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在三亚市凤凰镇政府门前跪地请愿,称案件判决属强盗逻辑。2012年9月12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三亚市原羊栏镇农场83名村民起诉三亚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侵占农场2535亩土地,侵犯所有权及行政赔偿一案的所有诉求,维持一审裁定判决结果。根据村民起诉内容,1988年3月由当时县政府决定成立了“三亚市羊栏镇农场”,农场属自负亏盈,自主经营的集体所有制农场。
经过3年的努力,已经开垦出生产基地2535亩土地,并种植橡胶、芒果、椰子等经济作物八万株。1991年4月,当地镇政府要求时任农场场长吕谦在一份交出农场经营权的文书上签字,吕谦认为这是需要农场职工集体讨论同意的决定拒绝了当场签字。第二天,吕谦被撤销农场场长职务并处留党查看两年的处分(撤职和党内处分未有任何书面文件),一名由镇政府指定的农场承包者张伟被当即任命为场长。而后因张伟多月发不出工资,农场职工被迫陆续空手回家。
自1991年由当地镇政府指定农场承包后,直至2010年起诉,原羊栏镇农场83名农场职工在长达19年的时间里,失去农场所有权,土地等同被征收,过着农民无地可种的日子。图为村民出示行政裁定书和户口薄。
原羊栏镇农场83名农场职工根据2009年5月9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府{2009}104号文件》中“羊栏片区补偿尺度为每亩86034元”的政策内容,依法在起诉的诉求中要求凤凰镇政府按此标准赔偿经济损失1亿元。2012年9月12日,三亚市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二审裁决结果,同样以超出起诉时效对原羊栏镇农场村民起诉的诉求予以驳回。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在三亚市凤凰镇政府门前跪地请愿,称案件判决属强盗逻辑。刘景一教授介绍,结合本案情况,三亚市二级法院对本案的裁定属于典型的“强盗逻辑”。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无依无靠,家境惨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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