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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的“转变”与“不变”

宋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北京100872);李建民,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天津300071);郑真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028);李婷,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北京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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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0年第3期P50—P58

责任编辑:李文珍

在中国剧烈的社会变迁中,家庭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家庭形式、结构、关系、功能等方面的变动都超出了前人的想象,对个体的生命历程有着深刻的影响。家庭研究是多学科聚集的一个领域,有各自不同的研究视角。在当下的研究中,从人口学更偏向结构性的视角来看,中国家庭是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或变迁?在多面向的家庭变化中,又有哪些不变的存在?《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编辑部6月19日邀请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宋健教授(同时担任对话会主持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李建民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郑真真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李婷副教授,共同讨论中国家庭的“转变”与“不变”,尝试通过对“变”与“不变”的双重把握,更加深刻地刻画中国家庭的内核和本质,并希望借此讨论,促进更多的交流和争鸣。

家庭概念的多元性和可操作性

中国家庭的“转变”或变迁这一主题,首先涉及的是家庭概念的明确,实际上,不同学科对家庭的界定并不完全相同。对此,参与对话的四位学者给出了不同维度上的见解。

郑真真:我对家庭研究的兴趣起源于生育研究,因为生育决策实际上是家庭内部的决策,不能够脱离家庭。在很多关于家庭的讨论中,往往存在一个疑问:大家讨论时所采用的家庭定义是不是一样?人类学提到“家庭”时,和人口学所讨论的“家庭”可能是不一样的概念。联合国在《人口普查指南》中提出的家庭的参考定义是,家庭成员在血缘、领养或婚姻关系上有关联,而关联程度和家庭界限则取决于应用目的。《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对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有明确规定。人口研究中常用的家庭概念是根据普查定义,严格来讲是指同居共餐的家户(household)。不少中文文献中将“家庭”和“家户”(或“住户”)混用。王跃生在《家和家人的范围、层级和功能分析》中详细回溯了从古至今的家层级结构概念,包括同宗之家、服亲之家、同祖之家、同父之家和夫妇之家五个层级。按照“家户”的定义,近40年有很大变化。以老年“家户”为例,2018年的中国老年人健康长寿影响因素调查(CLHLS)结果显示,和2008年相比,“空巢”老人比例显著增加,80—89岁高龄老人的“空巢”比例为48.3%;询问老人自己的居住意愿,一多半的人说愿意独立居住,当然大部分都希望子女最好在附近,甚至还有约两成的人说子女在不在附近也无所谓。如果从“家户”定义来看,这是在居住安排上的很大变化。但是从家庭成员的关系来说,“一家人”并不仅限于居住在一起的人,这些老人虽然独自居住,但绝大部分仍与子女保持密切联系,在需要帮助时能够得到来自子女的支持。所以在讲家庭变迁或者家庭转变的时候,需要先理清概念,确保围绕这个主题的研究者使用的是同一种“语言”。

李建民:人口学是结构主义的分析方法,以往关于家庭,都是从结构主义的方法去定义的。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之前,我们都还可以看到家庭定义的几个要件。比如说,一定是两个人及以上的,至少两个人才能叫家庭,但是现在来看有很多单人家庭出现;必须是异性夫妇,但我们现在看到有同性恋的家庭;比如说必须共同居住在一起,这个要件也没有了,由于人口流动,很多家庭并不居住在一个地方。可以说,家庭本身的变化已经走出了原来的概念。甚至像英国、法国的一些社会学家,都建议不需要使用家庭的概念,换一种概念,连家庭概念都不要了。家庭变化出现了这样一些形态,已经不能从简简单单的家庭变化、变迁角度做解释,需要用到转变这个词。

李婷:如何界定家庭确实是做家庭研究要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我做家庭结构分析大部分用的是普查数据,即便包括一些抽样数据,家庭也基本建立在“共同居住、同灶吃饭”这个狭义的界定上,虽然不同调查会有一些差别,但是大部分是在这个框架内的。但在研究过程中,我越来越发现这种狭义的家庭定义,可能很难捕捉到现在中国家庭的变化,尤其是整个家庭内核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王跃生研究员提出的网络化家庭,吴小英研究员提出的家庭流动性,实际上都体现了家庭在外部关系上的一种结构松散化。这里所说的家庭的结构不是我们所定义的家庭户、家户的范围,更多的是从社会学视角的分析。我们把这些变化称作结构的核心化、中心化和功能的直系化或者网络化。实际上,过去20年来中国不同的家庭研究中对于家庭的界定有哪些变化,这些变化是出于研究者认识的变化,还是家庭本身在不同时代的事实变化,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但是学科之间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没有差别的定义,还需要再考虑。也许在不同的研究情境下,保持家庭定义的多样性也是有意义的。

宋健:家庭的经典界定是由亲属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些亲属关系包括婚姻关系、生育关系、收养关系等。在进行定量分析时,人口普查等数据来源提供的往往是家庭户的信息,与以关系为核心的经典界定的口径并不完全一致。对家庭的界定,我个人倾向于灵活使用,定量分析时使用以共同生活为特征、由居住安排所限制的家庭户定义,这样更具有操作性、获取数据也更方便;在讨论家庭成员关系、家庭功能的时候,尽管社会变迁特别是大规模的迁移流动,造成了大量的隔代家庭、空巢家庭、离散式家庭等,但我们的关注点仍侧重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这时实际上并不拘泥于家庭户的框架,居住安排仅仅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或者是观察的一个视角。关键在于需要在研究中明确自己的界定,以便于结果的可比。

有没有家庭“转变”

在关注家庭变化时,能不能借鉴人口转变中的“转变”概念,对家庭进行更偏向于整体性、系统性、结构性的分析总结?或者是否存在足以动摇家庭本质的可以称之为“转变”的根本性变化?几位学者给出了不同的思路和分析。

宋健:我个人觉得可以用家庭“转变”这个概念,之所以使用“转变”,而非“变迁”等其他概念,是借鉴了人口转变理论的一些思路。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在人口转变中,转变和变化最大的差别在于,转变是不可逆的、趋势性的、有重大影响的变化。由此,家庭转变可以定义为,在现代化的背景下,家庭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发生了不可逆的、具有重要意义的、趋势性的变化。当然,传统和现代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两端,它实际上是在不断变化的,它的边界是模糊的。

第二个方面,按照要素分解、要素和总体的关系来认识转变的特征。家庭的要素可以分成三个:第一个要素是家庭结构,与居住安排、居住模式有关;第二个要素是家庭关系,包括婚姻关系,我们看到,同居等新现象正在影响着家庭的、婚姻的、夫妻的关系;此外,还有代际关系和亲属关系,这里的亲属关系主要指兄弟姐妹关系,以前的研究涉及不多,但是在父母养老时,这一亲属关系就会发挥非常重要的功能。第三个要素是家庭功能,我们感兴趣的是哪些功能只能由家庭承担,哪些功能是可以被社会替代的。被替代的功能还可能被返回家庭,比如新中国成立以来,因为单位制的变化,抚幼的承担主体就经历了从部分社会化到家庭化的逆转。我的想法是从家庭的结构、关系、功能这三个要素的转变来看家庭的转变,从观察这三个要素各自的转变历程,形成对家庭转变的整体观察。

第三个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家庭转变模式和趋势存在差异,这也是家庭转变的一个重要内容。

李建民:在社会学文献当中,也有一些类似于家庭转变意思的概念。比如,有人说家庭革命,有人说在转变当中的家庭,还有人说家庭现代化。的确很少有人明确提出家庭转变的概念。

家庭的变化不是孤立的变化,无论从人口学还是社会学来讲,家庭都不是孤立的,是嵌入整个社会变迁当中的。如果说要给家庭转变一个定义,我倾向于在现代化的视角中去看家庭变化,家庭转变可以定义为家庭的传统性逐渐被现代性替代的过程。

我理解的西方家庭转变有两次。第一次家庭转变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到了19世纪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在西欧和美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家庭模式——维多利亚中产阶级家庭,即现代核心家庭,一对相爱的夫妻有两到三个孩子。第一次家庭转变的主要标志就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兴起的核心家庭。家庭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家庭代际关系从独裁家庭、强家庭纽带转变为自由家庭、弱家庭纽带,家庭关系的轴心从纵向的亲代—后代关系轴心转变为夫妻轴心。家庭从过去传统的、封建的、专制的模式,转变到一个相对平等的模式。这是第一个转变过程。

第二次家庭转变是后现代性进一步替代现代性和消除传统性的过程。第二次家庭转变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后,经历了战后黄金时代以后,一些西方社会进入了后现代时期,家庭变化更多体现出来的是后现代性。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家庭形成发生了显著变化,结婚率大幅下降,初婚年龄推迟,生育年龄延后,离婚率上升,同居伴侣关系的解体率也较高。核心家庭衰落,一些过去数量极少的家庭形态成为社会普遍现象,如同居家庭、单亲家庭、丁克家庭、同性恋家庭、继亲家庭、单身家庭,等等。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后现代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广泛传播、以女权运动为突出代表的权利革命的兴起等。其实很多人在谈到这一次家庭转变的时候,都是用革命这个词,用这个词恰恰说明家庭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

我的另一个基本观点是,家庭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出现了去制度化的特征。比如在传统社会中,家庭实际上是集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于一体的一个社会制度安排。但是随着家庭的变化,制度性的功能越来越弱,在现在一些西方国家里,家庭不再作为一种制度,它变成了一种情感和陪伴的关系体。这些都导致了家庭的性质、功能本身的变化。我个人觉得从去制度化、去功能化、去功利性这几个角度,都可以判定家庭出现了转变。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家庭转变的概念是可以成立的,而且有第一次家庭转变、第二次家庭转变。

当然,怎么去定义这种家庭转变,是从一个学科的,比如人口学的角度定义,还是社会学的角度去定义?我建议尽量把它放宽一点、综合一点。

李婷:我个人觉得用转变或者变迁,并不是值得纠结的问题。家庭的变化非常复杂,很难简单地说清楚,所以需要某种框架去组织和表达,不同的框架提供了人们看问题的一种独特方式。“转变”以及相关的界定可以作为一种分析的框架,包括要素分解的方法,都是帮助把一个复杂的问题分解了,有了一个实现操作化的手段。

郑真真:我们今天所观察到的很多家庭形态,其实放在很长时间之前也存在,但它只是一种个别现象。当这种家庭模式变成了社会普遍的形式,甚至主导的形式时,我们才会说它是一种变迁。从微观角度去看,一个家庭里面,它本身可能传统性也有,现代性也有,后现代性也有。要看这种结构怎么变化,哪种家庭在增长,而且慢慢变成影响社会的更为重要的家庭类型,哪些家庭慢慢衰落,变成少数,甚至变成个别,不再影响整个社会,而只影响家庭内部成员。所以我觉得在谈转变的时候,我们要考虑个别与普遍的关系。

李建民:刚才宋健教授提到,我们要看到家庭的结构、关系、功能。还有一个方面也可以考虑,家庭与外部的关系实际上也发生了转变,家庭发生变化,实际上是对外部环境、外部系统变化的一种反应,无论是一种适应性的策略调整,还是主动追求利益,它的确有这样的功能。

宋健:我特别赞同李老师说的。实际上,在时间轴上,所有的现在都是将来的历史,可以用这句话来解释传统和现代。历史上出现的现象,表面看起来相似,但本质和性质差异可能就很大。一个是主动性和被动性的区别,一个是个别性和普遍性的区别。在主动选择还是被动接受、个别性和普遍性的转换中,可能会有一些能够用来判断的依据,判定家庭是否发生了转变。

家庭“转变”与两次人口转变

在世界范围内,以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变动的“高高低、高低高、低低低”三个阶段为特征的第一次人口转变被广为接受,以个体主义、自由主义带来的传统家庭关系解体和更加多元化、生育率长期处于低水平为特征的第二次人口转变也逐渐形成共识,这两次人口转变与家庭转变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就中国来看,又有哪些不一样的情况?

李婷:我个人认为,虽然第一次人口转变和家庭的变化由一些共同的内在机制驱动,但两者还是相对分离的。人口转变的结果,会直接作用在家庭变化上。比如生育率的下降,引起家庭结构的变化,死亡率的下降引起预期寿命的增长,从而导致单人和核心老人户的增加或者直系家庭的比例升高。

也就是说第一次转变的结果,是以人口要素的方式,作用在家庭变动上。第一次人口转变和第一次家庭转变的关系是一种要素和结果的关系。第二次人口转变和我们现在所经历的家庭转变,可以看作一种更加同步或者融合的关系,它们都是由同一种机制所驱动。第二次人口转变的核心就是观念的转变,或者是一种个体化的趋势,也是李建民教授所说的去制度化。个体化在人口转变上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个人对生育,包括要不要生孩子,生多少个,什么时候生,有了更加自由和多样化的选择。然而生育本身也只是个体化所蕴含的家庭多样性的其中一个实践。所以我更认为,第二次人口转变和第二次家庭转变是同步和融合的,背后都是由同样的价值观念变化所驱动的,这是我认为的两次人口转变和家庭转变之间的关系。

李建民:关于第一次人口转变和家庭转变,我同意李婷的观点。第一次人口转变不是家庭的理论,它实际上是一个宏观理论。它只是在说出生率、死亡率等的变化导致的结果。它也没有涉及微观层面,只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后大家说生育行为为什么会不断下降,才开始做微观行为分析,家庭经济学、社会学开始研究这些问题。但的确是第一次人口转变的生育率、死亡率的变化,导致了家庭的规模、家庭的结构的变化。

但是,中国到底是不是有第二次人口转变,学界是有争议的。在欧洲,第二次人口转变提出的目的是想解释西方国家生育率为什么会下降,为什么到更替水平还继续往下走。但其实它的目的和它所做的主要工作并不一样。它并没有沿着第一次人口转变理论的解释框架接着往下发展,而是把低生育率的原因本身作为重点。比如家庭形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是家庭形成推迟,另一方面是家庭形成路径发生了改变。第二次人口转变是有张冠李戴之嫌,它实际上说的是家庭转变,而不是人口转变,但是他用了人口转变这样的概念。

人口转变完成后,接着出现了持续的很低和极低的生育水平,人类寿命不断延长。这些人口转变的结果,同时又在刻画家庭的结构。以前人们很少能活到80岁、90岁,但现在长寿十分常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就变得更为重要了。有文献显示,美国在1996—2007年的10年间,祖孙三代人组建家庭的比例在提高,中国也是这样。从人口学的结构角度去拓展的话,在老龄化、长寿和低生育背景下,代际结构发生了变化,居住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就出现了外延更大的家庭概念。包括西方国家现在还有一种非同住的伴侣关系,叫Living Apart Together,这种模式是个人和家庭对所处的社会经济变化的一种反应。为什么家庭出现去功能化,是因为福利国家很多政策是去家庭化的、商品化的,个人自然而然就会更多地依赖外部的制度安排,而不是依赖家庭。

所以人口转变在某些方面,可能是某些家庭形式或者家庭变化的因,有些又可能是家庭变化的果。我的建议是,我们尽量还是不局限于单个学科,采用综合性的视角、整合的框架,更有利于认识家庭转变。

郑真真:中国近数十年的变化很快,包括人口转变进程都是被“压缩”的。我们还没有来得及讨论清楚第一次人口转变,低生育率和第二次人口转变就跟进来了。第一次人口转变是在西方社会人口转变完成后对变化规律的总结,而中国这么快速的转变,对提出任何理论都是个挑战。在这么快速变化的社会中,若要等待变化完成趋于稳定再进行研究就太晚了。如果能有一个综合框架,吸引和推动更多围绕这样一个框架开展有关家庭变迁的研究,就可以发现更多规律性的变化,丰富家庭人口学的中国研究和知识。此外,西方总结的第二次人口转变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婚姻和生育不再有关系。但是这种现象在中国未来是不是会发生,还很难说,因为我们看到在韩国和日本等东亚地区都没发生。所以,如果讲中国的家庭转变,不必要与人口转变建立一一对应的关联。

宋健:家庭转变与人口转变的关系的确需要深入研究并加以澄清。李建民教授的判断是第二次人口转变就是家庭转变,而且在西方,已经发生了两次家庭转变;李婷老师的观点是第一次人口转变和家庭的变化是分离的,第二次人口转变和家庭的变化是平行的。当然还有人提到过第三次人口转变,只不过似乎并没有被认可。我个人并不赞成把家庭转变视为人口转变的一部分,我认为家庭转变和人口转变都受到了第三方因素即现代化的影响,现代化对人口系统和家庭系统同时发挥作用,确切地说,是通过改变两个系统内的要素如死亡率和生育率、如家庭结构和关系等,来推动系统的改变。家庭转变与人口转变又是互相影响的,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之间各要素的关系及其影响机制值得进一步研究。

家庭变动中的“不变”与方向

在多样的家庭变化中,几位学者也逆向溯源,讨论了在家庭转变中有哪些“不变”的特征,而这些“不变”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刻画着中国家庭的内核和本质。在对“不变”和方向的把握中,中国家庭转变的状况更加清晰。

李婷:在讨论转变时,我最近也在思考什么是中国家庭“不变”的东西。这个不变,跟宋健教授刚才说的要素有关。单看结构,结构的确在变得小型化、简单化,而且有单人户家庭出现。那么这些结构中的关系呢?其实我们看到的是,不管是代际关系还是夫妻关系并没有衰落,我们在研究中还发现,随着个人的受教育程度以及经济收入的提升,代际的互动反而是加强的。也就是说受教育程度高的家庭,更加母慈子孝。

另外,刚才李建民教授说到家庭功能社会化,但是家庭同样存在功能的网络化,这种功能不再限于以前的直系家庭,覆盖了同胞兄弟姐妹、堂表兄妹等更大的、扩展的范围。这样来看,其实结构、关系、功能这三个要素的变动,呈现出一种比较矛盾的、不是经典理论所设定的协同变化。这种看似不协调的变化背后是否有一个统一的逻辑,能够整合所有要素的变化?这个逻辑是什么,这个逻辑有没有变,是决定中国家庭在本质上有没有变化的一种判断思路。

关于家庭传统与现代的关系,过往的研究提出了马赛克家庭,传统与现代的博弈、纠缠这些状态。但我们的研究发现,中国家庭的内核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还是在追求家庭整体意义上的发展。传统上有差序格局、有儒家所说的有差别的爱,虽然家庭内部也有互惠关系,但是更多的是关心和奉献,每个成员都为家庭做出了一定程度的牺牲,有些时候是子代牺牲,当然现在更多看到的是父代的牺牲,逻辑就是为了使得这个家庭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得以发展。所以,可能从古到今中国家庭是一个经济单位,也是一个心理归属的单位,这种整体的逻辑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虽然结构发生变化,居住形式发生变化,但是为家庭谋求最大化效益的逻辑是没有变的。现实中可以观察到很多家庭结构的改变。比如人口流动使得家庭分离,然后需要隔代照料的时候,(外)祖父母主动去帮扶照顾,这种结构和居住上的变化实际上都是谋求家庭的整体利益,包括子女更好的发展、家庭能够有更大的经营等。所以在这种意义上,家庭一直保持了一个传统的纽带,这个纽带不是去阻碍或者束缚家庭发展,更多的还是来促成家庭发展。因此并不是人们所说的,传统跟现代有一定的矛盾和冲突。我觉得在中国的家庭逻辑上,传统一直是对家庭的发展起到了一个促进和保护的作用,这个是我最近在做的一个关于流动和地域家庭结构关系的研究中的一个观点。

补充一点,家庭跟外部的关系也很重要,家庭变化的动力其实更多来自家庭内部和外部条件之间的互动,外部施加了压力,会促成内部做一些变动,推动家庭去适应环境。所以,我不认为家庭变化只是现代化发展和观念传播的被动投影,我更倾向认为家庭变化是其自身的发展与市场化转型、政府(包括服务的提供)三者之间的博弈,最终推动家庭适应这个社会的转型风险以及不确定性,当然这种适应有时候也是迫于无奈的,但是的确体现了中国家庭的一种韧性。

郑真真:李婷说的是中国家庭一个挺有意思的特点。还有前面提到一种形态,Living Apart Together(分开住的伴侣),我看到国内有研究祖父母辈因为带孩子或夫妇外出打工两地分居,借用了这个名词,这种“分而不离”的居住形式并没有破坏他们的感情,这可能也是中国家庭的一个特点。中国家庭利益最大化在人口流动的决策上能够特别清楚地体现出来。这些分离或者说看起来不那么合理的居住安排,当事人都认为这是一个临时现象,生育和死亡是不能回头的,但是家庭的居住是可以不断安排和变化的,而且这些安排和变化都是家庭的决策,决策的标准就是家庭利益最大化。所以我倒不觉得传统和现代一定要博弈,实际上很多中国家庭是实用主义的而不拘泥于形式,什么好用就要用起来,传统我们要保持,现代的也接受,只要它们能够使家庭获得最大的利益。

宋健:确实家庭有它自己的利益考量,但是从人口学的视角来看,家庭是由不同年龄和队列的人组成的。对于现在50岁到70岁的这代人来讲,他们愿意为孙子女牺牲、奉献。但这种愿意牺牲奉献的状况能不能持续?尤其到了“80后”“90后”,等他们变成祖父母的时候,他们可能未见得愿意像现在的祖父母那样,夫妻分离帮助子女带孙子女。考察内在关系的时候,代际之间的特点也非常鲜明。比如有研究把父母愿意资助子女买房,定义为协商式的亲密关系。但具体看案例的话,却像是父母主动“施恩于子女”,以求将来获得子女的照顾。这某种意义上仍是养儿防老的变种。对于我们“70后”这一代人,可能已经意识到子女是靠不住的,更多的是追求独立,保持健康和经济独立性,老了尽量不求人。

从传统到现代实际上边界是相对模糊的,是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地互相挪移替代的过程。每一个时期实际上都融合了多个代际之间不同的认知和理念。随着时间的推移,比如说当我们走到更远的“现代”,是不是还能够维持现在所谓“传统”的、“现代”的模式,未见得,但是至少在时间上要有一个从传统到现代的方向,在传统和现代二者的边界上,通过家庭要素,通过代际之间的关系,尝试观察到不同的层面并作出总结。

郑真真: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是相对稳定的,而且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预期实现的目标。从这一点上来说,我觉得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未来发展方向明确,社会经济指标的走向可预期。但是对有的地区来说则不然,比如有些国家的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后又回升,这种现象放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从现在来看,中国的政策环境至少都能让我们预见到未来的发展方向,对变化的方向也是可以预期的,因此虽然我们仍在变化中,但并不是什么都不确定,能够有条件提出一个研究的理论框架。

李婷:家庭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尺度下,可能大方向也都是向着西方的个体化趋势变动的,但这也取决于这个社会的稳定性,家庭的功能是否会逐渐专业化、社会化。但是现在社会本身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性,社会风险其实没有减少反而在增长,包括世界上很多国家所面临的民粹主义或者极化现象等,这种情况下,最后个体会发现,家庭才是我们兜底的机制,家庭是最能保护我们自己的机制(之一)。所以家庭现在肯定是在转变过程中,但这个转变什么时候能完成,到什么程度,可能还取决于外部的大环境、社会和世界总体的发展,这是我的一个判断。

李建民:我们需要知道它变化的方向,明确它变动的路径,变化的动力不是偶然的,是一种社会性的改变所带来的动力。就像第一次人口转变,并没有预见到生育率降到了更替水平后,接着往下走了,但是它的方向是对的。包括现在在家庭领域也有一些变化,但它是不是趋势性的?这种变化是不是持续到未来的?这需要我们在实证研究上给出答案。

另外补充一点我前面所说的传统和现代。中国核心家庭相对我们的现代化进程来说,它出现得更早、发展更快,原因是什么?不是生育率降低,中国人口在20世纪50年代的生育率是非常高的,而是因为土地革命,为了避免财产多被划成地主等,就要把财产分割出去,带来一轮中国大家庭的解体。所以中国核心家庭的增加,一开始的启动机制是政治的变化,而不是经济或者人口的变化。在不同的国家里面,有同样形式的变化时,原因是不一样的。中国传统社会中也存在核心家庭,而且数量也不会太少,但是这种核心家庭不是个人主动选择的结果,而是被动的结果,是死亡率很高的结果。但现在核心家庭比例高是主动调整策略的结果,形式一样,但是性质不一样。所以我们在判断传统性的和现代性的时候不能从形式的角度去判断,要从性质的角度去判断。

家庭转变的时间起点与特征

关于中国家庭转变或者变迁的时间起点,学界向有不同的看法,有的是从20世纪初,有的是从1949年开始,什么样的时间起点更契合中国家庭转变的实际?中国家庭在变化中有哪些重要的时间节点,以及这些节点上,国家、社会及外部环境如何塑造了中国家庭转变的特殊性?

李建民:对中国家庭或者是婚姻的关系讨论,是从20世纪初五四运动、启蒙运动开始的。但当时的讨论都停留在社会精英阶层,没有给普罗大众的家庭带来影响。因为90%的人都在农村,而农村的社会结构、家庭形态以及妇女地位、夫妻关系等,其实没有发生任何改变。所以,当时只是现代家庭观念的一种启蒙。

真正变化的确还是从1949年以后,当然1945年之后可能有些变化,但真正的变化在1949年后,政治运动、土地改革带来的剧烈变动。实际上中国家庭几次剧烈动荡式的变化,都跟政治形势关联在一起。真正进入到平稳的、因为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还是大约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才开始的。包括夫妻分工模式也是如此,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的时候,那时候妇女劳动参与率比较低,远远低于现在,到70年代,妇女劳动参与率才比较高,渐渐地夫妻双方都就业成为社会的主流模式。总体来看,确实是20世纪70年代开始才发生了一些显著的变化。

宋健:现在的文献基本上是两个起点,一个是从民国初始,特别是五四运动开始。但是那时候家庭形象是完全负面的,家庭被形容为“牢笼”。第二个是1949年之后,确切讲是改革开放之后,主要是迁移流动的影响,还有计划生育政策对家庭的冲击。

李建民:有几个大的事件,家庭变化可能明显一点,就像50年代初的土地改革,另外是《婚姻法》的公布,确立了一夫一妻制,而且中国妇女的发展其实在当时全世界是靠前的、先进的,毛泽东号召妇女能顶半边天,所以妇女的解放在那个时期,应该是走在世界前面的。后来“文革”的影响,包括计划生育,以及改革开放之后市场化的进程对家庭的冲击和影响,以及后来所带来的比如说,迁移流动家庭居住安排的变化等,其实都跟这样的社会大格局的变化关系非常密切。

李婷:我觉得家庭变化从学理上和对西方模式的总结上看,最核心的启动机制是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的变化。西方家庭变化的一个起始点就是工业化进程使得个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经济独立,然后脱离大家庭。如果我们要给中国家庭变化设一个起点,可能也需要从经济制度,或者说个体对家庭这种小农经济的依附上的改变来着手。上面提到的土地改革就是一种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上的显著变化。所以如果从理论上要设立一个起点,我比较同意李建民老师的观点。

李建民:另外一个事件是,之后进行的集体化、公社化,生产资料所有制变成公有,家庭没有生产资料,所以没有什么财产可继承了,家庭的所谓财产继承制度在一夜之间消失,这个制度被抽离了。而在西方国家工业化过程当中,个体参与社会劳动、挣工资,所以不需要家庭那些资源,个人对家庭的依赖减弱,和家庭的关系变得松散。在中国这些是一夜之间完成的,所以中国的家庭变化是有革命性质的。

郑真真:新中国第一部法就是婚姻法,这实际上是政府直接对家庭的干预,促成了中国家庭的快速变化。实际上很多发展中国家的变化都是在二战后或独立后由政府介入促成的。例如有学者总结亚洲生育转变的推动力时指出亚洲国家和拉美国家的不同,亚洲国家生育转变的共同点是都由政府主导,政府提倡计划生育并提供服务,所不同的只是有些国家更为成功、有些国家不那么成功。

宋健:这可以视为家庭转变的一种独特模式。在人口转变的过程中,欧洲模式、美国模式和东亚模式是不一样的。东亚模式最重要的就是有计划生育政策,它促使人口转变更快地产生。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认定家庭转变是存在的,那么家庭转变在中国是正在路上,中国的模式和其他国家的模式相比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国家对家庭直接的干预,包括计划生育等,促使现代小家庭迅速诞生,而不是像西方那样是工业化伴随着的缓慢的过程。

宋健:总体上,和家庭相关的问题还有很多,家庭和个体有关系、和阶层有关系、和外在的环境有关系。家庭内嵌于大的社会环境和背景下,在外在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无论是被动地改变,还是主动地适应,家庭都发生了很多变化。不同学科的学者们也都从各自的视角来观察和检验。我们今天的讨论,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得到同行们的批评和对话交流。

(作者:宋健  李建民  郑真真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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