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从绍兴市旅委获悉,近日,国家旅游局下发通知,将26个城市(区、县)确定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区、县),27家企业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其中确定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16个,我市名列其中,成为浙江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据了解,旅游标准化是规范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2010年,我国开始启动旅游标准化工作,旨在试点地区建立符合当地旅游业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通过构建吃、住、行、游、购、娱六大领域一体化旅游产业链,全面规范行业标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2012年,青岛市、苏州市、咸宁市、丽江市、上海徐汇区被列为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
2012年3月,国家旅游局在全国优选26个城市成为第二批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绍兴市名列其中。围绕落实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任务,我市从景区、旅行社、旅游住宿等相关旅游单位基础着手,创建鲁迅故里·沈园成为国家5A级景区,实现我市5A级景区零的突破,同时以特色文化主题酒店为龙头,初步建立以经济型酒店、台门旅馆、农家乐等为主体的旅游住宿体系,去年7月,绍兴海外旅行社升级为五星级旅行社,成为我市首家五星级旅行社。两年的旅游标准化试点创建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旅游功能,成功打造起“老绍兴·最江南”的主题形象品牌。2013年10月,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旅游局的终期评估验收。
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省级旅游度假区5家,A级景区48家,均位居全省第一;星级饭店达到92家,排名全省第四位,其中五星级饭店12家,在全省名列前茅。
据市旅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是旅游业的“金字招牌”。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国际化、标准化、精品化,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旅游标准化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将以此为起点,努力改进,不断完善,再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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