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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物学

社会生物学

 

前言

 

 

一颗小小的细胞就像一个小小的宇宙,分子在宇宙间穿梭,跳着和谐炫丽的舞蹈。生命是多么地神奇啊!和细胞分子之舞同样叫人着迷的,还有动物复杂美妙的行为。

几乎所有科学家都相信,今天我们能见到的缤纷复杂的生命,都是从极简单的化学物质所演化而来的,而天择(即自然选择,natural selection)则是演化的最主要机制。对于生物的许多复杂的行为,演化生物学家认为,那都是对适应环境有利,能够通过天择的考验,而演化出来的。为了解释许多复杂社会化行为的生物基础,学界“演化”出了一门称为社会生物学(sociobiology)的学科。

社会生物学出现短短二十几年,不仅带来了生物学界的革命,影响还延伸到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领域。在历史上,很少能有一门学科,能有这么大的影响力。想知道社会生物学为何有这么大的魅力吗?请看看大师们怎么说。

 

大自然的猎人──威尔逊

 

 

因为瞎了一只眼睛,又听不到高频率的声音,不方便研究鸟类和蛙类,威尔逊(Edward O. Wilson)立志研究他的眼睛可以看到,又不会怪叫的蚂蚁。当时他做梦都不曾想到,他一生对蚂蚁的研究,能够在生物学史上立下一个个辉煌的里程碑!研究蚂蚁的生涯里,他数十年如一日地在野外观察、采集、归纳资料,一直到1975年,他出版了轰动学界一时的《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Sociobiology: The New Synthesis)。

威尔逊是当代最重要的一位生物学家,他于1955年获得哈佛大学的博士学位后,就开始在哈佛执教,目前他是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的昆虫学研究员。他还是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曾荣获美国国家科学奖和瑞典皇家科学院,为诺贝尔奖未能涵盖的科学领域,所颁发的克拉福奖(Crafoord Prize)。1996年,他被《时代》评选为美国当代影响最巨的25位美国人之一。最令人称道的是,他不只在科学界享有盛誉,还荣获过报导文学的最高荣誉大奖──普立策奖(Pulitzer Prize),而且还不只一次!

威尔逊的《社会生物学》开创了一个研究动物社会行为的基础学科,这个学科探讨动物的许多社会性行为的演化机制。他在该书的最后一章结论道:从战争到利他主义的许多人类行为,亦有其生物基础。他这样的说法,在当时惹火了一群人,他们认为他是在为可耻的生物决定论找出合理化的籍口!可怜的威尔逊甚至还在研讨会上,被反种族主义者泼以冷水。更令他难堪的是,他被当时的学界的学者们群起围攻,背负道德的黑锅。

这些事件过后,威尔逊了解到他在社会人文上的无知,痛下决心来研读社会人文方面的著作,进一步分析人类的天性,究竟在文化上扮演着如何的角色,而他的心得──1977年出版的《论人性》(On Human Nature)更荣获了普立策奖的荣誉。

威尔逊和大自然长期的亲近,使他成为宣传生物多样性最卖力的学者之一,他为此而写的书《生命的多样性》(The Diversity of Life)被纽约公共图书馆评选为「世纪之书」中的自然科学十大好书。他一生致力研究的蚂蚁,让他以另一部和一位德国科学家霍德伯勒(Bert Holdobler)合作撰写的巨著《蚂蚁》(The Ants)再次荣获普立策奖。由此可见,他不仅是一名好的科学家,还是一名出众的文学家。

在他的自传《大自然的猎人》(Naturalist)里可以见到他热情地诉说着他一生的故事,书中处处可感到一位伟大的科学家对科学的热情与执着,有如在听一位循循善诱的老伯伯讲古,有种温韾的感觉。其中有趣的一章──《分子大战》,对生物科学在这几十年来的研究方向的转变与其中的冲突有精彩的描写,是我们这些学习二十一世界的科学──“生命科学”的人,应该好好一读以深思和反省的。

威尔逊在去年的新书Consilience: The Unity of Knowledge中,提出知识整合的观点,他归纳道,所有学科──人文的也好、科学的也好,都追问同一个问题——人从何而来,从何而去的问题。他认为,从这点来看,人文与科学的知识可以结合,以打破两种文化之间的籓篱。

 

 

 

 

达尔文的新斗犬──道金斯

 

 

 

如果达尔文的天择理论是对的话,在个体间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为什么土拨鼠见到老鹰不会先跑,而是大叫其伙伴赶快跑?为什么工蚁和工蜂牺牲自个的生殖利益,还拼死拼活地为蚁后或蜂后卖命?这些利他的行为怎么可能演化出来?或许问题的答案可能会叫你非常惊讶,因为答案可能在《自私的基因》里。

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是英国牛津大学的动物行为学家,他早年曾受业于动物学大师、诺贝尔奖得主廷伯根(Nikolaas Tinbergen)。他是全球知名的科学作家,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令他名声大躁。

《自私的基因》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虽然在当时的学术界并不是最新颖的,然而对一般大众读者而言,里面的观念可说是非常前卫。现在本书已成为要了解现今演化生物学最流行观念的必读圣经。书中充满着极犀利的观念──基因是最自私的,所有生命的繁衍、演化,都是基因为求自身的生存和传衍的结果;更严酷地说,我们只不过是机器人的化身,是基因在主宰我们这部机器!

以上的说辞看似耸人听闻,其实这不过是一种简化的看法,把天择的作用单位从个体简化到了基因。利用近亲选择(kin selection)的解释,自私的基因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虽然然利他的行为对该个体可能不利,然而这样的利他基因却可以在亲属里传开,所以,天择选择了对其自身保存有利的基因──也就是够“自私”的基因。

在《自私的基因》这本书里,他把这个观念用到解释动物实行的家庭计划、求偶策略的运用、父母对小孩的呵护、好人是否会出头,等有趣问题。书中逻辑清晰,读起来一点也不吃力,是难得的科普好书,值得向每一位对演化生物学和社会生物学全有兴趣的朋友们推荐。然而,想要好好了解本书的话,最好还是能够对演化有一定了解,先用功一点,把课本中有关演化的章节好好温习一下吧。

道金斯是全球知名的科学作家,他可以说是比达尔文更达尔文的人,因为他坚信天择在基因层次上的作用是无法逾越的,可说是个蛮极端的简化论者。

他甚至把自私基因的观念衍伸到文化思想的领域,只不过主角换成了“迷因”(Meme)──文化中各种新的复制观念,思想的传播就像传染病,令人如同被催眠般信奉,新的复制者也会如基因一样彼此竞争,相互合作、被逃选,甚至能产生新变种,有兴趣请参考《迷米机器》(The Meme Machine)一书。

 

他极厌恶创造论和神秘主义,极力捍卫达尔文主义,爱和与他论点相左的人辩论,因而被称为达尔文的新斗犬。他其它重要的作品有《伊甸园之河》(River out of Eden)、《盲目的钟表匠》(The Blind Watchmaker)、 《延伸的表现型》(The Extended Phenotype)、《攀登不可能之山》(Climbing Mount Improbable)、《解析彩虹》(Unweaving the Rainbow)等。道金斯的老友,在伦敦经济学院哲学系及牛津大学动物系任教的柯罗宁(Helera Cronin)的《蚂蚁与孔雀》(The Ant and the Peacock)一书中对道金斯的理论有着精辟的见解,可做为参考。

 

人类大历史──贾里德·戴蒙德

 

 

 

 

 

人类自称万物之灵,究竟有多么“人性化”?人类究竟和动物有多少不同?人类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一晃变成世界的征服者?而为什么有些民族总是更能征服、消灭其它民族?为什么人类能够夜夜春宵享受欢愉?想知道以上问题的答案吗?请看看贾里德·戴蒙德的书吧!

贾里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是今年刚荣获国家科学奖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医学院生理学教授。他毕业自哈佛大学,是剑桥大学的生理学博士,研究专长是消化系统。他在1973年以卓越的生理学成绩,当选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在1979年以族群生物学(Population Biology)的贡献,当选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并在1988年以演化生物学上的创见,当选美国哲学学会院士。

戴蒙真的是世上少见的多材多艺的人!想想看,想要在一个专业领域里有被众人肯定的成就,就已经是不容易的事了,况且还能横跨实验生理学和野外生物学这两个性质极不相同的领域,还同时大放光彩,简直就像神话一样!然而就是叫他办到了!过去三十年间,戴蒙长期在新几内亚进行鸟类生态与演化的野外考查,他在书中举的许多例子,都是他的一手资料,并且许多观点还是在野外观察中得到的。

探讨人类演化的科普书不少,不过戴蒙德的《第三种黑猩猩》(The third Chimpanzee)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人类和黑猩猩,基因上不到2%的差异。如果一个从外星而来的分类学者,想当然会把人类和黑猩猩分类到同一个属下,黑猩猩属有两种,所以说人类是第三种黑猩猩,也不为过。

戴蒙德不是正统的人类学家,他以自然史(natural history)的观点切入探讨人的演化──人类文化现象的演化。书中提出许多有趣的观点,来讨论人类的性象、语言与艺术的演化,他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深思的问题,来否定农业是造福人群的发明,还为人类的吸毒现象找理由。和其它人类演化著作不同的是,他的焦点放在社会与环境的因素的影响。

戴蒙德最为人称道的书《枪炮、病菌与钢铁》(Guns, Germs and Steel)中,他对《第三种黑猩猩》里提到过的问题——人类文明演化的不平等,做出了一个惊人的解释。为什么有些民族在好几千年前,就发展出傲人的文明,为什么还有些民族仍生活在石器时代?其间的巨大差异是怎么造成的?难道有些民族天生就比较聪明吗?当然不是,戴蒙会告诉你,他在新几内亚的土人朋友可能比你还聪明,他认为这说穿了,其实是生物地理的问题。

人类文明的不平等发展一早就决定在起跑点,有些民族就是天生比较幸运,处在有可供驯化的动植物的环境里,如果没有可以大量种植的高热量植物,和可以豢养的大型动物,哪来充沛的食物来源,喂饱一群没事干的人来发展文明?没有可供农业发展的动植物,怎么可能让一伙人长时期住在一块,使疾病得以传播,得“剩下”有抵抗力的人才能够“借着”病菌之威,轻易把美洲或澳洲的原住民干掉!?这些可以说是对人类文明发展史最有创见的假说,或许你会嫌他的解释太简单,但请放心,这是一个简单但是很棒的开始!

戴蒙德的另一本书《性趣探秘》(Why is Sex Fun?)探讨的是人类这种“性”急的动物,许多有趣的特征及演化机制,想知道人为何不像其它动物一样定期“叫春”,而且偏要偷偷躲起来办事吗?有“性”趣的同学可别错过本书喔。

 

另外,还有一本马特·里德利(Matt Ridley)的《红色皇后》(The Red Queen),从性入手,探讨人“性”的本质,想对人“性”有进一步的了解,赶快看看吧。

 

社会生物学的异议分子──古尔德

 

 

 

看完了以上所有的书,是否你真的会认为,人类是一种逃不出天择手掌心的动物,无私的付出,原来不过为了让自私的基因播种,伟大的爱情,原来不过是播种的程序,极龌龊的强暴行为,原来也有生物学基础……

 

 

 

你是不是想到这些“事实”就会不寒而栗?人类真的就只能放任天择操控吗?节哀,节哀,因为还有一个人会告诉你,他相信“生物潜力”(Biological Potentiality)是无限大的,人能够支配自己的行为!

他就是鼎鼎大名的的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古尔德在哈佛大学教授古生物学、演化生物学和科学史。他是位极博学的学者,他在纽约自然史博物馆出版的《自然史》(Natural History)杂志发表专栏文章长达二十五年!他的文章文采斐然,深得高级知识分子的欢迎,使他成为美国文化界的名人。

他在《社会生物学》刚出版时,奋力抨击威尔森。虽然他们是同事,他对威尔森可一点也不客气。他在《自达尔文以来》(Ever Since Darwin)这本书中,瞄准社会生物学开炮,他认为威尔逊的论述,无非是另一种“生物决定论”,他坚信人类跟白蚁、黑猩猩或其它动物,仍然是不一样的。

或许,古尔德反对社会生物学,是因为他深怕一堆生物决定论的论点会随之而来,被野心家给利用了。如此看来,他真是苦口婆心啊!不过在我看来,古尔德对社会生物学的论战,倒像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他并没有提出像社会生物学家那样有力的证据,所以虽然他才高八斗,现在也只能落得个非主流派的下场。

威尔逊、道金斯等人主张,复杂的现象可以通过研究简单的事物来了解,不同的是,古尔德非常不屑这种“简化”式的看法,他坚持,复杂的高层次现象,并非低层次现象的累加,天择并非只作用在基因的层次,而是同时作用在高低不一的许多层次。

在著名的出版家,跨国际的《科学大师系列》筹划者布罗克曼(John Brockman)的《第三种文化》(The Third Culture)中,还有几篇双方阵营大打口水战的文章。对于这中的孰是孰非,就得靠看官您自个儿来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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