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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增设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
 

继国家安监总局单独成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之后,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
前新设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该处室的增设有望大大促进本市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再上新台阶。

  21世纪以来,我国职业病发病人数年年递增。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现在的有毒有害企业
超过1600万家,平均每年新增职业病患者1.5万人左右,受职业危害的人群中,农民工占了
绝大多数。

  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透露,近20年间,中国平均每年新报告职业病病人1.5
万人。然而这反映出的仅仅是冰山一角。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指出:“我国职业病危害正在由城市工业区向农村,由东部
地区向中西部,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分布也越来越广。”

  据悉,近年来,在作业场所发生的溅血事故在逐年下降,而看不见的职业危害现象却在
加剧,尤其是尘肺、急性职业中毒等重点职业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新增职业病病例中,
尘肺病占报告职业病的百分之七十一,急、慢性职业中毒占百分之二十。

  防治职业病各自为政存在“体制疙瘩”

  对于职业危害不断加剧的现象,长期负责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全总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张鸣起认为,这与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中的“体制疙瘩”脱不了干系,而体制问题是造成监管
不力甚至缺位的主要原因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何悦也曾向媒体透露,尽管卫生部和安全监管总局早在2005年就联合下发
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尽快理顺工作关系,切实
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工作上的缺位和越位。但是,部分省市至今没有明确卫生部门和安监部
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分工,没有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致使职业卫生的监管不到位。
  “在防治职业病的监督管理上比较混乱,到底是监管部门的事,还是我们的事?”全国
政协委员、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李兰娟有点儿糊涂。

  同样感到很糊涂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副局长王显政。
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间职能界限模糊,各自为战一度让王显政很“纠结”。“在监管职业危害
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职能划分不明确,到底该哪个部门负责监管?执法主体究竟是谁?这些
在法律里都没有明确。”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谷常生直言:“不是没有部门监管,只是管的部门太多了。”职业
病防治中,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甚至出现监管缺位的状况,原因之一就是“体制性障碍”,
“‘开胸验肺’事件就暴露出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

  据了解,职业病防治一度由卫生部门全权负责。2002年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
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然而,2003年11月,中编办
15号文将职业卫生监督职责一分为二,明确安监部门负责作业场所监管,治疗等其他责任则
留在了卫生部门。

  “这个文件发下去很长时间了,但并没有得到落实,有些地方甚至都没有动,也没法动。
”据张鸣起介绍,《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均
未作相应修改。因此,职业卫生场所监督职责的过渡工作进展非常缓慢。

  设独立部门各项职能不再多头管理

  这一现象直到2008年7月才有了根本转变,当时,国务院办公厅重新调整明确卫生部和
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职责,并同意国家安监总局单独成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

  很快,在2009年2月之后,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也开始着手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的设
立,并先后印发了《上海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同年9月1日,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开始实
施。

  今年年初,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正式在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到位。

  该处处长乌振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所谓职业安全健康包括了两类,一类是职业安
全即通常我们所认为的有法律依据的职业病,另一类是职业健康,即一些因职业因素影响健
康、但尚不在我国确定的职业病之列的。目前,在国际上,职业病种类是各国根据自己的实
际情况确定的,我国确定的职业病共有10大类115种。但是,对于职业健康的保护,大多数
国家都只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来负责,我国过去根据职能划分为多个部门同时管理有其特殊性,
但却出现了种种问题,因此,设立一个独立的职业健康安全部门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
的。

  据了解,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设立后,许多职责有了统一的归口:

  1.研究起草职业安全健康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

  2.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情况。

  3.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4.负责职业安全健康行政许可工作。

  5.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考核工作。

  6.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备案管理及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登记、备案、
管理。

  7.受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现状评价的报告。

  8.依法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除急性工业中毒外)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9.协调卫生部门加强信息沟通,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并配合做好职业病诊
断、鉴定相关工作。

  职业病在本质上属于“人为的疾病”,消除其危害重在预防。然而,诸如培训工作、对
新技术开发应用、对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等预先工作却一直是多头部门管理中的空白。

  乌振伟表示,“以后在安监员对用人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我们处室也会配有
一名监管员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可以说是将职业安全列为监管的内容之一。
同时,我们也正在内部组织专家库,编写培训教材,并依靠市职业健康安全研究院的技术支
撑将事先预防工作做到位。”

  “如果市民发现身边存在职业危害的隐患,也可以拨打我们市安全监管局的举报热线12
350”。

  上半年工作完成数据库建设

  采访中,乌振伟说,虽然有数据库统计,但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未能全部纳入
职业健康监护体系中,相当一部分有毒有害企业仍处于失控状态,特别是个体和私营等中小
型企业。导致一部分劳动者仍然无法获得职业健康监护。中小企业数量大,条件差,将是职
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的重点和难点。

  对此,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自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申报与备案。

  其中,申报范围:本市存在或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注册在沪且固定作业
场所在沪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注册在外省市但固定作业场所在沪的生产经营单位);

  申报期限:2010年3月1日-2010年6月30日;

  申报方式:登陆www.chinasafety.ac.cn“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

  “同时,我们正在着手进行制度和区县机构的建设,通过行业、区县来对这些存在或产
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管”,采访临近结束时,乌振伟如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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