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培训是教师更新业务知识、提升创新能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近年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国培计划、“名师工程”、骨干教师培训、新教师培训、网络教师培训计划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队伍素质的提升。但是,由于教师培训经费投入不足等原因,一些相关培训无法正常开展,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机会较少,导致了中小学教师发展不平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然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及管理,成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紧迫要求。
为此建议:
1、促进教师培训经费政策的落实。各地财政要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确保足额拨付专款用于教师培训。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将财政收入超收部分更多地用于教育投入。设立新教师和骨干教师专项培训经费,教师工资总额的1.5%以上足额提取教师培训经费,对农村中小学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2、加强教师培训的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进修学院及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的职能作用,对其实行必要的经费倾斜,将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2%—3%安排的教师培训经费直接拨付教师进修院校统筹安排,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软硬件建设,提升培训能力,努力把教师进修院校打造成教育可持续发展的航空母舰。
3、加强教师培训的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培训工作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成立教师培训管理机构,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规划,加强教师培训体系能力建设,指导检查督促本地区教师培训工作,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确保教师培训计划落到实处、经费使用落到实处。
4、加强教师培训的模式创新。按照“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适应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化,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机制。统筹开展城乡教师培训,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进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境内培训和境外高端研修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5、加强教师培训的师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国家建立的培训专家库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优秀培训师资队伍,实现各地培训者的信息共享和培训成效评估。并将兼职培训者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培训任务计入教学工作量,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师资队伍主要从培训专家库中遴选,遴选中一线优秀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50%。
6、建设服务培训的公共平台。各级培训机构要将为教师提供多样化优质服务,作为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灵活、开放、专业的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与中小学合作机制,促进培养、培训、研究、服务一体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各级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和电教等部门的整合,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发挥其在全员培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方面的功能,为教师提供多样化服务。(张伟、高九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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