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子第十八
此篇多记圣贤之出处,凡十一章。
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
微、箕,二国名。子,爵也。微子,纣庶兄。箕子、比干,纣诸父。微子见纣无道,去之以存宗祀。箕子、比干皆谏,纣杀比干,囚箕子以为奴,箕子因佯狂而受辱。孔子曰:“殷有三仁焉。”三人之行不同,而同出于至诚恻怛之意,故不咈乎爱之理,而有以全其心之德也。杨氏曰:“此三人者,各得其本心,故同谓之仁。”子张第十九
此篇皆记弟子之言,而子夏为多,子贡次之。盖孔门自颜子以下,颖悟莫若子贡;自曾子以下,笃实无若子夏。故特记之详焉。凡二十五章。
子张曰:
“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致命,谓委致其命,犹言授命也。四者立身之大节,一有不至,则余无足观。故言士能如此,则庶乎其可矣。尧曰第二十
凡三章。
尧曰:
“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此尧命舜,而禅以帝位之辞。咨,嗟叹声。历数,帝王相继之次第,犹岁时气节之先后也。允,信也。中者,无过不及之名。四海之人困穷,则君禄亦永绝矣,戒之也。舜亦以命禹。舜后逊位于禹,亦以此辞命之。今见于虞书大禹谟,比此加详。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此引商书汤诰之辞。盖汤既放桀而告诸侯也。与书文大同小异。曰上当有汤字。履,盖汤名。用玄牡,夏尚黑,未变其礼也。简,阅也。言桀有罪,己不敢赦。而天下贤人,皆上帝之臣,己不敢蔽。简在帝心,惟帝所命。此述其初请命而伐桀之辞也。又言君有罪非民所致,民有罪实君所为,见其厚于责己薄于责人之意。此其告诸侯之辞也。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赉,来代反。此以下述武王事。赉,予也。武王克商,大赉于四海。见周书武成篇。此言其所富者,皆善人也。诗序云“赉所以锡予善人”,盖本于此。“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此周书太誓之辞。孔氏曰:“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权,称锤也。量,斗斛也。法度,礼乐制度皆是也。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兴灭继绝,谓封黄帝、尧、舜、夏、商之后。举逸民,谓释箕子之囚,复商容之位。三者皆人心之所欲也。所重:民、食、丧、祭。武成曰:“重民五教,惟食丧祭。”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说,音悦。此于武王之事无所见,恐或泛言帝王之道也。杨氏曰:“论语之书,皆圣人微言,而其徒传守之,以明斯道者也。故于终篇,具载尧舜咨命之言,汤武誓师之意,与夫施诸政事者。以明圣学之所传者,一于是而已。所以着明二十篇之大旨也。孟子于终篇,亦历叙尧、舜、汤、文、孔子相承之次,皆此意也。”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