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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2年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 2012-9-26 19:16:00 | By: 海波 ]
 


第一条  总则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二)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他工作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岗位)内承担相应责任。

(三) 各级、各部门领导除应履行本规定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及时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按“有岗必有责,有则必落实”的原则,公司的每名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各部室。

第三条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

(一)董事长(总经理)

1、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铝公司及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决定,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3、主持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其责、权、利到位。

4、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行政正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审定并批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并确保其顺利实施。

6、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7、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控制职业危害。

8、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不得擅离职守。

10、在组织编制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的同时,应有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的内容,在制定任职目标、年度计划时,应有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措施,并逐项落实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完成情况,接受工会、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1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原则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制度,在考察、任用干部时应考察、考核其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和业绩。

(二)党委书记

1、参与领导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将安全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行政领导一起定期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保障的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

3、 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障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必要条件。

5、协助行政正职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行政正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支持行政正职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重大伤亡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监督。

(三)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主管安全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主持公司生产调度会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对非正常生产(检修、试制、节假日加班等)、动能临时调度,应督促生产、技术、装备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制,加强动态检查与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4、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源点及危险物品等各类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负责组织公司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持续完善。

7、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8、发生工伤事故时,负责迅速组织抢救,及时、如实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轻伤以上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四)分管设备副总经理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设施、工程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对因动力设备、设施,供应备品、备件、工程(基建)设施质量不合格、防护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身伤亡、重大设备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开展定期性、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气设施、动力管网等设备设施实施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3、负责组织编制、制定、修订和审批本系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并组织实施。

4、在改造、新增设备时,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并落实整改措施。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负责落实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设备的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保证防尘、毒等环保设备和设施的完好运行。

6、负责公司年度安技措项目中设备、设施部分隐患整改项目的制定、实施和效果验证。

7、协助分管安全工作的同级副职组织对因设备、设施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分管技改、技术、质量副总经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技改、技术、质量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对各类技术或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将安全卫生措施或设施投资纳入主体项目概算;组织重点安全技术项目的科研攻关,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对研制开发新产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技术负责;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4、负责组织编制、审定、批准工艺操作规程;在组织编制工艺技术文件和规程中,要落实有关安全卫生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内容;督促技术部门落实工艺安全检查,及时修订、完善工艺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5、在组织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及实施中,督促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审查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经济合同中载明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

6、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各级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发生的伤亡事故,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查清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六)分管经营副总经理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组织生产物资供应的同时,加强对物资(尤其是危险物品)运输、保管、发放的安全管理工作。

3、保证供应的原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物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对因原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物品的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检查及考核工作。

(七)分管规划、投资、企管副总经理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规划、企管、投资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相关部门做到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将安全卫生措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组织安全等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

3、在组织各类项目工程招标及实施中,督促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审查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签订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经济合同中载明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对外来工程施工单位,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4、贯彻“五同时”原则,在编制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与承包、租凭、经营方案时,要有相关安全工作内容,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

5、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检查及考核工作。

(八)工会主席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监督责任,代表职工对安全卫生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状况等进行监督。

4、教育职工遵章守纪,领导工会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工作。

5、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6、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总经理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8、对开展群众性团体活动、体育比赛等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

9、参加安全大检查及重大安全生产活动。

10、参与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责任

(一)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1、贯彻落实国家及各级政府、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法令、制度和决定。

2、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年度方针、目标、工作计划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重大安全措施工程项目计划;组织重大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指导全局性的工作;

3、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审查重大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4、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对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布置以及做出相应政策。

5、监督检查并促进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深入开展;

6、监督检查各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实施和定期演练;加强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研究,总结推广先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经验、方法和科技成果;

7、协调与政府、上级等有关部门及内外部安全工作的联系,为公司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8、建立事故档案,并定期分析、研究,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宏观控制提供决策意见;

9、贯彻职业健康安全项目建设“三同时”原则,参与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职业卫生审查验收工作;

10、积极完成公司及安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安全环保部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中国铝业公司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法令、制度和决定。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向领导提出安全管理的建议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安技措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

5、监督检查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督促项目管理部门落实“三同时”。

6、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制止和查处“三违”行为。适时开展季节性和节假日的例行安全检查,对各单位开展各类安全检查的情况以及安全管理绩效进行不定期检查。

7、认真贯彻落实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8组织开展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工作,促进体系的有效运行。

9、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健全档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10、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对新进厂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取证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

11、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保健和防暑降温费用的发放标准,并督促供应公司和物资配送中心按标准采购和发放,对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12、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实施安全奖惩。会同党群工作部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14、负责轻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所有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档案。

15、参与组织公司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检查督促各二级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实施和定期演练。

(三)公司办公室

1熟悉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熟悉党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决定、规定。

2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做好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件的报送和传达。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在有关的领导讲话文稿中要突出安全工作内容。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3、组织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4、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各级党、政干部的考核评比中。

5、对本部门内部及驻外公司、驻外人员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6、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档案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做好安全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和保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档案、文件资料,为安全生产服务。

(四)生产部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组织生产的同时做到“两个指令”一起下,两个指标一起抓。

2、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生伤亡事故后,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处理。

3、组织开展文明生产、文明作业活动,创造安全、文明、舒适的生产环境。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月旬节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安全活动,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晨会、排产会等给予表扬和批评。

6、对由于调度、指挥错误造成的事故负责。

7、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五)规划发展部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有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内容。

2、下达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生产指标及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与要求。

3、编制、更新、改造计划时,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有关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安措计划实施。

4、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负责。

5、建立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审查相应资质,在招用各类外来施工队伍时,按规定与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合同”并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定期组织和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建设方的安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6、负责公司整个网络的安全运行,在架设、维修光缆、通讯线路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确保通讯设施安全。

7、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六)装备部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修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类机械、电气设施、压力容器及水、电、风、汽设备与管道等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无跑、冒、滴、漏现场。

3、定期组织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重点加强对大修、检修作业过程中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审定大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组织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

6、负责防尘、防毒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保证完整、有效、正常运行。参加安全综合大检查及与设备、动力有关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定期组织专业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关键、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

7、按规定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8、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七)人力资源部

1、编制劳动定员计划时,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对新入厂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组织一级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会同安全环保部、装备部组织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3、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定期开展对劳动纪律及单位、部门用工情况的检查。

5、负责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参加安全大检查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工伤医疗鉴定工作。

6、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女职工工种分配和调整工作,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的规定。

7、在编制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时应有安全考核内容,并保证安全考核奖励占考核的一定比例。

8、负责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工资晋级和奖金发放等规定时,应有安全奖励内容。负责安全、消防等奖励内容的奖金发放及公司安全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的奖惩处理落实工作。

9、负责制定公司安全、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和考核培训结果。

10、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11、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八)财务部

1、编制财务计划时,把安全生产经费开支纳入各单位费用指标,参与经济责任制考核。

2、确保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及防暑降温用品费用、安全培训费用等所需资金的及时支付,并监督正确使用。

3、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九)武装保卫部

1、负责消防、道路交通、武装保卫、危险物品、重点防火、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贯彻执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制定并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3、对职工进行消防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做好专(兼)职消防员的培训。

4、参与建设项目、“四新”项目的消防安全“三同时”的设计审查、过程监控和竣工验收。

5 、负责对禁火区内动火作业、爆破或有爆炸危险性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督。

6、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事故和交通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十)党群工作部(工会)

1、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规定。

2、依据《工会法》,组织职工代表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充分利用OA办公系统、报刊、电视等宣传手段及时报导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的经验教训,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4、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发挥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组织开展劳动保护(包括女工“四期”保护)检查工作。

5、对公司建设项目的 “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监督检查公司劳动保护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安全卫生设施(装置、设备)的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及发放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尽快解决,对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列入议题,做出决议,并督促实施。

7、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创先争优等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团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应有的先进、模范作用,建设好青年安全监督岗,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评定优秀党   (团)支部、模范党(团)员的必要条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8、负责群众性团体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

9、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的责任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十一)审计监察部

1、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3、对本部门内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本责任制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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