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什么是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
A: 防火分区 是指采用具有较高耐火极限的墙和楼板等构件作为一个区域的边界构件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向同一建筑的其他区域蔓延的防火单元。
防烟分区 是在建筑内部采用挡烟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烟气向同一防火分区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Q2:高层和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如何要求?(必背)
A:
名称 | 耐火等级 |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 备注 |
高层民用建筑 | 一、二级 | 1500 | 对于体育馆、剧场的观众厅,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 |
单、多层民用建筑 | 一、二级 | 2500 | |
三级 | 1200 | —— | |
四级 | 600 | —— | |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 一级 | 500 | 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 |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上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增加1倍计算。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 |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设“双自后”) |
设在高层建筑内 | ≤4000㎡ |
设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 | ≤10000㎡ |
设在地下或半地下时 | ≤2000㎡ |
Q3:中庭建筑的防火分隔设计应满足什么要求?
A:1)中庭应与周围相连通的空间进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采用防火玻璃时,防火玻璃与其固定部件整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但采用 c 类防火玻璃时,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并应符合规范的相关规定;与中庭相 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4)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Q4:设置玻璃幕墙时应满足哪些防火要求?
A:1)对于不设窗间墙的玻璃幕墙, 应在每层楼板外沿, 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h、 高度不低于 1.2m 的不燃性实体墙或防火玻璃墙;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部分墙体的高度不应小于 0.8m。
2)为了阻止火灾时幕墙与楼板、隔墙之间的洞隙蔓延火灾,幕墙与每层楼板交界处的水平缝隙和隔墙处的垂直缝隙,应该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以阻止火灾通过幕墙与墙体之间的空隙蔓延。需要注意的是,当玻璃幕墙遇到防火墙时,应遵循防火墙的设置要求。防火墙不应与玻璃直接连接,而应与其框架连接。
Q5:在哪些位置需要设置防火阀?
A:1)穿越防火分区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但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6)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排风管,应采取防止回流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且在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应设通公称动作温度为150℃的防火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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