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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笔记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目前施行的会计法律是1999年修订后重新发布的《会计法》

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批准发布的用于调整会计关系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有两部:1990《总会计师条例》2000《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指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是财政部制定的办法   规章是办法 法规是条例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规定、准则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

财政部门会计行政管理职能:

(一)             会计准则制定实施—最基本职能

(二)             会计市场管理

 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

 会计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应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联系五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报财政部备案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由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审批 具有资格的有58

 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代理记账机构 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代理记账机构的申请条件是: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固定的办公场所 健全的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

(三)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

  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自律管理是一种相对于行政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

(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         中国会计协会

     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组织管理好会计工作

      (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单位负责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以上的经历

       担任总会计师应当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

第三节 会计核算

    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的依据: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最基本要求,也是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伪造是指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资料 无中生有

     变造是指用涂改挖擦改变真实内容歪曲真相的行为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凭证 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告中间环节

    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保证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会计档案

    会计年度自公历11起至1231 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财务会计报告应该折算为人民币

第四节 会计监督

    我国实行: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 体系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会计人员职责权限明确 记账人员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职务分离

     2 重大经济业务决策执行程序明确

     3 财产清查程序明确

     4 会计资料内部审计的办法程序明确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监督职责

     1违法的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 对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政府监督

    (一)政府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会计监督检查主体

    (二)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内容

      1 依法设账 不许帐外设账 伪造变造会计账簿

      2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检查

      3 会计核算情况  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文字、档案建立保管

      4 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任职资格的检查

      5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内容检查

     社会监督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鉴证的监督制度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          独立性不同,内部审计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注会具有完全独立性

2、          审计方式不同,内审具有灵活性;注会受托审计,依法实施

3、          职责和作用不同,内审对本部门单位负责;注会具有鉴证作用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 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

 国有企事业机关单位应当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能在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

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资格的其他社会资讯服务机构。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的原始凭证资料,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报表

2代理机构负责人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义务:

1合法填制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货币收支保管

3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原始凭证

4更正补充原始凭证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守法律

2保守秘密

3拒绝不合法要求

4解释会计处理问题

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1出纳2稽核3总账4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 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取得

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免试条件: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毕业2年内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审计学、理财学、财务管理

与会计有关的刑事责任人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做假账

2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3贪污挪用公款

违法违纪行为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自被吊销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上岗、离岗、调转要登记、备案记录在从业档案信息系统

 1上岗注册登记

 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持会计证工作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2 离岗备案

 离开会计岗位超过6个月,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持会计证备案

 3 调转登记

 离开原工作单位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证和调入单位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4 变更登记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发生变动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

 会计理论重点是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

 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4小时

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职务: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会计员职责:审核办理财务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助理会计师:草拟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 检查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资格、中级资格、初级资格

         分别对应: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1根据业务需要设置

2符号内部牵制制度

3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有计划轮岗

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的:档案部门管理会计档案的人员、门诊收费药品库房记账员

药房收费收银员

会计人员工作的交接

委托人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接程序:

1填制会计凭证完毕

2登记账目在最后余额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未了事项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

5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移交点收

1库存现金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4票据印章

5电子数据库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专人负责监交

1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的,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可派人会同监交

移交后的有关事宜

1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2继续使用移交前账簿 不得另立账簿

第六节 法律责任

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的后果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  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直接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不构成犯罪的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通报

单位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直接主管人员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单位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主管人员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授意指使会计人员伪造变造销毁会计资料

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4打击报复会计人员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述

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一)             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包括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行为。

(二)             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按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

(三)             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意志

(四)             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五)             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 谁的前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必须将存款人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严格区分开,不可混淆

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三票一卡”是指汇票、本票、支票三种票据和信用卡

“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

1988年建立一汇票、本票和支票为主体的结算制度,确立银行结算票据化发展方向

199611实施“票据法”

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当用正楷行书填写,使用繁体也应受理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元”后应写整。“角”后可以不写整

   中文大写金额数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不得留空白。在票据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仟佰拾万”字样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五角叁分,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应填写人民币符号“¥”不得连写

   壹、贰和壹拾的,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1020日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出票日期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未按规范填写,银行可予受理,损失由出票人承担

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不一致无效

少数民族地区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记载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效力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第二节 现金管理

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支付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单位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

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

2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3颁发给个人的奖金

4劳保、福利费用

5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结算起点为1000。除56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与支票银行本票支付。确雪现金支付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现金使用的限额

一般按照单位3-5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可按多于5天但不超过15的日常零星开支确定

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现金收支应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有困难的有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不得“坐支”现金

3提取现金时,应写明用途,由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银行审核支付现金

4因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需提出申请,由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银行审核支付现金

5不得“白条顶库”,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小金库”

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2支付审批3支付复核4办理支付

第三节 银行账户结算

银行结算张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单位银行账户结算账户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三)         银行结算账户根据开户地的不同分为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三)守法合规原则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当以实名开立,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当注意的问题:

存款人的预留签章。存款人为单位的,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账户信息资料发生的变化和改变: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四)         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银行结算账户撤销的手续办理

1)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后,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手续的办理

存款人发生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或被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终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存款人申请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书面通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后,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超过期限未办理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有权终止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2)符号销户条件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撤销手续。存款人需要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当在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后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还应当出具“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

3)办理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手续应当注意的事项

1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2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为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基本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日常转账结算现金支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的办理开户需要的证明

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民办非企业组织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执照正本

还应出具税务登记证

(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

填制开户申请书,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开立须经人民银行核准后才能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一般存款账户

(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在基本存款账户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专用存款账户

(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专用资金的收付。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目的是保证特定用途的资金专款专用,有利于监督管理

1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有基本存款账户存入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需支取现金的,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批准

4收入汇缴账户,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用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已经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银行自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条件

1营业执照注册地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

2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

3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十一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

1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

2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3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二)银行的管理

1负责所属营业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

2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

3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

4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存款人的管理

1存款人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2存款人应加强对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3应妥善保管密码

十二 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的,对非经营性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2有下列行为的,对非经营性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逃废银行债务

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结算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3存款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4存款人违反规定,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非经营处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明知是单位资金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款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供虚假开户资料

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违反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结算

储蓄账户办理转账结算

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

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票据的种类

1、按照范围分类,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2、按照付款时间分类,票据可以分为即期票据远期票据

即期支票如支票,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

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支票的显著特点:银行或金融机构为付款人,见票即付

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转账结算,在异地不能使用;支票没有金额限制,是目前结算交易量最大的结算工具。出票人只能在账户可用余额内签发支票,不能透支

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国内不能签发远期支票,支票的有效期为10,银行见票当天支付

(二)支票的种类

支票按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1现金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能转账

2转账支票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3普通支票 支票上未印任何字样的为普通支票

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三)支票的出票

1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欠缺下列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两项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包括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的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2)出票地 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但并不发生支票效力

(四)支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期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五)支票的办理要求

1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

2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除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商业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

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1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作用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

(三)税收的分类

1流转税类、所得税、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

1)流转税类 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劳动服务的流转额为征收对象的一类税收

流转额包括两种:一种是商品流转额二是非商品流转额,在生产经营及销售环节征收

收入不受成本费用变化影响,对价格变化较为敏感。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都属于流转税类

2)所得税类,也称收益税类,是以纳税人的各种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所得税体现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征税数额受成本、费用利润高低的影响比较大。我国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类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特点是:税收负担与财产价值、数量关系密切,体现调节财富合理分配等原则。例: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属于财产税

4行为税类,特点是征税的选择性较为明显、税种较多,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我国现行的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属于行为税类。

2工商税类、关税类。这是按照征收管理的分开体现进行的分类

关税类是指对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征收的税收总称。包括:进出口关税、由海关征收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该类税收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

3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关税消费税铁道银行保险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地方税: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

共享税: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

4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从价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

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税,采用定额税率,我国的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均实行从量计征形式

卷烟、白酒的消费税是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方法

税收及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

1税收人2纳税义务人3征税对象4税目

5税率

(1) 比例税率 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定额税率 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固定的税额,适用于从量计税的税种。资源税、车船税  

3)累进税率 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分为若干级,确定不同等级的税率,按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达到哪一级,就按哪一级的税率征税

     超额累进税率:依照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例子个人所得税

     超率累进税率:对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土地增值税

计税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

纳税期限:134510151个月、一个季度

起征点: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

免征点: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第二节 主要税种

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或符合税法规定情形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17%

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抵扣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有:

1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兼营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

3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为3%

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 一种商品税。

(二)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税目。我国消费税税目共有14,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以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筷子实木地板

2税率。粮食白酒税率为20%,摩托车根据汽缸为3%10%,小汽车根据汽缸容量其税率1%40%等。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分别按单位重量单位体积确定单位税额

(四)             消费税应纳税额

1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2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消费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营业税

(一)营业税纳税人

(二)营业税税目、税率

1税目。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分别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2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的税率为5%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三)营业税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税目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率税率,税率为20%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使用比率税率,税率为20%,实际上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 5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其税率一般20%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每月收入额—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自行申报纳税代扣代缴两种

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2代扣代缴

第三节 税收征管

税务登记

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一)             开业登记

纳税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后,应当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

企业、单位和个人自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务登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建立档案,不予建立的,在30日内答复。

(二)             变更登记

(三)             停业复业登记

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四)             注销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在被吊销之日15日内,像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五)             税种登记 自受理日3日内进行税种登记

(六)             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发票开具与管理

     发票管理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一)          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为四联,各联的用途为:

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为发票联,交购货方记账使用,只属于商事凭证

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核算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持有

第四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销项税的主要凭证

2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由营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

普通发票为三联:

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填开后的发票联要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二)          发票的开具要求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5

纳税申报

1直接申报2邮寄申报3数据电文申报4简易申报5其他方式

税款征收

1查账征收 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录,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由税务机关查账核实。适用于财务会计健全的纳税人

2查定征收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查定产量和销售额征收。适用不健全、税源分散

3查验征收 对纳税人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征税,适用不健全,零星分散、流动性大

4定期定额征收 根据一定营业时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确定纳税额,个体工商户

5代扣代缴 减少税款流失降低税收成本手续简单

6代收代缴

7委托征收

8其他方式

税务代理

(一)税务代理的特点

1中介性2法定性3自愿性4公正性

(三)          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

(一)税收检查

1税收保全措施

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收到税款后24小时内解除税收保全

2税收强制执行

(二)法律责任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         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              预算法

1994322,第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预算法,199511执行

二、         国家预算

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1中央预算

2省级预算

3地市级

4县市级

5乡镇级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1中央预算

2地方预算

3总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三、         预算管理的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决议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批准本级总预算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

撤销本级政府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3乡镇人大的职权

类推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

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

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定期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

定期向本级政府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其它同上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

(一)预算的编制

预算年度:公历11日起至1231日止

决算

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执行预算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决算报表文字说明两部分

预决算的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进行监督。

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实行审计监督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的概念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行业协会等)

国有企业不是政府采购的主体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

采购资金的性质是确定采购行为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制度规范范围的重要依据。

政府采购的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诚实信用

(一)公开透明

有关采购的法律、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对社会公开

    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标准、公开的途径

(二)公平竞争

确保公平的前提下充分引入竞争机制

(三)公正原则

中立公允超然的立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四)诚实信用

信息真实、承担责任

政府采购的功能

(一)节约财政支出

(二)强化宏观调控

(三)活跃市场经济

(四)推进反腐倡廉

(五)保护民族产业

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一)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有利: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取向

不利:难以紧急采购难以满足用户多样性需求,采购程序复杂,采购周期长

(二)分散采购

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

利:能够满足及时性和多样性的需求,手续简单

不利:失去规模效益,加大采购成本,不利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当事人

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

2邀请招标 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

5询价  发出询价单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账户构成

1财政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 记录核算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

2财政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余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直接缴库 集中汇缴

财政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

2财政授权支付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节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会计职业道德功能

(一)指导功能

(二)评价功能

(三)教化功能

会计职业道德与法律制度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1作用上相互补充

2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3两种在地位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4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

(二)道德与法律的主要区别

1性质不同 法律具有他律性,道德具有自觉性自律性

2范围不同 法律调整外在行为客观性 道德调整内在时间主观性

3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是具体的明确的成文条例 道德是约定俗成

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安心本职岗位。

要求

1热爱会计工作

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抵制诱惑履行岗位职责

诚实守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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