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需要有一个被告方,但是这个被告方是谁呢?莆田可不是只有一家或者几家这样的工厂。小作坊多如牛毛一般。是挑几家规模比较大的么?这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人可并不傻,想要起诉是要有证据的,这个证据可是很难抓住的。比如耐克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再去联合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去蹲点守候,最后抓到的不过是一家工厂,对于整个莆田鞋制造业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其次我们来分析在起诉之后是否有好处呢?大概是没有什么太大好处的。因为消费层次的不同是会影响到最后销售额度的。比如一个花四百和花四千对他没有什么区别的人来说,他是不会去购买莆田鞋的,同样的对于一个花四百就很肉疼的人来说,他也不会花几大千,甚至上万去买一双鞋的。这种消费层次不同导致了买莆田鞋的人群和买正品的不会在同一档位上,就不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这种情况的发生。
仅仅是起诉之后没有什么好处么?不是的,还会造成影响。这些鞋本身是不影响正品销售的,而且还能帮助他们扩大市场占有率。比如一个一直买莆田鞋的人有钱了,他会不会买正品?当然会。而且如果莆田鞋全部被打击消灭掉了之后怎么办?当地自创品牌,款式好看,而且很耐穿。是不是就成了耐克的对手了呢?所以起诉并没有什么好处。
结语:在打击成本高,以及在打击之后还会存在风险,这想必就是耐克放任莆田鞋的原因了吧。你觉得还有哪些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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