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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来了!今天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对四类行为说“不”

今天是2021年3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前不久发布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把“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指出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粮食安全干部读本》视频:《耕地保卫战》

要做到藏粮于地,保住耕地数量是第一位的。

我国的耕地总面积排世界第3位,但人均耕地面积还达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在世界190多个国家中排名第120多位。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进入了经济快速发展的年代,但随之而来的是耕地以惊人的速度减少。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粮食安全干部读本》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1988年,湖北省监利县鲁桥村的村民自发召开会议,划定了2000多亩耕地作为村里最基本的口粮田,这就是中国第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

《粮食安全干部读本》视频《藏粮于地》

1999年1月1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在全国正式实施,这个条例为中国保护珍贵的耕地资源划出了一条红线。

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对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但是时至今日,保护耕地生命线的压力仍然巨大。

一是耕地“非农化”。调查表明,中国大中型城市中,很大一部分的新建筑是在原可耕地上建成的,直到今天这种现象仍然是“进行时”。

二是粮田“非粮化”。在耕地上甚至是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种草、挖塘养鱼等现象,时不时也会出现。

第三是近些年兴起的伪“生态化”。一些地方打着生态文明的旗号,大造生态景观、大搞绿色走廊,大片耕地被用于建设所谓的“生态工程”。

根据近期国家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有关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2021年2月发布、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做了更加细致和严格的规定。

《办法》第三条指出: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粮食安全干部读本》视频《藏粮于地》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四类行为划了红线:

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禁止闲置、荒芜耕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长牙齿”的硬措施写在纸上,更要落在实处。为了守护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卫战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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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孙丽敏  责编 | 康轩山

主编 | 蒋琳  监审丨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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