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11.04.02
陈志伟同志: 适用法律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时,援引法律条文必须精确到条、款、项、目。条下面的每一个自然段称为“款”,“款”中的(一)、(二)称为“项”,“项”中的1、2称为“目”。如果第七条中分两款或两款以上,则引用某一款中的(一)、(二)时,必须说明是“第×条第×款第×项”;如果第×条只有一款,则引用该款中的(一)、(二)时,则不必说明是第×款,而直接说第×条第×项即可。
微信登录中...请勿关闭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