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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子自杀的悲剧 能不能避免?


孩子既不该是父母梦想的替代品,也绝不应成为父母放弃生命时的陪葬品。这是最基本的人性。



作者丨燕小六

来源丨医学界儿科频道


每次看到新闻说,有人带着孩子自杀,燕小六就想拉TA出来鞭尸。


偏偏这样的新闻不绝于眼。



这两天,四川省内接连发生两起父亲携娃自杀的丧事。



若不去论述携子自杀的是非,这些悲剧后隐藏着什么样的心理动机?能否找出一些预示悲剧的线索,从而挽救那些无辜的小生命?


燕小六尽量控制情绪,不说脏话,讲讲道理。如果没做到,请海涵。



自然界有“弑子传统”


弑子在自然界,属于常态。


美国人类学家和演化生物学家Sarah Hrdy在撰写《母性(Mother Nature: A History of Mothers, Infants, and Natural Selection)》一书时,记录了很多动物的“弑子传统”。


绢毛猴雌性首领会杀死自己女儿的后代。如果狨猴(下图)团队中有多名雌性怀孕,那怀孕时间较短的妈妈,会试图流产或吸收肚中胎儿。因为TA知道,如果胎儿诞下,1.可能成为其他妈妈的击杀目标;2.TA可能得不到照顾孩子所需的资源。



Sarah Hrdy认为,弑子大多发生在需要多名团体成员,共同承担抚养责任的物种中。她称之为“合作繁殖”(cooperative breeding)。“如果母亲感到缺少支持和辅助,或认定独自养育孩子的代价太高,她更有可能终止自己的母亲身份。”


自然界冰冷的物竞天择,恰恰说明:母爱、亲情等血缘伦理所维系的供养体系,很多时候不堪一击。


这个道理在人类社会,同样适用。


2012年,意大利帕多瓦大学法医进化心理学实验室的心理学家Andrea Ciani和Lilybeth Fontanesi,发表了一项研究,题为《杀子的母亲:用110个意大利案例来检验进化假说》。


该文分析了1976至2010年间,110个“没有精神病”的母亲,杀死123个后代。文章解释,在进化角度上,其行为是“为了未来在更好条件下,生育后代而节省资源”。



弑子原因:从贫穷到报复


从物种起源以来,人类就因各种各样的理由,抛弃或杀死自己的孩子。


有的是因为“不和谐的家庭关系”。在这些家庭中,父母或家庭成员未能及时有效处理成人之间的矛盾,彼此感情不好,家庭关系紧张。矛盾长期积聚而形成“火药桶”,最终导致伤害孩子的事件。


图片说明:四川一男子抱1岁女儿跳河,死后仍呈拥抱姿势。据悉,婚后他和妻子总因为经济原因吵架,两人离婚的导火索,是因为男子给了婆婆100块钱。


有的是因为“缺乏社会维持体系”,包括贫穷帮扶制度、青少年教育关怀机制和体系, 反家暴社会干预体系……将抚养“特殊人群”的责任,全部推给家庭中的特定成员——主要是母亲——是件残忍、高危的事情。要对抗这种“风险”,文明社会需建构一套健全的“外力救济”系统。遗憾的是,目前我们的社会化保障还有太多死角。



有的是因为“疾病”。比如抑郁症患者容易出现自杀倾向。但需要提醒的是,更多走上极端之路的人,并没有心理问题。不要用心理疾病,为携子自杀者开脱。


图片说明:湖南湘潭,一位31岁的妈妈,抱着两个年幼的孩子从13楼一跃而下,诱因之一是产后抑郁。


有的是因为“复仇”。我看错了人,我的爱人变了,我的孩子生存环境不好——于是,我带着孩子去死,惩罚婚姻中另一半。这比杀了对方更解恨,作用更持久。


图片说明:在希腊神话中,美狄亚被称为“复仇女神”,是因为她杀死了几个人,其中包括自己两个孩子——为了报复丈夫的不忠。来源Eugene Delacroix


“带着除自己以外的人赴死,被称为扩大性自杀。总体上说,这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黄明金医生说,这一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非常复杂。从最近的几个新闻看,诱因主要集中在家庭不和、冲突剧烈。


黄明金医生指出,在错综复杂的心理动机、社会因素影响下,当事人会陷入极端情绪,觉得除了死,“真的没法子了”。


他也表示,并没有数据能证明,教育程度低、经济基础差,会提升自杀风险。



你给了孩子生命,但该由他自己决定怎么活


相较于分析原因,黄明金医生更关注:成年人对孩子生命权的漠视。


比如,四川泸州勒死儿子的父亲说:不要因为我杀了自己的孩子而唾骂我,我是在爱他们。因为接下来的日子他们不会开心的。活着只会饱受煎熬。我让他们解脱了。



再比如,湖南湘潭携子跳楼的妈妈说:因为在我看来,在一个经常吵架的家庭,他们不会健康成长。有一个悲观的爷爷奶奶,他们也不会健康成长……我不能在给他们造成更大伤害的时候再去做呀。



“携子自杀,甚至认为自己是带TA去更好的地方,可见这些父母心中,有一种深入骨髓的错误观点:我的孩子就是我的附属品,我可以主宰他们的生命权,我活不下去了,有权带着孩子一起走。”黄明金叹口气,“世间之大恶,莫过于非法侵害或剥夺他人的生命权。”


所谓生命权,就是“活的权利”,或“生命平安的权利”。它是指人的生命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非法剥夺的权利。生命权是一切人权的本源和基础,没有生命权,其他一切权利均无从谈起,其他任何权利也就没有意义,也不可能存在。


生育子女时,父母起到了工具性和技术性的作用,促进新生儿的诞生、成长。但生命权应该完全归属婴孩自己。


黄明金医生以电影《刮痧》为例,谈到了东西方文化对人权的不同态度。东方文化认为,孩子是我家的,怎么对待TA是我的权利;西方文化认为,抚养孩子要尊重公众意识和法律。


图片说明:《刮痧》剧照


“不能说哪一种态度更好。但如果能意识到我赋予孩子生命,但生命不属于我,或许携子自杀的悲剧,才能得到有效的扼制。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黄明金医生说。


任何时候,孩子都是独立的生命体。他们既不该是父母梦想的替代品,也绝不应成为父母放弃生命时的陪葬品。这是最基本的人性。



关注“告别式行为”


在采访中,燕小六试图整理一些“自知tips”,帮助父母及早发现自己的异常。未果。


“一旦坚定了自杀意念,TA会失去自知力,很难意识到这一行为是错误的、有害的。”黄明金指出。


幸而,旁人可以从其行为中,看到一些蛛丝马迹,从而制止悲剧的发生。


比如,有的人自杀前,会有“告别式行为”。最常见的,就是写遗书、交代后事。


有些人长期宅在家里,突然一下子走出门,欠的债还了,还特意感谢家人、朋友,说得情深意长,“有颇多遗憾,下辈子再偿还恩情吧”。这是在和世界道别。


还有些人在自杀前,会进行“演习”。比如,割腕自杀者会先在手臂上试一试。其手臂上会莫名其妙出现一些伤痕。服毒者或许会在小动物身上,验一下农药的毒性。


最后说两句。携子自杀不是解脱。只有遗憾。


你再也感受不到头疼时,贴上脑门的那只温热小手;你再也抱不到寒冷冬夜,钻进怀里、八爪鱼般搂着的肉团;你再也听不到TA甜腻腻、软糯糯地说“妈妈/爸爸,我真喜欢你”——那一刻,TA仰着脑袋,眉眼弯弯,脸蛋泛红。


你放弃了寻求帮助、改变命运的机会。你剥夺了孩子挣个好人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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