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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是个哲学问题

人性,可以理解为思想意识和人为的事物,在人文道德领域的反映,是社会属性的范畴,具有公共性和普遍性,包括自然性和社会性,也包括了理性和感性。

特别指出,人为事物,在哲学里虽是客观存在,但与自然的客观存在不同,烙上了深刻的人类社会属性:对与错(比如产品合格不合格),道德与堕落,高贵与低贱,美与丑,宽容与刻薄等等。究其原由,是因为人为的事物,是在人们思想意识的指导支配下,按照人们的主观意愿做出来的,而思想意识的主观意愿,的确有对错之分,可以有道德要求,带有浓厚的社会属性。    

自然的客观存在,只有大小、强弱等自然属性,没有社会属性。对其人为的赋予,赞赏或批判,都不是自然客观存在自身的属性。比如伴山邻水赏落霞,人们既可以感叹无限好,还可以伤感近黄昏

从古至今,社会对人性或人心,充满了褒贬不一的论断,概括起来,大致不外两种,其一是性善论,其二是性恶论。看其本质,不外是功利(自私)与道义(为公)之争,功利与情感之争。这明显矛盾的结论,和哲学学科里的唯物唯心论一样,争论不断,也各有道理。

人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哲学存在?

人,既是物质的生物体,也是唯一的意识思想体,是客观物质和主观精神意识矛盾的有机统一。既是矛盾着的对立,又是和谐着的一体统一。而且,单就意识思维方面而言,既是理性的具有逻辑条理的,同时还是感性的爱憎分明的矛盾存在。

既然是物质的生物体,就必须维持生命体的存在和发展,主动索取(利益),灾害避让,自我保护等等,都是一切高级进化生命体的天生本能,从化学、生物化学直到生命的新陈代谢,都是有选择性的,既不能来者不拒,也不能任意给予,这是自然法则,不可逾越违背。

作为最高级的人类生物,因为有了复杂的认识思维能力(可以形成意识),自利自保从而自私,就成为人类不可避免的进化结果,无可指责,就如同要吃要喝一样(自己的吃喝),是天生的本能,具有普遍的特性。不管你喜爱还是憎恶,自私本身并没有原罪,个体独立,私人必具私心,无私人也就无社会。先秦荀子厌恶人的天性(自私),把趋利避害、自私等自然属性看作,主张化性起伪(人为),是找到了症结而走错了方向(改造和压制,结果是伪君子居多)。

在人文领域,任何道德体系和法律制度,都无法根除人的自利自私思想以及思想指导下的行为。共产主义太遥远,结果未知;社会主义是没有消灭自利自私的(反而是高道德高标准压制下的强烈反弹),资本主义是鼓励自利自私的;封建主义(包括帝国制度),是承认自利自私的(更荒唐的是天下只能为一个人的自利自私);奴隶制度更没反对自利自私;那么,重点考察原始的氏族共产主义,其实也是没有消灭自利自私的,只不过更多体现在对外上(氏族和部落之间的商品交换和战争),体现在饥寒交迫时期的对内上(抛弃甚至消灭老弱病残,维持主要生产力的生存)。

所以,消灭人的自利和自私的愿望,从来都没有真正实现过,普遍性地笼统地批判自利和自私,只能是一厢情愿的伪道德。如果强行施行,社会只能是伪君子的集群(比如两千年来的中华帝国时代等)。

但人是群居的,具有社会性,那么天下(社会)为公,人各有私,必然成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凡是违背这一规律的,不管是个人(主要是领袖们)还是社会共同意愿,这样的社会实践没有一个取得成功的。人为的道德和法律等体系,既不能违背人性,也不能违背社会性(还是人性的集合),公(大众整体的私)与私,社会与个人都要兼顾,既不能寄望消灭社会的公共性(反社会),也不能寄望消灭每个人的自私性(反人性)。

和谐社会,一定是符合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公私取得平衡和兼顾的社会,一般是长治久安的;如若相反,一定是短命的历史闹剧(不自我革命,就是被别人革命)。公与私的平衡道理其实很简单,先秦杨朱说过: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这要求的就是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可见问题的关键,不在消灭私心上,而是应该如何实现其私心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兼顾!

人性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正确认识,这是哲学的世界观问题;公私平衡与兼顾,属于方法论。矛盾有机统一的世界观,必然要求辩证统一的方法论。

公私之争,其实质就是功利和道义之争,矛盾双方既相互斗争,也必须相互依存,彻底消灭了圣人,是理想化的人神,是主观的存在,而不是实际,不是客观存在。

人们的一切社会活动,物质的追求,精神的享受,本质就是功利。无论生产力范畴的劳动生产,还是生产关系范畴的人际关系的建立,都是在追求利益和功能,这是保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手段。

生产力范畴,比如衣食住行用等等的生产制作(背后体现了人们对自然现象和规律的认识水平状况),不用多说都是追逐功利,是生存和发展的物质保障。在生产关系范畴,人际关系的确立,社会秩序的规范(基于风俗习惯、道德、宗教、观念立场等文化思想的指导、支配、制约),则是制度保障,还是功利。

人是具有情感意识的,虽然认同(或排斥)和亲近(或畏惧),不只是人类所独有,高级动物也普遍的存在,只不过人类更复杂,表现更多样,更深邃,更内涵。某情感建立的好坏,可以事出有因(此因也极其个性化),也可以事出无因(难以说清)。

功利,其实贯穿于人们的感情生活,在极其看重情感的婚姻和家庭关系里,其实质是基于两性功能的生理基础——性爱与繁殖,还参合了经济条件和社会关系(门当户对)等隐含,也参合进了长相身材、脾气性格、年龄、地域等等附加条件,决不是任意两人都可以结婚的!婚姻颇具功利特点,这是客观存在,没啥好遮掩的。

亲子关系,仍然具有功利性:传宗接代,天伦之乐,乖巧孝顺,一代更比一代强,事业(财产)继承,养儿防老等等,就算父母对子女无私的无限的关爱,也是为了后代的生存和健康成长。

亲戚关系,泛化进而朋友关系,包含了血缘和婚姻的附属纽带,朋友多了路好走,倾诉衷肠,排解空虚寂寞等等,还是功利。

纯粹情感交流,也会带来感受的功利,也要求互动和对等:子孝父(母)慈,兄友弟恭,亲朋好友的友爱互敬,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付出,都需要讲求回报反馈的。

功利可以和情感正面互动而加强,也可以与情感对立冲突而恶化,这时,情感的恶回报和负反馈可能性大增,关系必然随之降温,直至消失甚至仇恨。比如父子可以反目,夫妻也会离异,朋友变成敌人,更不用说泛化到民众与国家的情感关系,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社会性大众情感了。爱恨情仇,情感也是功利的,故而都是有缘由的,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婚姻、家庭、亲情如此,爱国主义当然就更不能免俗。

情感的冲动只是瞬间,不可保持长期,长期情感必须靠功利来维持和协调(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利益)。没有功利的情感,是理想化的虚无,不是现实。

功利,本身没有原罪。

无悲无喜,无爱无恨,既无激情也无冷漠,那只是佛教的神话传说,也是另一种反人性的奢望罢了,既非理性,也非情感,似乎和傻子更接近。

情感是多数(高级)动物普遍具有的功能,但理性,是人类(神经系统)独具的功能,是人性最大的特征标志。理性基于人的认识事物的能力,重点关注因果和联系规律,讲求逻辑的顺通。人的认识能力——从现象到规律,联系到因果,作用施加与后果;从概念的具体到抽象,从个例到概括;推理的归纳、演绎、类比等。这些理性,是人们正确认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的强大法宝。故而,理性的过程和结果都明显具有功利特征。

感性和理性既有明显区分,也存在普遍紧密联系,一般都会交织在认识和实践的过程中。比如科学研究,理性当然是重点,但热爱和喜欢等,也会充斥其中,也会有乐不思蜀甚至狂热。

人文道德,好歹善恶,既是理性的也是感性的综合评价尺度。道德必须是社会性的功利,道德需要维护社会整体的利益,天下没有损害社会利益的道德。道德的形成,离不开理性的思维和期望,综合的利、害判断。

人性的自然性(自利自私)没有对错道德问题等社会属性,从来无法真正的消灭;而人性的社会性,本来就是由人的认识思想(社会文化)决定的,无论好歹与善恶,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好歹和善恶。

人性始终公私互存,功利与情感相生又相争,解决矛盾双方的有效办法,不是保存一方消灭一方,而是追逐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动态的平衡。

唯此,才是人类社会的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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