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 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还是越来越发现某个异性朋友很有魅力?你怎么区分自己对异性的感觉究竟是爱情,喜欢,还是性趣?
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科学家一直在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爱。社会心理学家Zick Rubin列举了不同感情的具体标志来区分定义爱和仅仅喜欢。在他的定义中, 喜欢意味着一个人敬仰另一个人,喜欢跟其在一起并且同意其观点。爱一个人则是更深层的感情,包含着对身体接触和亲密行为的渴望,以及更在乎对方的各种需求,把对方的需要当成自己的需要来努力满足。而且相爱的人会更愿意经常双目对视。
心理学家Elaine Hatfield则区分两种爱,一种是激情的爱,另一种是伴侣的爱。激情之爱从强烈的感情和性吸引开始,伴侣之爱则更多基于相互的尊敬,关心和喜爱,以及信任。但是有时候激情之爱经过长期发展是可以变成伴侣之爱的。
性趣,强烈的性吸引,似乎是上述激情之爱的一部分。更多的是本能的对性交对象的渴望加上一点对对方态度,观点和需求的关注。
下面是Zick Rubin列举的不同案情的标志,读者朋友们可以自己对号入座。
喜欢意味着:
我对此人的判别能力非常信任。
此人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
我和此人很相像。
此人一般比较稳重,心态好。
爱意味着:
我几乎可以为此人做任何事情。
如果我不能跟此人在一起会跟到很不幸。
我觉得自己有责任为此人的利益着想。
仅仅是在一起,看着此人,就觉得很幸福。
性吸引意味着:
我不停地想像跟此人做爱。
我和此人最愉快的事情就是性。
此人的观念和人生观不是太跟我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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