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参加人员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2、根据会议研究内容,可指定相关人员出席,或扩大会议请车间主任出席。
3、会议应设置签到文件和进行文字记录。
(二)例会时间规定
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每月一次,全年不可少于12次。
2、遇有重大安全任务或特殊情况,由安全管理部门提请企业法人代表同意临时召开。
(三)例会内容
1、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分析和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现状,对有关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期限、人员和经费。
3、研究和制订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考核指标办法。
4、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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