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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人类最成功的概念是“集体利益”

割韭菜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集体利益”

------ 张鹏

(本文讨论的范围只限于企业管理,请大家在留言中不要越界)

小时候,我经常听父亲抱怨工作单位上的事情,其中最让他义愤填膺的是别人侵吞“公家”的财产。

我记得当时反问过他:“公家的财产又不是你的,关你什么事?”

我爸被我这个“幼稚”的问题搞懵了,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最后只是说:“小孩子懂什么,别多嘴,去做作业吧。”

这个问题一直缠绕我数十年,直到我自己进入了职场,并且担任了20多年的职业经理人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而答案就在“集体利益”------这个被许多人整天挂在嘴边,并且还赋予崇高意义的概念,就是问题的根源。

让我从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个真实案例来阐述这个问题。多年前,我在担任某欧洲跨国公司中国区总裁时,公司给我配了一辆别克商务车和一名专职司机。我可以这样理解,专车和司机的费用都来自公司,是“集体利益”。但是,我会再追问三个问题,第一,这个集体利益的产权属于谁?第二,这个集体利益的使用权属于谁?第三,谁有动力保护这种产权?

集体利益属于谁?

从法律上讲,任何集体利益都是由许多个人利益组成的。也可以理解为:集体利益并不存在,只存在个人利益的集合。

比如,公司的集体利益的产权属于全体股东。我当时所在的这家欧洲公司中国区的所有财产都是由此公司(瑞士的上市公司)的股东所有。这些股东的数量成千上万,包括不同国家的股民,可能还有中国人买了这家公司的股票,也成了股东之一。

这样分析,我们就不难理解,给我配车配司机,是由股东们出的资。出资额是按股东们的股权比例。

集体利益由谁使用?

股东将集体利益的使用权委托给了公司的管理者,结果我们这些管理者就有了对集体利益的使用权。所以,集体利益并不是由所有者使用,而是由委托代理人使用。

一旦有了委托代理人,产权所有者反而没有权力使用本来属于他们的“集体利益”了。比如,上市公司的某个股东无权跑到我办公室,要求使用我的专车,虽然他是产权拥有者之一,而我并没有任何产权。

其他组织也一样。只不过,委托方式不同,主要有三种:通过商业(竞争加契约)、通过选票、通过武力。

集体利益由谁保护?

正因为集体利益的拥有者与使用者不是同一个人,所以,集体利益的保护就成了大问题。比如,给我租专车的钱是由股东出的,而我却能免费使用。这样一来,我就会希望租的车越豪华越好。最好还能用“公家的钱”给我租私人飞机、配私人医生、专职厨师、贴身助理、勤务兵、警卫、豪宅……我有权但没有动力去保护集体财产,除非我是傻瓜。我一定会明白,这些集体利益,我如果不使用,别的领导也会使用。

但是,我进入此公司后,立即退还了租借的专车并且辞掉了专职司机。为什么?因为这家公司给我签订了契约,将我的收入与公司利润挂钩。当我退了专车与司机后,公司每年节省了60万元。另外,其他员工看到我的行为后,也开始节省开支。最后,公司利润明显上升。我当然也获得了更多的奖金。

如果进行数学分析,我少使用了60万“集体利益”,公司节省的成本可能达到600万(因为全员都在节省不必要的开支),但我最后多得的奖金可能只有20万。那么,我用60万换20万是否不划算?

仅仅从金钱上分析,我的这种做法的确不理性。因为我没有做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是,我的利益不仅仅包含物质利益,还有精神利益生理利益

我不坐车,而改为公交加骑车出行,符合我的“绿色环保”理念,我认为我得到了精神收获。另外,我觉得我不享受公司给我的特殊待遇,让我也践行了“人格平等”的理念,这是我的另一个精神收获。第三,当我用实际行动影响员工时,他们更容易接受我的理念,我的管理也就更轻松了。这都是我获得的巨大精神利益

另外,公交加骑车出行,让我更健康,这就是生理利益上的收获。

还有,即使从物质利益上分析,我认为我自己得到的20万元带给我的自由与感受,也超过了公司给我的60万元。因为我用自己的20万元可以自由选择做任何喜欢的事,比如去周游世界。而公司给我的60万元只不过用来接送我上下班,我觉得后者带给我的物质和精神享受都不如前者。

结果,我觉得我的选择做到了自身利益最大化。

小结

综上所述,集体利益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它的产权属于个人,它的使用权也属于个人。所以,当有人用集体利益来忽悠我时,我会马上剥开他的画皮,看看产权使用权属于谁。

作为公司的管理者,我一生都在追求这个目标:将集体利益的产权、使用权与使用者的个人利益挂钩,让使用者在做选择时,只有一个动力,那就是增加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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