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七年(1650),纸本,草书。自作诗五律十首,凡九十一行,共四百八十七字,537×30.5厘米。湖北省博物馆藏。卷中五律十首,有六首见于《拟山园选集》(台湾学生书局)五律卷二十一。诗的主要内容是赞丁野鹤襟怀高洁,不同凡俗,同时并描述了与好友相集于“陆舫斋”吟诗畅谈的情景。有关丁野鹤及其“陆舫斋”,《书法丛刊》第二十一辑载有锺鸣天先生的《风樯阵马,笔走龙蛇》一文,述之较详。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亦言及丁野鹤,称《续金瓶梅》一书即丁野鹤所撰,并云丁野鹤“清顺治四年入京……诗名甚著……六十後病目,自称‘木鸡道人’,年七十二卒(约1620-1691)。”卷后有卢震、蒋维藩、卢豫、卢询、尹耀宗、尹兴宗诸家题跋。卷首下角钤有白文“棣华书屋”、朱文“东武尹氏珍藏”二印,后者即尹耀宗,尹兴宗家收藏印。民国以后归武昌徐行可收藏。
(封底题字:张爱萍11届国展唯一获奖女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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