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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论语新解》

論語新解 上編

  語,談說義,如《國語》,《家語》,《新語》之類。此書所收,以孔子應答弟子時人之語為主。〈衞靈公篇〉[光案:“衞靈公”之“衞”,中間下方從“帀”,不作“衛”之從“

”。全書所有“衞”字均不作“衛”。據《中文大辭典》,“衛”乃“衞”之俗字。故宜作“衞”。]載子張問行,孔子告以“言忠信,行篤敬”,而子張書諸紳。則當時諸弟子於孔子之一言一動,無不謹書而備錄之可知。論者,討論編次義。經七十子後學之討論編次,集為此書,故稱《論語》。書中亦附記諸弟子語,要之皆孔門之緒言也。全書二十篇,前十篇為上編,後十篇為下編。



學而篇第一

  (一)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子曰:或說:“子,男子之通稱。”或說:“五等爵名。”春秋以後,執政之卿亦稱子,其後匹夫為學者所宗亦稱子,孔子、墨子是也。或說:“孔子為魯司寇,其門人稱之曰子。稱子不成辭則曰夫子。”《論語》孔子弟子惟有子、曾子二人稱子,閔子、冉子單稱子僅一見。

  學:誦,習義。凡誦讀練習皆是學。舊說:“學,覺也,效也。後覺習傚先覺之所為謂之學。”[光案:“舊說:‘學,覺也,效也。後覺習傚先覺之所為謂之學’”,東大版原作“舊說:‘學,覺也,效也。後覺習傚先覺之所為’謂之學”,二者差在“謂之學”三字有無入引號中。查《論語集釋》,錢子所謂“舊說”,乃係約朱子《集注》而為言,然“謂之學”三字為《集注》所無,故當依東大版,“謂之學”三字不入引號中。]然社會文化日新,文字使用日盛,後覺習傚先覺,不能不誦讀先覺之著述,則二義仍相通。

  時習:此有三說。一指年歲言:[光案:“年歲言:”之冒號,東大版原作“年歲言。”之句號。]古人六歲始學識字,七八歲教以日常簡單禮節,十歲教書寫計算,十三歲教歌詩舞蹈,此指年為時。二指季節言:[光案:“季節言:”之冒號,東大版原作“季節言。”之句號。]古人春夏學詩樂弦歌,秋冬學書禮射獵,此指季節為時。三指晨夕言:[光案:“晨夕言:”之冒號,東大版原作“晨夕言。”之句號。]溫習、進修、游散、休息,依時為之。習者,如鳥學飛,數數反復。人之為學,當日復日,時復時,年復年,反復不已,老而無倦。

  說:[光案:“說”,東大版原作“悅”]欣喜義。學能時習,所學漸熟,入之日深,心中欣喜也。

  有朋自遠方來:朋,同類也。志同道合者,知慕於我,自遠來也。或以“方來”連讀,[光案:“或以‘方來’連讀”,東大版原作“或以方來連讀”,“方來”二字無引號。]如言並來,非僅一人來。當從上讀。

  樂:悅在心,樂則見於外。《孟子》曰:“樂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慕我者自遠方來,教學相長,我道日廣,故可樂也。

  人不知而不慍:學日進,道日深遠,人不能知。雖賢如顏子,不能盡知孔子之道之高之大,然孔子無慍焉。慍,怫鬱義,怨義。學以為己為道,人不知,義無可慍。心能樂道,始躋此境也。或曰:“人不知,不我用也。”前解深,後解淺。然不知故不用,兩解義自相貫。

  不亦君子乎:君子,成德之名。學至此,可謂成德矣。

  本章乃敍述一理想學者之畢生經歷,實亦孔子畢生為學之自述。學而時習,乃初學事,孔子十五志學以後當之。有朋遠來,則中年成學後事,孔子三十而立後當之。茍非學邃行尊,達於最高境界,不宜輕言人不我知,孔子五十知命後當之。學者惟當牢守學而時習之一境,斯可有遠方朋來之樂。最後一境,本非學者所望。學求深造日進,至於人不能知,乃屬無可奈何。聖人深造之已極,自知彌深,自信彌篤,乃曰:“知我者其天乎”,然非淺學所當驟企也。孔子一生重在教,孔子之教重在學。孔子之教人以學,重在學為人之道。

  本篇各章,多務本之義,乃學者之先務,故《論語》編者列之全書之首。又以本章列本篇之首,實有深義。學者循此為學,時時反驗之於己心,可以自考其學之虛實淺深,而其進不能自已矣。

  學者讀《論語》,當知反求諸己之義。如讀此章,若不切實學而時習,寧知“不亦悅乎”之真義?[光案:“寧知‘不亦悅乎’之真義”,東大版原作“寧知不亦悅乎之真義”,“不亦悅乎”四字無引號。]孔子之學,皆由真修實踐來。無此真修實踐,即無由明其義蘊。本章學字,乃兼所學之“事”與為學之“功”言[光案:“所學之‘事’與為學之‘功’”,東大版原作“所學之事與為學之功”,“事”與“功”二字無引號。]。孔門論學,範圍雖廣,然必兼心地修養與人格完成之兩義。學者誠能如此章所言,自始即可有逢源之妙,而終身率循,亦不能盡所蘊之深。此聖人之言所以為上下一致,終始一轍也。

  孔子距今已逾二千五百年,今之為學,自不能盡同於孔子之時。然即在今日,仍有時習,仍有朋來,仍有人不能知之一境。學者內心,仍亦有悅、有樂、有慍、不慍之辨。即再踰兩千五百年,亦當如是。故知孔子之所啟示,乃屬一種通義,不受時限,通於古今,而義無不然,故為可貴。讀者不可不知。

  【白話試譯】

  先生說:“學能時時反復習之,我心不很覺欣暢嗎?有許多朋友從遠而來,

  我心不更感快樂嗎?別人不知道我,我心不存些微怫鬱不歡之意,不真是一位修養有成德的君子嗎?”

  (二)

  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有子:孔子弟子,名若。乃孔子晚年來從學者。

  孝弟:善事父母曰孝。善事兄長曰弟。

  好犯上者鮮矣:[光案:“好犯上者鮮矣”,當依正文改作“好犯上者,鮮矣”,添一逗號。]上,指在上位者。犯,干犯。好,心喜也。鮮,少義。

  作亂:亂,謂逆理反常之事。

  務本:務,專力也。本,猶根也。亦始義。

  本立而道生:孔子之學所重最在道。所謂道,即人道,其本則在心。人道必本於人心,如有孝弟之心,始可有孝弟之道。有仁心,始可有仁道。本立而道生,雖若自然當有之事,亦貴於人之能誘發而促進之,又貴於人之能護養而成全之。凡此皆賴於學,非謂有此心即可備此道。

  為仁之本:仁者,人羣相處之大道。孝弟乃仁之本,人能有孝弟之心,自能有仁心仁道,猶木之生於根。孝弟指心,亦指道。行道而有得於心則謂之德。仁亦然,有指心言,有指道言,有指德言。內修於己為德,外措施之於人羣為道。或本無“為”字[光案:“無‘為’字”,東大版原作“無為字”,“為”無引號。]。或說以“為仁”連讀,[光案:“以‘為仁’連讀”,東大版原作“以為仁連讀”,“為仁”無引號。]訓為行仁,今不從。

  按:《論語》有子、曾子二人不稱名,或疑《論語》多出此兩人之弟子所記,或是也。《孟子》謂:[光案:“謂:”有冒號,東大版原作“謂”無冒號。]“子夏、子張、子游,以有若似聖人,欲以所事於孔子事之,曾子不可而止。”則有子固曾為孔門弟子所推服。《論語》首篇次章,即述有子之言,似非無故而然。

  孔子教人學為人,即學為仁。《論語》常言仁,欲識仁字意義,當通讀《論語》全書而細參之。今試粗舉其要。仁即人羣相處之大道,故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然人道必本於人心,故孟子又曰:“仁,人心也。”本於此心而有此道。此心修養成德,所指極深極廣。由其最先之心言,則是人與人間之一種溫情與善意。發於仁心,乃有仁道。而此心實為人性所固有。其先發而可見者為孝弟,故培養仁心當自孝弟始。孝弟之道,則貴能推廣而成為通行於人羣之大道。有子此章,所指淺近,而實為孔門教學之要義。

  【白話試譯】

  有子說:“若其人是一個孝弟之人,而會存心喜好犯上的,那必很少了。若其人不喜好犯上,而好作亂的,那更不會有了。君子專力在事情的根本處,根本建立起,道就由此而生了。孝弟該是仁道的根本吧?”

  (三)

  子曰:“巧言令色,鮮矣仁。”

  巧:好義。令,善義。務求巧言令色以悅人,非我心之真情善意,故曰“鮮矣仁”。鮮,少義,難得義。不曰“仁鮮矣”,而曰“鮮矣仁”,語涵嘅嘆。或本作“鮮矣有仁”,義亦同。

  【白話試譯】

  先生說:“滿口說着討人喜歡的話,滿臉裝着討人喜歡的面色,那樣的人仁心就很少了。”[光案:“那樣的人仁心就很少了”,東大版原作“(那樣的人)仁心就很少了”,“那樣的人”四字放入小括號中。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

  (四)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曾子:名參,亦孔子晚年弟子。

  三省吾身:省,察義。三省有兩解。一,三次省察。一,省察三事。依前解,當作日省吾身者三,如三思三復。惟所省則為下列三事。

  不忠:盡己之謂忠。己心之盡不盡,惟反己省察始知。

  不信:以實之謂信。居心行事,誠偽虛實,亦惟反己省察始知。

  傳不習:傳字亦有兩解。一,師傳之於己。一,己傳之於人。依上文為人謀、與朋友交推之,[光案:“為人謀、與朋友交”有一頓號,東大版原作“為人謀與朋友交”無頓號。]當謂己之傳於人。素不講習而傳之,此亦不忠不信,然亦惟反己省察始知。人道本於人心,人心之盡與實以否,有他人所不能知,亦非他人所能強使之者,故必貴於有反己省察之功。

  今按:此章當屬曾子晚年之言。孟子稱曾子為“守約”,[光案:“為‘守約’”,東大版原作“為守約”,“守約”二字無引號。]觀此章,信矣。蓋曾子所反己自盡者,皆依於仁之事,亦即忠恕之極也。

  又按:《論語》以有子之言一章次“學而”章[光案:“‘學而’章”,東大版原作“學而章”,“學而”無引號。]之後,不即次以曾子之言者,嫌為以曾子處有子後。另入“巧言”章[光案:“‘巧言’章”,東大版原作“巧言章”,“巧言”二字無引號。],而以曾子言次之,是有、曾二子之言,皆次孔子言之後,於二子見平等義。

  【白話試譯】

  曾子說:“我每天常三次反省我自己。我替人謀事,沒有盡我的心嗎?我和朋友相交,有不信實的嗎?我所傳授於人的,有不是我自己所日常講習的嗎?”

  (五)

  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光案:“敬”與“茍”,左半邊實不同。“敬”字左邊非“茍”之從“艸(同艹)”部,乃作“茍”之從“羊”部,其上之“卝”乃象“羊角”。據《中文大辭典》:“《說文》:茍,自急敕也。从

(羊之本字)省,从口。口猶慎言也。从羊,與義善美同意。《說文繫傳》:臣鍇按,羊,美物也,人自美其身,故自儆敕云與善同意,包者自束斂。又“茍”字,據《正中形音義綜合大字典》引紐樹玉曰:“《大學》盤銘之‘茍日新’亦然”。即應作“茍”之从“卝”。]

  道千乘之國:道,領導義,猶言治。乘,兵車。能出兵車千乘,為當時一大國。[光案:“車”,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車”之〈辨似〉:車有二音,為語、讀音之分,意義上沒有區別,只是在某些文言詞上今日仍習慣使用讀音,如車馬炮、學富五車等。今讀古經典原文,故宜用其讀音,讀作,而於錢子之“白話試譯”中,則採其語音。此亦“子所雅言,詩書執禮”之遺意乎?] 

  敬事而信:敬,謹慎專一意。於事能謹慎專一,又能有信,即不欺詐。

  節用而愛人:損節財用,以愛人為念。

  使民以時:時指農時。使民當於農隙,不妨其作業。

  本章孔子論政,就在上者之心地言。敬於事,不驕肆,不欺詐,自守以信。不奢侈,節財用,存心愛人。遇有使於民,亦求不妨其生業。所言雖淺近,然政治不外於仁道,故惟具此仁心,乃可在上位,領導羣倫。此亦通義,古今不殊。若昧忽於此,而專言法理權術,則非治道。

  【白話試譯】

  先生說:“領導一個能出千乘兵車的大國,臨事該謹慎專一,又要能守信。該節省財用,以愛人為念。使用民力,要顧及他們的生產時間。”

  (六)

  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謹而信:謹,謹慎。信,信實。弟子敦行,存心當如此。

  汎愛眾:汎,廣泛義。如物汎水上,無所繫著。於眾皆當泛愛,但當特親其眾中之仁者。

  行有餘力則以學文:文,亦稱文章,即以讀書為學也。有餘力始學文,乃謂以孝弟謹信愛眾親仁為本,以餘力學文也。

  本章言弟子為學,當重德行。若一意於書籍文字,則有文滅其質之弊。但專重德行,不學於文求多聞博識,則心胸不開,志趣不高,僅一鄉里自好之士,無以達深大之境。

  【白話試譯】

  先生說:“弟子在家則講孝道,出門則盡弟職,言行當謹慎信實,對人當泛愛,

  而親其有仁德者。如此修行有餘力,再向書本文字上用心。”

  (七)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之學矣。”

  子夏:卜商字子夏,亦孔子晚年弟子。

  賢賢易色:下賢字指賢人有才德者。上賢字作動詞用,尊敬義。易字有兩讀:一讀改易,謂以尊賢心改好色心。一讀平易,謂尊賢心平於好色心。今從前讀。或說此四字專指夫婦一倫言,謂為夫者能敬妻之賢德而略其色貌。

  致其身:致,送達義。致其身,如致命、致廩餼,謂納身於職守。事父母能竭其力為孝,事君能致其身為忠。四句分言夫婦、父子、君臣、朋友四倫。

  雖曰未學:其人或自謙未學,我必謂之既學矣。

  上章孔子言學,先德行,次及文,故《論語》編者次以子夏此章。或謂此章語氣輕重太過,其弊將至於廢學。然孔門論學,本以成德為重,後人分德行與學問而二之,則失此二章之義矣。

  【白話試譯】

  子夏說:“一個人能好人之賢德勝過其好色之心,奉事父母能盡力,事君上能奉身盡職,交朋友能有信,這樣的人,縱使他自謙說未經學問,我必說他已有學問了。”

  (八)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過則勿憚改。”

  不重則不威:重,厚重。威,威嚴。人不厚重,則失威嚴,不為人敬。

  學則不固:此句有兩解。一,固者堅固義,人不厚重,則所學不能固守勿失,承上文言。一,固者固陋義,人能向學,斯不固陋,四字自成一句。今按:本章五句分指五事,似當從後解。若依前解,當云學而不固,或雖學不固,始是。

  主忠信:此亦有兩解。一,行事以忠信為主。一,主,親義。如人作客,以其所投遇之家為主。與下文友字對照,謂當親忠信之人。今按:當從前解。後解乃偶然事,分量與其他四事不相稱。

  無友不如己者:無,通毋,禁止辭。與不如己者為友,無益有損。或說:人若各求勝己者為友,則勝於我者亦將不與我為友,是不然。師友皆所以輔仁進德,故擇友如擇師,必擇其勝我者。能具此心,自知見賢思齊,擇善固執,虛己向學,謙恭自守,賢者亦必樂與我友矣。或說:此如字,當作似字解。勝己者上於己,不如己者下於己,如己者似己,與己相齊。竊謂此章決非教人計量所友之高下優劣,而定擇交之條件。孔子之教,多直指人心。茍我心常能見人之勝己而友之,即易得友,又能獲友道之益。人有喜與不如己者為友之心,此則大可戒。說《論語》者多異解,學者當自知審擇,從異解中善求勝義,則見識自可日進。

  過則勿憚改:憚,畏難義。過則當勇改,不可畏難苟安。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一個君子,不厚重,便不威嚴。能向學,可不固陋。行事當以忠信為主。莫和不如己的人交友。有了過失,不要怕改。”

  (九)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慎終:終,指喪禮言。死者去不復返,抑且益去益遠。若送死之禮有所不盡,將無可追悔,故當慎。

  追遠:遠,指祭禮言。死者去我日遠,能時時追思之不忘,而後始有祭禮。生人相處,易雜功利計較心,而人與人間所應有之深情厚意,常掩抑不易見。惟對死者,始是僅有情意,更無報酬,乃益見其情意之深厚。故喪祭之禮能盡其哀與誠,可以激發人心,使人道民德日趨於敦厚。

  儒家不提倡宗教信仰,亦不主張死後有靈魂之存在,然極重葬祭之禮,因此乃生死之間一種純真情之表現,即孔子所謂之仁心與仁道。孔門常以教孝導達人類之仁心。葬祭之禮,乃孝道之最後表現。對死者能盡我之真情,在死者似無實利可得,在生者亦無酬報可期,其事超於功利計較之外,乃更見其情意之真。明知其人已死,而不忍以死人待之,此即孟子所謂“不忍之心”。[光案:“此即孟子所謂‘不忍之心’”,東大版原作“此即孟子所謂不忍之心”,“不忍之心”四字無引號。]於死者尚所不忍,其於生人可知。故儒者就理智言,雖不肯定人死有鬼,而從人類心情深處立教,則慎終追遠,確有其不可已。曾子此章,亦孔門重仁道之一端也。

  【白話試譯】

  曾子說:“對死亡者的送終之禮能謹慎,對死亡已久者能不斷追思,這樣能使社會風俗道德日趨於篤厚。”

  (一0)

  子禽問於子貢曰:“夫子至於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

  子禽:陳亢字子禽,即原亢。

  子貢:端木賜字子貢。二人皆孔子弟子。

  聞其政:預聞其國之政事。

  抑與之:抑,反語辭。與之,謂人君與之,自願求與為治也。

  溫、良、恭、儉、讓:溫,柔和義。良,易善義。恭,莊順義。儉,節制義。讓,謙遜義。五者就其表露在外之態度,可以想見其蘊蓄在心之德養。孔子因此德養,光揮接人,能不言而飲人以和,故所至獲人敬信,乃自以其政就而問之。

  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其諸,語辭。諸,許多義,亦一切義。孔子聞政之所異於人者,不只一端,故連用“其諸”為問辭。[光案:“連用‘其諸’為問辭”,東大版原作“連用其諸為問辭”,“其諸”二字無引號。]孔子之所至而獲聞其政,直是自然得之。因承子禽問,若謂即是孔子求之,亦異乎他人之求之。

  子貢善言聖人,此章揭出溫、良、恭、儉、讓五字,而孔子之心氣態度,活躍如見。學者細玩之,可不覺其暴戾驕慢之潛消。亦知人間自有不求自得之道。此與巧言令色之所為,相去遠矣。然孔子亦固未嘗真獲時君之信用而大行其道於世,則孔子之溫、良、恭、儉、讓,亦己心自修當然,而非有願於其外。

  【白話試譯】

  子禽問子貢道:“我們夫子每到一國,必預聞其國之政事,這是有心求到的呢?還是人家自願給他的呢?”子貢說:“我們夫子是把溫和、良善、恭莊、節制、謙讓五者之心得來的。我們夫子之求,總該是異乎別人家的求法吧!”

  (一一)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光案:“行”,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當名詞用,作“行為舉止”解,讀作。如“品行”、“操行”、“德行”、“獸行”俱讀作。]

  觀其志:其,指子言。父在,子不主事,故惟當觀其志。

  觀其行:父沒,子可親事,則當觀其行。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道,猶事也。言道,尊父之辭。本章就父子言,則其道其事,皆家事也。如冠、婚、喪、祭之經費,婚姻戚故之餽問,飲食衣服之豐儉,歲時伏臘之常式,孝子[光案:“孝子”,東大版原作“子孝”。]不忍遽改其父生時之素風。或說:古制,父死,子不遽親政,授政於冢宰,三年不言政事,此所謂三年之喪。新君在喪禮中,悲戚方殷,無心問政,又因驟承大位,未有經驗,故默爾不言,自不輕改父道。此亦一說。然本章通言父子,似不專指為君者言。

  《論語》文辭簡約,異解遂滋。如此章或謂乃專對當時貴族在位者言,非對一切人言。無改父道,乃指政治措施,不指日常行為。否則父在時,其子豈無日常行為,而僅云“觀其志”?[光案:“僅云‘觀其志’”,東大版原作“僅云觀其志”,“觀其志”三字無引號。]或通指父子,重此道字。謂若父行是道,子當終身守之。若非道,何待三年?或則從三年上尋求,謂三年不改,即是終身不改。疑辨紛紜。然《論語》所言,固當考之於古,亦當通之於今。固當求之於大義,亦當協之於常情。如據三年之喪為說,是專務考古之失。如云父行非道,何待三年,是專論大義之失。其實孔子此章,即求之今日之中國家庭,能遵此道者,尚固有之。既非不近人情,亦非有乖大義。孝子之心,自然有此。孔子即本人心以立教,好高鶩遠以求之,乃轉失其真義。學者其細闡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父親在,做兒子的只看他志嚮。[光案:“父親在,做兒子的只看他志嚮”,三民版原作“父親在,(做兒子的)只看他志嚮”,“做兒子的”四字加小括號。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之。東大版殆漏植此小括號於先,聯經版承之。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俱宜加上小括號。]父死了,該看他行為。在三年內能不改他父親生時所為,這也算是孝了。”

  (一二)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光案:據東大版,“斯為美”下應有一逗號,此處漏植。]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和為貴:禮主敬,若在人羣間加以種種分別。實則禮貴和,乃在人羣間與以種種調融。

  斯為美:斯指禮,亦指和。先王之道,以禮為美。和在禮中,亦即以和為美。

  小大由之:事無大小,皆由禮,亦即皆由和。

  有所不行:此四字連下讀,謂亦有不能行處,如下所云。

  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節,限別義。如竹節,雖一氣相通,而上下有別。父子夫婦,至為親密,然雙方亦必有別,有節限,始得相與成和。專一用和,而無禮以為之節,則亦不可行。言外見有禮無和之不可行,故下一“亦”字。[光案:錢子此處“有禮無和”,即下段“若強立一禮,終不能和,又何得行”之意。此乃易知者,故記者略之。“有禮無和”,太表面,固不可行,而“有和無禮”,又過高,亦不可行,故下一“亦”字。知有此二“不可行”,方得其全。]

  本章大義,言禮必和順於人心,當使人由之而皆安,既非情所不堪,亦非力所難勉,斯為可貴。若強立一禮,終不能和,又何得行?故禮非嚴束以強人,必於禮得和。此最孔門言禮之精義,學者不可不深求。

  【白話試譯】

  有子說:[光案:“有子說”三字加粗體,應屬誤植,當遵東大版。]“禮之運用,貴在能和。先王之道,其美處正在此,小事大事都得由此行。但也有行不通處。只知道要和,一意用和,不把禮來作節限,也就行不通了。”

  (一三)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言可復也:與人有約而求能信,當求所約之近於義,俾可踐守。復,反復,即踐守所言義。

  遠恥辱也:恭敬亦須合禮,否則易近於恥辱。

  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因,猶依。宗,猶主。謂所依不失為可親之人,則緩急可恃,亦可親為宗主。或說:因,姻之省文。宗者,親之若同宗。外親無異於一本之親。今按:前解通說,後解專指,今從前解。

  本章言與人交際,當慎始,而後可以善終。亦見道有先後高下之別。信與恭皆美德,然當近義合禮。有所因依亦不可非,然必擇其可親。

  【白話試譯】

  有子說:“與人約而求信,必先求近義,始可踐守。向人恭敬,必先求合禮,始可遠於恥辱。遇有所因依時,必先擇其可親者,亦可依若宗主了。”

  (一四)

  子曰:“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

  食無求飽,居無求安:不求安飽,志在學,不暇及也。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樂亦在其中。若志在求安飽,亦將畢生無暇他及矣。

  敏於事而慎於言:敏,捷速義。慎,謹也。於事當勉其所不足,於言當不敢盡其所有餘。

  就有道而正焉:有道,言有道德或道藝之人。正,問其是非。如上所行,又就有道而正之,始可謂之好學也。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飲食不求飽,居處不求安,敏疾地做事,謹慎地說話,又能常向有道之人來辨正自己的是非,這樣可算是好學了。”

  (一五)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光案:“如琢如磨。”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如琢如磨,”之逗號。]其斯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

  無諂:諂者諂媚,卑屈於人。

  無驕:驕者矜肆,傲慢於人。貧多求,故易諂。富有恃,故易驕。

  可也:可者,僅可而有所未盡之辭。

  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一本“樂”下有“道”字。[光案:“一本‘樂’下有‘道’字”,東大版原作“一本樂下有道字”,“樂”、“道”二字無引號。]貧能無諂,富能不驕,此皆知所自守矣,然猶未忘乎貧富。樂道則忘其貧矣。好禮則安於處善,樂於循理,其心亦忘於己之富矣。故尤可貴。

  詩云:《衞風》〈淇澳〉之篇。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此《詩》語有兩釋。一治骨曰切,治象曰磋,治玉曰琢,治石曰磨,四字分指平列。謂非加切磋琢磨之功,則四者皆不能成器,蓋言學問之功。又一釋,治牙骨者,切了還得磋,使益平滑。治玉石者,琢了還得磨,使益細膩。此言精益求精。求之古訓,前說為當。

  其斯之謂與:此句從前釋,子貢聞孔子言,知無諂無驕,可由生質之美;[光案:“生質之美;”之分號,東大版原作“生質之美,”之逗號。]而樂道好禮,則必經學問之功。從後釋,子貢聞孔子言無諂無驕之不如樂道好禮,而知道義無窮,進而益深,如《詩》所云。子貢所悟,蓋悟於義理之無窮。惟其義理無窮,故不可廢學問。

  告諸往而知來者:往,所已言。來,所未言。從前釋,無諂無驕不如樂道好禮,孔子所已言。而此《詩》之言學問之功,則孔子所未言,子貢悟及於此,故孔子嘉許其可與言《詩》。從後釋,孔子僅言無諂無驕不如樂道好禮,而子貢悟及此《詩》,知一切事皆如此,不可安於小成而不自勉於益求精進。前釋平易,後釋曲折,今采前釋。

  【白話試譯】

  子貢說:“貧人能不諂,富人能不驕,如何呀?”先生說:“這也算好了,但不如貧而能樂道,富而知好禮,那就更好了。”子貢說:“《詩經》上曾說過:像切呀,磋呀,琢呀,磨呀,不就是這意思嗎?”先生說:“賜呀!像這樣,纔可和你談《詩》了。告訴你這裏,你能知道到那裏。”

  (一六)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君子求其在我,故不患人之不己知。非孔子,則不知堯舜之當祖述。非孟子,則不知孔子之聖,為生民以來所未有。此知人之所以可貴,而我之不知人所以為可患。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不要愁別人不知我,該愁我不知人。”

為政篇第二

  (一)

  子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光案:“共”,東大版誤植作“拱”。經查新興書局版,何晏《論語集解》;藝文印書館版,程樹德《論語集釋》;世界書局版,朱子《四書集注》;世界書局版,簡朝亮《論語集注補正述疏》;三民書局版,謝冰瑩等之《新譯四書讀本》,均作“共”。]

  為政以德:德,得也。行道而有得於心,其所得,若其所固有,故謂之德性。為政者當以己之德性為本,所謂以人治人。

  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光案:“共”,東大版誤植作“拱”。]

  之:[光案:據正文,此“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中,“北辰”二字之下宜加逗號,作“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北辰,即北極星,古人謂是天之中心。所,猶位。共音拱[光案:“共音拱”,東大版誤植作“拱音共”。],眾星拱之,圍繞北極而旋轉運行。為政治領袖者,能以己之道德作領導,則其下尊奉信仰,如眾星之圍繞歸向於北辰而隨之旋轉。

  孔門論學,最重人道。政治,人道中之大者。人以有羣而相生相養相安,故《論語》編者以〈為政〉次〈學而篇〉。孔門論政主德化,因政治亦人事之一端,人事一本於人心。德者,心之最真實,最可憑,而又不可掩。故雖蘊於一心,而實為一切人事之樞機。為政亦非例外。此亦孔門論學通義,迄今當猶然。

  本章舊注,多以“無為”釋“德”字。[光案:“多以‘無為’釋‘德’字”,東大版原作“多以無為釋德字”,“無為”與“德”無引號。]其實德者德性,即其人之品德。孔子謂作政治領袖,主要在其德性,在其一己之品德,為一切領導之主動。即如前“道千乘之國”章,亦即“為政以德”。[光案:“即如前‘道千乘之國’章,亦即‘為政以德’”,東大版原作“即如前道千乘之國章,亦即為政以德”,“道千乘之國”與“為政以德”無引號。]惟德可以感召,可以推行,非無為。其下喻辭。北辰動在微處,其動不可見。居其所,猶云不出位,自做己事,非一無所為。《孟子》曰至誠動物,《大學》以修身為本,皆可與此章相發。

  【白話試譯】

  先生說:“為政以己德為主,譬如天上的北辰,安居其所,眾星圍繞歸向着它而旋轉。”

  (二)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詩三百:《詩經》三百零五篇,言三百,舉其大數。

  一言以蔽之:蔽,包蓋義。《詩》三百,可舉一語概括。

  思無邪:《魯頌》〈〈

篇〉辭。或曰《詩》有美、刺、正、變,[光案:作“美、刺、正、變”,東大版原作“美刺正變”,無三個頓號。]所以勸善而懲惡。則作者三百篇之思,皆歸無邪,又能使天下後世之凡有思者同歸無邪。又一說,無邪,直義。三百篇之作者,無論其為孝子忠臣,怨男愁女,其言皆出於至情流溢,直寫衷曲,毫無偽託虛假,此即所謂“《詩》言志”,[光案:“此即所謂‘詩言志’”,東大版原作“此即所謂詩言志”,“詩言志”三字無引號。]乃三百篇所同。故孔子舉此一言以包蓋其大義。詩人性情,千古如照,故學於《詩》而可以興、觀、羣、怨。[光案:“興、觀、羣、怨”,東大版原作“興觀羣怨”,無三個頓號。]此說似較前說為得。〈
〉詩本詠馬,馬豈有所謂邪正?《詩》曰:“以車祛祛,思無邪,思馬斯徂。”祛祛,彊健貌。徂,行義。謂馬行直前。思馬之“思”乃語辭,[光案:“‘思’乃語辭”,東大版原作“思乃語辭”,“思”字無引號。]不作思維解。雖曰引《詩》多斷章取義,然亦不當大違原義。故知後說為允。

  今按:學者必務知要,斯能守約。本章孔子論詩,猶其論學論政,主要歸於己心之德。孔門論學,主要在人心,歸本於人之性情。學者當深參。

  【白話試譯】

  先生說:“《詩經》三百首,可把其中一句詩來包括盡,即是‘思無邪’。”

  (三)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道之以政:之,指下民字。道,引導領導義。以政事領導民眾,仍是居上臨下,法制禁令,其效不能深入人心。

  齊之以刑:導之而不從,以刑罰齊一之,民知有畏而已,其心無所感化。

  民免而無恥:免,求免於罰。恥,心恥有所不及。求茍免於刑罰,心無羞愧,非感而自化。

  道之以德:德者,在上者自己之人格與心地。[光案:“人格與心地。”之句號,東大版原作“人格與心地,”之逗號。]以此為領導,乃人與人、心與心之相感相通,[光案:“人與人、心與心之相感相通”,東大版原作“人與人心與心之相感相通”,無頓號。]非居上臨下之比。

  齊之以禮:禮,制度品節。人人蹈行於制度品節中,此亦有齊一之效。然一於禮,不一於刑。禮之本在於雙方之情意相通,由感召,不以畏懼。

  有恥且格:格,至義。在上者以德化之,又能以禮齊之,在下者自知恥所不及,而與上同至其所。格又有正義,如今言格式,規格。在下者恥所不及,必求達在上者所定之標準。二義相通。

  孔門政治理想,主德化,主禮治。此章深發其趣。蓋人道相處,義屬平等,理貴相通。其主要樞機,在己之一心。教育政治,其道一貫,事非異趨。此亦孔門通義,雖古今異時,此道無可違。

  【白話試譯】

  先生說:“用政治來領導人,用刑法來整齊人,人求免於刑罰便算了,不感不服領導是可恥。若把德來領導人,把禮來整齊人,人人心中將感到違背領導是恥辱,自能正確地到達在上者所要領導他們到達的方向去。”

  (四)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志於學:志者,心所欲往,一心常在此目標上而向之趨赴之謂。故有志必有學,志學相因而起。孔子之所志所學,當通讀本章自參之,更當通讀《論語》全書細參之。能志孔子之所志,學孔子之所學,乃為讀《論語》之最大宗旨。

  而立:立,成立義。能確有所立,不退不轉,則所志有得有守。此為孔子進學之第一階段。

  不惑:人事有異同,有逆順,雖有志能立,或與外界相異相逆,則心易起惑。必能對外界一切言論事變,明到深處,究竟處,與其相互會通處,而皆無可疑,則不僅有立有守,又能知之明而居之安,是為孔子進學之第二階段。

  知天命:雖對事理不復有惑,而志行仍會有困。志愈進,行愈前,所遇困厄或愈大。故能立不惑,更進則須能知天命。天命指人生一切當然之道義與職責。道義職責似不難知,然有守道盡職而仍窮困不可通者。何以當然者而竟不可通,何以不可通而仍屬當然,其義難知。遇此境界,乃需知天命之學。孔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又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孔子為學,至於不惑之極,自信極真極堅,若已躋於人不能知,惟天知之之一境。然既道與天合,何以終不能行,到此始逼出知天命一境界。故知天命,乃立與不惑之更進一步,更高一境,是為孔子進學之第三階段。

  孔子非一宗教主,然孔子實有一極高無上之終極信仰,此種信仰,似已高出世界各大宗教主之上。孔子由學生信,非先有信而後學。故孔子教人,亦重在學。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蓋孔子僅以所學教,不以所信教。孔子意,似乎非學至此境,則不易有此信,故不以信為教。此乃孔子與各宗教主相異處。故學孔子之學,不宜輕言知天命,然亦當知孔子心中實有此一境界。孔子既已開示此境界,則所謂“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心嚮往之。”學者亦當懸存此一境界於心中,使他日終有到達之望。

  耳順:外界一切相異相反之意見與言論,一切違逆不順之反應與刺激,既由能立不惑,又知天命而有以處之,不為所搖撼所迷惑,於是更進而有耳順之境界。耳順者,一切聽入於耳,不復感其於我有不順,於道有不順。當知外界一切相反相異,違逆不順,亦莫不各有其所以然。能明得此一切所以然,則不僅明於己,亦復明於人。不僅明其何以而為是,亦復明其何由而為非。一反一正,一彼一我,皆由天。斯無往而不見有天命,所以說耳順,此乃孔子進學之第四階段。 

  事物之進入於我心,其最要關鍵,在我之耳與目。本章專舉耳順,蓋舉此可以概彼。抑且目視由我及外,耳聞由外及我,論其自主之分量,微有區別。又目視偏於形物,耳聽深入心意。目見近而耳聞遠,即古人前言往行,亦可歸入耳聞一類。故舉耳可以概目。學至於知天命,則遠近正反,古今順逆,所見皆道,皆在天命中。將更忠於自盡,將益恕於待物。於己重在知其所當然,於人重在明其所以然。明其所以然則耳順,一切不感其有所違逆,於是而可以施教,可以為治,可以立己而立人,達己而達人。然則天命之終極,豈非仍是此道之大行?故人道之端,要在能反求諸己。忠恕之極,即是明誠之極,天人一貫,而弘道則在己。

  從心所欲不踰矩:從,遵從義。或說:從字讀如縱,放任義。矩,曲尺。[光案:“曲尺。”之句號,東大版原作“曲尺,”之逗號。]規,圓規。規矩方圓之至,借以言一切言行之法度準則。此處言矩不言規,更見其謹言。聖人到此境界,一任己心所欲,可以縱己心之所至,不復檢點管束,而自無不合於規矩法度。此乃聖人內心自由之極致,與外界所當然之一切法度規矩自然相洽。學問至此境界,即己心,即道義,內外合一。我之所為,莫非天命之極則矣。天無所用心而無不是,天不受任何約束而為一切之準繩。聖人之學,到此境界,斯其人格之崇高偉大擬於天,而其學亦無可再進矣。孔子此章,僅自言一己學問之所到達,未嘗以天自擬。然孔子弟子即以孔子之人格擬於天之不可階而升。如上闡述,亦未見為踰分。

  此章乃孔子自述其一生學之所至,其與年俱進之階程有如此。學者固當循此努力,日就月將,以希優入於聖域。然學者所能用力,亦在志學與立與不惑之三階程。至於知天命以上,則非用力所及,不宜妄有希效。知有此一境,而懸以存諸心中則可,若妄以己比仿模擬之,則是妄意希天,且流為鄉愿,為無忌憚之小人,而不自知矣。學者試玩〈學而篇〉之首章與末章,而循循自勉,庶可漸窺此章之深處。蓋〈學而篇〉首末兩章,只從淺處實處啟示,學者可以由此從入。此章雖孔子之自道,無語不實,其中卻儘有深處玄處。無所憑依而妄冀驟入,則轉成談空說玄,非孔子以平實教人之本意。

  孔子又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義與此章相發。自志學而立而不惑,皆下學。自此以往,則上達矣。知天命故不怨天,耳順故不尤人。此心直上達天德,故能從心所欲不踰矩,而知我者惟天。知命耳順,固非學者所易企,而不怨不尤,則為學者所當勉。行遠自邇,登高自卑,千里之行,起於足下,學者就所能為而勉為之,亦無患乎聖學之難窺矣。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十五歲時,始有志於學。到三十歲,能堅定自立了。到四十,我對一切道理,能通達不再有疑惑。到五十,我能知道什麼是天命了。到六十,凡我一切聽到的,都能明白貫通,不再感到於心有違逆。到七十,我只放任我心所欲,也不會有踰越規矩法度之處了。”

  (五)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孟懿子:魯大夫,三家之一,氏仲孫,名何忌。懿,其謚。其父僖子遺命何忌學禮於孔子,乃孔子早年期學生。後孔子為魯司寇,主墮三家之都,何忌首抗命。故後人不列何忌為孔門之弟子。

  無違:僖子賢而好禮,懿子殆不能謹守其父之教。孔子教以無違,蓋欲其善體父命卒成父志。

  樊遲御:樊遲名須,亦孔子弟子。為孔子御車,孔子以語懿子者告之。無違父命為孝,此特為懿子言之。父不皆賢,則從父未必即是孝。孔子之告樊遲,殆欲樊遲有所問,可以申其未盡之意。

  何謂也:樊遲果不達而問。孔子乃言無違者,無違於禮,能以禮事親,斯為孝。父母有不合禮,子女不當順其非,必自以合禮者事父母,斯對父母為至敬,此即是孝。若順親非禮,是謂其親不足與為善,又自陷非禮,此乃違逆其親之甚。故無違為孝,乃為懿子一人言之。不違禮為孝,乃為天下萬世一切人言之。其父果賢,子不違,仍是不違禮。孔子兩次所言,義本相通。或說,時三家僭禮,故孔子以無違於禮警懿子,欲樊遲之轉達。但孔子何不直告,而必待樊遲之再問而轉達?似成曲解。若懿子能無違其父使之學禮之命,則其儆三家之僭者亦寓乎其中,可不煩樊遲之再達。

  【白話試譯】

  孟懿子問:“怎樣是孝道?”先生說:“不要違逆了。”一日,樊遲為先生御車,先生告訴他說:“孟孫問我孝道,我答他不要違逆了。”樊遲說:“這是什麼意思呀?”先生說:“父母生時,當以禮奉事。死了,以禮葬,以禮祭。”

  (六)

  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

  孟武伯:懿子之子,名彘。武,其謚。

  唯其疾之憂:此句有三解。一,父母愛子,無所不至,因此常憂其子之或病。子女能體此心,於日常生活加意謹慎,是即孝。或說,子女常以謹慎持身,使父母唯以其疾病為憂,言他無可憂。人之疾,有非己所能自主使必無。第三說,子女誠心孝其父母,或用心過甚,轉使父母不安,故為子女者,惟當以父母之疾病為憂,其他不宜過分操心。孟子言父子之間不責善,亦此義。三說皆合理,第一說似對《論語》原文多一紆回,且於“唯”字語氣不貼切,[光案:“且於‘唯’字語氣不貼切”,東大版原作“且於唯字語氣不貼切”,“唯”字無引號。]第三說當作唯父母疾之憂始合。今從第二說。

  【白話試譯】

  孟武伯問:“怎樣是孝道?”先生說:“讓你的父母只憂慮你的疾病。”

  (七)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子游:言偃字子游,孔子晚年弟子。

  是謂能養:孔子謂世俗皆以能養為孝。

  犬馬皆能有養:此句有兩解:犬守禦,馬代勞,亦能侍奉人,是犬馬亦能養人。另一說,孟子曰:“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蓄之也。”是犬馬亦得人之養,可見徒養口體不足為孝。前解以養字兼指飲食、服侍兩義,[光案:“兼指飲食、服侍兩義”,東大版原作“兼指飲食服侍兩義”,無頓號。]已嫌曲解。且犬馬由人役使,非自能服侍人。果謂犬馬亦能養人,則徑曰犬馬皆能養可矣,何又添出一“有”字。[光案:“添出一‘有’字”,東大版原作“添出一有字”,“有”字本無引號。]皆能有養,正謂皆能得人養。或疑不當以親與犬馬相比,然此正深見其不得為孝。孟子固已明言豕蓄獸蓄矣,以孟子解《論語》,[光案:“以孟子解《論語》”,疑當改為“以《孟子》解《論語》”,將人名改為書名。]直捷可信。今從後解。

  不敬何以別乎:若徒知養而不敬,則無以別於養犬馬。何孝之可言?

  【白話試譯】

  子游問:“怎樣是孝道?”先生說:“現在人只把能養父母便算孝了。就是犬馬,一樣能有人養着。沒有對父母一片敬心,又在何處作分別呀!”

  (八)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色難:此有兩解。一,難在承望父母之顏色。《小戴記》〈曲禮〉有云:“視於無形,聽於無聲。”能在無形無聲中體會得父母之意,始是孝。一,孝子奉侍父母,以能和顏悅色為難。《小戴記》〈祭義〉[光案:“祭義”,東大版誤植作“祭法”。當遵聯經版。]有云:“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人之面色,即其內心之真情流露,色難仍是心難。前說指父母之色,後說指孝子之色。既是問孝,當直就子言。且前解必增字說之始可通,今從後解。

  服其勞:服,操執義。

  先生饌:先生或說指父兄,或說指長者。上言弟子,不言子弟,則指長者為是。饌,飲食也。或說:饌,陳列義。有酒食,先為長者陳設。兩說同義,依文法,當如前解。弟子事長者,有敬即可。子弟事父兄,則敬必兼以愛。

  曾是以為孝乎:曾,猶乃也。謂乃只如此便謂孝乎?

  以上四章皆問孝,而孔子所對各不同。或疑乃孔子因人施教,針對問者之短處與缺點。於是疑子游或能養而稍失於敬,子夏或對父母少溫潤之色,凡此皆屬臆測。《論語》文辭簡約,或當時問語有不同,孔子針對問語而各別為說,記者詳孔子之言,而略各人所問,遂若問同而對異。學者且當就文尋繹,知孔子言孝道有此諸說,斯可矣,不宜離此多求。

  【白話試譯】

  子夏問:“怎樣是孝道?”先生說:“難在子女的容色上。若遇有事,由年幼的操勞,有了酒食,先讓年老的喫,這就是孝了嗎?”

  (九)

  子曰:“吾與回言,終日不違,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發。回也不愚。”

  回:顏回,字淵,孔子早年弟子,最為孔子所深愛。

  不違如愚:不違,意不相背。有聽受,無問難。[光案:“問難”之“難”,據教育部《國語辭典》,作“辯論詰問”解。]如愚人,是即默而識之。

  退而省其私:退,退自師處。私,謂顏子離師後之言行。或解私為燕居獨處,似未允。

  亦足以發:發者,發明,啟發。於師說能有所發明,於所與語者能有以啟發之。

  回也不愚:孔子稱其不愚,正是深讚其聰慧。

  此章殆是顏子始從學於孔子,而孔子稱之。若相處既久,當不再為此抑揚。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和顏回言,整日他沒有反問,像愚魯人一般。待他退下,我省察他的私人言行,對我所言,甚能發揮。回呀!他實是不愚呀!”

  (一0)

  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所以:以,因義。因何而為此事,此指其行為之動機與居心言。或說:以,為也。視其所為,可以知其人。

  所由:由,經由義。同一事,取徑不同,或喜捷徑,或冒險路,或由平坦大道。此指其行為之趨向與心術言。

  所安:安,安定安樂義。勉強為之,則不安不樂,易生改變。或則樂此不疲,安固無變。此指其行為之意態與情趣言。

  視、觀、察:此三字有淺深之次序。視從一節看,觀從大體看,察從細微處看。

  人焉廋哉:[光案:“人焉廋哉”,東大版誤植作“人焉瘦哉”,“瘦”乃“廋”之誤植。]廋,藏匿義。由上述看人法,其人將無可藏匿。重言之,所以斷言其無可藏匿。

  此章孔子教人以觀人之法,必如此多方觀察,其人之人格與心地,將無遁形。然學者亦可以此自省,使己之為人,如受透視,亦不致於自欺。否則讓自己藏匿了自己,又何以觀於人?

  或說,觀人必就其易見者,若每事必觀其意之所從來,將至於逆詐臆不信,誅心之論,不可必矣。然此章乃由迹以觀心,由事以窺意,未有觀人而可以略其心意於不論者,學者其細闡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要觀察他因何去做這一事,再觀察他如何般去做,再觀察他做此事時心情如何,安與不安。如此般觀察,那人再向何處藏匿呀![光案:“如此般觀察,那人再向何處藏匿呀”,三民版原作“(如此般觀察),那人再向何處藏匿呀”,“如此般觀察”五字加小括號。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之。東大版殆漏植此小括號於先,聯經版承之。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俱宜加上小括號。惟,三民版括號外之逗號,宜一併放入小括號內,改為“(如此般觀察,)那人再向何處藏匿呀”。]那人再向何處藏匿呀!”

  (一一)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溫故而知新:溫,溫燖義。燖者以火熟物。後人稱急火曰煮,慢火曰溫,溫猶習也。故字有兩解。一曰:舊所聞昔所知為故,今所得新所悟為新。一曰:故如故事典故。《六經》皆述古昔,稱先王。知新謂通其大義,以斟酌後世之制作,如漢代諸儒之所為。

  可以為師:依前解,時時溫習舊得而開發新知,此乃學者之心得。有心得,斯所學在我,能學即能教,故曰可以為師。若分溫故知新為兩事,故是外面所得,新仍是外面所得,總之是記問之學。所學在外,則知識無窮,記問雖博,非屬心得,既非能學,即非能教。僅成稗販,何足為師?然心得亦非憑空自創,乃從舊聞中開悟新知,使內外新舊融會成一,如是始可謂之學。依後解,事變無窮,所謂新者,皆古所未經,師所不傳,若僅溫故不能知新,則必有學絕道喪之憂矣。故惟溫故而能知新,始能勝任為師。此兩解,言異而義一,學者其細參之。

  本章新故合一,教學合一,溫故必求知新,能學然後能教,若僅務於記誦稗販,不能開新,即不足以任教。義蘊深長。

  【白話試譯】

  先生說:“能從溫習舊知中開悟出新知,乃可作為人師了。”

  (一二)

  子曰:“君子不器。”

  器,各適其用而不能相通,今之所謂專家之學者近之。不器非謂無用,乃謂不專限於一材一藝之長,猶今之謂通才。後人亦云:“士先器識而後才藝。”才藝各有專用,器,俗稱器量,器量大則可以多受,識見高則可以遠視,其用不限於一材一藝。近代科學日新,分工愈細,專家之用益顯,而通才之需亦因以益亟。通瞻全局,領導羣倫,尤以不器之君子為貴。此章所言,仍是一種通義,不以時代古今而變。

  今試以本章與上章相參,可見一切智識與學問之背後,必須有一如人類生命活的存在。否則智識僅如登記上賬簿,學問只求訓練成機械,毀人以為學,則人道楛而世道之憂無窮矣。不可不深思。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一個君子不像一件器具,只供某一種特定的使用。”[光案:“一個君子不像一件器具,只供某一種特定的使用”,東大版原作“一個君子不像一件器具,(只供某一種特定的使用)”,“只供某一種特定的使用”原被放入小括號中。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

  (一三)

  子貢問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從之。”

  行在言先,言隨行後,亦敏於行而訥於言之義。

  【白話試譯】

  子貢問如何纔是一君子?先生說:“君子做事在說話前,然後纔照他做的說。”

  (一四)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周,忠信義。比,阿黨義。《論語》每以君子、小人對舉。[光案:“君子、小人對舉”,東大版原作“君子小人對舉”,原無頓號。]或指位言,或指德言。如謂在上位,居心宜公,細民在下,則惟顧己私,此亦通。然本章言君子以忠信待人,其道公。小人以阿黨相親,其情私。則本章之君子、小人,[光案:“本章之君子、小人”,東大版原作“本章之君子小人”,無頓號。]乃以德別,不以位分。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待人忠信,但不阿私。小人以阿私相結,但不忠信。”

  (一五)

  子曰:“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罔:此字有兩解。一迷惘義。[光案:“一迷惘義”,東大版原作“一、迷惘義”,原有一頓號。]只向外面學,不反之己心,自加精思,則必迷惘無所得。一誣罔義。[光案:“一誣罔義”,東大版原作“一、誣罔義”,原有一頓號。]不經精思,不深辨其真義所在,以非為是,是誣罔其所學。後解由前解引申而來,當從前解。

  殆:此字亦有兩解。一危殆義,[光案:“一危殆義”,東大版原作“一、危殆義”,原有一頓號。]亦疑義。思而不學,則事無徵驗,疑不能定,危殆不安。一疲怠義。[光案:“一疲怠義”,東大版原作“一、疲怠義”,原有一頓號。]徒使精神疲怠,而無所得。後解借字為釋,又屬偏指,今從前解。

  此章言學思當交修並進。僅學不思,將失去了自己。僅思不學,亦是把自己封閉孤立了。當與“溫故知新”章合參。

  【白話試譯】

  先生說:“僅向外面學,不知用思想,終於迷惘了。僅知用思想,不向外面學,那又危殆了。”

  (一六)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

  攻,如攻金攻木,乃專攻義,謂專於一事一端用力。或說攻,攻伐義,如“小子鳴鼓而攻之”。[光案:“如‘小子鳴鼓而攻之’”,東大版原作“如小子鳴鼓而攻之”,“小子鳴鼓而攻之”七字原無引號。]然言“攻乎”,[光案:“然言‘攻乎’”,東大版原作“然言攻乎”,“攻乎”二字原無引號。加引號]似不辭,今從上解。異端,一事必有兩頭,如一線必有兩端,由此達彼。若專就此端言,則彼端成為異端,從彼端視此端亦然。墨翟兼愛,楊朱為我,何嘗非各得一端,而相視如水火。舊說謂反聖人之道者為異端,因舉楊、墨、佛、老以解此章。然孔子時,尚未有楊、墨、佛、老。可見本章異端,乃指孔子教人為學,不當專向一偏,戒人勿專在對反之兩端堅執其一。所謂異途而同歸,學問當求通其全體,否則道術將為天下裂,而歧途亡羊,為害無窮矣。一說,異端猶言歧枝小道。小人有才,小道可觀,用之皆吾資,攻之皆吾敵,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光案:“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之驚歎號,東大版原作“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之句號。]後世以攻異端為正學。今按:由此觀之,本章正解,尤當警惕。

  孔子平日言學,常兼舉兩端,如言仁常兼言禮,或兼言知。又如言質與文,學與思,此皆兼舉兩端,即《中庸》所謂執其兩端。執其兩端,則自見有一中道。中道在全體中見。僅治一端,則偏而不中矣。故《中庸》曰:“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

  【白話試譯】

  先生說:“專向反對的一端用力,那就有害了。”

  (一七) 

  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由:仲由,字子路,孔子早年弟子。

  誨女知之乎:女,同汝。誨,教也。孔子誨子路以求知之方。

  人有所知,必有所不知,但界線不易明辨。每以不知為知,以不可知者為必可知。如問世界何由來,宇宙間是否真有一主宰,此等皆不可必知,孔子每不對此輕易表示意見。[光案:“表示意見。”之句號,東大版原作“表示意見,”之逗號。]因此孔子不成為一宗教主。此乃孔子對人類知識可能之一種認識,亦孔子教人求知一親切之指示。

  又人類必先有所知,乃始知其有不知。如知馬,始知非馬,但不知其究為何物。然則我所謂知此物非馬者,乃僅知我之不知其究為何物而已。人多誤認此不知為知,是非之辨,遂滋混淆。《論語》此章深義,尤值細參。

  【白話試譯】

  先生說:“由呀!我教你怎麼算知道吧!你知道你所知,又能同時知道你所不知,纔算是知。”[光案:“又能同時知道你所不知”,似宜加一“有”字,作“又能同時知道你有所不知”,文義更清楚乎。]

  (一八)

  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

  子張:顓孫師字子張,亦孔子晚年弟子。

  學干祿:干,求義。求祿即求仕。此處“學”字,猶言“問”。當孔子時,平民中優秀者,亦可進身貴族社會,而獲得俸祿,此種人稱曰士。當其服務則稱曰仕。子張問孔子如何求仕。

  疑、殆:疑指己心感其不甚可信者。殆指己心感其不甚可安者。

  尤、悔:尤,罪過,由外來。悔,悔恨,由心生。

  闕、寡:闕,空義。此處作放置一旁解。寡,少義。

  孔子不喜其門弟子汲汲於謀祿仕,其告子張,只在自己學問上求多聞多見,又能闕疑闕殆,再繼之以慎行,[光案:“再繼之以慎行”,東大版原作“再繼之以慎言慎行”,原有“慎言”二字,當遵東大版。]而達於寡過寡悔,如此則謀職求祿之道即在其中。

  此章多聞多見是博學,闕疑闕殆是精擇,慎言慎行是守之約,寡尤寡悔是踐履之平實。人之謀生求職之道,殆必植基於此。孔子所言,亦古今之通義。

  【白話試譯】

  子張問如何求祿仕。先生說:“多聽別人說話,把你覺得可疑的放在一旁,其餘的,也要謹慎地說,便少過。多看別人行事,把你覺得不安的,放在一旁,其餘的,也要謹慎地行,便少悔。說話少過失,行事少後悔,謀求祿仕之道,就在這裏面了。”

  (一九)

  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哀公:魯君,名蔣。哀,其謚。

  孔子對曰:《論語》凡記君問,必稱孔子對,乃尊君意。

  舉直錯諸枉:直,正直義。枉,邪曲義。舉謂舉而用之。錯字有兩解,一謂廢置之,則當云舉直錯枉,舉枉錯直,似多兩“諸”字。[光案:“兩‘諸’字”,東大版原作“兩諸字”,“諸”字本無引號。]一說錯乃加置其上義。諸,猶云“之乎”。[光案:“猶云‘之乎’”,東大版原作“猶云之乎”,“之乎”二字本無引號。]舉直加之乎枉之上則民服,舉枉加之乎直之上則民不服。舉措乃人君之大權,然舉措有道,民之所服於君者,在道不在權。

  此章孔子論政,仍重德化。人君能舉直而置之枉之上,不僅直者服,即枉者亦服。故他日又曰:“能使枉者直。”[光案:參見本書顏淵篇第十二,第章,: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問知。子曰:“知人。”樊遲未達。子曰:“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樊遲退,見子夏。曰:“鄉也,吾見於夫子而問知,子曰:‘ 舉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 ’,何謂也?”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選於眾,舉皋陶,不仁者遠矣。湯有天下,選於眾,舉伊尹,不仁者遠矣。”]蓋喜直惡枉,乃人心共有之美德。人君能具此德,人自服而化之。然則私人道德之與政治事業,豈不如影隨身,如響隨聲?此亦古今通義,非迂闊之言。

  【白話試譯】

  魯哀公問:[光案:“魯哀公問:”之冒號,東大版原作“魯哀公問,”之逗號。]“如何使民眾服從?”孔子對道:“舉用正直的,放置在邪曲的上面,民眾便服了。舉用邪曲的,放置在正直的上面,民眾便不服了。”

  (二0)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季康子:魯大夫,季孫氏,[光案:“季孫氏,名肥”,“氏”字亦加私名號,不宜。蓋,此處“氏”、“名”分列,強調“季孫”是其“氏”、“肥”是其“名”之意,故宜作“季孫氏”,“氏”字不加私名號。若諸氏並列,如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則“氏”字宜加私名號,當專有名詞之一部分矣。]名肥。康,其謚。

  以勸:勸,加勉義,努力義。以,猶而。

  臨之以莊:上對下為臨。莊,恭莊嚴肅義。上能以恭莊嚴肅臨下,其下自知敬其上,此乃人心美德相互間之感應。在上莊,斯在下者感以敬,此乃一禮之兩面,亦即一德之所化。孔子論政,主德化,主禮治。要而言之,政治即是人道之一端,古今未有外於人道而別有所謂政治者。

  孝慈則忠:孝者,孝其老。慈者,慈其幼。或說,在上者能孝慈,斯在下者能忠矣。今按上下文理,蓋謂在上者能導民於孝慈,使各得孝其老,慈其幼,則其民自能忠於其上。在上者若能培養扶掖社會之美德,則社會自能以此一分美德報其上。蓋美德在心,無往而不見此美德之流露。

  舉善而教不能:善指德,能指才。善者舉之,不能者教之,在上者能同情其下,而加以扶掖獎進,則在下者自能勸勉努力,以奉事其上。

  此章與上章略同義。先盡其在我,而在彼者自至。

  【白話試譯】

  季康子問:“如何可使民眾敬其上,忠其上,並肯加倍努力呀?”先生說:“你對他們能莊重,他們自會敬你。你讓他們都能孝其老,慈其幼,他們自會忠於你。你拔用他們中間的善人,並教導他們中間不能的人,他們自會互相勸勉,加倍努力了。”

  (二一)

  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政?”子曰:“《書》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

  奚不為政:猶云何不出仕從政。

  書云:《書》指《尚書》。

  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此兩句即《書》語。今見偽古文〈君陳篇〉。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辭。友,善義。孝於父母,自亦善於兄弟。

  施於有政,是亦為政,奚其為為政:此三句乃孔子語。施於有政,猶云施之有政。政者正也,謂行事有條理得其正。孔子謂在家孝弟,有條理得其正,此亦是為政,又必如何纔始是為政也。

  孔子論政,常以政治為人道中一端,故處家亦可謂有家政。孔門雖重政治,然更重人道。茍失為人之道,又何為政可言?此乃孔子在當時不願從政之微意,而言之和婉,亦極斬截,此所以為聖人之言。

  或定此章在定公初年。定公為逐其君兄者所立,而定公不能討其罪,是定公為不友,即不孝。孔子引《書》,蓋亦微示諷切以曉魯人,非泛然而已。其後孔子終事定公,則因逐君者已死,逐君者非定公,故孔子無所終懟於其君。又或說此章必發於定公母兄尚在之時,應在昭公之末以前。兩說相較,當從後說。或定在哀公時,則顯然不合矣。

  【白話試譯】

  有人對孔子說:“先生為何不從事政治呀!”先生說:“古書裏有兩句話說:‘孝啊!真是孝啊!又能友愛及你的兄弟。’只要在家施行孝弟正當有條理,那也是從事政治了,如何纔算是從事政治呀!”

  (二二)

  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輗,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

  大車無輗:大車,牛車也。乃笨重載貨之車。車兩旁有兩長杠,古稱轅。一橫木縛兩轅端,古稱衡。一曲木縛橫木下,古稱軛。牛頭套曲木下,可使較舒適。輗則是聯結轅與衡之小榫頭。[光案:“小榫頭”,東大版原作“小筍頭”,易“筍”為“榫”。據《中文大辭典》,二字音義相同,榫俗作筍,故不煩改字,當遵東大版。]先於兩轅端鑿圓孔,橫木兩頭亦各鑿圓孔,與轅孔相對。輗,木製,外裹鐵皮,豎串於轅與衡之兩孔中,使轅與衡可以靈活轉動,不滯固。

  小車無軏:小車乃輕車,駕四馬,古之獵車戰車及平常乘車,皆輕車。輕車惟於車前中央有一轅,轅頭曲向上,與橫木鑿孔相對,軏貫其中。橫木下左右縛軛以駕馬。內兩馬稱驂,外兩馬稱服。若車行遇拐彎,服馬在外,轉折改嚮,因軛與橫間有活動,可以不損轅端,亦使車身安穩,不左右搖側。

  此章言車之行動,在車本身既有輪,又駕牛馬,有轅與衡軛束縛之,但無輗與軏,仍不能靈活行動。正如人類社會,有法律契約,有道德禮俗,所以為指導與約束者縱甚備,然使相互間無信心,一切人事仍將無法推進。信者,貫通於心與心之間,既將雙方之心緊密聯繫,而又使有活動之餘地,正如車之有輗軏。

  【白話試譯】

  先生說:“人類若相互間無信心,我不知還能做得些什麼。正如車上的轅木與橫木間,若沒有了個靈活的接榫,[光案:“接榫”,東大版原作“接筍”,易“筍”為“榫”。據《中文大辭典》,二字音義相同,榫俗作筍,故不煩改字,當遵東大版。]無論大車小車,試問如何般行進呀?”

  (二三)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十世可知也:一世為一代,古稱三十年為一世,十世當三百年。或說王朝易姓為一代,十世即十代。疑子張所問,當屬前一說。也同邪,乃問辭。子張問十世以後事可否前知。

  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因,因襲義。損益猶言加減,乃變通義。歷史演進,必有承襲於前,亦必有所加減損益。觀其所加減損益,則所以為變通者可知,而其不變而仍可通者亦可知。如是以往,雖百世三千載之久,其所因所變,亦復可知。

  此章子張問,可否預知將來,孔子告以參考已往,孰因孰革,孰可常而孰當變,通觀歷史,即可預測將來。孔子曰:“好古敏以求之。”[光案:“曰:‘好古敏以求之。’”,東大版原作“曰:‘好古敏以求之’,”,今改逗號為句號,且由引號外改置於引號內。所改]《論語》所陳,多屬古今通義,所謂百世可知。

  此章孔子歷陳夏、殷、周三代之因革,而特提一“禮”字。[光案:“特提一‘禮’字”,東大版原作“特提一禮字”,“禮”字原無引號。]禮,兼指一切政治制度,社會風俗,人心之內在,以及日常生活之現於外表,而又為當時大羣體所共尊共守者。故只提一禮字,而歷史演變之種種重要事項,都可綜括無遺,且已幷成一體。必具此眼光治史,乃可以鑒往而知來,而把握到人類文化進程之大趨。

  孔子論學極重禮,人類社會亦時時必有禮,此乃歷史之常。但禮必隨時代而變,此乃禮之時。而變之中仍存有不變者,此乃禮之意。讀《論語》,當知孔子之距現代,雖未及百世,亦已踰七十世。時不同,固不當拘其語,然仍當會其意,乃知孔子所謂“百世可知”,[光案:“所謂‘百世可知’”,東大版原作“所謂百世可知”,“百世可知”四字原無引號。]語非虛發。

  又按:本章子張之問,蓋有意於制作一代之禮法。可與“顏淵問為邦”章合參。[光案:“‘顏淵問為邦’章”,東大版原作“顏淵問為邦章”,“顏淵問為邦”五字原無引號。]

  【白話試譯】

  子張問:“十世以後的事,可預知嗎?”先生說:“殷代因襲於夏禮,有些損益的,現在仍可考而知。周代因襲於殷禮,有些損益的,現在亦可考而知。將來有繼周而起的,縱使一百世之久,我們也該可以預知呀!”[光案:“可以預知呀!”之驚歎號,東大版原作“可以預知呀。”之句號。]

  (二四)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非其鬼而祭之:鬼神有分言,有合言。此處單言鬼。[光案:“此處單言鬼。”之句號,東大版原作“此處單言鬼,”之逗號。]或說非其鬼,乃指非其祖考。或說:祭非其鬼,乃通指淫祀。當從後說,可包前說。

  諂也:祭有當祭不當祭。崇德報恩,皆所當祭。求福懼禍,皆所不當祭。祭非其鬼,乃指所不當祭,此則必有諂媚之心。諂媚則非人道。

  見義不為:義者人之所當為,見當為而不為,是為無勇。

  本章連舉兩事,若不倫類,然皆直指人心。蓋社會種種不道與菲義,皆由人心病痛中來,如諂與無勇皆是。孔門重仁,乃心教最要綱領。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不是你當祭的鬼而祭他,這是你存心諂媚。遇見你該當做的事不做,這是你沒勇氣。”

八佾篇第三

  (一)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季氏:魯大夫季孫氏。

  八佾:佾,行列義。古代舞以八人為列。天子八佾,六十四人。諸侯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十六人。或說:六佾三十六人,四佾十六人,二佾四人。今不從。季孫氏於其家廟之庭作八佾之舞,是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禮。

  是可忍也:此忍字有兩解。一,容忍義。季孫氏以大夫而僭天子之禮,此事可忍,何事不可忍。此乃孔子不滿於魯君不能制裁其大夫之僭肆。一,忍心義。季氏八佾舞於庭,上僭天子,近蔑其君,此事尚忍為,將何事不忍為。此指斥季氏。或說:孰,訓誰,[光案:“孰,訓誰,”之逗號,東大版原作“孰,訓誰。”之句號。]指人不指事。孰不可忍,謂於誰何人之所為而不可忍。故當從前解。今按:“是可忍”指事,“孰不可忍”指人,[光案:“‘是可忍’指事,‘孰不可忍’指人”,東大版原作“是可忍指事,孰不可忍指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二處無引號。]有事則必及人,不當拘泥作分別。季氏忍於其君,則又誰何而不可忍?是誰[光案:疑“誰”為“雖”之誤植。三民版原作“雖”。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弒父與君,亦將忍而為之。本章與次章,皆責季氏與三家,非責魯君,當從後解。

  孔子重言禮,禮必有上下之分,遂若孔子存心袒護當時之在上者。其實不然。禮本於人心之仁,非禮違禮之事,皆從人心之不仁來。忍心亦其一端。此心之忍而不顧,可以破壞人羣一切相處之常道。故孔子之維護於禮,其心乃為人道計,固不為在上者之權位計。

  本篇皆論禮樂之事。禮樂為孔門論學論政之共通要點,故《論語》編者以此篇次〈學而〉〈為政〉之後。

  或說:本篇不名〈季氏〉,而稱〈八佾〉,是孔子深責其惡,故書其事以命篇。或說:篇名非出孔子,因《下論》第十六篇有〈季氏〉,故此改稱〈八佾〉。然則《論語》篇名,當定於全書纂成之後。

  【白話試譯】

  季孫氏在他家廟的庭中使用了周天子八八六十四人的舞蹈行列,孔子說:“這等事,他都忍心做,什麼事他不忍心做呀!”

  (二)

  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光案:“‘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句末之逗號在引號外,東大版原作“‘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句末之逗號原置引號內。]奚取於三家之堂?”

  三家:魯大夫,孟孫、叔孫、季孫。

  以雍徹:〈雍〉,《周頌》篇名。徹同撤。古禮祭已畢,撤祭饌,樂人歌詩娛神。〈雍〉之篇為周天子舉行祭禮臨撤所唱之詩,三家亦唱〈雍〉詩撤祭饌。

  相維辟公,天子穆穆:此兩句在〈雍〉詩中。相,儐相,助祭者。辟,訓君。指諸侯。公者,二王之後於周封公,夏之後為杞,殷之後為宋。穆穆,美而敬之形容辭。周天子行祭禮,諸侯皆來助祭,杞、宋二公亦與焉。天子則穆穆然,至美至敬。

  奚取於三家之堂:堂,廟堂。〈雍〉詩所詠,於三家之廟堂無所取義。

  此兩章皆孔子深斥當時魯三家僭禮不當。三家出魯桓公後,於季氏家立桓公廟,遇祭,三家同此一廟。前章言季氏之庭,此章言三家之堂,皆指此一廟也。

  【白話試譯】

  魯國孟孫,叔孫,季孫三家,舉行家祭,祭畢撤饌之時,也命樂工唱〈雍〉之詩。先生說:“〈雍〉詩中說:‘四方諸侯都來助祭,[光案:“雍詩中說:‘四方諸侯都來助祭”,三民版原作“(雍詩中說)四方諸侯都來助祭”,“雍詩中說”四字加小括號。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之。東大版殆漏植此小括號於先,聯經版承之。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俱宜加上小括號。惟,括號內宜添冒號,改為“(雍詩中說:)‘四方諸侯都來助祭”。]天子儀容,那樣穆穆地敬而美’,[光案:“‘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句末之逗號在引號外,東大版原作“‘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句末之逗號原置引號內。]這在三家堂上唱來,有何意義呀!”

  (三)

  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仁乃人與人間之真情厚意。由此而求表達,於是有禮樂。若人心中無此一番真情厚意,則禮樂無可用。如之何,猶今云拿它怎辦,言禮樂將不為之用也。孔子言禮必兼言樂,禮主敬,樂主和。禮不兼樂,偏近於拘束。樂不兼禮,偏近於流放。二者兼融,乃可表達人心到一恰好處。

  禮樂必依憑於器與動作,此皆表達在外者。人心之仁,則蘊蓄在內。若無內心之仁,禮樂都將失其意義。但無禮樂以為之表達,則吾心之仁亦無落實暢遂之所。故仁與禮,一內一外,若相反而相成。

  道家後起,力反儒家之言禮。老子曰:“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其實失於仁而為禮,則不僅薄而已,為偽為僭,無所不至,宜為亂之首。

  孔子言禮,重在禮之本,禮之本即仁。孔子之學承自周公。周公制禮,孔子明仁。禮必隨時而變,仁則亙古今而一貫更無可變。《論語》所陳,都屬通義,可以歷世傳久而無變。學者讀本篇,更當注意於此。

  【白話試譯】

  先生說:“人心若沒有了仁,把禮來如何運用呀!人心若沒有了仁,把樂如何來運用呀!”

  (四)

  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

  林放:魯人。或曰孔子弟子。

  禮之本:禮之所由起,即禮之本原所在。

  大哉問:孔子喜其問而稱歎之。

  禮與其奢也寧儉:禮本於人心之仁,而求所以表達之,始有禮。奢者過於文飾,流為浮華。儉者不及於程節,嫌於質樸。然奢則外有餘而內不足,儉則內有餘而外不足,同嫌於非禮。外不足,其本尚在。內不足,其本將失。故與其奢寧儉。

  喪與其易也寧戚:人與人相交相處而有仁有禮。人有死生,人之相交相處,至於死生之際,而人心之仁益見,其禮亦益重。故又特舉喪禮一端言之。“易”字有兩解,[光案:“‘易’字有兩解”,東大版原作“易字有兩解”,“易”字無引號。]一平易義。如地有易險,行於平易之地,其心輕放,履險則否。人之居喪,其心寧戚毋易。另一解,治地使平亦曰易,故易有治辦義。衣衾棺槨一切治辦而哀情不足,是亦不足觀。故曰寧戚。

  禮有內心,有外物,有文有質。內心為質為本,外物為文為末。林放殆鑒於世之為禮者,競務虛文,滅實質,故問禮之本。然禮貴得中,本末兼盡。若孔子徑以何者為禮之本答之,又恐林放執本賤末,其弊將如後世之莊老。故孔子仍舉兩端以告,與彼甯此,則本之何在自見,而中之可貴亦見。抑且所告者,具體著實,可使林放自加體悟。事若偏指,義實圓通。語雖卑近,意自遠到。即此可見聖人之教。

  禮有文有節。如飲食之禮,為之簠簋籩豆罍爵,所以文之也。其本則汙尊抔飲,惟儉而已。臨喪之禮,為之衰麻哭踊之數,所以節之也。其本則哀痛慘怛,惟戚而已。若惟知有本,不文不節,亦將無禮可言。故孔子雖大林放之問,而不徑直以所為本者答之。

  【白話試譯】

  林放問:“什麼是禮的本原?”先生說:“你所問,意義大了。一切的禮,與其過於奢侈,寧過在節儉上。喪禮與其過於治辦,寧過在哀戚上。”

  (五)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亡,通無。古書無字多作亡。本章有兩解:一說:夷狄亦有君,不像諸夏競於僭篡,並君而無之。另一說:夷狄縱有君,不如諸夏之無君。蓋孔子所重在禮,禮者,人羣社會相交相處所共遵。若依前一說,君臣尤是禮中大節,苟無君,其他更何足論。孔子專據無君一節而謂諸夏不如夷狄。依後說,君臣亦僅禮中之一端,社會可以無君,終不可以無禮。孔子撇開無君一節,謂夷狄終不如諸夏。晉之南渡,北方五胡逞亂。其時學者門第鼎盛,蔑視王室,可謂有無君之意,但必嚴夷夏之防以自保,故多主後說。宋承晚唐五代藩鎮割據之積弊,非唱尊王之義,則一統局面難保,而夷狄之侵凌可虞,故多主前說。清儒根據孔子《春秋》,於此兩說作持平之采擇,而亦主後說。今就《論語》原文論,依後說,上句“之”字,[光案:“上句‘之’字”,東大版原作“上句之字”,“之”字本無引號。]可仍作常用義釋之;[光案:“作常用義釋之;”之分號,東大版原為“作常用義釋之。”之句號。]依前說,則此“之”字,近“尚”字義,[光案:“則此‘之’字,近‘尚’字義”,東大版原作“則此之字,近尚字義”,“之”、“尚”二字本無引號。]此種用法頗少見。今仍采後說。再就古今通義論之,可謂此社會即無君,亦不可以無道。但不可謂此社會雖有道,必不可以無君。既能有道,則有君無君可不論。《論語》言政治,必本人道之大,尊君亦所以尊道,斷無視君位高出於道之意,故知後說為勝。

  【白話試譯】

  先生說:“夷狄雖有君,仍不如諸夏之無君。”

  (六)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旅於泰山:旅,祭名。泰山在魯。古者天子得祭天下名山大川,諸侯則祭山川之在其境內者。季氏乃魯之大夫,旅於泰山,不僅僭越於魯侯,抑且僭越於周天子。

  冉有:孔子弟子,名求,時為季氏家宰。

  女弗能救與:女即汝,古通用。季氏所為非禮,為之家臣者,當設法救正。

  嗚呼:感歎辭。

  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曾,乃也,詰問辭。曾謂,猶今云難道。林放知問禮之本,如泰山之神亦能如林放,將不受此非禮之諂祭。

  孔子平日不輕言鬼神,言及鬼神,並一本於人道,就人事常理作推斷。守道有禮之人,將不納他人違道非禮之諂媚。神,人所敬禮,亦必守道有禮,何可以無道非禮之事諂媚之?若泰山果有神,其神豈轉不如林放。孔子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果有泰山神否?孔子未嘗言其必知。但果有神,必不能不如林放,則孔子信以為可知。

  【白話試譯】

  季孫氏去祭泰山,先生告冉有道:“你不能救正這事嗎?”冉有對道:“我不能。”先生嘆息道:“唉!難道泰山神會不如林放嗎?”

  (七)

  子曰:“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光案:“必也射乎!”之驚歎號,東大版原作“必也射乎?”之問號。]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必也射乎:古射禮有四,一曰大射,天子諸侯卿大夫,當時之貴族階層,用以選擇其治下善射之士而升進使用之之禮也。二曰賓射,貴族相互間,朝見聘會時行之。三曰燕射,貴族於平常娛樂中行之。四曰鄉射,行於平民社會,以習射藝。此章當指大射言。

  揖讓而升下:讓,古借作攘。揖攘皆舉手義。大射禮行於堂上,以二人為一耦,由階升堂,必先相互舉手揖攘,表示向對方之敬意。較射畢,互揖下堂。

  而飲:眾耦相比皆畢,羣勝者各揖不勝者,再登堂,取酒,相對立飲,禮畢。云“揖讓而升下”者,[光案:“云‘揖讓而升下’者”,東大版原作“云揖讓而升下者”,“揖讓而升下”五字原無引號。]凡升與下皆必揖攘。而飲,禮之最後也。下字當連上升字讀,不與“而飲”字連。[光案:“不與‘而飲’字連”,東大版原作“不與而飲字連”,“而飲”二字原無引號。]

  其爭也君子:射必爭勝,然於射之前後,揖讓升下,又相與對飲,以禮化爭,故其爭亦不失為君子之爭。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對人沒有什麼爭,除卻和人比射時。但先必相互作揖,纔升到堂上去。比射後,又相互作揖纔退下。勝者敗者又必相互作揖了再升堂,舉杯對飲。這樣的爭,還是君子之爭呀。”

  (八)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巧笑倩兮:倩,口旁兩頰。人笑則兩頰張動。此處用作笑貌美好之形容辭。兮,語辭,如今言啊。

  美目盼兮:盼,目之黑白分明者。此處形容目睛轉動時之美好貌。

  素以為絢兮:素,白色。絢,文采義。此喻美女有巧笑之倩,美目之盼,復加以素粉之飾,將益增面容之絢麗。巧笑、美目兩句見於《詩?衞風》之〈碩人篇〉,[光案:“巧笑、美目”,東大版原作“巧笑美目”,原無頓號。]惟三句相連,不見今《三百篇》中,或是逸詩。子夏不明此三句詩意而問於孔子。

  繪事後素:古人繪畫,先布五采,再以粉白線條加以鈎勒。或說:繪事以粉素為先,後施五采,今不從。

  禮後乎:子夏因此悟人有忠信之質,必有禮以成之。所謂忠信之人可以學禮,禮乃後起而加之以文飾,然必加於忠信之美質,猶以素色間於五采而益增五采之鮮明。

  起予者商也:起,啟發義。予,我也。孔子自指。子夏因論《詩》而及禮,孔子喜而讚之,謂其能起發我之心意。必如此,乃可與言《詩》。

  此章亦是禮必有本之意。又見孔門論詩,必推明之於人事。文學本原在人生,故政治文學者[光案:此處誤衍一“政”字,東大版無此政字。],必本於人生而求之,乃能發明文學之真蘊。此皆孔門論學要義。此章當與〈學而篇〉子貢言“如切如磋”章相參。[光案:“‘如切如磋’章”,東大版原作“如切如磋章”,“如切如磋”四字原無引號。]

  【白話試譯】

  子夏問道:“古詩說:‘巧笑倩啊,美目盼啊,再用素粉來增添她的美麗啊。’[光案:“她的美麗啊。”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她的美麗啊,”之逗號。]這三句詩指的是什麼呢?”先生說:“你看繪畫,不也是臨後始加素色嗎?”子夏說:“不是說禮是後起之事嗎?”先生說:“開發引起我心意的是商了。如他那樣,纔可和他言《詩》了。”

  (九)

  子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

  杞不足徵:杞,周之封國,乃夏代之後。徵,證成證明義。

  宋不足徵:宋,亦周之封國,乃殷代之後。周之封建,興滅國,繼絕世,故封夏、殷二代之後於杞、宋。

  文獻:文指典籍,獻指賢人。

  此章孔子自言學夏、殷二代之禮,能心知其意,言其所以然,惜乎杞、宋兩國之典籍賢人皆嫌不足,無以證成我說。然孔子生周室東遷之後,既是文獻無徵,又何從上明夏、殷兩代已往之禮?蓋夏、殷兩代之典籍傳述,當孔子時,非全無存。孔子所遇當世賢者,亦非全不能講夏、殷之往事。孔子博學深思,好古敏求,據所見聞,以會通之於歷史演變之全進程。上溯堯、舜,下窮周代。舉一反三,推一合十,驗之於當前之人事,證之以心理之同然。從變得通,從通知變。此乃孔子所獨有之一套歷史文化哲學,固非無據而來。然雖心知其意,而欲語之人人,使皆能明其意,信其說,則不能不有憾於文獻之不足。即在自然科學中,亦時有不能遽獲證明之發見,何況人文學科之淵深繁賾。則無怪孔子有雖能言之而證成不足之歎。學者當知學問上有此一境界,惟不可急求而至。又本章可與〈為政篇〉“殷因於夏禮”章參互並讀。[光案:“‘殷因於夏禮’章”,東大版原作“殷因於夏禮章”,“殷因於夏禮”五字無引號。]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能說夏代之禮,惜乎杞國不夠為我說作證明。我能說殷代之禮,惜乎宋國不夠為我作證明。[光案:“為我作證明”,東大版原作“為我說作證明”,此處聯經版漏植“說”字。]這因杞、宋兩國現存的典籍和賢人皆不足之故。否則我準能把來證成我說了。”

  (一0)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

  禘:周制,舊天子之喪,新天子奉其神主入廟,必先大祭於太廟,上自始祖,下及歷代之祖皆合祭,謂之禘。又稱吉禘。禘者,諦也。遇合祭,列祖先後次序,當審諦而不亂。又每五年一禘祭,為常祭中之大者,亦在太廟,為合祭,與羣廟各別之祭不同,亦與郊天之祭不同。諸侯惟不當郊天,然亦有禘祭。魯文公時,躋升其父僖公於閔公之前。僖公雖為閔公之庶兄,然承閔公之君位;[光案:“君位;”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君位,”之逗號。]今升於閔公前,是為逆祀,《春秋》譏之。定公八年,曾加改正。然其事出於陽虎,此後殆仍是僖躋閔前。此章之禘,當不指吉禘。因孔子仕魯,在定公十四年,[光案:“孔子仕魯,在定公十四年”者,今查書末所附〈孔子年表〉,“魯定公九年孔子年五十一歲。魯陽貨奔齊。孔子始出仕,為魯中都宰。”若然,“定公十四年”當改為“定公九年”。東大版、聯經版俱誤。”]此時未有國喪。定公之卒,孔子已去魯,故知不指吉禘言。然則此章之禘,乃指五年之禘祭。

  既灌而往:灌,借作祼字,又作盥,乃酌鬯初獻之名。鬯者,煮香草為鬱,和黍釀酒,其氣芬芳,以之獻於尸前。孔子不贊成魯之逆祀,故於禘祭不欲觀。但亦不欲直言。灌在迎牲之前,灌畢而後迎牲,尚是行禮之初。自灌以往即不欲觀,無異言我不欲觀有此禘禮。

  本篇二十六章,多論當時之禮樂。然時移世易,後世多不能明其意義之所在。如本章,後儒紛紛考訂,莫衷一是。今酌采一說,其他則略。非謂古禮必當考,[光案:“非謂古禮必當考,”之逗號,東大版原作“非謂古禮必當考。”之句號。]特由此可以窺見孔子當時論禮之大意,此亦有古今通義存焉,固不當以自己時代之主觀,而對歷史往事盡作一筆抹殺之輕視。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對禘禮,只待香酒初獻灌之後,便不想再看下去了。”[光案:“只待香酒初獻灌之後,便不想再看下去了”,三民版原作“只待香酒初獻(灌)之後,便不想再看下去了”,“灌”字加小括號。括號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之。東大版殆漏植此小括號於先,聯經版承之。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俱宜加上小括號。]

  (一一)

  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不知也:本章承上章來。孔子不贊成魯之禘禮,或人因此為問。孔子不欲深言,故諉曰不知。

  示諸斯乎:一說:示,同視。又一說:示,當作寘,同置。斯指下文掌字。從前解,孔子既答或人曰不知,又云如有知其說者,其於天下事,將如看自己手掌般,一切易明。從後解,謂天下如置諸掌,如孟子謂:“武丁朝諸侯,有天下,猶運之掌也。”兩解均可通,今姑從後解。

  指其掌:此《論語》記者記孔子言時自指其掌。

  本章亦孔子平日主張以禮治天下之意。蓋報本追遠之義,莫深於禘,此乃斟酌乎人心之同然而始有此禮。《左傳》定公[光案:“定公”,東大版原作“昭公”。查《左傳》定公八年:“冬.十月.順祀先公而祈焉”。是為“定公”時事,當遵聯經版。]八年載,陽虎欲去三桓,乃順祀先公而祈焉。可見文公之逆祀,其事悖於人心,魯人不之服。故下距一百十五年,陽虎欲為亂,猶借此以收人心,並以彰三桓之非。蓋魯政主於三桓,魯之失禮,即三桓之失政。昧於禮意者,亦可謂若文公之躋僖於閔,亦人子孝親之心;[光案:“孝親之心;”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孝親之心,”乃逗號。]而不知其大悖禮而可以召亂。《中庸》有言:“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掌乎!”[光案:“示諸掌乎!”之驚歎號,東大版原作“示諸掌乎。”之句號。改為驚歎號]可為此章之注腳。孔子畢生崇拜周公,實深有契乎周公制禮以治天下之深旨。蓋禮治即仁治,即本乎人心以為治。禮本乎人心,又綰神道、人倫而一之,其意深遠,非人人所能知。故孔子答或人曰不知,不僅為魯諱,亦實有所難言。

  又按:秦漢以下,多侈言以孝治天下,不知孝而違禮,亦將陷於不仁。不仁則不足以為孝。如宋之有濮議,明之有大禮議,此與孔子之不欲觀於魯之禘,皆脈絡相承。今雖時異世易,古人之所爭於禮者,今多不識其意旨之所在。縱曰考禮議禮,其事非盡人所能,然古人言禮之意,則終不可以不知。故於此兩章,粗為闡述其大義。

  【白話試譯】

  有人問:關於禘祭之禮的說法。先生說:“我不知呀!若有能知禘禮說法的人,他對整個天下,正像擺在這裏呀!”先生一面說,一面指着自己的手掌。

  (一二)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祭如在:此祭字指祭祖先。

  祭神如神在:此指祭天地之神。祭禮本對鬼神而設,古人必先認有鬼神,乃始有祭禮。但孔子平常並不認真討論鬼神之有無,只臨祭時必誠必敬,若真有鬼神在其前。此兩句,乃孔子弟子平時默觀孔子臨祭時情態而記之如此。或說,此兩句乃古語,下文子曰云云,乃孔子因此語而感發為說,今不從。

  吾不與祭如不祭:孔子雖極重祭禮,然尤所重者,在致祭者臨祭時之心情。故言茍非親自臨祭,縱攝祭者亦能極其誠敬,而於我心終是闕然,故云祭如不祭。蓋我心思慕敬畏之誠,既不能親切表達,則雖有牲牢酒醴,香花管樂,與乎攝祭之人,而終是失卻祭之真意。此乃孔子平日所言,記者記其言,因連帶記及孔子平日臨祭時之誠敬,以相發明。

  本章發明孔子對祭禮之意見。然孔子平日似未曾特有一番理論以表達其對祭禮之意見,本章亦僅就其日常之心情實感而道出之。此等處,學者最當細細體玩。因孔子論學,都就人心實感上具體指點,而非憑空發論,讀《論語》者首當明白此義,並當知吾人雖生兩千五百載之後,而有時我心之所實感,仍可與孔子當年有同感。人心大同,不為古今而殊,可於孔子之言,彌見其親切而有味。

  【白話試譯】

  先生在祭祖先時,好像真有祖先們在受祭。他祭神時,也好像真有神在他面前般。先生說:“我若不親身臨祭,便只如不祭。”[光案:此最後十六字“先生說:‘我若不親身臨祭,便只如不祭。’”,東大版另起一段。另起一段作用不大,當遵聯經版連在一起。]

  (一三)

  王孫賈問曰:“‘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何謂也?”子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王孫賈:衞大夫。

  與其媚於奧,寧媚於竈:古有此語,賈引為問。奧,古人居室之西南隅,乃一家尊者所居。竈乃烹治食物之所。或說:古人祭竈,先於竈徑,即竈邊設主祭之。畢,又迎尸於奧,擺設食物再祭之。主以木為,古人謂神即棲於此上。尸以人為,祭時由一人扮所祭之神謂之尸。此章奧與竈實指一神,蓋謂媚君者,順於朝廷之上,不若逢迎於燕私之際。或謂奧竈當直指人言,居奧者雖尊,不如竈下執爨者實掌其飲食,故謂媚奧不如媚竈。奧指衞君之親幸,竈指外朝用事者。或曰:王孫賈引此語問孔子,意欲諷孔子使媚己。或曰:王孫賈或因孔子曾見南子,疑孔子欲因南子求仕,故隱喻借援於宮閫,不如求合於外朝。此乃賈代孔子謀,非欲孔子之媚於己。

  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孔子意,謂但知依理行事,無意違理求媚。衞君本所不欲媚,何論於朝廷之上,抑燕私之際乎?抑又何論於近倖之與權臣乎?

  【白話試譯】

  王孫賈問道:“俗話說的,與其在奧處求媚,不如在竈處求媚,這是什麼意思呀?”先生說:“不是這樣的。若獲罪了上天,什麼去處也用不上你的禱告了。”

  (一四)

  子曰:“周監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監於二代:監,猶視也。二代指夏、殷。

  郁郁乎文哉:文指禮樂制度文物,又稱文章。郁郁,文之盛貌。歷史演進,後因於前而益勝,禮樂日備,文物日富,故孔子美之。

  吾從周:孔子自稱能言夏、殷二代之禮,又稱周監於二代,而自所抉擇則曰從周。其於三代之禮,先後文質因革之詳,必有其別擇之所以然,惜今無得深求。然孔子之所以教其弟子,主要在如何從周而更有所改進發揮,此章乃孔子自言制作之意。否則時王之禮本所當遵,何為特言“吾從周”?[光案:“特言‘吾從周’”,東大版原作“特言吾從周”,“吾從周”三字無引號。]

  按:三代之禮,乃孔子博學好古之所得,乃孔子之溫故。其曰“吾從周”,則乃孔子之新知。孔子平日所告語其門弟子者,決不於此等歷史實迹絕口不道,然《論語》記者則於此等實跡[光案:東大版原作“實迹”。錢子多用“迹”罕用“跡”,當遵東大版。]皆略而不詳。讀者必當知此意,乃可與語夫“好古敏求”之旨。若空言義理,而於孔子以下歷史演進之實迹,皆忽而不求,昧而不知,此豈得為善讀《論語》,善學孔子。

  【白話試譯】

  先生說:“周代看了夏、殷二代之演進,[光案:“二代之演進”之無小括號,東大版原作“二代(之演進)”之有小括號。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它的一切制度禮樂文章,何等美盛呀!我是主張遵從周代的。”

  (一五)

  子入大廟,每事問。或曰:“孰謂鄹人之子知禮乎?入大廟,每事問。”子聞之,曰:“是禮也?”

  子入大廟:大,讀太。太廟,魯祭周公之廟。時孔子當在青年,始仕於魯,得入太廟助祭。

  每事問:祭事中禮樂儀式,乃及禮器所陳,孔子每事必問,若皆不知。

  孰謂鄹人之子知禮:鄹,魯小邑,孔子父叔梁紇嘗為鄹邑大夫。[光案:“鄹邑大夫。”之句號,東大版原作“鄹邑大夫,”之逗號。改為句號]孔子生於此。字或作陬。鄹人之子,不僅指其少年,亦輕視之辭。時孔子已先有知禮之名,而於太廟中種種禮器儀文皆若不知,故或人疑之。

  子聞之:事後孔子聞此或人之語。

  是禮也:此也字通作邪,乃疑問辭。孔子非不知魯太廟中之種種禮器與儀文,然此等多屬僭禮,有不當陳設舉行於侯國之廟者。如〈雍〉之歌不當奏於三家之堂,而三家奏之以徹祭。有人知其非禮,不欲明斥之,乃偽若不知,問適所歌者何詩?[光案:“適所歌者何詩?”之問號,東大版原作“適所歌者何詩。”之句號。改用問號後,語意更顯豁而符“每事問”之語氣,當遵聯經版。]孔子入太廟而每事問,事正類此。此乃一種極委婉而又極深刻之諷刺與抗議。淺人不識,疑孔子不知禮,孔子亦不明辨,只反問此禮邪?孔子非不知此種種禮,特謂此種種禮不當在魯之太廟中。每事問,冀人有所省悟。舊注“是禮也”三字為正面自述語,謂此乃孔子敬謹自謙,知而猶問,即此是禮。兩說相較,所辨只在一“也”字之正反語氣上,而孔子在當時之神情意態,判若兩人。昔人謂讀書貴能識字,洵不虛矣。

  本章記孔子少年時初進魯太廟一番神情意態,而孔子當時之學養與其抱負,亦皆透切呈現,活躍在眼前。學者須通讀《論語》全書而善自體會之,庶可更深領略此一章神味之深厚。

  【白話試譯】

  先生初進太廟,遇事輒問。或人說:“那個人說這一位鄹邑的年輕人知禮呀?他跑進太廟,什麼事都要問。”先生聽到了,說:“那些就算是禮嗎?”

  (一六)

  子曰:“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射不主皮:古之射,張一布,稱為侯。或畫五采畫獸,為正。或於布中心貼一皮,或熊或虎或豹,為鵠。不主皮,或說:射以觀德,但主於中,不主貫革。皮即革也。或說:主皮之射見《儀禮》〈鄉射禮〉,貫革之射見《小戴禮》〈樂記〉,二者有別。貫革謂射穿甲革,如養由基射甲徹七札之類,此乃軍射。禮射則用皮侯,不用革。今按:射必主中,斷無不主中而為射者。射不主皮,既不能解為不主中,則上說但主中不主貫,自為正解。射既有“中”與“貫”之別,[光案:“中與貫之別”,聯經版改作“‘中’與‘貫’之別”,“中”、“貫”二字加引號。]則貫指革言,亦自無疑。射不主皮,謂皮可以該布,又何不可以該革?故知上解主皮為貫革,通上下文而說之,亦自見其可信。《儀禮》、《小戴禮》其書皆出《論語》後,不得以兩書或言主皮,或言貫革,遂謂《論語》言主皮決不指貫革。

  為力不同科:科,等級義。人力強弱不同等,故射主中,不主貫。漢儒因見《儀禮》言主皮,《小戴禮》言貫革,疑《論語》此章“不主皮”不言貫革,遂疑此句“為力不同科”另屬一事,[光案:“‘不主皮’不言貫革,遂疑此句‘為力不同科’另屬一事”,東大版原作“不主皮不言貫革,遂疑此句為力不同科另屬一事”,“不主皮”、“為力不同科”二處無引號。]不連上文。因解“為力”乃為力役之事,丁強任力役亦分科。[光案:“任力役亦分科。”之句號,東大版原作“任力役亦分科,”之逗號。]然當役不得稱為力,此解牽強。今不從。

  古之道也:〈樂記〉:“武王克商,散軍郊射,而貫革之射息。”[光案:“樂記:‘武王克商,散軍郊射,而貫革之射息。’”,東大版原作“樂記,武王克商,散軍郊射,而貫革之射息。”,“樂記”二字之後,改逗號為冒號,並增引號。]此謂自武王克商,示天下已平,不復尚多力能殺人,故息貫革之射,正與《論語》此章所言相同。今若分〈樂記〉貫革與《論語》主皮為二,則“射不主皮古之道也”語義難解。蓋下逮春秋,列國兵爭,復尚力射,如養由基穿七札,見稱當時,故孔子嘅嘆而稱古道。若必本《儀禮》為說,《儀禮》顯出《論語》後,豈其所記各射,孔子時皆不然,而嘅稱為古之道乎?朱子注此章,不用漢儒古說,以貫革說主皮,以本章三句通為一氣讀之,最為允愜。清儒必據古註駁朱《註》,於“射不主皮”一語,多引古禮文,而於“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兩語,終無確說。就本章文氣語法字義平直求之,知朱《註》不可易。其說古禮容有違失,終無害於其釋大義之是當。

  【白話試譯】

  先生說:“比較射藝,不主要在能射穿皮革,因各人體力有不同,這是古人的道理呀!”

  (一七)

  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告朔:此有兩說:一、周禮,天子於每歲冬季,頒發來歲每月之朔日,徧告於諸侯,諸侯受而藏之於其始祖之廟。每月朔,請於廟而頒之於國人,稱告朔。告,音古篤反。又一說,周天子於歲終以來歲十二月之朔布告天下諸侯,諸侯以餼羊款待告朔之使者。告朔,上告下也,告讀如字。

  餼羊:依上說,告朔兼有祭,其禮用一羊,殺而不烹。凡牲,繫養曰牢,烹而熟之曰饗,殺而未烹曰餼。依下說,餼謂饋客。

  爾愛其羊,我愛其禮:依上說,魯文公時,《春秋》已有四不視朔之記載,殆在哀公時而此禮廢,而有司猶供此羊。愛,惜義。子貢惜其無實枉殺,故欲去之。孔子則謂告朔之禮雖不行,而每朔猶殺羊送廟,則使人尚知有此禮。若惜羊不送,則此禮便忘,更可惜。依下說,周天子不復告朔於諸侯,而魯之有司循例供洋,故子貢欲去之。

  今按:本章有兩解。周天子頒告朔於邦國,於禮有徵。然謂天子不復告朔,而魯之有司仍供此羊。此羊本以饋使者,使者既不來,試問於何饋之?其說難通。蓋周自幽、厲以後,即已無頒告朔之禮。疇人子弟分散,魯秉周禮,自有歷官,故自行告朔之禮。就《論語》本章言,仍當依上說為是。

  【白話試譯】

  子貢欲把每月在廟告朔所宰的那頭腥羊也去了。先生說:“賜呀!你愛惜那一羊,我愛惜那一禮呀。”

  (一八)

  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

  此章所言,蓋為魯發。時三家強,公室弱,人皆附三家,見孔子事君盡禮,疑其為諂也。凡讀《論語》章旨不明,可參以諸章之編次。此處上下章皆言魯事,故知此章亦為魯發。

  【白話試譯】

  先生說:“事君能盡禮的,世人反說他是諂。”

  (一九)

  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定公:魯君,名宋。定,其謚。哀公之父。

  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君於臣稱使,臣對君稱事。定公此問,顯抱君臣不平等觀念。

  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禮雖有上下之分,然雙方各有節限,同須遵守,君能以禮待臣,臣亦自能盡忠遇君。或曰:[光案:“或曰:”之冒號,東大版原作“或曰,”之逗號。改為冒號]此言雙方貴於各盡其己。君不患臣之不忠,患我禮之不至。臣不患君之無禮,患我忠之不盡。此義亦儒家所常言,然孔子對君之問,則主要在所以為君者,故采第一說。

  本章見社會人羣相處,貴能先盡諸己,自能感召對方。

  【白話試譯】

  定公問:“君使喚臣,臣奉事君,該如何呢?”孔子對道:“君能以禮使臣,臣自會盡忠奉君了。”

  (二0)

  子曰:“〈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

  關雎:《詩經》〈國風〉之首篇。此詩詠一君子,思得淑女為配。當其求而未得,至於輾轉反側,寤寐思之,此必有一段哀思。及其求之既得,而鐘鼓樂之,琴瑟友之,此是一番快樂之情。

  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詩發於人心之情感,而哀樂為之主。淫,過量義。傷,損害義。樂易逾量,轉成苦惱。哀易抑鬱,則成傷損。然其過不在哀樂之本身。哀樂者,人心之正,樂天愛人之與悲天憫人,皆人心之最高境界,亦相通而合一。無哀樂,是無人心。無人心,何來有人道?故人當知哀樂之有正,惟當戒其淫傷。

  此章孔子舉〈關雎〉之詩以指點人心哀樂之正,讀者當就〈關雎〉本詩實例,善為體會。又貴能就己心哀樂,深切體之。常人每誤認哀樂為相反之兩事,故喜有樂,懼有哀。孔子乃平舉合言之,如成一事。此中尤具深義,學者更當體玩。孔子言仁常兼言知,言禮常兼言樂,言詩又常兼言禮,兩端並舉,使人容易體悟到一種新境界。亦可謂理智與情感合一,道德與藝術合一,人生與文學合一。此章哀樂並舉,亦可使人體悟到一種性情之正,有超乎哀與樂之上者。凡《論語》中所開示之人生境界,學者能逐一細玩,又能會通合一以返驗諸我心,庶乎所學日進,有欲罷不能之感。

  或解此章專指樂聲言,不就詩辭言。然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光案:“律和聲。”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律和聲,”之逗號。改為句號]則詩之言與辭,仍其本。專指聲樂,使人無所尋索,今不取。

  【白話試譯】

  先生說:“〈關雎〉那一章詩,有歡樂,但不流於放蕩。有悲哀,但不陷於傷損。”

  (二一)

  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光案:三民版原文無引號,東大版加引號後,殆誤將“曰:‘使民戰栗。’”誤混入“宰我對曰:”句內,聯經版承之。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宜二句並列,作“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栗。’”。]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宰我:名予,[光案:“予”有二義。贈與義,音。我自稱,音。宰我,名予,我予互發,故音。]孔子早年弟子。

  社:古人建國必立社,所以祀其地神,猶今俗有土地神。立社必樹其地所宜之木為社主。亦有不為社主,而即祀其樹以為神之所憑依者。今此俗猶存。

  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三代所樹社木及所為社主各不同。夏居河東,其野宜松。殷居亳,其野宜柏。周居酆鎬,其野宜栗。此皆蒼老堅久之材,故樹以為社。然特指三代之都言,不謂天下皆以此三樹為社。

  曰使民戰栗:曰字承上文。宰我既告哀公三代社樹不同,又云周人所以用栗,乃欲使民戰栗。戰栗,恐懼貌。栗,今作慄。或說此乃宰我欲勸哀公用嚴政,故率意牽搭為諷。或說古者殺人常在社,時三家專政,哀公意欲討之,故借題問社,此乃隱語示意;[光案:“隱語示意;”之分號,東大版原作“隱語示意,”之逗號。]宰我所答,隱表贊成。或說哀公四年亳社災,哀公之問,或在此年。時孔子猶在陳,故下文曰“子聞之”。

  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事已成,不再說之。遂,行義。事已行,不復諫。事既往,不追咎。此三語實一義。或說乃孔子責宰我告君以使民戰栗。一說乃孔子諷勸哀公。蓋孔子既聞哀公與宰我此番之隱謀,而心知哀公無能,不欲其輕舉。三家擅政,由來已久,不可急切糾正。後哀公終為三家逼逐,宰我亦以助齊君謀攻田氏見殺。今采後解,雖乏確據,而宛符當時之情事。

  【白話試譯】

  哀公問宰我關於社的事。宰我答道:“夏后氏用松為社,殷人用柏,周人用栗。宰我又說:‘用栗是要使民戰慄,對政府有畏懼。’”[光案:“宰我答道:“夏后氏用松為社,殷人用柏,周人用栗。宰我又說:‘用栗是要使民戰慄,對政府有畏懼。’””,三民版原作“宰我答道:夏后氏用松為社,殷人用柏,周人用栗。(宰我又)說:用栗是要使民戰慄,(對政府有畏懼)。”,“宰我又”與“對政府有畏懼”兩處加小括號。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之。東大版殆漏植此小括號於先,聯經版承之。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俱宜加上小括號。再加上正文原有之誤混,宜一併改作“宰我答道:‘夏后氏用松為社,殷人用柏,周人用栗。’(宰我又)說:‘用栗是要使民戰慄(,對政府有畏懼)。’”]先生聽到了,說:“事已成,不須再說了。事既行,也不須再諫了。已往之事,也不必再追咎了。”

  (二二)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儉乎?”曰:“管氏有三歸,官事不攝,焉得儉?”“然則管仲知禮乎?”曰:“邦君樹塞[光案:據《中文大辭典》:“塞”,作名詞,可讀作,如要塞,邊塞。作動辭,應讀作,如蔽塞,塞斷。]門,管氏亦樹塞門。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禮,孰不知禮?”

  管氏之器小哉:管仲,齊桓公相,名夷吾。桓公尊之曰仲父[光案:據教育部《國語辭典》,“父”作“古代對男子的美稱”,讀作。]。器,言器量,或言器度。器之容量有大小,心之容量亦有大小。識深則量大,識淺則量小,故人之胸襟度量在其識。古人連稱器識,亦稱識量,又稱識度。管仲器小,由其識淺,觀下文可知。

  管仲儉乎:儉,慳吝義。或人聞孔子評管仲器小,疑其慳吝。今人亦譏慳吝者曰小器。

  管氏有三歸:一說:古謂女嫁曰歸。古禮諸侯娶三姓女,管仲亦娶三姓女。一說:歸,通饋。古禮天子四薦,諸侯三薦,桓公許管仲家祭用三牲之獻。一說:三歸,臺名,為藏貨財之所。一說:三歸謂三處采邑。一說:三歸指市租言。今按:第一、第二說,是其僭不知禮。第三、第四、第五說,是其富,皆非不儉。或曰:三歸謂其有三處府第可歸,連下文官事不攝,最為可從。

  官事不攝:攝,猶兼義。管仲有府第三處,因事設官,各不兼攝。則其鐘鼓帷帳之不移而具可知。[光案:“鐘鼓帷帳之不移而具可知”,東大版原作“鐘鼓帷帳之不移,而具可知”,聯經版漏植一逗號。當遵東大版。]其美女之充下陳者,亦或三處如一可知。此見管仲之奢侈不儉,亦即其器小易盈,乃一種自滿心理之表現。

  然則管仲知禮乎:或人聞孔子言,管仲既非慳吝,或是知禮,故再問。

  樹塞門:古人屏亦稱樹。塞,蔽義。古禮,天子諸侯於門外立屏以別內外,而管仲亦如之。[光案:“管仲亦如之。”之句號,東大版原作“管仲亦如之,”之逗號。改為句號]此見管仲之驕僭不遜,亦其器小易盈之證。

  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好,謂好會。古禮兩君相宴,主人酌酒進賓,賓在筵前受爵,飲畢,置虛爵於坫上,此謂反爵。坫,以土築之,可以放器物,為兩君之好有反坫,則可移而徹之。後世改以木製,飾以朱漆,略如今之矮腳几。賓既反爵於坫,乃於西階上拜謝,主人於東階上答拜,然後賓再於坫取爵,洗之,酌酒獻主人,此謂之酢。主人受爵飲,復放坫上,乃於東階上拜,賓於西階答拜,然後主人再取爵,先自飲,再酌賓,此謂之酬。此反爵之坫,僅天子與諸侯得有之。若君宴臣,僅置爵於兩竹筐之內,此兩竹筐置堂下,不置堂上。今管仲乃大夫,而堂上亦有反爵之坫,安得謂知禮?

  管仲相桓公,霸諸侯,孔子盛稱其功業,但又譏其器小,蓋指管仲即以功業自滿。若以管仲比之周公,高下顯見矣。然孔子固非輕視功業,讀者以此章與〈憲問篇〉孔子評管仲章參讀可見。

  【白話試譯】

  先生說:“管仲的器量真小呀!”或人說:“管仲生活得很儉嗎?”先生道:“管仲有三處家,各處各項職事,都設有專人,不兼攝,那好算儉?”或人說:“那麼管子知禮嗎?”先生說:“國君在大門外有屏,管仲家大門外也有屏。國君宴會,堂上有安放酒杯的土几,管仲宴客也有那樣的土几。若說管仲知禮,誰不知禮呀?”

  (二三)

  子語魯太師樂,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從之,純如也,皦如也,繹如也。以成。”

  語魯太師樂:語,告也。太師,樂官名。

  始作,翕如也:古者樂始作,先奏金,鼓鐘。翕,合義。翕如,謂鐘聲既起,聞者皆翕然振奮,是為樂之始。

  從之,純如也:從,亦可讀為縱。鐘聲既作,八音齊奏,樂聲自此放開。純,和諧義。其時器聲人聲,堂上堂下,互相應和,純一不雜,故說純如也。

  皦如也:皦,清楚明白義。其時人聲器聲,在一片純和中,高下清濁,金革土匏,各種音節,均可分辨明析,故說皦如也。

  繹如也:繹,連續義,相生義。是時一片樂聲,前起後繼,絡繹而前,相生不絕,故說繹如也。

  以成:一套的樂聲,在如此過程中完成。

  或說:樂之開始為金奏,繼之以升歌,歌者升堂唱詩,其時所重在人聲,不雜以器聲,其聲單純,故曰純如也。升歌之後,繼以笙入,奏笙有聲無辭,而笙音清別,故曰皦如也。於是乃有間歌,歌聲與笙奏間代而作,尋續不絕,故曰繹如也。有此四奏,然後合樂,眾人齊唱,所謂“洋洋乎盈耳”也。如是始為樂成。古者升歌三終,笙奏三終,間歌三終,合樂三終,為一備也。兩說未知孰為本章之正解,今姑采前說。

  【白話試譯】

  先生告訴魯國的太師官說:“樂的演奏之全部進程是可知了。一開始,是這樣地興奮而振作,跟著是這樣地純一而和諧,又是這樣地清楚而明亮,又是這樣地連緜而流走,樂便這樣地完成了。”

  (二四)

  儀封人請見[光案:據《中文大辭典》:“見”之讀音有二,尋常之看見、聽見,讀作。謁見、請見、接見,讀作。],曰:“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嘗不得見也。”從者見之。出,曰:“二三子,何患於喪乎?天下之無道也久矣,天將以夫子為木鐸。”

  儀封人請見:儀,衞邑。[光案:“儀,衞邑”之逗號,東大版原作“儀、衞邑”之頓號。改為逗號]封人,掌封疆之官。孔子過其地,故請見。

  至於斯:斯,指儀邑。

  從者見之:之,指儀封人。從者,孔子弟子隨行者,見儀封人於孔子。

  二三子何患於喪乎:二三子,儀封人呼孔子弟子而語之。喪,失位義。孔子為魯司寇,去之衞,又去衞適陳,儀封人告孔子弟子,不必以孔子之失位為憂。

  天將以夫子為木鐸:鐸,大鈴。金口木舌,故稱木鐸。古者天子發布政教,先振木鐸以警眾。今天下無道,天意似欲以夫子為木鐸,使其宣揚大道於天下,故使不安於位,出外周遊。

  【白話試譯】

  衞國儀邑的封疆官,請見於孔子,他說:“一向有賢人君子過此,我沒有不見的。”孔子的弟子們領他去見孔子。他出後,對孔子的弟子們說:“諸位,何必憂慮你們先生的失位呢?天下無道久了,天意將把你們夫子當作木鐸,來傳道於天下呀!”[光案:“當作木鐸,來傳道於天下呀!”,東大版原作“當作木鐸(來傳道於天下呀!)。”,有括號,有句號,無逗號。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

  (二五)

  子謂〈韶〉:[光案:“子謂韶:”之冒號,東大版原作“子謂韶,”之逗號。]“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光案:“謂武:”之冒號,東大版原作“謂武,”之逗號。]“盡美矣,未盡善也。”

  韶:又作

,作招,舜代樂名。

  盡美:指其聲容之表於外者。如樂之音調,舞之陣容之類。

  盡善:指其聲容之蘊於內者。乃指樂舞中所涵蘊之意義言。

  武:周武王樂名。古說:帝王治國功成,必作樂以歌舞當時之盛況。舜以文德受堯之禪,武王以兵力革商之命。故孔子謂舜樂盡美又盡善,武樂雖盡美,未盡善。蓋以兵力得天下,終非理想之最善者。

  【白話試譯】

  先生說:“〈韶〉樂十分的美了,又是十分的善。〈武〉樂十分的美了,但還未十分的善。”

  (二六)

  子曰:“居上不寬,為禮不敬,臨喪不哀,吾何以觀之哉?”

  居上不寬:在上位,主於愛人,故以寬為本。

  為禮不敬:為,猶行。行禮以敬為本。

  臨喪不哀:臨喪,如臨祭、臨事之臨,猶言居喪。

  何以觀之:謂苟無其本,則無可以觀其所行之得失。故居上不寬,則其教令施為不足觀。為禮不敬,則其威儀進退之節不足觀。臨喪不哀,則其擗踴哭泣之數不足觀。或說:本章三句連下,皆指在上位者,臨喪當解作弔喪,茲不取。

  【白話試譯】

  先生說:“居上位,不能寬以待下,遇行禮時不能敬,臨遭喪事,沒有哀戚,我再把什麼來看察他呢?”

里仁篇第四

  (一)

  子曰:“里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知!”

  里仁為美:一說:里,邑也。謂居於仁為美。[光案:“謂居於仁為美”,似有脫誤,查三民版原作“謂居於有仁者之鄉邑為美也”,似較通。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又一說:里,即居義。居仁為美,猶孟子云:“仁,人之安宅也。”今依後說。

  擇不處仁:處仁,即居仁、里仁義。[光案:“居仁、里仁義”加一頓號,東大版原作“居仁里仁義”之無頓號。]人貴能擇仁道而處,非謂擇仁者之里而處。

  焉得知:孔子每仁知兼言。下文云“知者利仁”,若不擇仁道而處,便不得為知。孔子論學論政,皆重禮樂,仁則為禮樂之本。孔子言禮樂本於周公,其言仁,則好古敏求而自得之。禮必隨時而變,仁則古今通道。故《論語》編者以〈里仁〉次〈八佾〉之後。凡《論語》論仁諸章,學者所當深玩。

  【白話試譯】

  先生說:“人能居於仁道,這是最美的了。若擇身所處而不擇於仁,那算是知呢?”

  (二)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約:窮困義。

  安仁:謂安居仁道中。

  利仁:知仁之可安,即知仁之為利。此處利字,乃欲有之之義。人之所以為人,主要在心不在境。外境有約有樂,然使己心不能擇仁而處,則約與樂皆不可安。久約則為非,長樂必驕溢矣。仁者,處己處羣,人生一切可久可大之道之所本。仁乃一種心境,亦人心所同有,人心所同欲。桃杏之核亦稱仁,桃杏皆從此核生長;[光案:“生長;”之分號,東大版原作“生長,”之逗號。]一切人事可久可大者,皆從此心生長,故此心亦稱仁。若失去此心,將如失去生命之根核。淺言之,亦如失去其可長居久安之家。故無論外界之約與樂,茍其心不仁,終不可以久安。安仁者,此心自安於仁,如腰之忘帶,足之忘履,自然安適也。利仁者,心知仁之為利,思欲有之。

  本章承上章,申述“里仁為美”之意。[光案:“‘里仁為美’之意”,東大版原作“里仁為美之意”,“里仁為美”四字無引號。]言若淺而意則深。學者當時時體玩,心知有此,而於實際人生中躬修實體之,乃可知其意味之深長。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不仁的人,將不能久處在困約中,亦不能久處在逸樂中。只有仁人,自能安於仁道。智人,便知仁道於他有利,而想欲有之了。”[光案:“智人,便知仁道於他有利,而想欲有之了。”,三民版原作“智人,便知仁道於他有利,(而想欲有之了。)”,“而想欲有之了。”六字加小括號。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之。東大版殆漏植此小括號於先,聯經版承之。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俱宜加上小括號。惟,三民版括號外之逗號,似宜一併放入小括號內,而將句號移於小括號外,改為“智人,便知仁道於他有利(,而想欲有之了)。”]

  (三)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此章,語更淺而意更深。好人惡人,人孰不能?但不仁之人,心多私欲,因多謀求顧慮,遂使心之所好,不能真好。心之所惡,亦不能真惡。人心陷此弱點,故使惡人亦得攘臂自在於人羣中,而得人欣羨,為人趨奉。善人轉受冷落疏遠,隱藏埋沒。人羣種種苦痛罪惡,胥由此起。究其根源,則由人之先自包藏有不仁之心始。若人人能安仁利仁,,使仁道明行於人羣間,則善人盡得人好,而善道光昌;[光案:“善道光昌;”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善道光昌,”之逗號。改作分號]惡人盡得人惡,而惡行匿迹。人人能真有其好惡,而此人羣亦成一正義快樂之人羣。主要關鍵,在人心之能有其好惡,則人心所好自然得勢,人心所惡自不能留存。此理甚切近,人人皆可反躬自問,我之於人,果能有真好真惡否?我心所好惡之表現在外者,果能一如我心內在之所真好真惡否?此事一經反省,各可自悟,而人道之安樂光昌,必由此始。此章陳義極親切,又極宏遠。極平易,又極深邃。人人能瞭解此義,人人能好惡人,則人道自臻光明,風俗自臻純美。此即“仁者必有勇”之說。

  人心為私欲所障蔽,所纏縛,於是好惡失其正,有“好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者,[光案:“有‘好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者”,東大版原作“有好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者”,“好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十字無引號。]此又不能好惡之一徵。惟仁者其心明通,乃始能好人惡人。此又“仁者必有知”之說。[光案:“此又‘仁者必有知’之說”,東大版原作“此又仁者必有知之說”,“仁者必有知”五字無引號。]知勇之本皆在仁,不仁則無知無勇,惡[光案:此“惡”同“烏”,何義。]能好惡?並好惡而不能,此真人道之至可悲矣。

  本章當與上章連看。不仁之人,處困境,不能安。處樂境,亦不能安。心所喜,不能好。心所厭,不能惡。循至其心乃不覺有好惡。其所好惡,皆不能得其正。人生種種苦痛根源,已全在此兩章說出。能明得此兩章之涵義,其人即是一智人,一勇者。然此兩章陳義雖深,卻近在我心,各人皆可以此反省,以此觀察他人,自將無往而不見此兩章陳義之深切著明。

  【白話試譯】

  先生說:“只有仁者,能真心地喜好人,也能真心地厭惡人。”

  (四)

  子曰“茍志於仁矣,無惡也。”

  志,猶云存心。志於仁,即存心在仁。此章惡字有兩解。一讀如好惡之惡,此緊承上章言。上章謂“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光案:“上章謂‘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東大版原作“上章謂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九字無引號。]然仁者必有愛心,故仁者之惡人,其心仍出於愛。惡其人,仍欲其人之能自新以反於善,是仍仁道。故仁者惡不仁,其心仍本於愛人之仁,非真有所惡於其人。若真有惡人之心,又何能好仁乎?故上章能好人能惡人,乃指示人類性情之正。此章“無惡也”,乃指示人心大公之愛。必兼看此兩章,乃能明白上章涵義深處。

  又一說:此章惡字讀如善惡之惡。大義仍如前釋。蓋仁者愛人,存心於愛,可以有過,不成惡。今姑從前說。

  【白話試譯】

  先生說:“只要存心在仁了,他對人,便沒有真所厭惡的了。”

  (五)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得之不處也:處,安住義。“得之”二字或連上讀,[光案:“‘得之’二字”,東大版原作“得之二字”,“得之”二字無引號。]則疑若有以不道得之之嫌。連下讀,則偶而得之之意自顯。

  得之不去也:去,違離義。富貴貧賤,有非求而得之者。若在己無應得此富貴之道,雖富貴,君子將不安處。若在己無應得此貧賤之道,雖貧賤,君子將不求去。君子所處惟仁,所去惟不仁,若求得富貴,去貧賤,斯將為不仁之人矣。

  去仁惡乎成名:常人富貴則處,貧賤則去。君子仁則處,不仁則去。君子之名成於此。若離於仁,惡乎成君子之名?

  無終食之間違仁:終食之間,謂一頓飯時。違,離去義。無終食之間違仁,是無時無刻違仁。

  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兩“是”字指仁。[光案:“兩‘是’字指仁”,東大版原作“兩是字指仁”,“是”字無引號。]造次,匆促急遽之時。顛沛,顛仆困頓之時。於此之際而不違仁,故知君子無時無刻違仁。

  《論語》最重言仁。然仁者人心,得自天賦,自然有之。故人非求仁之難,擇仁安仁而不去之為難。慕富貴,厭貧賤。處常境而疏忽,遭變故而搖移。人之不仁,非由於難得之,乃由於輕去之。惟君子能處一切境而不去仁,在一切時而無不安於仁,故謂之君子。此章仍是“里仁為美”之意。[光案:“‘里仁為美’之意”,東大版原作“里仁為美之意”,“里仁為美”四字無引號。]而去仁之說,學者尤當深玩。

  或說:“君子去仁”以下二十七字當自為一章。[光案:“‘君子去仁’以下”,東大版原作“君子去仁以下”,“君子去仁”四字無引號。]今仍連上節作一章說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富與貴,人人所欲,但若不以當得富貴之道而富貴了,君子將不安處此富貴。貧與賤,人人所惡,但若不以當得貧賤之道而貧賤了,君子將不違去此貧賤。君子若違去了仁,又那得名為君子呀!君子沒有一頓飯的時間違去仁。匆促急遽之時仍是仁,顛仆困頓之時同樣仍是仁。”

  (六)

  子曰:“我未見好仁者,惡不仁者。好仁者,無以尚之。惡不仁者,其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

  好仁者無以尚之:好仁者喜愛於仁道。尚,加義。“無以尚之”有兩解。[光案:“‘無以尚之’有兩解”,東大版原作“無以尚之有兩解”,“無以尚之”四字無引號。]一說:其心好仁,更無可以加在仁道之上之事物存其心中。又一說:其心好仁,為德之最上,更無他行可以加之。今從前解。

  惡不仁者,其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其心誠能惡不仁,其人亦即是仁人,因其能不使不仁之事物行為加乎其身。好惡只是一心,其心好仁,自將惡不仁。其心惡不仁,自見其好仁。孔子言,未見此等好仁惡不仁之人。或分好仁、惡不仁作兩等人說之,[光案:“或分好仁、惡不仁作兩等人說之”,東大版原作“或分好仁惡不仁作兩等人說之”,無頓號。]謂如顏子、明道是好仁,孟子、伊川是惡不仁。[光案:“顏子、明道是好仁,孟子、伊川是惡不仁”,東大版原作“顏子明道是好仁,孟子伊川是惡不仁”,無二頓號。]惡不仁者,露些圭角芒刃,易得人嫌。二者間亦稍有優劣。今按:《論語》多從正面言好,少從反面言惡。然好惡終是一事,不必細分。

  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仁者,人心。然必擇而安之,久而不去,始可成德,故仁亦有待於用力。惟所需於用力者不難,因其用力之處即在己心,即在己心之好惡,故不患力不足。然孔子亦僅謂人人可以用力於仁,並不謂用了一天力,便得為仁人。只說用一天力即見一天功,人自不肯日常用力,故知非力不足。又既是心所不好,自不肯用力為之。雖一日之短暫,人自不願為其所不好而用力。故因說未見有好仁惡不仁者,而說及未見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者。

  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蓋,疑辭。此兩句有兩解。一說:謂或有肯用力而力不足者。孔子不欲輕言仁道易能,故又婉言之,仍是深歎於人之未肯用力。此處“未之見”乃緊承上句“未見力不足者”來。另一說:謂或有肯一日用力於仁者,惜己未之見,此“有”字緊承上文“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語來。兩解均可通。然謂未見有肯一日用力於仁者,辭氣似過峻,今從前解。蓋孔子深勉人之能用力於仁。

  此章孔子深歎世人不知所以為仁之方。為仁之方,主要在己心之好惡。己心真能好仁惡不仁,則當其好惡之一頃,而此心已達於仁矣,焉有力不足之患?常人雖知重仁道,而多自諉為力不足,此乃誤為仁道在外,不知即在己心之好惡。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沒有見到喜好於仁和憎惡於不仁的人。若果喜好於仁了,他自會覺得世上更沒有事物能勝過於仁的了。若能憎惡於不仁,那人也就是仁人了,因他將不讓那些不仁的事物加在他身上。真有人肯化一天之力來用在仁上嗎?我沒見過力有不足的。或許世上真有苦力不足的人,但我終是未見啊。”

  (七)

  子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斯知仁矣。”

  各於其黨:黨,類義。人之有過,各有黨類,如君子過於厚,小人過於薄。君子過於愛,小人過於忍。過厚、過愛非惡,皆不好學之過。

  觀過斯知仁:[光案:“觀過斯知仁”無逗號,依正文宜改作“觀過,斯知仁”有逗號。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功者人所貪,過者人所避。故於人之過,尤易見真情。如子路喪姊,期而不除,孔子非之。子路曰:“不幸寡兄弟,不忍除之。”昔人以此為觀過知仁之例。或引此章作觀過斯知人,亦通。

  本章“人之過也”,唐以前本“人”或作“民”,舊解因謂本章為蒞民者言。如耕夫不能書,非其過,故觀過當恕,即此觀過之人有仁心矣。此實曲解,今不從。

  又按:《論語》言仁,或指心,或指德。本章觀過知仁,謂觀於其人之過,可以知其心之有仁,非謂成德之仁。

  【白話試譯】

  先生說:“人的過失,各分黨類。只觀其人之過失處,便知其人心中仁的分數了。”

  (八)

  子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道,人生之大道。人生必有死,死又不可預知。正因時時可死,故必急求聞道。否則生而為人,不知為人之道,豈不枉了此生?若使朝聞道,夕死即不為枉活。因道亙古今,千萬世而常然,一日之道,即千萬世之道。故若由道而生,則一日之生,亦猶夫千萬世之生矣。本章警策人當汲汲以求道。《石經》“可矣”作“可也”,也字似不如矣字之警策。

  【白話試譯】

  先生說:“人若在朝上得聞道,即便夕間死,也得了。”

  (九)

  子曰:“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

  士在孔子時,乃由平民社會升入貴族階層一過渡的身分。來學於孔子之門者多未仕,故孔子屢言士,子貢子張亦問士,皆討論此士之身分在當時社會立身處世之道。孔子在中國歷史上,為以平民身分在社會傳教之第一人。但孔子之教,在使學者由明道而行道,不在使學者求仕而得仕。若學者由此得仕,亦將藉仕以行道,非為謀個人生活之安富尊榮而求仕。故來學於孔子之門者,孔子必先教其“志於道”,[光案:“必先教其‘志於道’”,東大版原作“必先教其志於道”,“志於道”三字無引號。]即是以道存心。茍如此,而其人仍以一己之惡衣惡食為恥,孔子曰:“是亦未足與議矣。”蓋道關係天下後世之公,衣食則屬一人之私,其人不能忘情於一己衣食之美惡,豈能為天下後世作大公之計而努力以赴之?此等人,心不乾淨,留有許多齷齪渣滓。縱有志,亦是虛志。道不虛行,故未足與議。有志之士,於此章極當深玩,勿以其言淺而忽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一個士,既有志於道了,還覺得自己惡衣惡食為可恥,那便不足與議了。”

  (一0)

  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

  無適也:適字有兩解,[光案:“適字有兩解,”之逗號,東大版原作“適字有兩解。”之句號。改為逗號]一專主義,讀丁歷反。如云“吾誰適從”。[光案:“如云‘吾誰適從’”,東大版原作“如云吾誰適從”,“吾誰適從”四字無引號。]又說:適通敵,無適,即無所敵反義。

  無莫也:莫字亦有兩解。一、不肯義,與專主對。既無專主,亦無不肯,猶云無可無不可。一、通慕,愛慕義,與敵反義對。既無敵反,亦無親慕,猶云無所厚薄。

  義之與比:比字亦可有兩解。一從也,一親也。

  本章君子之於天下,天下二字,可指人言,亦可指事言。若從適、莫、比三字之第一解,則指事為允。若從適、莫、比三字之第二解,則指人為允。兩解俱可通,義蘊亦相近。然就“義之與比”一語,[光案:“‘義之與比’一語”,東大版原作“義之與比一語”,“義之與比”四字無引號。]則以指事說為之為宜。[光案:“指事說為之為宜”,據東大本乃“指事說之為宜”,此處誤衍“為”字,當遵東大版。]孟子稱:“禹、稷、顏回同道。”[光案:“孟子稱:‘禹、稷、顏回同道。’”,東大版原作“孟子稱禹、稷、顏回同道。”,“禹、稷、顏回同道。”六字加冒號及引號。及引號]今日仕則過門不入,明日隱則簞瓢陋巷,無可無不可,即“義之與比”。[光案:“即‘義之與比’”,東大版原作“即義之與比”,“義之與比”四字無引號。]

  本篇重言仁。前兩章言道,即仁之道。此章又特言義,仁偏在宅心,義偏在應務。仁似近內,義似近外。此後孟子常以“仁義”連說,[光案:“常以‘仁義’連說”,東大版原作“常以仁義連說”,“仁義”二字無引號。]實深得孔子仁禮、兼言仁知兼言之微旨。[光案:“仁禮兼言、仁知兼言”,東大版原作“仁禮兼言仁知兼言”無頓號。]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對於天下事,沒有一定專主的,也沒有一定反對的,只求合於義便從。”

  (一一)

  子曰:“君子懷德,小人懷土。君子懷刑,小人懷惠。”

  懷德,懷土:懷,思念義。德,指德性。土,謂鄉土。小人因生此鄉土,故不忍離去。君子能成此德性,亦不忍違棄。

  懷刑,懷惠:刑,刑法。惠,恩惠。君子常念及刑法,故謹於自守。小人常念及恩惠,故勇於求乞。

  本章言君子小人品格有不同,其常所思念懷慮亦不同。或說:此章君子小人指位言。若在上位之君子能用德治,則其民安土重遷而不去。若在上者用法治,則在下者懷思他邦之恩澤而輕離。此解亦可通。然就文理,似有增字作解之嫌,今從前解。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常懷念於德性,小人常懷念於鄉土。君子常懷念到刑法,小人常懷念到恩惠。”

  (一二)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放於利而行:放字有兩解。一、放縱義。謂放縱自己在謀利上。一、依倣義。謂行事皆依照利害計算。今從後解。

  多怨:此怨字亦可有兩解。一、人之怨己,舊解都主此。惟《論語》教人,多從自己一面說。若專在利害上計算,我心對外將不免多所怨。孔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若行事能依仁道,則不論利害得失,己心皆可無怨。此怨字,當指己心對外言。放於利而行多怨,正與求仁得仁則無怨,其義對待相發。

  《論語》有專指人事之某一面言,而可通之全體者,[光案:“通之全體者,”之逗號,東大版原作“通之全體者。”之句號。改為逗號]亦有通指人事全體言,而可用以專指者。舊說亦謂此章乃專對上位者言。[光案:“乃專對上位者言”,東大版原作“乃專對在上位者言”,聯經版漏植一“在”字。當據東大版補上。]謂在上者專以謀利行事,則多招民眾之怨。義亦可通。但孔子當時所說,縱是專指,而義既可通於人事之其他方面者,讀者仍當就其可通之全量而求之,以見其涵義之弘大而無礙。[光案:“弘大而無礙。”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弘大而無礙,”之逗號。改為句號]此亦讀《論語》者所當知。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一切依照]着利的目的來行事,自己心上便易多生怨恨。”[光案:“自己心上便易多生怨恨”,三民版原作“(自己心上)便易多生怨恨”,“自己心上”四字加小括號。]

  (一三)

  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

  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禮必兼雙方,又必外敬而內和。知敬能和,斯必有讓。故讓者禮之質。為國必有上下之分,但能以禮治,則上下各有敬,各能和,因亦能相讓。何有,猶言有何難。

  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不能以禮讓為國,則上下不敬不和,其極必出於相爭。禮豈果為上下相爭之工具?如禮何者,猶言把禮怎辦?言其縱有禮,其用亦終不得當。自秦以下,多以尊君卑臣為禮,此章“如禮何”之歎,彌見深切。尊君卑臣,又豈“禮讓為國”之義。[光案:“此章‘如禮何’之歎,彌見深切。尊君卑臣,又豈‘禮讓為國’之義”,東大版原作“此章如禮何之歎,彌見深切。尊君卑臣,又豈禮讓為國之義”,“如禮何”及“禮讓為國”二處無引號。]

  本章言禮治義。孔子常以仁禮兼言,此章獨舉“讓”字。[光案:“此章獨舉‘讓’字”,東大版原作“此章獨舉讓字”,“讓”字無引號。]在上者若誤認禮為下尊上,即不免有爭心,不知禮有互讓義,故特舉為說。所舉愈切實,所誡愈顯明。

  【白話試譯】

  先生說:“若能以禮讓來治國,那還有什麼困難呢?若不能以禮讓來治國,那又把禮怎辦呢?”

  (一四)

  子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

  位,職位。古人議事有朝會。有官守者,遇朝會則各立於其位。己無才德,將何以立於其位?有知己之才德者,將可援之入仕。患無位,則患莫己知。求為可知,即先求所以立於其位之才德。

  此章言君子求其在我。不避位,亦不汲汲於求位。若徒以恬澹自高,亦非孔門求仁行道經世之實學。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不要愁得不到職位,該愁自己拿什麼來立在這位上。不要愁沒人知道我,該求我有什麼可為人知道的。”

  (一五)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參乎:參,曾子名。呼其名,欲有所告。

  吾道一以貫之:貫,串義,亦通義。如以繩穿物。孔子言道雖若所指繁多,實可會通,歸於一貫。

  唯:應辭。直應曰唯,不再問。曾子自謂已明孔子意。

  門人問曰:門人,孔子之門人。時同侍孔子,聞其言,不明所指,俟孔子出,問於曾子。或說:子出,當是孔子往曾子處,曾子答而孔子出戶去。門人,曾子弟子。今按:《論語》,孔子弟子皆稱門人,非孔子之弟子則異其辭。孔門高第,曾子年最少,孔子存時,曾子未必有弟子。蓋曾子與諸弟子同侍於孔子,孔子有事離坐暫出。

  何謂也:也,通邪。疑問辭。

  忠恕而已矣:盡己之心以待人謂之忠,推己之心以及人謂之恕。人心有相同,己心所欲所惡,與他人之心所欲所惡[光案:“他人之心所欲所惡”,東大版原作“他人之心之所欲所惡”,聯經版漏植一“之”字。當據東大版補上。],無大懸殊。故盡己心以待人,不以己所惡者施於人。忠恕之道即仁道,其道實一本之於我心,而可貫通之於萬人之心,乃至萬世以下人之心者。而言忠恕,則較言仁更使人易曉。因仁者至高之德,而忠恕則是學者當下之工夫,人人可以盡力。

  解《論語》,異說儘多。尤著者,則為漢宋之兩壁壘。而此章尤見雙方之歧見。孔子告曾子以一貫之說,曾子是一性格敦篤人,自以其平日盡心謹慎所經驗者體認之,當面一唯,不再發問。《中庸》曰:“忠恕違道不遠。”孔子亦自言之,曰:“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光案:“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東大版原作“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無逗號。改加逗號]曾子以忠恕闡釋師道之一貫,可謂雖不中不遠矣。若由孔子自言之,或當別有說。所謂仁者見仁,知者見知。讀者只當認此章乃曾子之闡述其師旨,如此則已。曾子固是孔門一大弟子,但在孔門屬後輩。孔子歿時,曾子年僅二十有七,正值孔子三十而立之階段。孔子又曰:“參也魯”,是曾子姿性較鈍,不似後代禪宗所謂“頓悟”之一派。只看“吾日三省吾身”章,[光案:“所謂‘頓悟’之一派。只看‘吾日三省吾身’章”,東大版原作“所謂頓悟之一派。只看吾日三省吾身章”,“頓悟”及“無日三省吾身”二處無引號。]可見曾子平日為學,極盡心,極謹慎,極篤實。至其臨死之際,尚猶戰戰兢兢,告其門弟子,謂“我知免夫”。此其平日盡心謹慎之態度可見。此章正是其平日盡心謹慎之所心得。宋儒因受禪宗秘密傳心故事之影響,以之解釋此章,認為曾子一“唯”,正是他當時直得孔子心傳。此決非本章之正解。但清儒力反宋儒,解“貫”字為行事義。[光案:“解‘貫’字為行事義”,東大版原作“解貫字為行事義”,“貫”字無引號。]一以貫之,曲說成一以行之,其用意只要力避一“心”字。[光案:“其用意只要力避一‘心’字”,東大版原作“其用意只要力避一心字”,“心”字無引號。]不知忠恕固屬行事,亦確指心地。必欲避去一心字,則全部《論語》多成不可解。門戶之見,乃學問之大戒。本書只就《論語》原文平心解釋,後儒種種歧見,不務多引,偶拈此章為例。讀者如欲由此博稽羣籍,則自非本書用意所欲限。

  又按: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此後孟子曰:“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此正可以見學脈。然謂一部《論語》,只講孝弟忠恕,終有未是。此等處,學者其細參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參啊!我平日所講的道,都可把一個頭緒來貫串着。”曾子應道:“唯。”先生出去了,在座同學問道:“這是什麼意思呀?”曾子說:“先生之道,只忠恕二字便完了。”

  (一六)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喻,曉義。君子於事必辨其是非,小人於事必計其利害。用心不同,故其所曉瞭亦異。

  或說:此章君子小人以位言。董仲舒有言:[光案:“有言:”之冒號,東大版原作“有言,”之逗號。改為冒號]“明明求仁義,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明明求財利,常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乃此章之確解。今按:董氏之說,亦謂在上位者當喻於仁義,在下位者常喻於財利耳。非謂在下位者必當喻於財利,在上位者必自喻於仁義也。然則在下位而喻於義者非君子乎?在上位而喻於利者非小人乎?本章自有通義,而又何必拘守董氏之言以為解。

  又按:宋儒陸象山於白鹿洞講此章,曰:“人之所喻,由於所習,所習由於所志。”於此章喻字外特拈出“習”字“志”字,[光案:“特拈出‘習’字‘志’字”,東大版原作“特拈出習字志字”,“習”及“志”二處加引號。]可謂探本之見。讀者當以此章與“君子上達小人下達”章合參[光案:參見本書,憲問篇第二四章。]

  【白話試譯】

  先生說:“君子所瞭解的在義,小人所瞭解的在利。”

  (一七)

  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齊,平等義。思齊,思與之平,願己亦有此賢。內自省,內心自反省,懼己亦有此不賢。此章見與人相處,無論其人賢不賢,於己皆有益。若見賢而忌憚之,見不賢而譏輕之,則惟害己德而已。又此章所指,不僅於同時人為然,讀書見古人之賢,亦求與之齊。見其不賢,亦以自省。則觸發更廣,長進更易。

  又按:此章當與“三人行必有我師”章合參。[光案:“與‘三人行必有我師’章合參”,東大版原作“與三人行必有我師章合參”,“三人行必有我師”七字無引號。]

  【白話試譯】

  先生說:“遇見賢人,當思與之齊等,遇見不賢之人,當自反省莫要自己亦和他一般。”[光案:“當自反省莫要自己亦和他一般。”,三民版原作“當自反省,(莫要自己亦和他一般。)”,“莫要自己亦和他一般。”九字加小括號。]

  (一八)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幾諫:幾,微義。諫,規勸義。父母有過,為子女者惟當微言諷勸,所謂下氣怡色柔聲以諫。又說:幾者,初見端倪義。父母子女日常相處,父母有過,當從其端倪初露,便設法諫勸。然就文義言,此當云“以幾諫”,不當云“幾諫”。[光案:“此當云‘以幾諫’,不當云‘幾諫’”,東大版原作“此當云以幾諫,不當云幾諫”,“以幾諫”、“幾諫”二處無引號。]今從前解。

  見志不從,又敬不違:所謂幾諫,僅微見己志而已,不務竭言。若父母不從,仍當起敬起孝,不違逆。待父母心氣悅懌,再相機進諫。舊解謂見父母之志不從,[光案:“舊解謂見父母之志不從”之無逗號,東大版原作“舊解,謂見父母之志不從”之有逗號。當遵東大版補上。]則只“不從”二字已足,且當云“意不從”,不當云“志不從”。[光案:“‘不從’二字已足,且當云‘意不從’,不當云‘志不從’”,“不從二字已足,且當云意不從,不當云志不從”,東大版原作“不從”、“意不從”、“志不從”三處無引號。]故知見志,指子女自表己志。為子女者僅自表己志,即是不明爭是非,亦即幾諫之意。若如上述又一解,父母之過,初露端倪,尚未發為行為,故云見父母有不從之志,然連下文“又敬不違,勞而無怨”兩語,[光案:“勞而無怨”之“無”字,似當據正文改作“不”字,作“勞而不怨”。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終不如上解之貼切。今不從。

  不違亦可有兩解:一是不違其父母,二是不違其原初幾諫之意。既恐唐突以觸父母之怒,又務欲置父母於無過之地,此見孝子之深愛。然敬是敬父母,則不違當以不違父母為是。

  勞而不怨:勞,憂義。子女見父母有過,當憂不當怨。或說勞,勞苦義。諫不從,當反復再諫,雖勞而不怨。然此反復再諫,仍當是幾諫,則乃操心之勞,仍是憂義。

  此章見父子家人相處,情義當兼盡。為子女者,尤不當自處於義,而傷對父母之情。若對父母無情,則先自陷於大不義。[光案:“先自陷於大不義。”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先自陷於大不義,”之逗號。改為句號]故必一本於至情以冀父母之終歸於義。如此,操心甚勞,然求至情大義兼盡,則亦惟有如此。茍明乎此,自無可怨矣。

  【白話試譯】

  先生說:“子女奉事父母,若父母有過當微婉而諫,[光案:“若父母有過當微婉而諫”,三民版原作“(若父母有過)當微婉而諫”,“若父母有過”五字加小括號。]把自己志意表見了,若父母不聽從,還當照常恭敬,不要違逆,且看機會再勸諫,[光案:“不要違逆,且看機會再勸諫,”,三民版原作“不要違逆,(且看機會再勸諫,)”,“且看機會再勸諫,”七字加小括號。]雖如此般操心憂勞,也不對父母生怨恨。”

  (一九)

  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遠遊,指遊學、遊宦。遠方從師,或向遠方謀職,皆須長時間從事。顧念父母之孝養,故不汲汲也。方,位所義。方位定,纔知方向。如已告往甲地,不更他適。上句已言不遠遊,下句亦指遠遊可知。有須遠遊,則必有一定的地方。而近遊之須有方位,亦可推知。既有方位,父母有事,召之必知處。此章亦言孝道。古時交通不便,音訊難達。若父母急切有故,召之不得,將遺父母終天之恨。孝子顧慮及此,故不遠遊。今雖天涯若比鄰,然遠遊者亦必音訊常通,使家人思念常知其處。則古今人情,亦不相遠。讀者於此等處,當體諒古人之心情,並比較今昔社會之不同。不當居今笑古,徒自陷於輕薄。

  【白話試譯】

  先生說:“父母在時,不作遠行。若不得已有遠行,也該有一定的方位。”

  (二0)

  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此章重出,已見〈學而篇〉[光案:參見本書。]。當是弟子各記孔子之言,而詳略不同。蓋〈學而篇〉一章乃言觀人之法,此章言孝子之行;[光案:“孝子之行;”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孝子之行,”之逗號。]而此章前後皆論事父母之道,故復出。

  (二一)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

  知,猶識也。常記在心之義。喜者,喜其壽。懼者,懼其來日之無多。喜懼一時並集,不分先後。或說:父母之年,子女無時不當知。或父母年尚彊,然彊健之時不可多得。或喜其壽考,而衰危已將至。此說亦有理。但讀書不當一意向深處求,不如上一說,得孝子愛日之大常。

  此章描寫孝子心情,甚當玩味。惟其憂樂之情深,故喜懼之心篤。

  以上四章皆言孝。孝心即仁心。不孝何能仁?當知能對別人有同情,能關切,此乃人類心情之最可寶貴者。孔子特就孝道指點人心之仁。人當推廣孝心以達於仁,若以自私之心對父母,處家庭,初視若亦無違孝道,然心不仁,亦將不孝。此心是一,即仁便是孝,即孝便是仁,非謂仁孝可有先後之分別。

  【白話試譯】

  先生說:“父母的年歲,不可不常記在心呀!叫你一想到,又是歡喜,又是憂懼。”[光案:“叫你一想到,又是歡喜,又是憂懼”,三民版原作“(叫你一想到),又是歡喜,又是憂懼”,“叫你一想到”五字加小括號。]

  (二二)

  子曰:“古者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也。”

  言之不出,不輕出也。躬,指躬行。逮,及也。躬行不及,徒自輕言,事屬可恥。本章誡學者當訥於言而敏於行。舉古人,所以警今人也。或以“言”指著述,然用“出”字,[光案:“或以‘言’指著述,然用‘出’字”,東大版原作“或以言指著述,然用出字”,“言”、“出”二處無引號。]當指言語為是,今不從。

  【白話試譯】

  先生說:“古人不肯輕易出言,因怕自己行為追不上,那是一件可恥的事呀!”

  (二三)

  子曰:“以約失之者鮮矣。”

  約,檢束義。收歛,不放縱。着實,不浮泛。凡謹言慎行皆是約。處財用為儉約。從事學問事業為守約。鮮,少也。人能以約自守,則所失自少矣。

  【白話試譯】

  先生說:“由檢約而差失的很少了。”

  (二四)

  子曰:“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

  訥,遲鈍義。敏,勤捷義。敏訥雖若天資,亦由習。輕言矯之以訥,行緩勵之以敏,此亦變化氣質,君子成德之方。

  【白話試譯】

  先生說:“一個君子,常想說話遲鈍些,而做事敏捷些。”

  (二五)

  子曰:“德不孤,必有鄰。”

  鄰,親近義。德字有兩說。一指修德言。人不能獨修成德,必求師友夾輔。一指有德言。有德之人縱處衰亂之世,亦不孤立,必有同聲相應、同氣相求之鄰,如孔子之有七十二弟子。今采下一說。

  【白話試譯】

  先生說:“有德之人,決不會孤立,必然有來親近他的人。”

  (二六)

  子游曰:“事君數,斯辱矣。朋友數,斯疏矣。”

  此數字有兩讀:一讀色角反。偪促義,又煩瑣義。一讀世主反,數說義。事君交友,見有過,勸諫偪促,或過於煩瑣,必受辱,或見疏。或求親暱於君友,以偪促煩瑣求之,亦必受辱,或見疏。若依數說義,於君友前數說己勞己長,或數說君友之短及其不是,亦將受辱見疏。今采前一讀。

  本章以君友連言,見五倫中此兩倫為相近。古稱此兩倫以人合。夫婦、父子、兄弟三倫屬於家庭,古稱以天合。夫婦本以人合。故孔子常言孝弟,專就父子、兄弟兩倫純以天合者,珍重其相互間之親情,建其道以為人羣相處之本。然兄弟亦有時如朋友,《論語》中頗多兄弟朋友連言。則五倫中惟父子一倫,乃純以天合,故孔門特重言孝。其他四倫,君臣、朋友、夫婦、兄弟,亦可謂都屬社會關係。惟父子一倫,則與生俱來,本於自然,又兼有世代之綿延,天人之際,意義最深。而世界各大宗教,皆不言孝,不重歷史綿延。如是則社會無深度,而人生短暫,失其意義。故各宗教莫不帶有出世之心情。尊天抑人,事所宜然。

  本篇二十六章多言仁,其中數章特言孝,最後子游此一章,專言君臣、朋友,亦仁道中之一節,故編者特以附本篇之末。讀者試通玩此二十六章,而求其相互間之關係,與其關係之各不同,庶於孔門所言仁道,有更深之瞭解。

  【白話試譯】

  子游說:“事君太偪促,太瑣屑,便會受辱了。交友太偪促,太瑣屑,便會見疏了。”

公冶長篇第五

  (一)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公冶長:孔子弟子。公冶氏,長名。其人在《論語》惟此一見。

  縲絏:縲,黑色大索。絏,牽繫義。古獄中用黑索繫罪人。公冶長曾因事入獄,實非其罪。

  以其子妻之:古男女皆稱子。孔子以己之女嫁公冶長。

  南容:亦孔子弟子,名縚。

  不廢:廢,棄義。國家有道,必見用,不廢棄。

  免於刑戮:刑,刑罰。戮,誅戮。國家無道,南容謹於言行,亦可免於刑戮。

  以其兄之子妻之:孔子有兄孟皮,早卒。[光案:“早足。”之句號,東大版原作“早卒,”之逗號。改為句號]孔子以孟皮之女嫁南容。

  本篇皆論古今人物賢否得失,《論語》編者以繼前四章之後。[光案:疑“前四章之後”之“章”字乃“篇”字之誤植。蓋,此章是〈公冶長篇〉第一章,其前無章。而〈公冶長篇〉為第五篇,其前已有四篇,故宜曰“前四篇之後”。若然,則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孔門之教,重於所以為人,知人物之賢否,行事之得失,即所學之實證。孔子千古大聖,而其擇婿條件,極為平易。學聖人亦當在平易近人處。編者以本章為本篇之首,亦有深義,學者其細闡之。

  【白話試譯】

  先生說公冶長,“可嫁他一女兒吧。他雖曾下過牢獄,但不是他的罪過呀。”

  遂把自己女兒嫁了他。又說南容,“國家有道,他是不會廢棄的。國家無道,他也可免於刑戮。”把自己的姪女嫁了他。

  (二)

  子謂子賤:“君子哉若人!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

  子賤:孔子弟子,即宓不齊。宓又作虙,讀如伏。

  若人:猶云此人,指子賤。

  斯焉取斯:斯,此也。上斯字指子賤。下斯字指其品德。取,取法義,亦獲取義。言魯若無君子,斯人何所取以成斯德。

  孔子之於人,每不稱其質美,而深稱其好學,如顏淵。此章言君子成德,有賴於尊賢取友之益,亦稱子賤之善學。

  【白話試譯】

  先生說:“子賤這人呀,真是個君子人了!但若魯國沒有許多的君子,他從那裏取得這樣的品德呢?”

  (三)

  子貢問曰:“賜也何如?”子曰:“女,器也。”曰:“何器也?”曰:“瑚璉也。”

  賜也何如:賜,子貢名。與師言,自稱名,敬也。子貢聞孔子歷評諸弟子,問己如何。

  女器也:女即汝,指子貢。言汝乃有用之成材。

  何器也:也,通作邪,疑問辭。子貢又問,是何等器?

  瑚璉:瑚璉乃宗廟中盛黍稷之器,竹製,以玉飾之。言其既貴重,又華美,如後世言廊廟之材。

  讀書有當會通說之者,有當僅就本文,不必牽引他說者。如此章,孔子告子貢“汝器也”,便不當牽引“君子不器”章為說[光案:參見本書,為政篇第一二章。][光案:“牽引‘君子不器’章為說”,東大版原作“牽引君子不器章為說”,“君子不器”四字無引號。]

  【白話試譯】

  子貢問道:“賜怎樣呀?”先生說:“你是一件有用之器。”子貢說:“何種器呀?”先生說:“你像是放在宗廟中盛黍稷的瑚璉。”

  (四)

  或曰:“雍也,仁而不佞。”子曰:“焉用佞!禦人以口給,屢憎於人。不知其仁,焉用佞!”

  雍:孔子弟子,冉氏,字仲弓。

  佞:古佞字有多才義,又巧義。此處以口才之美為佞。孔子稱“雍也簡”,殆是其人簡默,不擅口談,故或人謂其不佞。

  禦人以口給:給,供給義。口給者,應對敏捷,口中隨時有供給。禦,如今云對付。

  屢憎於人:屢,數也。憎,厭惡義。口給易起人厭。

  不知其仁,焉用佞:仁德不易企,故孔子謂雖不知仲弓之果仁否,然亦無所用於佞。

  此章或人之問,可見時風之尚佞。而孔子稱“雍也簡”,又稱“回也如愚”,“參也魯”,此三人皆孔門高第弟子,皆不佞。知孔門所重,在德不在佞。

  【白話試譯】

  有人說:“雍呀!他是一仁人,可惜短於口才。”先生說:“那裏定要口才呀!專用口快來對付人,只易討人厭。我不知雍是否得稱為仁,但那裏定要口才呀!”

  (五)

  子使漆雕開仕。對曰:“吾斯之未能信。”子說。

  漆雕開:孔子弟子,漆雕,氏。

  吾斯之未能信:吾,漆雕開自稱。或說:弟子在師前自稱名,漆雕開名啟,古寫作启,後人誤書為吾。斯,此也,緊承上仕字來。出仕將以行道,漆雕開不願遽出仕,言對此事未能自信,願學問修養益求自進,不欲遽從政。是其志大不欲小試。

  子說:說字借作悅。孔子並不以不仕為高,然亦不願其弟子熱中利祿,汲汲求仕進,故聞漆雕開之謙退而喜悅。

  【白話試譯】

  先生欲使漆雕開出仕,漆雕開說:“我對此事還不能有自信呀。”先生聽了很喜悅。

  (六)

  子曰:“道不行,乘桴浮於海,從我者其由與!”子路聞之喜。子曰:“由也,好勇過我,無所取材。”

  乘桴浮於海:編竹木,浮行於水面,大者曰筏,小者曰桴。今俗稱排。孔子傷道不行,言欲乘桴浮海。

  從我者其由與:海上風波險惡,豈可乘桴長遊?[光案:“乘桴長遊?”之問號,東大版原作“乘桴長遊,”之逗號。改為問號]孔子之言,蓋深歎吾道之不行,即所謂“欲濟無舟楫”也。[光案:“所謂‘欲濟無舟楫’也”,東大版原作“所謂欲濟無舟楫也”,“欲濟無舟楫”五字無引號。]子路勇決,故謂其能從己,此亦假託之微辭耳。

  子路聞之喜:子路聞孔子稱賞及己而喜。

  由,好勇過我,無所取材:[光案:“由,好勇過我”之“由”字之後,疑漏印一“也”字,宜作“由也,好勇過我”。若然,三民版、東大版、聯經版俱誤。]孔子轉其辭鋒,謂由之好勇,過於我矣,其奈無所取材以為桴何?材,謂為桴之竹木。此乃孔子更深一層之慨歎。既無心於逃世,而其無所憑藉以行道之感,則曲折而更顯矣。或曰:材與裁同。子路以孔子之言為實然,孔子美其勇於義,而譏其不能裁度於事理。惟乘桴浮海,本為託辭,何忽正言以譏子路?就本文理趣言,當從前解為勝。

  此章辭旨深隱,寄慨甚遙。戲笑婉轉,極文章之妙趣。兩千五百年前聖門師弟子之心胸音貌,如在人耳目前。至情至文,在《論語》中別成一格調,讀者當視作一首散文詩玩味之。

  或說:〈子罕篇〉有“子欲居九夷”章,[光案:“有‘子欲居九夷’章”,東大版原作“有子欲居九夷章”,“子欲居九夷”五字無引號。]此章浮海,亦指渡海去九夷。孔子自歎不能行道於中國,猶當行之於蠻夷,故此章之浮海,決非高蹈出塵,絕俗辭世之意。然此章記者則僅言浮海,不言居夷,亦見其修辭之精妙。讀者當取此章與“居夷”章參讀,[光案:“與‘居夷’章參讀”,東大版原作“與居夷章參讀”,“居夷”二字無引號。]既知因文考事,明其實際,亦當就文論文,玩其神旨。如此讀書,乃有深悟。若專以居夷釋此章之浮海,轉成呆板。義理、考據、辭章,得其一,喪其二,不得謂能讀書。

  【白話試譯】

  先生說:“在這世間,吾道是不能行的了。我想乘木筏,飄浮到海外去,算只子路一人會和我同行吧!”子路聽了大喜。先生說:“由呀!你真好勇過我,可惜我們沒處去弄到這些木材啊!”

  (七)

  孟武伯問:“子路仁乎?”子曰:“不知也。”又問。子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不知其仁也。”“求也何如?”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何如?”子曰:“赤也,束帶立於朝,可使與賓客言也,不知其仁也。”

  不知也:仁道至大,仁德至高,孔子不以輕許人,故說不知。猶上章“雍也不知其仁”之義。[光案:“猶上章‘雍也不知其仁’之義”,東大版原作“猶上章雍也不知其仁之義”,“雍也不知其仁”六字無引號。]

  又問:孟武伯又問,然則子路為何等人?[光案:“然則子路為何等人?”之問號,東大版原作“然則子路為何等人。”之句號。改為問號]

  治其賦:古者徵兵員及修武備皆稱賦。治賦,即治軍也。

  千室之邑:千室之邑,於時為大邑,惟卿大夫家始有之。

  百乘之家:其時諸侯有車千乘,卿大夫家則百乘。

  為之宰:宰,指家宰、邑宰言。[光案:“宰,指家宰、邑宰言”,東大版原作“宰指家宰邑宰言”,無逗號及頓號。改加逗號及頓號]

  赤也何如:公西華名赤,亦孔子早年弟子。

  束帶立於朝,可使與賓客言:古人平居則緩帶,低在腰,遇有禮事,則束帶在胸口,高而緊。賓者大客,如國君上卿。客者小賓,國君上卿以下。兩字分用有別,合用則通。公西華有外交才,可使束帶在朝,與賓客相應對。

  孔子平日講學極重仁,仁乃人生之全德,孔子特舉以為學問修養之最高標準,而又使學者各就才性所近,各務專長,惟同向此全德為歸趨。人求全德,亦不可無專長。子路、冉有、公西華,雖未具此全德,然已各有專長。此章不僅見孔門之多賢,亦見孔子教育精神之偉大。

  【白話試譯】

  孟武伯問:“子路可說是一個仁人嗎?”先生說:“我不知。”孟武伯再問,那麼他究竟是一怎樣的人呀?[光案:“孟武伯再問,那麼他究竟是一怎樣的人呀?”,東大版原作“孟武伯再問。(那麼他究竟是一怎樣的人呀?)”,原為句號,並加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當從東大版為宜。]先生說:“由呀!一個具備千乘兵車的大國,可使他去治其軍事,若問他的仁德,我就不知了。”孟武伯又問:[光案:“孟武伯又問:”,東大版原作“(孟武伯又問)”,有小括號,無冒號。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冉有怎樣呢?”先生說:“求呀!一個千戶的大邑,具備兵車百乘的大家,可使他去作一總管。若問他仁德,我就不知了。”孟武伯又問:[光案:“孟武伯又問:”,東大版原作“(孟武伯又問)”,有小括號,無冒號。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公西華怎樣呢?”先生說:“赤呀!國有賓客,可使他束起帶,立在朝上應對一切,若問他仁德,我就不知了。”

  (八)

  子謂子貢曰:“女與回也孰愈?”對曰:“賜也,何敢望回!回也聞一以知十,賜也聞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光案:“弗如也,”之逗號,東大版原作“弗如也。”之句號。改為逗號]吾與女弗如也。”

  女與回也孰愈:女即汝。愈,勝義。謂女與回孰勝。

  聞一以知十:十者數之全。顏淵聞其一節,能推其全體。

  聞一以知二:二者一之對。子貢聞此,能推以至彼。

  弗如也:顏淵由一得全,子貢由此及彼,顏淵蓋能直入事理之內,渾然見其大通。子貢則從事理之對立上比較,所知仍在外,故孔子亦謂其弗如也。

  吾與女弗如也:此與字有兩解。一謂我與汝均不如。一謂我贊許汝能自謂弗如。此當從前解。孔子既深喜顏淵之賢,又喜子貢能自知弗如,故曰:“我與汝俱不如”,蓋亦以慰子貢。或曰:孔子無常師,好古敏求,集其大成,可謂艱矣。顏淵得之於孔子,不俟旁求。又其天姿高,過此以往,殆不可測。孔子自言不如,乃要其將來。此彌見聖人之謙意。

  此章不僅見孔門之多賢,亦見孔子之胸襟,與其當時心情之歡悅。兩千五百年前一大教育家之氣象,與夫其師弟子間一片融和快樂之精神,盡在目前矣。

  又按:世視子貢賢於仲尼,而子貢自謂不如顏淵。孔子亦自謂不如顏淵。然在顏子自視,或將謂不如子貢。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此聖賢之德,所以日進而不已。學者其深體之。

  【白話試譯】

  先生對子貢說:“你和顏回那一個強些?”子貢對道:“賜呀!那敢望回呢?回呀!聽得一件,知道十件。賜呀!聽了一件,只知兩件。”先生說:“你誠然不如他,連我也一樣不如他。”

  (九)

  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於予與何誅!”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與改是。”

  宰予:宰我名。《論語》記諸弟子,例不直書名,此處當作宰我始合。或曰:宰我得罪於孔子,故書名以貶之。[光案:“書名以貶之。”之句號,東大版原作“書名以貶之,”之逗號。改為句號]然如此則是記者之辭,未必孔子當時有此意。按:本章似尚有可疑,說在下。

  晝寢:此二字有數說。一謂當晝而眠,孔子責其志氣昏惰。一謂寢者寢室,入夜始居,宰我晝居寢,故責之。一謂晝當作畫,宰我畫其寢室,加以藻繪。一謂畫是劃義,寢是息義。宰我自劃時間精力,貪圖休息。今按:依第二解,當作晝居寢,不得云晝寢。依第四解,增字太多。第三解只責其不畫便是,何來有“於予與何誅”之語。仍當從第一解。曰晝,非晏起。曰寢,亦非假寐。《韓詩外傳》:衞靈公晝寢而起,[光案:“韓詩外傳:衞靈公晝寢而起”,東大版原作“韓詩外傳衞靈公晝寢而起”無冒號。改添冒號]志氣益衰。宋玉〈高唐賦〉:楚王晝寢於高唐之臺。[光案:“宋玉高唐賦:楚王晝寢於高唐之臺”,東大版原作“宋玉高唐賦楚王晝寢於高唐之臺”無冒號。改添冒號]知晝寢在古人不作佳事看。

  朽木不可雕:朽木,腐爛之木,不能再加以雕刻。

  糞土之牆不可杇:糞土,猶穢土也。杇,飾牆之泥刀。穢土之牆不可復飾。

  於予與何誅:誅,責也。謂對宰我不必再責,猶言宰我不可再教誨。

  子曰:或說此“子曰”二字當誤複。[光案:“或說此‘子曰’二字當誤複”,東大版原作“或說此子曰二字當誤複”,“子曰”二字無引號。]或說此下語更端,故又以子曰起之。

  於予與改是:是字,指上文聽其言而信其行,孔子謂因於宰我而改變此態度。

  按:宰我預於孔門之四科,與子貢齊稱,亦孔門高第弟子。此章孔子責之已甚,甚為可疑。或因宰我負大志,居常好大言,而志大行疏,孔子故作嚴辭以戒。他日,宰我仕於齊,助齊君,排田氏,終為田氏所殺。然此非宰我之過。竊疑《齊論》除多〈問王〉、〈知道〉兩篇外,[光案:“除多問王、知道兩篇外”,東大版原作“除多問王知道兩篇外”之無頓號。]其二十篇中章句,亦頗多於《魯論》,自張禹始合而一之。或此章僅見於《齊論》,或《齊論》此章語句不同於《魯論》,而張禹依而采之;[光案:“采之;”之分號,東大版原作“采之,”之逗號。]而宰我在田齊諸儒口碑中,則正如魏之何晏,唐之王叔文;[光案:“王叔文;”之分號,東大版原作“王叔文,”之逗號。]則此章云云,或非當時實錄。姑識所疑,然亦無可參定矣。

  【白話試譯】

  宰我白日睡眠,先生說:“爛木不能再雕刻,骯髒的土牆不能再粉飾,我對宰予,還能有何責備呀!”先生又說:“以前我對人,聽了他說話,便信他的行為了。現在我對人,聽了他說話,再得看他的行為。這一態度,我是因對宰予而改變的。”

  (一0)

  子曰:“吾未見剛者。”或對曰:“申棖。”子曰:“棖也慾,焉得剛?”

  剛者:剛,剛斷、剛烈義。[光案:“剛斷、剛烈義”,東大版原作“剛斷剛烈義”之無頓號。]人之德性,以剛為難能而可貴,故孔子嘆其未見。

  申棖:亦孔子弟子。

  棖也慾,焉得剛:人多嗜慾,則屈意徇物,不得果烈。

  此章見孔子極重剛德。剛德之人,能伸乎事物之上,而無所屈撓。富貴貧賤,威武患難,乃及利害毀譽之變,皆不足以攝其氣,動其心。凡儒家所重之道義,皆賴有剛德以達成之。若其人而多慾,則世情繫戀,心存求乞,剛大之氣餒矣。但此章僅言多慾不得為剛,非謂無慾即是剛。如道家莊老皆主無慾而尚柔道,亦非剛德。

  【白話試譯】

  先生說:“我沒見過剛的人。”有人說:“申棖不是嗎?”先生說:“棖呀!他多慾,那得剛?”

  (一一)

  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子曰:“賜也!非爾所及也。”

  加諸我:加,陵義。謂以非義加人。

  非爾所及:及,猶能義。此句有兩解:一謂不加非義於人,此固能及,[光案:“此固能及,”之逗號,東大版原作“此固能及。”之句號。改為逗號]不欲人加非義於我,則不能及。重在承上一句。一謂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此恕之事,子貢當能之。[光案:參見本書,衞靈公篇,第二二章,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此仁之事,孔子謂非子貢所及。所以辨於仁恕者,“勿”是禁止之辭,“無”則自然不待用力。[光案:“‘勿’是禁止之辭,‘無’則自然不待用力”,東大版原作“勿是禁止之辭,無則自然不待用力”,“勿”、“無”二處未加引號。]重在承下一句。然孔子又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光案:參見本書,述而篇,第二九章。]子貢欲無以非禮不義加人,即此一念亦是仁,所謂其心“日月至焉”,豈可謂“非爾所及”乎?[光案:“所謂其心‘日月至焉’,豈可謂‘非爾所及’乎”,東大版原作“所謂其心日月至焉,豈可謂非爾所及乎”,“日月至焉”、“非爾所及”二處無引號。]今從第一解。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語氣偏重在下一句。今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語氣上下平等,劃為兩事。孔門之教,重在盡其在我,故曰“此非爾所及”。[光案:“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語氣偏重在下一句。今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語氣上下平等,劃為兩事。孔門之教,重在盡其在我,故曰此‘非爾所及’”,東大版原作“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語氣偏重在下一句。今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語氣上下平等,劃為兩事。孔門之教,重在盡其在我,故曰此非爾所及”,“我不欲人之加諸我,吾亦欲無加諸人”、“非爾所及”二處無引號。]

  今按:孔子教人,主反求諸己,主盡其在我,本章所以教子貢者,學者能細闡之,則心日廣,德日進矣。

  【白話試譯】

  子貢說:“我不要別人把這些加在我身上,吾亦不要把這些來加在別人身上。”先生說:“賜呀!這非你能力所及呀!”[光案:“這非你能力所及呀”之無小括號,東大版原作“這非你(能力)所及呀”之有小括號。小括號內乃錢子所添,以助語意之豁然,不宜刪動,當遵東大版。]

  (一二)

  子貢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

  文章:指《詩》、《書》、禮、樂,[光案:“指詩、書、禮、樂”,東大版原作“指詩書禮樂”之無頓號者。改加三頓號]孔子常舉以教人。

  性與天道:孔子言性,《論語》惟一見。天道猶云天行,孔子有時稱之曰命。[光案:“孔子有時稱之曰命。”之句號,東大版原作“孔子有時稱之曰命,”之逗號。改為句號]孔子屢言知天知命,然不深言天與命之相繫相合。子貢之歎,乃歎其精義之不可得聞。

  本章“不可得而聞也”下,或本有“已矣”兩字,[光案:“或本有‘已矣’兩字”,東大版原作“或本有已矣兩字”,“已矣”二字無引號。]是子貢之深歎其不可聞。孔子之教,本於人心以達人道,然學者常欲由心以及性,由人以及天,而孔子終不深言及此。故其門人懷“有隱”之疑,子貢發“不可得聞”之歎。[光案:“門人懷‘有隱’之疑,子貢發‘不可得聞’之歎”,東大版原作“門人懷有隱之疑,子貢發不可得聞之歎”,“有隱”、“不可得聞”二處無引號。]及孔子歿,墨翟、莊周昌言天,孟軻、荀卿昌言性,乃開此下思想界之爭辯,歷百世而終不可合。可知聖人之深遠。後之儒者,又每好以《孟子》說《論語》。《孟子》之書,誠為有功聖學,然學者仍當潛心《論語》,確乎有得,然後治《孟子》之書,乃可以無病。此義亦不可不知。

  【白話試譯】

  子貢說:“先生講《詩》、《書》、禮、樂,[光案:“詩、書、禮、樂”,東大版原作“詩書禮樂”之無頓號者。改加三頓號]是可以聽到的。先生講性與天道,是難得聽到的了。”

  (一三)

  子路有聞,未之能行,唯恐有聞。

  子路曾問:“聞斯行諸?”蓋子路乃能尊所聞而勇於行。前有所聞,未及行,恐復有聞,行之不給。此見子路之有聞而必行,非真恐復有聞。

  《論語》記孔子弟子行事,惟此一章。蓋子路之勇於行,門人相推莫及,故特記之。曰“惟恐”者,[光案:“曰‘惟恐’者”,東大版原作“曰惟恐者”,“惟恐”二字無引號。]乃代述子路之用心,亦見孔門之善於形容人之賢德矣。

  【白話試譯】

  子路聽到一項道理,若未能即行,便像怕再聽到別一項。

  (一四)

  子貢問曰:“孔文子,何以謂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

  孔文子:衞大夫,名圉。文,其謚。《左傳》載其人私德有穢,子貢疑其何以得謚為文,故問。

  敏而好學:敏,疾速義。孔子“好古敏以求之”是也[光案:參見,述而篇第一九章,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光案:“孔子‘好古敏以求之’是也”,東大版原作“孔子好古敏以求之是也”,“好古敏以求之”六字無引號。]

  不恥下問: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皆稱下問,不專指位與年之高下。敏而好學,不恥下問,則其進於善也不難矣。

  是以謂之文:孔子謂如此便可謚為文,見孔子不沒人善,與人為善,而略所不逮。[光案:“略所不逮。”之句號,東大版原作“略所不逮,”之逗號。改為句號]此亦道大德宏之一端。

  【白話試譯】

  子貢問道:“孔文子何以得謚為文呀!”先生說:“他做事勤敏,又好學,不以問及下於他的人為恥,這就得謚為文了。”

  (一五)

  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

  子產:春秋時鄭大夫公孫僑。

  恭、敬、惠、義:恭,謙遜義。敬,謹恪義。惠,愛利人。義,使民以法度。

  子產在春秋時,事功著見,人盡知之。而孔子特表出其有君子之道四,所舉已盡修己治人敦倫篤行之大節,[光案:“所舉已盡”之“已”,東大版誤植作“所舉己盡”之“己”。“己”乃“已”之誤植,當遵聯經版。]則孔子所稱美於子產者至矣。或謂列舉其美,見其猶有所未至。人非聖人,則孰能盡美而盡善。

  【白話試譯】

  先生說:“子產有君子之道四項,[光案:“有君子之道四項,”之逗號,似宜改作“有君子之道四項:”之冒號。]他操行極謙恭,對上位的人有敬禮,養護民眾有恩惠,使喚民眾有法度。”[光案:“他操行極謙恭,對上位的人有敬禮,養護民眾有恩惠,使喚民眾有法度”之三逗號,東大版原作“他操行極謙恭。對上位的人有敬禮。養護民眾有恩惠。使喚民眾有法度”之三句號。改為逗號]

  (一六)

  子曰:“晏平仲善與人交,久而敬之。”

  晏平仲:春秋齊大夫,名嬰。

  交:交友。

  敬之:此之字有兩解:一,人敬晏子。故一本作“久而人敬之”,[光案:“故一本作‘久而人敬之’”,東大版原作“故一本作久而人敬之”,“久而人敬之”五字無引號。]謂是善交之驗。然人敬晏子,當因晏子之賢,不當謂因晏子之善交。一,指晏子敬人。[光案:“一,指晏子敬人”之逗號,東大版原作“一、指晏子敬人”之頓號。改為逗號,與前“一,人敬晏子”之逗號相一致,當遵聯經版。]交友久則敬意衰,晏子於人,雖久而敬愛如新。此孔子稱道晏子之德。孔門論人,常重其德之內蘊,尤過於其功效之外見。如前子產章[光案:指第一五章: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可見。今從第二解。

  【白話試譯】

  先生說:“晏平仲善於與人相交,他和人處久了,仍能對那人敬意不衰。”

  (一七)

  子曰:“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梲,何如其知也?”

  臧文仲:春秋魯大夫臧孫辰。文,其謚。

  居蔡:蔡,大龜名。古人以龜卜問吉凶。相傳南方蔡地出善龜,因名龜為蔡。居,藏義。文仲寶藏一大龜。

  山節藻梲:節,屋中柱頭之斗拱。刻山於節,故曰山節。梲,梁上短柱。藻,水草名。畫藻於梲,故曰藻梲。山節藻梲,古者天子以飾廟。

  何如其知也:時人皆稱臧文仲為知,孔子因其諂龜邀福,故曰文仲之知究何如。

  【白話試譯】

  先生說:“臧文仲藏一大龜,在那龜室中柱頭斗拱上刻有山水,[光案:“在那龜室中柱頭斗拱上刻有山水”,三民版原作“(在那龜室中)柱頭斗拱上刻有山水”,“在那龜室中”五字加小括號。]梁的短柱上畫了藻草,裝飾得像天子奉祖宗的廟一般,他的智慧究怎樣呀?”[光案:“裝飾得像天子奉祖宗的廟一般,他的智慧究怎樣呀”,三民版原作“(裝飾得像天子奉祖宗的廟一般),他的智慧究怎樣呀”,“裝飾得像天子奉祖宗的廟一般”十三字加小括號。]

  (一八)

  子張問曰:“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崔子弒齊君,陳文子有馬十乘,棄而違之。至於他邦,則曰:‘猶吾大夫崔子也。’違之。之一邦,則又曰:‘猶吾大夫崔子也。’違之。何如?”子曰:“清矣。”曰:“仁矣乎?”曰:“未知。[光案:“未知。”之句號,據前段之“未知,焉得仁”,及後面註解此處“未知,焉得仁:此處未知,仍如上有二解”,俱作“未知,”之逗號。故宜改為“未知,”之逗號。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焉得仁?”

  令尹子文:令尹,楚官名,乃上卿執政者。子文,鬬氏,[光案:“鬬氏”,“氏”字亦加私名號,誤。此處蓋指以鬬為氏之意,當改作“鬬氏”,只有鬬字加私名號。]名穀於菟。[光案:“子文,鬬氏,名穀於菟”之兩逗號,東大版原作“子文、鬬氏、穀於菟”之兩頓號。改為逗號]

  三仕為令尹:三當令尹之官。《莊子》、《荀子》、《呂氏春秋》諸書,皆以其人為孫叔敖,恐是傳聞之譌。

  忠矣:子文三為令尹,三去職,人不見其喜、慍,是其不以私人得失縈心。並以舊政告新尹,宜可謂之忠。

  未知,焉得仁:此未知有兩解。一說,[光案:“一說,”之逗號,東大版原作“一說、”之頓號。改為逗號]知讀為智。子文舉子玉為令尹,使楚敗於晉,未得為智。然未得為智,不當曰未智。且《論語》未言子文舉子玉事,不當逆揣為說。一說,[光案:“一說,”之逗號,東大版原作“一說、”之頓號。改為逗號]子文之可知者僅其忠,其他未能詳知,不得遽許以仁。然下文焉得仁,猶如云焉得儉,焉得剛,乃決絕辭。既曰未知,不當決然又斷其為不仁。蓋孔子即就子張之所問,論其事,則若可謂之忠矣。仁為全德,亦即完人之稱,而子文之不得為全德完人,則斷然也。然則孔子之所謂未知,亦婉辭。

  崔子弒齊君:齊大夫崔杼弒其君莊公。

  陳文子:齊大夫,名須無。

  有馬十乘:當時貴族以四馬駕一車。十乘,有馬四十匹,蓋下大夫之祿,故無力討賊也。

  棄而違之:違,離去義。棄其祿位而去。

  猶吾大夫崔子:此處崔子,《魯論》作高子。或說:齊大夫高厚,乃有力討賊者,其人昏暗無識,崔杼先殺之,乃弒齊君。陳文子欲他國執政大臣為齊討賊而失望,乃謂他國執政大臣亦一如高厚。若謂盡如崔子,乃謂其雖未弒君作亂,但亦如崔子之不遜。本章上文未提及高子,突於陳文子口中說出,殊欠交代,疑仍作崔子為是。

  清矣:陳文子棄其祿位如敝屣,灑然一身,三去亂邦,心無窒礙,宜若可稱為清。

  未知,焉得仁:此處未知,仍如上有二解:一說,文子所至言“猶吾大夫崔子”,[光案:“文子所至言‘猶吾大夫崔子’”,東大版原作“文子所至言猶吾大夫崔子”,“猶吾大夫崔子”六字無引號。]其人似少涵養,或可因言遭禍,故是不智。此說之不當,亦如前辨。另一說,僅知其清,未知其仁,辨亦如前。蓋就三去之事言,若可謂之清,而其人之為成德完人與否,則未知也。蓋忠之與清,有就一節論之者,有就成德言之者。細味本章辭氣,孔子僅以忠清之一節許此兩人。若果忠清成德如比干、伯夷,則孔子亦即許之為仁矣。蓋比干之為忠,伯夷之為清,此皆千迴百折,畢生以之,乃其人之成德,而豈一節之謂乎?

  【白話試譯】

  子張問道:“令尹子文三次當令尹,不見他有喜色。三次罷免,不見他有慍色。他自己當令尹時的舊政,必然告訴接替他的新人,如何呀?”先生說:“可算是忠了。”子張說:“好算仁人了吧!”先生說:“那只是這一事堪稱為忠而已,若問其人那我不知呀![光案:“那只是這一事堪稱為忠而已,若問其人那我不知呀”,三民版原作“(那只是這一事堪稱為忠而已,若問其人)那我不知呀”,“那只是這一事堪稱為忠而已,若問其人”十六字加小括號。]但那得為仁人呢?”子張又問道:[光案:“子張又問道:”,三民版原作“(子張又問道:)”,“子張又問道:”五字加小括號。]“崔杼弒齊君,陳文子當時有馬四十匹,都拋棄了,離開齊國,到別國去。他說:‘這裏的大臣,也像我們的大夫崔子般。’於是又離去,又到別一國。他又說:‘這裏的大臣,還是像我們的大夫崔子般。’於是又離去了。這如何呀!”先生說:“可算是清了。”子張說:“好算仁人吧?”先生說:“那只是這一事堪稱為清而已,若問其人,那我不知呀![光案:“那只是這一事堪稱為清而已,若問其人,那我不知呀”,三民版原作“(那只是這一事堪稱為清而已,若問其人,)那我不知呀”,“那只是這一事堪稱為清而已,若問其人,”十六字加小括號。]但那得為仁人呢?”

  (一九)

  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

  季文子:魯大夫季孫行父。文,其謚。

  三思而後行:此乃時人稱誦季文子之語。

  再斯可矣:此語有兩解。一說:言季文子惡能三思,茍能再思,斯可。一說:譏其每事不必三思,再思即已可,乃言季文子之多思為無足貴。今按:季文子之為人,於禍福利害,計較過細,故其生平行事,美惡不相掩。若如前解,孟子曰:“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乃指義理言。季文子之瞻顧周詳,並不得謂之思。[光案:“並不得謂之思”,東大版原作“幷不得謂之思”,“並”字原作“幷”字。聯經版所改]若如後解,孔子曰:“由也果,於從政乎何有。”事有貴於剛決,多思轉多私,無足稱。今就《左傳》所載季文子行事與其為人,及以本章之文理辭氣參之,當從後解為是。

  【白話試譯】

  人家稱道季文子,說他臨事總要三次思考然後行。先生聽了說:“思考兩次也就夠了。”

  (二0)

  子曰:“甯武子,邦有道則知,邦無道則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甯武子:衞大夫甯俞。武,其謚。

  邦有道則知,邦無道則愚:有道無道,指治亂安危言。或說:甯子仕於衞成公,成公在位三十餘年,其先國尚安定,甯武子輔政有建白,是其智。後衞受晉迫,甯武子不避艱險,立朝不去,人見為愚。然當危亂,能強立不回,是不可及。或說:此乃甯武子之忠。謂之愚者,乃其韜晦沈冥,不自曝其賢知,存身以求濟大事。此必別有事迹,惟《左傳》不多載。今按:以忠為愚,乃憤時之言。沈晦僅求免身,乃莊老之道。[光案:“乃莊老之道”,東大版原作“乃老莊之道”,“老”“莊”二字先後有異。蓋錢子雖素主“莊前老後”之說,然此處錢子謙從世俗慣用語而已,非刻意強調“莊前老後”也,當遵東大版。]孔子之稱甯武子,當以後說為是。

  今按:上章論季文子,時人皆稱其智。本章論甯武子,時人或謂之愚。而孔子對此兩人,特另加品騭,其意大可玩味。

  又按:本篇皆論古今人物賢否得失,此兩章及前論臧文仲、令尹子文、陳文子,後論伯夷、叔齊及微生高,時人謂其如此,孔子定其不然。微顯闡幽,是非分明。此乃大學問所在,學者當潛心玩索。

  【白話試譯】

  先生說:“甯武子在國家安定時,顯得是一智者。到國家危亂時,像是一愚人。其表現智慧時尚可及,其表現愚昧時,更不可及了。”

  (二一)

  子在陳,曰:“歸與!歸與!吾黨之小子狂簡,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

  子在陳:《史記》:“魯使使召冉求,求將行,孔子曰:‘魯人召求,將大用之。’是日,孔子有歸與之歎。”

  吾黨之小子:黨,鄉黨。吾黨之小子,指門人在魯者。《孟子》:“萬章問曰:‘孔子在陳,何思魯之狂士?’”是也。[光案:“孟子:“萬章問曰:‘孔子在陳,何思魯之狂士?’”是也””,東大版原作“孟子萬章問曰:“孔子在陳,何思魯之狂士”,是也”,在“孟子”二字之後,無冒號無引號無問號,且逗號在引號外。聯經版諸變動]孔子周流在外,其志本欲行道,今見道終不行,故欲歸而一意於教育後進。魯之召冉求,將大用之,然冉求未足當大用,故孔子亟欲歸而與其門人弟子益加講明之功,庶他日終有能大用於世者;[光案:“大用於世者;”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大用於世者,”之逗號。]否則亦以傳道於後。

  狂簡:或說:狂,志大。簡,疏略。有大志,而才學尚疏。一說:簡,大義。狂簡,謂進取有大志。《孟子》:“萬章問,孔子在陳,曰:‘盍歸乎來,吾黨之士狂簡,進取不忘其初。’”[光案:“進取不忘其初。’””,東大版原作“進取不忘其初。’”,句末欠一引號。此引號乃東大版脫漏者,當遵聯經版。]是狂簡即謂有志進取。不忘其初者,孔子周遊在外,所如不合,而在魯之門人,初志不衰。時從孔子在外者,皆高第弟子,則孔子此語,亦不專指在魯之門人,特欲歸而益求教育講明之功耳。

  斐然成章,不知所以裁之:斐,文貌。章,文章。如樂章,五聲變成文,亦稱章。此乃喻辭,謂如布帛,已織成章而未裁剪,則仍無確切之用。不知,或說門人不知自裁,或說孔子不知所以裁之。此語緊承上文,當從前解。或說:斐然成章,謂作篇籍。古無私家著述,孔子作《春秋》,定《詩》《書》,亦在歸魯以後。此說不可從。

  【白話試譯】

  先生在陳,歎道:“歸去吧!歸去吧!吾故鄉這一批青年人,抱着進取大志,像布匹般,已織得文采斐然,[光案:“像布匹般,已織得文采斐然”,三民版原作“(像布匹般,已織得)文采斐然”,“像布匹般,已織得”七字加小括號。]還不知怎樣裁剪呀!”

  (二二)

  子曰:“伯夷、叔齊,不念舊惡,怨是用希。”

  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孤竹,國名。

  舊惡:一說:人惡能改,即不念其舊。一說:此惡字即怨字,舊惡即夙怨。

  怨是用希:希,少義。舊說怨,指別人怨二子,則舊惡應如第二解。惟《論語》又云伯夷叔齊:“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光案:“又何怨’,”之逗號位於引號外,東大版原作“又何怨,’”之逗號位於引號內。改移引號外,語意更顯豁而不傷語氣,當遵聯經版。]則此處亦當解作二子自不怨。希,如老子聽之不聞曰希,謂未見二子有怨之迹。孟子曰:“伯夷聖之清者。”[光案:“聖之清者。’”之句號在引號內,東大版原作“聖之清者’。”之句號在引號外。改移引號內,語意更顯豁而不傷語氣,當遵聯經版。]又稱其:“不立於惡人之朝,不與惡人言。”[光案:“又稱其:‘不立於惡人之朝,不與惡人言。’”,東大版原作“又稱其不立於惡人之朝,不與惡人言。”,在“又稱其”三字之後無冒號及引號。及引號]蓋二子惡惡嚴,武王伐紂,二子猶非之,則二子之於世,殆少可其意者。然二子能不念舊惡,所謂:“朝有過夕改則與之,夕有過朝改則與之。”[光案:“所謂:‘朝有過夕改則與之,夕有過朝改則與之。’”,東大版原作“所謂朝有過夕改則與之,夕有過朝改則與之。”,在“所謂”二字之後無冒號及引號。及引號]其心清明無滯礙,故雖少所可,而亦無所怨。如孔子不怨天不尤人,乃二子己心自不怨。

  今按:子貢明曰:“伯夷叔齊怨乎?”司馬遷又曰:“由此觀之,怨邪非邪?”人皆疑二子之怨,孔子獨明其不怨,此亦顯微闡幽之意。[光案:“顯微闡幽”,東大版原作“微顯闡幽”,“顯”、“微”二字先後不同。據教育部《國語辭典》引《易經˙繫辭下》:‘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故知錢子“微顯闡幽”原本《易傳》,聯經版所改不宜,當遵東大版。]聖人之知人,即聖人之所以明道。

  【白話試譯】

  先生說:“伯夷叔齊能不記念外面一切已往的惡事,所以他們心上亦少有怨。”

  (二三)

  子曰:“孰謂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諸其鄰而與之。”

  微生高:魯人,名高。或謂即尾生高,乃與女子期橋下,水至不去,抱柱而死者。

  或乞醯焉:醯,即醋。乞,討義。人來乞醯,有則與之,無則辭之。今微生不直告以無,又轉乞諸鄰而與之,此似曲意徇物。微生素有直名,孔子從此微小處斷其非為直人。若微生果是尾生,彼又素有守信不渝之名,乃終以與一女子約而自殉其身,其信如此,其直可知。微生殆委曲世故,以博取人之稱譽者。孔子最不喜此類人,所謂“鄉愿難與入德”。[光案:“所謂‘鄉愿難與入德’”,東大版原作“所謂鄉愿難與入德”,“鄉愿難與入德”六字無引號。]此章亦觀人於微,品德之高下,行為之是非,故不論於事之大小。

  【白話試譯】

  先生說:“那人說微生高直呀?有人向他討些醋,他不直說沒有,向鄰人討來轉給他。”[光案:“他不直說沒有,向鄰人討來轉給他”,三民版原作“(他不直說沒有),向鄰人討來轉給他”,“他不直說沒有”六字加小括號。]

  (二四)

  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

  足恭:此二字有兩解:一說:足,過義。以為未足,添而足之,實已過份。一說:巧言,以言語悅人。令色,以顏色容貌悅人。足恭,從兩足行動上悅人。《小戴禮》〈表記篇〉有云:“君子不失足於人,不失色於人,不失口於人。”《大戴禮》亦以足恭、口聖相對為文。[光案:“足恭、口聖相對為文”,東大版原作“足恭口聖相對為文”之無頓號者。改添頓號]今從後說。

  左丘明:魯人,名明。或說即《左傳》作者。惟《左傳》稱左氏,此乃左丘氏,[光案:“此乃左丘氏”,東大版原作“此乃左邱氏”,“邱”、“丘”不同。據正文,知當作“左丘氏”,故東大版誤植,當遵聯經版。]疑非一人。

  匿怨而友其人:匿,藏義。藏怨於心,詐親於外。

  【白話試譯】

  先生說:“說好話,裝出好面孔,搬動兩腳,扮成一副恭敬的好樣子,求取悅於人,左丘明認為可恥,[光案:“求取悅於人,左丘明認為可恥”,三民版原作“(求取悅於人)左丘明認為可恥”,“求取悅於人”五字加小括號,且其後無一逗號。]我亦認為是可恥。心怨其人,藏匿不外露,仍與之為友,左丘明認為可恥,我亦認為是可恥。”

  (二五)

  顏淵季路侍。子曰:“盍各言爾志?”子路曰:“願車馬,衣輕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憾。”顏淵曰:“願無伐善,無施勞。”子路曰:“願聞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

  侍:指立侍言。若坐而侍,必別以明文著之。

  盍:何不也。

  衣輕裘:此處誤多一輕字,當作車馬衣裘。

  共敝之而無憾:憾,恨義。或於共字斷句,下“敝之而無憾”五字為句。然曰“願與朋友共”,又曰“敝之而無憾”,敝之似專指朋友;[光案:“專指朋友;”之分號,東大版原作“專指朋友,”之逗號。]雖曰無憾,其意若有憾矣。不如作“共敝之”為句,[光案:“不如作‘共敝之’為句”,東大版原作“不如作共敝之為句”,“共敝之”三字無引號。]語意較顯。車馬衣裘,常所服用,物雖微,易較彼我;[光案:“易較彼我;”之分號,東大版原作“易較彼我,”之逗號。]子路心體廓然,較之與朋友通財,更進一層。

  無伐善,無施勞:伐,誇張義。己有善,心不自誇。勞謂有功,施亦張大義。《易》曰“勞而不伐”是也。善存諸己,勞施於人,此其別。一說:勞謂勞苦事,非己所欲,故亦不欲施於人。無伐善以修己,無施勞以安人。顏子之志,不僅於成己,又求能及物。若在上位,則願無施勞於民。秦皇、隋煬,皆施勞以求禍民者。今按:“浴沂”章三子[光案:三子疑為四子之誤植。蓋該章有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四子言志也。若然,東大版、聯經版俱誤。]言志以出言,[光案:“‘浴沂’章三子言志以出言”,東大版原作“浴沂章三子言志以出言”,“浴沂”二字無引號。]此章言志以處言。今從上一說。

  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此三“之”字,[光案:“此三‘之’字”,東大版原作“此三之字”,“之”字無引號。]一說指人,老者我養之以安,朋友我交之以信,少者我懷之以恩也。另一說,三“之”字指己,[光案:“三‘之’字指己”,東大版原作“三之字指己”,“之”字無引號。]即孔子自指。己必孝敬,故老者安之。己必無欺,故朋友信之。己必有慈惠,故少者懷之。《論語》多言盡己工夫,少言在外之效驗,則似第一說為是。然就如第一說,老者養之以安,此必老者安於我之養,而後可以謂之安。朋友交之以信,此必朋友信於我之交,而後可以謂之信。少者懷之以恩,亦必少者懷於我之恩,而後可以謂之懷。是從第一說,仍必進入第二說。蓋工夫即在效驗上,有此工夫,同時即有此效驗。人我皆入於化境,不僅在我心中有人我一體之仁,即在人心中,亦更與我無隔閡。同此仁道,同此化境,聖人仁德之化,至是而可無憾。然此老者朋友與少者,亦指孔子親所接對者言,非分此三類以該盡天下之人。如桓魋欲殺孔子,桓魋本不在朋友之列,何能交之以信?天地猶有憾,聖人之工夫與其效驗,亦必有限。

  今按:此章見孔門師弟子之所志所願,亦即孔門之所日常講求而學。子路、顏淵皆已有意於孔子之所謂仁,然子路徒有與人共之之意,而未見及物之功。顏淵有之,而未見物得其所之妙。孔子則內外一體,直如天地之化工,然其實則只是一仁境,只是人心之相感通,固亦無他奇可言。讀者最當於此等處體會,是即所謂志孔顏之志,學孔顏之學。

  又按:孔門之學,言即其所行,行即其所言,未嘗以空言為學。讀者細闡此等章可見。

  【白話試譯】

  顏淵子路侍立在旁,先生說:“你們何不各言己志?”子路說:“我願自己的車馬衣裘,和朋友們共同使用,直到破壞,我心亦沒有少微憾恨。”顏淵說:“我願己有善,己心不有誇張。對人有勞,己心不感有施予。”子路說:“我們也想聽先生的志願呀!”先生說:“我願對老者,能使他安。對朋友,能使他信。對少年,能使他於我有懷念。”

  (二六)

  子曰:“已矣乎!吾未見能見其過而內自訟者也。”

  已矣乎:猶俗云完了吧。下文孔子謂未見此等人,恐其終不得見而歎之。

  見其過而內自訟:訟,咎責義。己過不易見,能自見己過,又多自諉自解,少能自責。

  今按:顏淵不遷怒,不貳過,孔子許其好學。然則孔子之所想見,即顏淵之所願學。孔門之學,斷當在此等處求.之。或說,此章殆似顏子已死,孔子歎好學之難遇。未知然否。

  【白話試譯】

  先生說:“完了吧!吾沒有見一個能自己看到自己過失而又能在心上責備他自己的人呀!”

  (二七)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

  十室,小邑。忠信,人之天質,與生俱有。丘,孔子自稱名。本章言美質易得,須學而成。所謂“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學可以至聖人,不學不免為鄉人。後人尊崇孔子,亦僅可謂聖學難企,不當謂聖人生知,非由學得。

  按:本篇歷論古今人物。孔子聖人,人倫之至,而自謂所異於人者惟在學。編者取本章為本篇之殿,其意深長矣。學者其細闡焉。

  又按:後之學孔子者,有孟軻、荀卿,最為大儒顯學。孟子道性善,似偏重於發揮本章上一語。荀子勸學,似偏重於發揮本章下一語。各有偏,斯不免於各有失。本章渾括,乃益見其閎深。

  【白話試譯】

  先生說:“十家的小邑,其中必有像我般資質忠信的人,[光案:“資質忠信”之“資”,東大版原作“姿質忠信”之“姿”。聯經版誤植,當遵東大版。]但不能像我般好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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