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宁波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一、同意撤销宁波市江东区,调整宁波市鄞州区行政区域,以原江东区、鄞州区奉化江以东的行政区域为鄞州区的行政区域,鄞州区人民政府驻首南街道惠风东路568号。
二、同意调整宁波市海曙区行政区域,以原海曙区、鄞州区奉化江以西的行政区域为海曙区的行政区域,海曙区人民政府驻江厦街道灵桥路229号。
三、同意撤销县级奉化市,设立宁波市奉化区,以原奉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奉化区的行政区域,奉化区人民政府驻锦屏街道锦屏南路1号。
区划调整后,宁波市由原来的6区2县3市变为6区2县2市,市辖区面积由原来的2461平方公里扩大到3279平方公里,市辖区人口达到300多万。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