了巴掌的马氏终于明白了,她这次来除了受辱,恐怕是得不到皇家的任何保证了。于是,《红楼梦》里的刘姥姥说出了下面这句耐人寻味的话来:“人人都说大家子住大房。昨儿见了老太太正房,配上大箱大柜大桌子大床,果然威武。那柜子比我们那一间房子还大还高。怪道后院子里有个梯子。我想并不上房晒东西,预备个梯子作什么?后来我想起来,定是为开顶柜收放东西,非离了那梯子,怎么得上去呢?如今又见了这小屋子,更比大的越发齐整了。满屋里的东西都只好看,都不知叫什么,我越看越舍不得离了这里。”
  是啊,皇家,就像这高高大大的威武的柜子一样,要想够到它,没有梯子怎么行呢?原来的梯子已经不存在了,现在人家又不想给你一个新梯子,这就明摆着不想和你再扯什么关系了。而一旦这样的关系不复存在,那你将来还有可能继续住在自己现在的这个小屋子里吗?所以,此情此景的马氏又怎能没有“见了这小屋子,更比大的越发齐整了……,越看越舍不得离了这里”这样的伤感?于是,《红楼梦》里伤感而又憋气的刘姥姥不敢向贾家发泄,只得冲着孙子“板儿”发脾气了,并自嘲般的说:“下作黄子,没干没净的乱闹。倒叫你进来瞧瞧,就上脸了。”
  马氏在皇宫中的一切活动,都被当时在场的两个人记录了下来。一个就是一直陪同召见的历史上的皇三子弘时,在《红楼梦》里便是那个一直陪同着的贾宝玉;而另一个历史上的曹颙的遗腹子、跟随马氏进宫的曹天祐,在《红楼梦》里则是那个不显眼的小人物——“板儿”。
  《红楼梦》里说刘姥姥第一次进荣国府的时候板儿的年龄是五六岁,而康熙六十年马氏第一次登雍亲王府“攀亲”时,曹天祐的年龄也刚好六岁。按照小说描写的时间推算,刘姥姥第二次进荣国府是在三、四年之后,此时的板儿应是九岁多的样子,而在曹家补齐亏空的三年期限即将到来的雍正二年,曹天佑的年龄也正好是九岁。
  我们前面曾探讨过《红楼梦》的编撰者“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曹天佑的可能性。如果曹天佑真有可能是“曹雪芹”的话,那么他又怎么能不同情他笔下两进荣国府的刘姥姥,或者更为确切地说是他的母亲马氏呢?如果曹天佑真有可能是“曹雪芹”的话,那么小说中的“板儿”不就有可能是“曹雪芹”本人了吗?而“板儿”的发音与“本人”这两个字的发音又是多么的相像啊!
  在《红楼梦》里,“曹雪芹”并没有写贾宝玉对刘姥姥一家的态度。不过在第四十一回中宝玉做的一件事,似乎可以让我们看出其对刘姥姥还是充满同情和照顾的。当妙玉让人把刘姥姥用过的成窑茶杯“搁在外头去”之后,宝玉陪着笑对妙玉道:“那茶杯虽然脏了,白撂了岂不可惜?依我说,不如就给那贫婆子罢,他卖了也可以度日。你道可使得?”而在最后刘姥姥准备离开贾府回家时,鸳鸯帮她打点要带的东西,其中果然就有那只成窑茶杯。
  从这些细节的描写上,我们似乎可以想象历史上的皇三子弘时当年对曹家的态度,特别是对当时还年幼的曹天佑,可能与皇宫中的其他人不太一样。也许正是他为曹家说了几句好话,让皇后以致雍正又对曹家网开了一面。应该说,弘时对曹家有着救命之恩那! 
  《红楼梦》里写喝醉了的刘姥姥曾鬼使神差地去了宝玉的怡红院。而在真实的历史中,去弘时房间的一定不会是马氏,而有可能是她的儿子曹天祐。因为《红楼梦》中刘姥姥在怡红院里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好奇、撒风、随意,绝不是一个七十来岁的老人干得出来的,倒更像是一个小孩儿到了一个陌生而又新奇的地方所具有的那种快乐表现。当弘时看到别人在奚落马氏时,其心里不免产生一股同情之心,于是便拉着比他小十来岁的曹天祐到自己的房间里玩儿。而曹天祐在弘时房里看到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以及痛痛快快的玩耍后,其脑海中一定会对此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这样一来,《红楼梦》的改编人“曹雪芹”或者说曹天祐与《石头记》的作者弘时,两人生前的生活经历就有了交集。于是,以曹天祐主笔的《红楼梦》里就不可能缺少原作者弘时的影子。
  脂砚斋是《红楼梦》早期抄本的一个批语者。脂砚斋的批语在红学界称为“脂评”或“脂批”。但是脂砚斋其人是谁,与“曹雪芹”是什么关系,迄今未形成一致看法。但归纳起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脂砚斋就是“曹雪芹”本人;另一类是脂砚斋是一个与“曹雪芹”的关系较为密切,为广大读者读懂《红楼梦》这部小说而作评的一个重要人物。
  联想到小说中的贾宝玉最喜欢女孩子唇上的胭脂,因此在脂砚斋这个名字当中,“脂”应该指的就是胭脂,代表红色;“砚”是指砚台,即是石。所以,“脂砚”便是“红石”,即弘时的谐音;斋的意思为书舍,但在这里既可以取书舍之意,表示该书是由弘时所书;又可以取其谐音“债”,暗示脂砚斋的意思便是“弘时债”。当然,“脂砚”二字反过来读又是“胭脂”,这样脂砚斋也还可以叫做“胭脂债”。
  最先提出脂砚斋即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还是新红学的开山鼻祖胡适先生。胡适根据庚辰本第二十二回的“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这一脂批,认为由于凤姐不识字,点戏时自须别人执笔,而宝玉是最具这个资格的,故此脂砚斋即是宝玉。于是,胡适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中写道:“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可是,胡适先生忘了在甲戌本的第一回也有脂批:“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而且在其他大量的脂批中,又多次出现过“余二人”,“作书人”,“批书人”等语式,可见作者与批者的界限十分分明。这就说明“芹”、“脂”逻辑上应为两人便无可疑了。因而胡适的“作者说”似乎经不住推理,难以成立。
  不过,有一种情况却可以使胡适的“作者说”不仅成立,而且也符合脂批所暗示“芹”、“脂”为两人的条件,那就是“曹雪芹”不是原著《石头记》的作者,而只是我们如今看到的章回小说《红楼梦》的编撰人。
  这样的话,按照胡适的“作者说”,脂砚斋便应该是《石头记》的原创作者弘时了。这与脂砚斋这个名字的隐意“弘时债”就有点儿接近了。但不管“弘时债”也好,“胭脂债”也罢,不都是指《红楼梦》里的男主人公贾宝玉所欠的“女儿债”吗?
  但是如果脂砚斋是《石头记》的作者弘时,这里面却有一个问题无法自圆其说。那就是根据史料记载,弘时早在雍正五年八月便死了,他又怎么可能于乾隆年间还在“重评石头记”呢?因此,如果坚持脂砚斋是《石头记》的作者弘时这一说法,那就必然要否定史料上的记录,即弘时在雍正五年并没有死。
  可是,这种情况有可能出现吗?



  据《雍正朝起居注》记载,雍正六年六月二十日雍正皇帝曾给当时的和硕庄亲王允禄、和硕果亲王允礼等人下过一道谕旨:
  “……古今图书集成棉纸书十九部,一部供奉寿皇殿,其九部交乾清宫总管于应陈设之处陈设,其余九部赏怡亲王、庄亲王、果亲王、康亲王、福惠阿哥、张廷玉、蒋廷锡、鄂尔泰、岳钟琪每人一部。竹纸书四十五部,内赏诚亲王、恒亲王、咸福宫阿哥、元寿阿哥、天申阿哥、励廷仪、史贻直、田文镜、孔毓珣、高其倬、李卫、王国栋、杨文乾、朱纲、稽曾筠每人一部,其余三十部收贮。”
  雍正的这道谕旨有什么异常吗?有。
  在这道谕旨里一共出现了四位阿哥,即福惠阿哥、咸福宫阿哥、元寿阿哥以及天申阿哥。福惠是年氏所生之子,在雍正六年六月时还不满八岁,不过之后不到两个月便死了。而元寿和天申则分别是指弘历和弘昼。
  按照我们所有的现存清史资料,在雍正六年六月时,雍正皇帝膝下活着的儿子应该只有弘历、弘昼和福惠三人,那么这个谕旨里所提到的“咸福宫阿哥”又是谁呢?为什么其他三个阿哥均以乳名称呼,而这个“咸福宫阿哥”却显得格外特殊,不用其乳名而以皇宫中的宫殿之名称谓呢?
  从这道谕旨中看,当时年龄最小的福惠应在众阿哥中的身份和地位是最高的,因为他与同样地位较高的怡亲王等人接受的赏赐是档次最高的棉纸图书,而其他三个阿哥被赏赐的则是档次较低的竹纸图书。不过我们又看到,在后面三个阿哥的排名中,咸福宫阿哥却居于弘历和弘昼之前。想来,这三个阿哥的排名顺序应该不是根据其身份地位的高低,而是以年龄顺序来排的。可是,除了刚刚死去不到一年的弘时之外,比弘历、弘昼年龄要大的雍正其他皇子,最晚也在距雍正六年的五、六年之前就都死去了,而且均是未成年死亡。让他们当中的某位皇子“活”过来根本就不可能。
  难道这个咸福宫阿哥会是雍正的皇三子弘时吗?可是根据现存的清史档案,弘时是在雍正五年的八月就已经死去了啊!
  其实,如果我们再认真研究一下弘时的档案就会发现,弘时死去的确切时间实际上是在二百多年后的伪满洲国时期出版的《爱新觉罗宗谱》中给出的,而在此之前的《大清皇帝实录》等所有前期史料,甚至后来北洋时期编撰的《清史稿》中都没有写明弘时死去的具体时间。也就是说,弘时死去的日期在原来的清室档案中并没有记录,而是在“满洲国”时期补充上去的。可是,“满洲国”时期补充的这个弘时死去的日期又是根据什么得出的呢?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反正现存的其他所有清室资料里是没有这一条记录的。
  这样一来,“弘时死于雍正五年八月六日申时”这个看上去似乎十分详尽的时间,又变得似乎不那么确定和真实了。因此,我们似乎也就有理由怀疑弘时在雍正六年甚至此后更长的时间里可能并没有死,而是以“咸福宫阿哥”的身份依然生活在皇宫之中。可是,如果这样的话,乾隆在刚继位时为何又会说出“三阿哥已死多年”这样的话来?



  针对上面的这些模糊不清甚至前后矛盾的史料记录,我们经过认真地梳理、对比,感觉历史上真实的一幕也许是这样的:
  首先,弘时并没有在雍正五年八月死去。他在雍正四年的二月被除宗并被赶出皇宫后,确曾交由允裪约束养赡。但由于不久其“继父”胤禩于雍正四年九月死于禁所,因此从理论上说此时的弘时就成为了一个“没有父亲”的“孤儿,这就让雍正感到十分尴尬。因为如果弘时是一个“无父”之人在外面飘着,那作为他亲生父亲的雍正又处于一种什么状态?是活着呢还是死了?这岂不就成了人们的一个笑谈?总不能再下一道谕旨,给弘时再找个“后爸”吧?再有,弘时长时间在外反而有可能更难加以约束,雍正于是在不久之后便决定还是将弘时禁锢在皇宫里严加看管更为妥当。
  也许由于当时弘时事件对皇室的影响极大,有关弘时的各种各样的传言也就不断,而这令雍正不胜烦恼。于是,雍正皇帝便于雍正五年八月六日下了一道谕旨,大意可能是说由于弘时作为皇子现已不存在,因此今后不许再提弘时的名字,甚至连乳名也不准提及。不过,这个谕旨可能后来又被雍正或乾隆封存或销毁了。
  从雍正六年六月二十日的那道谕旨来看,雍正后来重点培养并希望将来能够继承其皇位的儿子应该是年氏所生之子福惠。但不幸的是福惠于雍正六年的九月不满八岁时死了,这让雍正痛心不已。由于担心年氏的孩子福惠一死,没有顾忌的弘时就有可能会萌发角逐皇位的念头,因此为了使弘时彻底的死心,雍正便考虑让弘时在这个世上彻底地“消失”。而此时早已心死的弘时也同样有着让自己从这个世上彻底“死去”的归隐之愿,于是父子二人便很快就弘时此后隐姓埋名而归入佛门达成了一致。
  不久,那个充满悲情的皇子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而一个“自色悟空”的“情僧”则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了。
  从此,宫中不仅没有人再能见到弘时,甚至连他的任何音讯也听不到了。于是,有关弘时的传言不久后又多了起来,人们甚至将弘时的失踪与雍正五年八月六日的那道谕旨结合在了一起。于是,有关这道谕旨的内容传来传去便走了样,竟然传成雍正五年八月六日皇帝之所以下这道谕旨,就是因为弘时是在当天“不明不白地死去”的。
  不过,对此事本心知肚明的乾隆皇帝,继位后在着手处理弘时皇籍的问题时,却巧妙地利用了这一传闻,以一句“三阿哥已死多年”的模糊之语,既顺利地恢复了弘时的皇籍,又掩盖了其早已出家的秘密。而乾隆的这句话,却更让人们坚信了传闻的真实性。两百多年后不知隐情的伪满政府在编写《爱新觉罗宗谱》时,有可能就是根据宫里多年前的这段传闻,编出了弘时死于雍正五年八月六日这个“真实”的日子。
  那么,出家之后的弘时又隐居在哪里了呢?


  距北京约90公里的天津蓟县境内的盘山现为国家重点4A级的风景名胜区,以“京东第一山”驰名中外。《清高宗实录》中记载乾隆皇帝对盘山情有独钟,一生共去过盘山32次,并留下关于盘山的一千多首诗和大量的游记、文章。乾隆为何对盘山如此钟情?真的是如他所说的“早知有盘山,何必下江南”那么简单吗?
  盘山有“三盘”、“五峰”、“八石”之盛景。三盘分以松景为胜的上盘,以石景为胜中盘和以水景为胜的下盘。“五峰”中以挂月峰为主峰,前拥紫盖峰,后依自来峰,东连九华峰,西傍舞剑峰。又有八百多块大形怪象的石头,似乎与《红楼梦》里说的女娲用于炼石补天的大荒山无稽崖的状貌甚为相似。
  清代著名戏曲家洪昇曾在盘山有过一段短暂的隐居生活,这在《盘山志》保存下来的洪昇诗文中便有体现。洪昇生于江南的书香世家,却二十年间科举不中。其代表作戏曲《长生殿》于康熙二十七年问世后曾引起社会轰动。但次年因在孝懿皇后忌日演出,洪昇被劾下狱,革去太学生籍,从此潦倒一生。康熙四十三年,曹寅在江宁排演全本《长生殿》,特邀洪昇前去观赏。
  由此可见,当时的江宁曹家与洪昇的关系应是比较密切的。而从《红楼梦》里对众多戏曲大量、详细的描写上看,无论是《石头记》的作者弘时还是《红楼梦》的编撰人“曹雪芹”,都应该说对那时的戏曲是非常熟悉和喜爱的。因此,他们必然会对当时的明星戏曲家洪昇的作品十分关注,其中不仅包括他的戏曲,也包括他的诗文、杂记等等。甚至洪昇坎坷而不能明志的一生也可能会对他们今后的思想和经历产生极大的影响。也就是说,洪昇在盘山隐居时的诗文、杂记,作为后辈的弘时和“曹雪芹”极有可能是读过的。洪昇当年隐居过的盘山,弘时和“曹雪芹”极有可能是去过甚至住过的。
  唐朝著名文学家韩愈在送友人李愿归隐时,曾写下脍炙人口的散文《送李愿归盘古序》。其中有“或曰:谓其环两山之间,故曰盘。或曰:是谷也,宅幽而势阻,隐者之所盘旋。友人李愿居之。”
  这篇序是韩愈失官后所作,文中借隐者李愿所言,表明自己如不被重用,则宁肯隐居山林。序中赞美了李愿“穷居而野处,升高而望远,坐茂林以终日,濯清泉以自洁。彩于山,美可茹;钧于水,鲜可食。起居无时,惟适之安”的隐居生活。
  乾隆皇帝对李愿的归隐颇为赞誉,并且以为韩愈所说的盘古便是指盘山中的盘古寺,而为此还留下了一首《盘古寺》诗:“爱此老笔遒,更豁烦襟闷。踽踽策杖人,然疑睹李愿。”
  后来虽然经考证韩愈所说的“彼盘古”并非盘山中的“此盘古”,但乾隆皇帝诗中所提到的“仿佛看到了当年李愿的那个孤独的策杖之人”会是谁呢?而那个传说中在盘山天成寺出家修行的乾隆皇帝的替身和尚云海又是谁呢?
  如果当年的弘时并非像史料中记载的那样死去的话,那么他会不会之后隐姓埋名于有归隐之名的盘山,修发为僧,先以“石头”自居继续写完了他的小说《石头记》,又以“情僧”之名将《石头记》问世传奇,后再以脂砚斋的笔名评批后来“曹雪芹”由此改编的小说《红楼梦》呢?而乾隆皇帝前后多次巡幸盘山,是否就是探望、缅怀他的那个以替他出家修行的名义,早已如《红楼梦》里的贾宝玉那样断绝红尘、归隐山中的哥哥弘时呢?



  与《红楼梦》里贾宝玉同多个女孩子“情切切”一样,在弘时笔下的《石头记》中,与甄宝玉有着情感交集的也并非秦香玉一人。
  我们知道,《红楼梦》里服侍府里主子的丫鬟是有大小之分的。大丫鬟是那些“贴身掌管钗钏盥沐”的女孩子,她们对其他仆人,如老婆子、小丫头、小厮等是有一定的支配权的;而小丫头则是做些“洒扫房屋来往使役”等粗活儿的女孩儿。第三十六回王夫人问王熙凤:“老太太屋里(丫头有)几个(月钱)一两的?”凤姐道:“八个。如今只有七个,那一个是袭人。”王夫人说:“这就是了。你宝兄弟也并没有一两的丫头,袭人还算老太太房里的人。”凤姐笑道:“…… 晴雯、麝月他们七个大丫头,每月人各月钱一吊,佳蕙他们八个小丫头们,每月人各月钱五百”。从凤姐的话里可知,算上袭人,如今贾宝玉身边大丫鬟的人数一共是八个。
  那么,贾宝玉身边的这八个大丫鬟具体都是谁呢?“曹雪芹”没说。但从他在《红楼梦》里的描述以及丫鬟们名字的特点看,大多数读者认为应该是这四对儿:袭人与媚人;麝月与檀云;晴雯与绮霰;秋纹与碧痕。
  如果仔细阅读小说,你会发现书中“曹雪芹”对这四对儿当中的袭人、麝月、晴雯、秋纹这四个人都有较多的描写,而与她们对应的媚人、檀云、绮霰、碧痕这四人当中,除了碧痕在第二十四回随秋纹一起骂过一句红玉的话外,基本上都只在小说中随他人寥寥地出现过几次,曹公几乎就没有对她们有过什么更多的关注。
  由此我们猜想,在原本《石头记》里甄宝玉屋里的丫鬟应该远没有这么多。其实,从礼制的角度看,如果《石头记》里甄母的大丫鬟如《红楼梦》里的贾母一样也是八个,甄夫人的大丫鬟也如王夫人一样只有四个的话,那么甄宝玉的大丫鬟就不可能如贾宝玉那样是八个,而应该顺此成倍的递减,即只有两个;而小丫头的数量也要同样成倍地递减为两个。
  于是我们就要问了,《石头记》里服侍甄宝玉的这四个大小丫鬟的名字又都叫什么呢?
  一般古代文人给自己的丫鬟、小厮起名字都是形式和含义两两对仗的。但我们看到,在“曹雪芹”所起的上面四对名字中,除了麝月与檀云这一对以外,另外三对都讲不通。袭人和媚人不仅意思上不对,形式上也都有一个“人”字,犯了对仗的同字之忌。而晴雯、绮霰、碧痕这些名字本身的字面意思就很混乱。
  “雯”是彩云的意思,可是将“晴”和“雯”两个字连在一起就讲不通了,因为晴朗的天空里怎么会有云呢?同样,“绮”是指艳丽的丝织品,也可用来形容景物,如风光绮丽;而“霰”则是指空气中降落的小冰粒,例如冰雹、雪糁,有谁会认为下冰雹是一个美丽的景象呢?“碧”本意是指绿色的宝石,后多被喻为春天的绿色,如“寒则苍,春则碧”。名茶“碧螺春”也是用此意;而“痕”则是指伤疤,或泛指斑迹,暗含伤感之意,与春意盎然的“碧”组在一起不是很矛盾吗?
  以弘时多愁善感的诗人气质和文学功底,应该不可能采用晴雯、绮霰、碧痕这些名字的。因此,除了麝月与檀云极有可能作为甄宝玉的两个大丫鬟的名字外,另外两个小丫鬟似乎应以春绮和秋纹来命名更为贴切。当然,这不仅是因为这些词两两对仗的甚为工整,更是因为它们在《红楼梦》里是有出处的。



  第二十三回说贾宝玉搬入大观园整天无所事事,便写了四首即事诗。其中《春夜即事知》中有一句“霞绡云幄任铺陈”,句中“霞绡”即指美艳轻柔的丝织物,也是可以用来形容景物的。如唐代温庭筠的《锦城曲》中便有“江风吹巧剪霞绡”一句,故“绡”应与“绮”同意。考虑到这是一首描写春天的诗,因此“春绮”这个名字应是从此处而得的;在另一首《秋夜即事知》中有一句是“苔锁石纹容睡鹤”,所谓“苔锁石纹”意思就是青苔印锁在石阶上而形成斑斑的纹痕,可见“秋纹”亦当得意于此;而在《夏夜即事知》中“窗明麝月开宫镜,室霭檀云品御香”一句更是直接写出了“麝月”和“檀云”这两个名字。
  由此可见,麝月和檀云、春绮和秋纹应是弘时在《石头记》中为其笔下人物甄宝玉配备的大小四个丫鬟的名字。《红楼梦》里的绮霰和碧痕则是“曹雪芹”依据原书中的人物春绮和秋纹改编而来的,而袭人、媚人和晴雯这三个名字则应是他在其改编的小说里新增的人名。对于他所改编、添加的人名,“曹雪芹”自然不会过多地去考虑它们意思和形式上的对仗了。
  《红楼梦》里关于麝月的描写虽不如袭人,但也着墨不少。可有关檀云的内容却少之又少,只有几个地方提到过她。
  一是第二十四回“袭人因被薛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水,檀云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出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
  二是第三十四回“袭人见说,想了一想,便回身悄悄告诉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说:‘太太叫人,你们好生在房里,我去了就来’……”;
  三是第五十二回“麝月先叫进小丫头子来,收拾妥当了,才命秋纹、檀云等进来,一同伏侍宝玉梳洗毕”;
  最让人感觉这个仅有名字的檀云是宝玉心目中一个十分重要人物的原因,在于其在宝玉诗文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如我们上面提到的夏夜即事诗,还有又如第七十八回宝玉《芙蓉诔》文中的“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可见,诗文中檀云总是与麝月相对而出。
  古人通常将“麝月”隐喻为女子化妆用的镜子,将“檀云”隐喻为篦头用的梳子。而在《芙蓉女儿诔》中它们则有双层的含义。“愁开麝月之奁”既可以从表面意思上理解为“愁开带有镜子的妆奁”,也可以引申为“愁开丫鬟麝月用的妆奁”;“哀折檀云之齿”既可以从表面意思上理解为“哀叹折断了梳子上的梳齿”,也可以引申为“哀叹折断了丫鬟檀云的梳齿”。至于为何要愁开,为何要哀叹,我们会在后面讲解《芙蓉女儿诔》时再详细解释。当然,“奁”又有暗指女孩子的内心秘密之意;“齿”也有暗指伶牙俐齿之意。看来麝月与袭人一样,也是一个含而不露之人,而檀云则大概是一个如晴雯般心直口快容易得罪人的女孩子啊!
  那么,《石头记》中甄宝玉身边如此重要的大丫鬟檀云在《红楼梦》里去哪了?


  小说第二十八回贾宝玉、薛蟠等到冯紫英家吃酒,席上作陪的有唱小旦的蒋玉菡和锦香院的妓女云儿。轮到蒋玉菡行酒令时他说了一句“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忙说该罚酒。冯紫英与蒋玉菡等不知原故,云儿便告诉了出来。
  为什么薛蟠要罚蒋玉菡喝酒呢?因为蒋玉菡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说出了贾宝玉贴身大丫鬟袭人的名字。可是,宝玉丫鬟的名字连他的朋友冯紫英都不知道,作为妓女的云儿又是怎么知道的呢?更奇怪的是在座的其他人为何对云儿居然知道宝玉屋里丫鬟的名字并不感到诧异呢?
  有人说应该是宝玉此前吃花酒时透露给云儿的。虽然《红楼梦》里没说,甚至连宝玉吃花酒的事也没写过,不过我们当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可即便如此,作为八面玲珑的陪酒妓女在这种令客人尴尬的情况下应该是绝不会当众说出其中的原委的。这里“曹雪芹”让妓女云儿当众随口说出的目的恐怕是要告诉我们:这个云儿不仅之前一定知道袭人,而且还是个说话心直口快、不过脑子的女孩儿!
  《红楼梦》里还有一个说话不过脑子的云儿,那就是贾母的侄孙女史湘云。曹公笔下的史湘云是一个颇具侠气的女子。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喝醉了甚至可以在园子里的大青石上睡觉;还经常身着男装,大说大笑;不拘小节,才情超逸。史湘云说话最不过脑子的,当属第十六回元妃省亲看戏时,别人心里清楚嘴上不说,只她口快说唱小旦的龄官长得像林黛玉,惹得黛玉好大的不快。
  《红楼梦》里说史湘云昔日曾与袭人相好。第三十二回袭人道:“这会子又害臊了。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儿?……”史湘云笑道:“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我来了,你就不像先待我了。” 
  虽然小说里说史湘云是史家的大小姐,可在《红楼梦》字里行间中,却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其更像一个服侍主人的丫鬟。
  还是第三十二回,湘云曾让来的小厮带给贾府的小姐们每人一个绛纹戒指。而她自己来贾府时却特意亲自又带了四个同样的绛纹戒指送给袭人、平儿、鸳鸯和金钏儿四个丫鬟。为此,黛玉说她糊涂。是呀,送小姐的东西让小厮带来,送丫鬟的东西却要亲自送来。这不是正好反了吗?曹公这么写不就是在向我们暗示史湘云在《石头记》里原本应是个丫鬟吗?
  史湘云又是怎么回答黛玉的呢?她说:“你才糊涂呢!我把这理说出来,大家评一评谁糊涂。给你们送东西,就是使来的不用说话,拿进来一看,自然就知是送姑娘们的了,若带他们的东西,这得我先告诉来人,这是那一个丫头的,那是那一个丫头的,那使来的人明白还好,再糊涂些,丫头的名字他也不记得,混闹胡说的,反连你们的东西都搅糊涂了。……”湘云不解释还好,她这一解释就反而让我们觉得她更应该是个丫鬟了。想想看,一个随时都有丫鬟伺候的小姐会有这样周细的想法吗? 一个没有亲身经历过给主子带东西、传话的丫鬟会有这样的经验吗?
  还有,虽然是大小姐,可是湘云还必须在家里做针线活,还不是那种闲来没事儿做着玩的,当真是忙得觉都睡不了。而她每次来荣府探亲可以说都是来放松的。这哪里是什么史家小姐,分明就像个贫苦人家的孩子嘛!
  袭人也是真没把史湘云当小姐看待。每次湘云来做客,也不管她有没有时间,累还是不累,总是找机会安排她帮着做针线活。还是这第三十二回,袭人道:“且别说顽话,正有一件事还要求你呢。”史湘云便问“什么事?”袭人道:“有一双鞋,抠了垫心子。我这两日身上不好,不得做,你可有工夫替我做做?”史湘云笑道:“这又奇了,你家放着这些巧人不算,还有什么针线上的,裁剪上的,怎么教我做起来?你的活计叫谁做,谁好意思不做呢。”同样是小姐,袭人怎么不敢安排黛玉、宝钗来干?以史湘云心直口快的个性,内心并不情愿的这位大小姐怎么反而不好意思直接拒绝一个丫鬟的要求呢?
  当袭人暗示这鞋是宝玉的时,史湘云为何又改口“既这么说,我就替你做了罢。只是一件,你的我才作,别人的我可不能”而同意了呢?《红楼梦》里为什么明里暗里都要处处描写史湘云对贾宝玉情有独钟呢?
  应该说,史湘云原本可能就不是什么大家小姐,而只是一个丫鬟;她能与袭人说笑亲近,正说明她应该是一个曾经跟在主子身边的大丫鬟,而她曾经的主子就是宝玉。当然,不是《红楼梦》里的贾宝玉,而是《石头记》中的甄宝玉。
  写到这儿,可能有朋友猜出来了,《红楼梦》里的妓女云儿和大小姐史湘云,其实都应该是“曹雪芹”从弘时《石头记》中甄宝玉的大丫鬟檀云这个人物拆分而来的。
  事实上,《石头记》里的檀云被“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拆分成了多个人物,不仅仅是史湘云和云儿。而曹公为改编小说的需要,将其笔下增加的一个人物云儿设定为锦香院的妓女,并不是说《石头记》里的檀云也做过妓女,而是暗指檀云的出身。


  最近有很多朋友都向我反映,说你这篇《解惑红楼梦》很好看,但是看到现在我们只是在帖子里零星地感觉到你的观点,却没有一个完整概念。你能不能先将你所有的观点写出来,以便大家带着问题来看?
  这些朋友的意见我觉得非常衷恳。于是我也征求了一些朋友的想法,把我的一些观点先列出来,以供大家参考,不妥之处还望大家不吝赐教。

  一、《红楼梦》是一部根据原著《石头记》改编的作品。它与《石头记》既不是同一本书,也不是同一个作者。
  二、《石头记》的作者是雍正的皇三子弘时。他写《石头记》的目的就是为了揭示其作为皇子却被最终削除皇籍这一事件的真相,并抒发了他因此而产生的人性感悟。
  三、《石头记》的创作灵感来源于唐代元稹的小说《会真记》。它以一块被和尚幻化的宝玉在红尘中的一番经历,讲述了男女主人公甄宝玉和秦香玉的一段离奇的情感故事,并通过二人的情感悲欢和悲剧结局,反映了京城贵族官宦甄家的兴衰,揭示了雍正初期的那段扑朔迷离的历史真相。弘时给其男主人公的姓定为甄,就是想告诉大家其小说的故事完全来源于真人真事。
  四、《石头记》这部书目前已经失传,对于它里面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我们如今只能通过现有的小说《红楼梦》进行猜测。
  五、《红楼梦》这部小说的编撰人是“曹雪芹”。“曹雪芹”有可能是江宁织造曹寅的孙子曹天祐。但《红楼梦》反映的并非江宁织造曹家的家事,而是针对《石头记》这部在当时面临封杀的小说进行的“披阅增删”。
  六、《红楼梦》改编的主要方法就是拆分和移植。即“曹雪芹”对《石头记》里的主要人物进行了拆分,同时又将这些人物的故事移植到《红楼梦》里他为此所新添的许多人物身上,并为此编写了许多新的故事。特别是对原著中的女主人公更是如此。而原著中的甄宝玉则以贾宝玉取而代之,这一甄一贾的方式突显了《红楼梦》作为改编作品的地位。
  七、“曹雪芹”通过这种拆分和移植的方式,实际上已经基本上将《石头记》里的主要内容以及主要人物的结局在他的小说《红楼梦》里描述出来了。而他自己新添在《红楼梦》里的人物的结局,则是以第五回判词的形式表现的。因此,八十回的《红楼梦》应该是一部写完了的作品,不存在所谓的遗失部分。
  八、《石头记》里的故事内容实际上是对历史上弘时和雍正当年的宠妃年氏之间情感关系的披露。它详细介绍了年氏如何自幼进入雍亲王府,如何作为使女先服侍年幼的弘时,后嫁给弘时的父亲雍亲王,以及随着雍正的继位为何会成为其宠妃,又为何突然神秘地死去等等这些过程。这些内容在《红楼梦》全部都有体现。
  九、《红楼梦》里的大部分诗词应是出自弘时和年氏当年的手笔。其中有些是反映两人之间的情感的,有些则记录了弘时被削除宗籍后的悲愤之情的。《红楼梦》里的谜语射覆等则反映出雍正初期国本之争的激烈状况以及弘时的显要地位,也揭示了弘时被削除宗籍的真正原因。
  十、弘时与年氏的私情并非是弘时获罪的真正根源,而只是雍正治罪弘时的借口。雍正惩治弘时的目的,完全是因为弘时与其政治死敌胤禩的思想十分接近,从而威胁到自己的皇位。其实弘时事件正是雍正摆脱其初期的被动局面转守为攻的一个关键性的转折点。弘时与年氏的情感悲剧完全出于当权者的需要,两人都是政治的牺牲品。



  还记得《红楼梦》里那个被分配到宝玉屋里做丫鬟名叫芳官的原戏班的女孩儿吗?古时人们对戏子的认识其实和妓女没有什么差别,戏子不见得只卖唱,妓女不见得都卖身。所以在“曹雪芹”看来,妓女出身的云儿与戏子出身的芳官或者说檀云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差别。况且,檀有檀木之香;芳有花草之香,都是香气怡人的女子。
  很多人不明白,为何曹公在《红楼梦》的后半段用大量的笔墨来描写一个戏子芳官的故事。其实,当你弄清楚这个芳官其实就是刚刚被分到甄宝玉屋里的檀云的话,你就特别好理解了。
  由于那些学戏的女孩子之前从没有做过伺候人的活儿,年龄又小,不仅不懂府里的那些规矩,很多事更不知道该怎么干,因此必定会与那些管事的丫鬟、婆子之间发生许许多多的矛盾,也会闹出不少的笑话。檀云也不例外。
  例如,她会不假思索地就用茉莉粉代替蔷薇硝并把它送给别的主子;会随随便便地拿着主人的玫瑰露送给自己的好朋友;被原来戏班的干娘欺负了就会毫无顾忌地在主人面前大呼小叫;为讨主子的欢心也会假戏真做地甘当什么“耶律雄奴”、“温都里纳”等等。而檀云在主子屋里如此胡闹却并没有引起甄宝玉的反感,反而处处得到庇护,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她是甄宝玉与秦香玉之间联系的唯一纽带,充当了像《西厢记》里张生与崔莺莺之间的丫鬟红娘的角色。我们在前面提到的那个被分配到甄宝玉屋里,并为甄宝玉和秦香玉牵线搭桥的原戏班里的正旦就是指的檀云。因此,从曹公的字里行间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与云儿一样的、同样心直口快不过脑子的芳官;从麝月的一句双关语“把一个莺莺小姐,反弄成拷打红娘了”当中,我们也完全能体会到檀云所起的重要作用。
  如果说《石头记》中前期刚到甄宝玉屋里的檀云是由《红楼梦》里的芳官来体现的话,那么其在后期作为甄宝玉大丫鬟的一些故事则基本上是由《红楼梦》里的晴雯来表现的。
  雯的意思是彩云,当然也就是另一个云儿了。有着“水蛇腰、削肩膀”的美女晴雯不仅承袭了戏子芳官的标致,也秉承了芳官心直口快、伶牙俐齿的性格特点,更是紧随芳官被王夫人前后脚地以相同的原因撵出了大观园。晴雯的尖嘴刻薄在《红楼梦》里有多处细致地描写,这里我就不重复了,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翻书重温一下。但是,晴雯身上的一个最大的优点虽然曹公没有在芳官和妓女云儿身上体现,但却被另一个云儿即史湘云继承了下来,那就是有着一手漂亮的针线活手艺。




  《红楼梦》里总是提到史湘云在家里不停地做针线活,到了贾家做客时袭人也还不停地安排她帮着做针线活,这说明史湘云的针线活手艺确实极好。否则,如果手艺还不如袭人自己的话,恐怕袭人也不会请她帮忙。而在贾宝玉的丫鬟当中针线活手艺最好的当属晴雯了,这在《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中有过十分生动地描写。
  那么,集心直口快、伶牙俐齿、过人的针线手艺于一身的晴雯又有没有当过“红娘”呢?当然有。在《红楼梦》的第三十四回,贾宝玉挨打后怕黛玉伤心,便取出了两块旧手帕送与黛玉。小说特别提到“袭人去了,宝玉便命晴雯来吩咐道:‘你到林姑娘那里看看他做什么呢。他要问我,只说我好了。’……晴雯道:‘若不然,或是送件东西,或是取件东西,不然我去了怎么搭讪呢?’宝玉想了一想,便伸手拿了两条手帕子撂与晴雯”。可见,为宝黛二人传递情物的就是晴雯,而且是一定要等到袭人出去了方能行动。以两人此时自然且直白的对话,我们似乎也可以看出,这种传物、传话的活儿晴雯在此之前一定做了不少。
  和《红楼梦》里的晴雯一样,《石头记》中的檀云后来也被撵出了甄家。但与晴雯悲惨死去的命运不同,檀云有可能是被卖给了一个普通人家做了媳妇或丫鬟。在甄家被抄,甄宝玉一时无家可归后邂逅了檀云,于是便与跟随在其身边的麝月一起寄宿在了檀云的家里。而这应该在原小说《石头记》里是写明了的。否则的话,脂砚斋也不会总是在评语中提到贾家败落之后的事。
  因此,《红楼梦》里的史湘云,实际上就是《石头记》中甄家被抄后收留甄宝玉一家的檀云;而在《红楼梦》里我们看到的有关史湘云的故事,应该也是生活上并不富裕的檀云一家与落魄的甄宝玉一家相处在一起的故事。只不过“曹雪芹”在他改编的《红楼梦》中又以大家小姐史湘云这个人物把它“搬回”到了富贵殷实的贾家。从脂砚斋评语中提到的史湘云的金麒麟后来出现在卫若兰的身上,我们还可以猜出《石头记》里檀云后来丈夫的名字应该就叫卫若兰。卫,谐音“谓”,即称谓。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说,“卫若兰”这个人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如兰花一般的君子!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中曾提到与史湘云有关的两个金麒麟。很多读者认为,“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目是暗指卫若兰和史湘云两人到老都过着分离的生活,因为史湘云的金麒麟与薛宝钗的金锁相仿,都应作为婚姻的凭证。更为重要的是,此处还有脂砚斋为此而作的批注:“后数十回若兰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红楼梦》里的“故事”真的会如此简单吗?



  我们前面分析过,史湘云等《红楼梦》里的十二钗只是“曹雪芹”为充分展现弘时笔下《石头记》的故事情节以及避免当时“文字狱”的麻烦,根据十二支《红楼梦》曲而虚设的十二个人物,且八十回的《红楼梦》应该就是一部写完了的作品,不存在所谓的未完部分(详见本书第二部《追梦探源》)。既然如此,为何脂砚斋还要在此处批注这样一段话呢?
  实际上,脂砚斋所批“后数十回若兰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的情节并非是指“曹雪芹”未写完的部分,而是指原著《石头记》里原有的一段有关卫若兰的故事。只不过作为《红楼梦》的改编者“曹雪芹”,根据其改编的需要只是将原《石头记》里金麒麟的故事改编到了他自己的这部作品当中,却并没有把原著中这段卫若兰的故事也放进来。脂砚斋为提醒读者这一点,便在此加了批注。
  当然,所谓“后数十回”,我们完全可以理解为是脂砚斋在此处故意放出的烟幕弹。而脂批中之所以最后又加上“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这句话,也是在告诉读者:我将批注(即提纲)伏写在此处,可以说是如“草蛇灰线”一般,暗伏相对于《红楼梦》“千里之外”的《石头记》呀!
  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又暗伏的是什么呢?白首即白头,是指年老或指代老人。双星则是牵牛、织女星的别称。大家都知道,传说中的牛郎织女是被王母娘娘生生拆散才天各一方的。因此,“白首双星”应是暗指像牛郎织女一样被强行拆散,直到终老一生都只能相见却不能团圆的两个有情之人。
  《红楼梦》小说里说,史湘云所拾的这个金麒麟实际上是贾宝玉丢失的,也是他从清虚观张道士那里要来准备送给史湘云的。因此,“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中的“双星”就应该一个是指史湘云,另一个是指贾宝玉。可是,贾宝玉和史湘云这两个人又怎么会有牛郎织女般的经历呢?
  《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和史湘云当然没有牛郎织女般的经历,但在原著《石头记》中甄宝玉与曾是其身边大丫鬟的檀云却感情笃厚。
  由于甄宝玉与秦妃的私情暴露,丫鬟檀云被甄夫人撵出了甄府,卖给了家境并不富裕的卫若兰。嫁给卫若兰之后,虽然丈夫的人品和学问极高,也对自己非常之好,但是在檀云的心里却时常惦念着甄宝玉。后来甄家被抄,甄宝玉从监狱里被放出来时,又是檀云一家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无家可归的他和麝月。
  之后不久,卫若兰科举中第,从平民一下子成为了朝廷命官,并准备去外地任职。檀云此时也便成为了命官夫人,随同丈夫一起赴任。可见,脂砚斋在批注中所谓的“射圃”,并非是指其原意的“习射之场”,而是喻指科举的“考试之场”。
  短暂的相聚又要面临漫长的分离。此时此景不能不让早已寄人篱下的甄宝玉感慨万千。当他看到卫若兰身上佩戴的那只金麒麟,正是当年他送给檀云的那一只时,更是百感交集、伤心不已。
  还记得《红楼梦》第三十一回史湘云与她的丫鬟翠缕谈论阴阳这一情节吗?她们从天地日月到草虫砖瓦,发现无一不有阴阳。这时,翠缕猛低头就看见湘云宫绦上系的金麒麟,便提起来问道:“姑娘,这个难道也有阴阳?”湘云道:“走兽飞禽,雄为阳,雌为阴,牝为阴,牡为阳.怎么没有呢!”翠缕道:“这是公的,到底是母的呢?”湘云道:“这连我也不知道。”翠缕道:“这也罢了,什么东西都有阴阳,咱们人倒没有阴阳呢?……,人规矩主子为阳,奴才为阴”。
  在两人讨论完阴阳之后,湘云恰好拾到宝玉丢的金麒麟,翠缕忙赶上拾在手
里攥着,笑道:“可分出阴阳来了。”这时湘云细看“却是文彩辉煌的一个金麒麟, 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
  在前面史湘云和翠缕论阴阳的谈话中,至关重要的便是翠缕说的那句“人规矩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没错,在中国人的传统认知中,人除了在自然属性上与走兽飞禽一样是雄为阳、雌为阴之外,更在其社会属性上主张主为阳、奴为阴,长为阳、幼为阴,君为阳、臣为阴等等。正因如此,翠缕才会在比较了所拾的金麒麟和湘云身上所佩戴的麒麟之后说出“可分出阴阳来了”这句话。而从后面“却是文彩辉煌的一个金麒麟,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的描写中,我们也不难得出结论:所拾宝玉的金麒麟为阳,湘云佩戴的麒麟为阴。
  再看前面史湘云对阴阳的正确解释:“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不是阴尽了又有个阳生出来, 阳尽了又有个阴生出来”。我们是不是可以顺着史湘云的这个解释得出这样一个潜台词来:通过阴阳的转换,原来为阳的主子,阳尽了就会变成为阴的奴才;而原来为阴的奴才,阴尽了却可以变成为阳的主子。
  时过境迁,金麒麟仍然还是原来的那只金麒麟,可如今在它的新旧主人身上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可不真是“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吗?
  在弘时笔下的《石头记》里,原为戏子优伶的秦香玉后来不正是一下子变成了万人叩拜的高贵的皇妃?而她身上那原本小小的金锁不也可以一下子成为一个“文彩辉煌”的大大的金麒麟?相反,那原本高高在上的主子甄宝玉不也是后来一下子变成了她的或者说皇家的奴才?最后随着甄家的败落,又从高贵的皇亲国戚沦为卑贱的落难草民?
  而历史上的年氏,不也正是从一个初入王府的低等使女一下子变成了地位尊贵的雍正皇帝的皇贵妃?相反,在没有嫡皇子的情况下,原本贵为雍正朝初期唯一成年皇子的弘时,不也一下子由年氏的初恋情人变成了理论上的皇贵妃的儿子?最后又被他的父亲雍正断绝父子关系、逐出皇宫、削除皇籍而死无踪迹?



  说完了檀云,我们就不能不再说说与檀云相对的、同样十分重要的甄宝玉的另一个大丫鬟麝月。
  很明显,《红楼梦》里的麝月是作为袭人的配角出现的,就如同《红楼梦》里的甄宝玉之配贾宝玉一样。因此,就像《红楼梦》中作为主角的贾宝玉这个名字在弘时的《石头记》里并不存在一样,同样作为配角的袭人这个名字在《石头记》里也一定不会存在。可见,所谓袭人其实就是“曹雪芹”在他改编的小说《红楼梦》里一个新增的人名,而《石头记》里麝月的故事应该大部分是从《红楼梦》中袭人的身上反映出来的。
  袭人这个名字出自陆游的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袭的本意是指蛇所蜕之壳。故古人据此意又将死人的躯壳连同尸衣叫做“袭”。后来又引申为包裹在人身上的衣服。因而这句诗的意思是“花的香气像一件衣服一样把人包裹住,使人感觉天气突然一下子暖和起来”。所以袭人这个名字,应该取“将人罩住”之意。那么,还有一种将人罩住的较为形象的东西是什么呢?应该就是月光吧。其实,麝月的原意就是香月。看来,不是花气“袭”人,而是麝月“袭”人哪!
  袭人原是贾母的贴身大丫鬟,虽然相貌平平,但之后被送给了宝玉,作为后备姨娘之人选。其月钱仍在贾母那里领取。后来,她向王夫人进言建议让宝玉搬出大观园而深得王夫人的信任,于是又从王夫人那里单领了一份工资。
  正像《红楼梦》里的袭人那样,《石头记》中的麝月应该也是从甄夫人那里调派到甄宝玉屋里来的领头大丫鬟,工资仍是从甄夫人那儿领。对于这样一个从“上边”派下来的相貌平平、内藏心机,甚至还被“上边”内定为自己的后备姨娘的大丫鬟,不当家的甄宝玉恐怕除了小心尊重之外,不大可能会对她有什么好感,更谈不上用心了。而另外两个小丫鬟春绮和秋纹更是处处听麝月的安排,对其唯命是从,也让甄宝玉甚是不快。
  甄家戏班解散后,正旦檀云的到来给甄宝玉带来了欢乐。这不仅因为她是宝玉和香玉之间暗中往来的信使,而且她活泼、可爱、率真的性格也让甄宝玉甚是喜欢,因而暗地里处处袒护着她,只不过表面上仍要维护领头大丫鬟麝月的地位和面子。
  可是时间一长,甄宝玉的这种做法反而落得两头不讨好。对于宝玉偏袒檀云,麝月觉得自己在主子心目中的地位在日趋下降;而对于宝玉处处维护麝月,直率、任性的檀云又觉得主子对自己,更重要的是对她的好友秦香玉都有可能是在逢场作戏。于是,就像《红楼梦》里的袭人对付晴雯、宝钗对付黛玉那样,麝月开始暗地里收集檀云的过失;也像《红楼梦》里的晴雯对付袭人、黛玉对付宝钗那样,檀云很多时候就是当面发泄对宝玉或麝月的不满;更像第二十一回贾宝玉读到《庄子?胠箧》即兴而续的那样,为闺阁不睦而烦恼的甄宝玉甚至想“焚花散麝”,戕麝月而灰檀云了。
  很多人都认为在贾宝玉的丫鬟当中,袭人与晴雯的关系,很像宝钗与黛玉的关系,且四个人的性格也是两两相近,甚至认为“袭为钗副,晴为黛影”。不过,不知大家想过没有,如果《红楼梦》不是一部改编作品,如果作为编撰人的“曹雪芹”不是充分利用拆分、移植的手法,将原作品中的人物和故事分散到他的改编作品《红楼梦》里的众多人物身上,那么“曹雪芹”又有什么必要采用这样一种重复、费力的手法,来描写三角恋这种并不复杂的男女关系呢? 
  《红楼梦》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中贾母对说书人说:所谓才子遇闺秀的故事“别说他那书上那些世宦书礼大家,如今眼下真的,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
  “曹雪芹”通过贾母的话暗示我们:所谓的宝、黛、钗三人之间那种“才子遇闺秀”的三角恋故事,其实在他所改编的《红楼梦》里的世宦书礼的贾家是“没有这样的事”的。但是在原著《石头记》中,弘时却着着实实地写了两个女孩子对甄宝玉的那种情有独钟并且忠贞不渝的情感故事。只不过她们确实不是像宝钗、黛玉那样的大家闺秀,而是服侍甄宝玉的两个大丫鬟:麝月和檀云。只不过“曹雪芹”是将这两个丫鬟对甄宝玉的情感故事编排在了他的小说《红楼梦》里,并又通过薛宝钗和林黛玉两人对贾宝玉的不同用心反映出来。



  麝月对甄宝玉的感情是真切的,这从《红楼梦》里袭人对贾宝玉的感情上就能看得出来。第十九回中,袭人被母兄接回家去吃年茶,母兄与她商量要将她赎回,袭人坚决不愿回去。究其原因正是因为贾母已将她内定为宝玉的后备姨娘。作为一个相貌平平的奴婢能有今天,袭人为此付出的努力和心血,她的母兄又怎能体会得到?袭人的心早已给了宝玉,早已自认生是宝玉的人,死是宝玉的鬼了。袭人对宝玉的情感专注在《红楼梦》里有许多描写,连我们这些喜爱这部小说的读者都能感觉得到,难道贾宝玉会感觉不到吗?同样,《石头记》里麝月对甄宝玉的这种情感,难道甄宝玉会感觉不到吗?
  檀云的出现使麝月产生了危机感。但其沉稳、坚韧的性格又使她不可能将这种危机感表现出来。虽然甄宝玉对檀云的爱护更多地是出于他对秦香玉的感情,但麝月并不知道事情的真正原委,只觉得宝玉更喜欢檀云而冷落了自己。嫉妒是女人的天性,情感上的嫉妒更会使女人失去同情和善良。难怪在《红楼梦》第八十回,也是“曹雪芹”写的最后一回里,面对芳官的被撵、晴雯的惨死、大观园的被抄、香菱的挨打,无可奈何的贾宝玉要向王道士寻一个“妒妇方”出来。
  我们有理由相信《红楼梦》里的芳官和晴雯是因袭人的告密而被撵走的。这并不仅仅是因为第七十七回贾宝玉对袭人产生的怀疑:“怎么咱们私底下说的玩的话,太太都知道了。怎么太太别人的毛病都挑了,就单不挑你……”;也是因为第三十二回宝玉对黛玉诉肺腑时,被“恰巧”赶来的袭人听到;更是因为第二十八回蒋玉菡赠给贾宝玉的那条茜香罗的大红汗巾子最终落到了袭人的手上。
  所有的言证和物证让《红楼梦》中的袭人,不,更确切地说是《石头记》里的麝月,发现并证实了甄宝玉与皇妃秦香玉之间的隐秘私情。这不仅令她感到震惊,更让她感到害怕。她知道这种事情如果不及时阻止而让它继续发展下去,对甄家、对甄宝玉,特别是对她自己这个未来的姨娘意味着什么。而她认为发生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应该就是那个与秦香玉同样出自于戏班的“红娘”檀云。
  于是,《红楼梦》第三十四回的袭人,不,更确切地说是《石头记》里的麝月,将此事密报给了甄宝玉的母亲甄夫人,并恳切地说:“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像。……倘或不防,前后错了一点半点,不论真假,人多口杂……。二爷将来倘或有人说好,不过大家直过没事,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我们不用说,粉身碎骨,罪有万重,都是平常小事,但后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 
  麝月的确是个告密者。这出于她对甄宝玉的钟爱,也出于她对檀云的嫉妒。为此,甄宝玉被甄老爷狠狠地打了,檀云也被撵出了甄府。但也正是因为她所告知的对象是甄宝玉的亲生母亲,檀云最终因宝玉的求情而幸运地被卖给了人中君子卫若兰。
  麝月的确是个告密者。但这个告密者自始至终跟随着她所心爱的主子,寸步不离。不管他是风流富贵还是流离失所。
  关于麝月和檀云之间的故事,“曹雪芹”通过其在《红楼梦》里对袭人与晴雯、袭人与史湘云,特别是宝钗与黛玉等两两关系的细微描写,可谓尽情地展现在了我们面前,读者朋友尽可翻阅小说细览。


  王熙凤是《红楼梦》里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也是“曹雪芹”写的最为复杂的一个人物。说她重要,那是因为在《红楼梦》这部小说里几乎所有的章回都有她的身影,贾家几乎所有的事她都参与,是曹公笔下描写得最为丰满、鲜活的一个人物;说她复杂,那是因为在她的身上不仅长有一颗贪婪狠毒的内心,还赋有一种精明强干的能力;不仅有着一套八面玲珑的功夫,还给人一种泼辣豪爽的印象;不仅喜欢逞强好胜,还善于投机讨巧;不仅口蜜腹剑,还精于算计。
  显然,王熙凤是“曹雪芹”花了大量精力塑造出来的一个《红楼梦》里的独特女性。在她的身上不仅表现着多重复杂的人物性格,而且还讲述着许多丰富多彩的生动故事。因此,如此丰满的一个人物绝不会仅仅出自于《石头记》或者历史上的某一个人物,而应该是多个人物故事的多重组合。
  王熙凤这个名字起的也很有意思。“熙”字有多重含义,本义是指晒太阳,后来引申为光明、温暖、兴盛、和悦、吉祥等等许多意思。但“熙”字的这些含义,似乎都与王熙凤这个人物在《红楼梦》里的形象特点及有关的故事情节沾不上边。因此,“曹雪芹”之所以给这个人物起名王熙凤,大概并不是考虑其字面的含义,而是得于“王昔凤”这三个字的谐音。
  “王昔凤”,顾名思义就是“王府昔日之凤”。那么,谁又是“王府昔日之凤”呢?
  我们前面提到弘时的生母李氏曾是雍亲王胤禛的侧福晋。由于初期极受胤禛宠爱,因此虽然因其出身卑微而不得不按照雍亲王的要求,将其所生之子弘时交与刚刚死去儿子的胤禛的嫡福晋那拉氏抚养,但作为对其的补偿,胤禛又将雍府的一切事物交给了极具管理天赋的李氏来管理。
  为什么说李氏极具管理天赋呢?这是因为李氏在雍正继位之后被封为齐妃,而这个“齐”字封号便有“管理”之意,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嘛。可见,这个“王府昔日之凤”应该就是指当初雍亲王府的“齐家之凤”,弘时的生母李氏。而这也就使我们忽然明白了为什么《红楼梦》里的王熙凤会对贾宝玉有一种莫名的关心,甚至还体现出一些母爱的原因了。
  如果说在《红楼梦》里的王熙凤身上有着历史上“王府昔日之凤”的弘时生母李氏的影子,那么在弘时的小说《石头记》里她又是主要以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出现的呢?不对,不是甄宝玉的生母甄夫人(甄夫人在《红楼梦》里主要是以王夫人的形象出现的),而是甄老爷的那个宠妾“邢夫人”。还记得小说里的贾赦之妻邢夫人吗?这个作为袭了荣府爵位的贾赦的续玄,在“曹雪芹”的笔下仅仅是个“形如夫人”的邢夫人,不仅笔墨不多,而且还根本管不了什么贾家的家事。而在弘时笔下《石头记》中的这个“邢夫人”却是个实实在在的“形如夫人”一般掌握着甄府家务大权的如夫人。
  可见,《红楼梦》里的贾母、王夫人和王熙凤这三个人的关系,在《石头记》中则是以甄母、甄夫人以及“邢夫人”这三个人物来体现的。而《红楼梦》里的贾赦和邢夫人只是“曹雪芹”根据需要在他的小说里虚增的两个人物。其实,邢夫人、贾赦这两个名字合起来不就是“形同虚设”吗?



  这里“曹雪芹”再一次在自己的作品中直接借用了《石头记》里的人物名字,只不过对其形象进行了大幅修改,而这当然是曹公在改编《红楼梦》时经常惯用的“伎俩”。为此,曹公还给我们做了一个解释:小说里不仅出现了邢夫人,还出现了邢夫人的一个侄女,叫邢蚰烟。邢蚰烟这个名字也很奇怪,“蚰”是一种虫子,那“蚰烟”又是啥意思呢?好像也讲不出什么意思来。所以,只能从谐音上考虑。可能“曹雪芹”是取“邢有因”的谐音,告诉我们邢夫人这个人物实在是“事出有因”吧。
  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推论:《红楼梦》里的王熙凤虽然是多重人物的组合,但其形象应该主要还是来自于《石头记》中甄老爷的宠妾“邢夫人”;而《石头记》中甄老爷的这个宠妾“邢夫人”的部分原型则是历史上弘时的生母李氏。
  为什么说是部分原型呢?因为首先,《石头记》里的“邢夫人”不是甄宝玉的生母,只是一个被甄老爷宠爱的妾;其次,两人形象上的差别也比较大。作为一部改编小说里的人物,《红楼梦》里王熙凤的形象应该与其原型人物“邢夫人”差别不大,而历史上齐妃李氏的形象恐怕就要与她们两个大相径庭了。
  清史资料中对齐妃李氏的记载很少,而且她死于雍正皇帝之后,因此也就没有像雍正对其皇后那拉氏和皇贵妃年氏那样,对李氏有直接的评价。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一些侧面资料中对她的性情有一个大致的猜测。
  李氏可以说长时间受到雍正皇帝的喜爱和赏识。我们看到,虽然弘时获罪之后李氏就再也没有获得进一步的加封,但其封号也并没有因此而降低,这说明她本人似乎并未受到案件的牵连。其实,自年妃死后,雍正后宫的嫔妃基本上都没有再被加封。直到雍正八年,即皇后那拉氏去世的前一年,乾隆的生母熹妃才被加封为熹贵妃,此时距年妃离世已有五年。五年后雍正皇帝也驾崩了。可见,雍正对齐妃李氏一直还是不错的。
  雍正这个皇帝虽然性格上情急暴烈,而且刻薄寡恩,但他所重用的大臣基本上却都是有一定才能的实干家,很少有那种大出风头、奸贪撒泼之辈,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必须要绝对地听话。因此从这一点上看,他所欣赏的女人恐怕也应该具有恪守沉稳却又贤淑机敏的性格,当然最重要的也是必须听话,而且是只听他一个人的话。因此,李氏绝不会像王熙凤那样风风火火、逞强好胜,也绝不会胆大妄为、瞒上弄权。但她一定是雍正的心腹女人,而且是一个有着“齐家治国”本事的心腹女人。
  李氏于乾隆二年四月去世。史料记载,去世的前几天,乾隆皇帝代表其生母皇太后钮钴禄氏亲自到北海五龙亭看望李氏,可见乾隆母子对李氏的尊重。那么,乾隆母子特别是皇太后钮钴禄氏为何要如此尊重李氏呢?这恐怕与她被突然加封熹贵妃而统摄后宫之后,没有后宫管理经验的她随即获得了李氏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有关。而在乾隆继位后不到一个月,其第一个“拨乱反正”的事件,便是恢复了弘时的皇籍,这里面恐怕也有对李氏当初的支持表示感谢之意。
  从这些侧面的信息来看,弘时的生母李氏与乾隆的生母钮钴禄氏当年的关系还是不错的。甚至在钮钴禄氏的儿子弘历最终能继位当上皇帝这一问题上,恐怕也有李氏的暗中相助。可是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作为主持雍亲王府的齐妃李氏也并非没有对手,而她的最大对手恐怕就是她儿子弘时的养母,胤禛的嫡福晋那拉氏。



  其实,自雍亲王胤禛当初决定将李氏所生之子弘时交与嫡福晋那拉氏抚养,并封李氏为侧福晋且主持王府家务开始,就为李氏与那拉氏日后的矛盾埋下了种子。想想看,一个生了儿子的母亲不仅不能亲手将自己的孩子抚养成人,还要亲手将他送与别人,而且这儿子日后不管自己叫妈,反而管别人叫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而一个亲王的嫡福晋,自己亲生的儿子刚死不久,还沉浸在悲伤和痛苦之中,却又被要求抚养一个别人的孩子,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况且,当一个失去孩子的原本卑微的宠妾一下子获得了巨大的权力之后;当一个得到抚养权的嫡福晋虽仍然保留着高贵的地位,但却一下子失去了主持家政的实权之后,两个原本内心就不平衡的女人,如今每个人的手里又都握有打击对方的资本,那她们之间的矛盾将来还会小吗?
  但不管怎么说,双方最初的关系还是比较融洽的。这是因为一方面李氏刚刚接管王府的家政,一开始很可能像《红楼梦》里的王熙凤那样,很多地方必然要向那拉氏请教,许多事情也处处要向那拉氏汇报。而且更重要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还在那拉氏那里抚养,为了儿子的安全她也不能不处处忍让;而另一方面,李氏的殷勤让那拉氏觉得自己的权威得到了维护,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那拉氏对弘时也慢慢产生了感情,逐渐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儿子一般。因此,此时两个人的目标基本相同,都是为了将她们共同的儿子弘时抚养成人。
  康熙四十七年朝廷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皇太子胤礽第一次被废。此时的弘时已在那拉氏的精心照顾下长到了四、五岁。而就在这一年或者转年的康熙四十八年,内务府依照清朝惯例,要求三旗女子参选秀女。属镶黄旗的雍亲王包衣的年家自然包括在列。按照规定,参选秀女的年龄一般应在十三至十六岁左右,然而此时恰逢年家没有适龄女子参选。但选秀规定中还有特例,即作为皇室包衣的旗族,参选秀女的年龄可以根据皇帝的谕旨而放宽。于是,康熙皇帝便下旨指派年遐龄的幼女进入雍亲王府,而这个年遐龄的幼女便是年氏。
  十岁以上的女孩子应该不大可能被称作幼女的。因此,年氏初入王府的年龄最多也就八、九岁。这样一个年龄段的女孩子不仅做不了亲王的侧福晋,恐怕连一般的侍妾都做不了。那么,为什么康熙皇帝在这个时候要特别指定这么小的一个年家的女孩儿进入雍亲王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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