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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日子过得不顺,离婚的话题就常放在嘴边。今年春节过后,法院受理离婚案件骤增,来律所咨询离婚方面法律问题的人数也多了起来。一般来讲,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两大问题。对于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的常见法律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一方抚养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情形的除外。
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一般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处理。但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优先予以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存在感情依赖,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一般考虑子女的意见。在父母共同争夺子女抚养时,法院会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因为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辩别是非的能力。
4、特殊情况下的子女抚养问题。
(1)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
(2)夫妻感情破裂并长期分居的,法院通常会根据子女随哪一方生活而优先考虑,因为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子女的生活环境,而且关于子女抚养案件的强制执行会引发更多的社会纠纷。
(3)多个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有两个子女的,通常一方抚养一个,其他综合考虑子女年龄、父母生活条件等因素,另外司法实践中女孩常随母方,男孩常随父方。
二、抚养费的问题
抚养费通常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通常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由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的判定,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照经常居住地所在的省公布的上一年度城市或农村的人均消费支出来确定,且每年均有递增。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俗话说,再苦不能苦孩子,夫妻因感情破裂而离婚,但子女是无辜的,离婚案件中受到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孩子。所以,把子女抚养成人不仅是夫妻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如果离婚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疼爱孩子,想把孩子争取由自己抚养,那么以上所作的法律分析就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李亚飞,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852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