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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土地兼并问题与王朝覆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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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自新石器时代始,在中国南北地带即孕育着灿烂的农业文明,其中以在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和长江流域的河姆渡文化为典型代表。“长江”和“黄河”,这两大河流分别坐落在中原大陆南北,决定了中国得天独厚的“大河文明”,即“农业文明”。因此,人们常常歌颂“长江”与“黄河”的博大,称其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主要根源于此。由于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优势,中国自古以来便是“上帝的宠儿”,境内居民依托着丰厚的农业基础即可维持着历朝历代的国家运转;再加上中国相对封闭式的地理环境,又使得国内的经济发展模式趋向单一化,进而使得这个农业文明古国曾一度出现农业根基动摇则帝国大厦将倾的现象。

细察中国历史,可发现很少有王朝能撑过300年。频繁的王朝更迭,似乎成为了中国封建王朝历史发展的规律。要回答其背后的底层逻辑,则绕不开对“土地兼并”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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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文明”的特质

Chinese History
01

“大河文明”,泛指依托大河而产生的文明。它诞生于大江大河流域,这些区域灌溉水源充足,地势平坦,土地相对肥沃,气候温和,适宜人类生存,利于农作物培植和生长,能够满足人们生存的基本需要,故农业往往很发达。大河文明以农耕经济为基本形态,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较强。古代北非和亚洲的大河流域,沃野千里,灌溉便利,独特的农耕环境为人类的生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古代居民很早便在这些地区生产劳动,生息繁衍,所以大河流域成为人类早期文明的发源地。古代大河流域以农业文明为特征,农业是这些地区最主要的生产部门,也是这些地区国家形成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古埃及、两河流域、古印度和古代中国这些亚非文明古国,就是在农业经济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但根据“地理决定论”的人类文明发生原理,由于各国家地形地貌以及气候条件等的不同,这些农业文明古国其农业发展又表现出不同的特色。

黄河

在“大河文明”影响下,原始居民虽享受着丰厚的农业基础所带来的便利,但周而复始的“水患”问题,亦自古即困扰着人们的生活起居。在中国,民间流传着著名的传说关于“大禹治水”的故事;除此之外,中国古史中关于水利建设方面的著名工程还有如“都江堰”、“芍陂”等的记载。“治水”自古以来便是每一个农业文明古国所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并非中国如此,其他国家居民如埃及人也时常遭受着尼罗河水泛滥的冲击;美索不达米亚居民亦承受着“两河”定期泛滥的困扰。在大自然不可抗力的因素下,原始居民在“治水”问题上往往表现出被动和无奈,这时候便亟需有人能团结带领民众克服万难以排除“水患”问题。在“治水”活动的推动下,当“水患”平息之后,这个曾经领导过人民抵御自然灾害,救万民于水火的领导者,便在今后被民众自发性地冠以“英雄”的称号。由于几千年前的早期先民,他们所处的时代无任何科学知识为依托,因而他们的世界观尚处于相当朴素的阶段,他们尚且将这位曾“救万民于水火”的英雄称之为“天”的代理人,日后亦将他的言论遵奉为“天”的意志,并公推这个昔日英雄为百姓的“首领”。有了统一的“领导人”,这便为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形态奠定了基础。

大禹治水

由此不难看出,中国古代对“天子”的个人崇拜实则渊源于中国远古先民的治水活动。长此以往,一种“英雄主义”的意识开始深入人心,在不同时期我们尚且对他们冠以不同称号。如在尧舜禹时期,我们称最高领导人为“部落联盟首领”;在夏商周时代,我们称最高领导人为“天子”;在秦汉以后直至明清,我们称这个最高领导人为“皇帝”。由此衍生出“大河文明”古国的一大特征那便是“君主专制集权”。由于先民们对“英雄主义”的过度迷信再加上个体对物质丰富的渴望,“权欲”的膨胀便不足为奇了。历朝历代的“天子们”、“皇帝们”都在热心思考的问题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权力,以免日后受制于他人?”细究中国古代史,在政治上可以说是一部“君主权力日益提高、中央集权不断强化”的历史。且拿自秦始皇开创封建王朝至清末的历史而言,皇帝与宰相之间的权力演变史足以说明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不断强化”的进程。皇帝与宰相天生就是一对矛盾体,一面是身居高位,掌握着最高决策权力的君主;一面又是总管国家行政事务,具体贯彻实施上级指示的最高官员。要知道,后者才是从事国家大小事务具体执行者,皇帝虽被人们遵奉为“天”的代理人,但毕竟名号而已,终究还是孤身一人。倘若最高行政官的宰相凭借自身势力培植党羽,日后企图谋反,那皇帝便毫无还手之力,如秦朝的赵高最终篡杀秦二世便是铁证。中国的历代皇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说花费了不少心思,到了汉武帝时建立起了“中朝”制度,东汉光武帝开始任用“尚书台”,开始以任用“位卑责任重”的近臣(指皇帝身边的贴身内臣)代行宰相职权,某种程度上使宰相日渐成为闲职,失去了往日宰相事无巨细总管国家行政的局面;限制宰相权力的另一项创举是自隋唐以来设置“三省六部”,“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相当于是听命于皇帝的秘书机构,门下省则负责审核诏令,如发现某些不当之处,则立即驳回,是审理机构,尚书省则下辖“六部”,包括吏部(为管理官吏的部门,相当于今组织部)、户部(为管理户口、财政的部门,相当于今财政部)、礼部(为管理少数民族事务或朝贡国之间关系的部门,相当于今外交部)、兵部(为管理军事的部门)、刑部(为管理国家法律和执行的部门)、工部(为管理国家工程建设的部门,如修建长城、大运河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由工部总管),“六部”属于行政机构,而每个部门加“尚书”名号,则意味着管理相应部门的最高行政长官,他们都可以称之为宰相。这样,经过隋文帝等历代帝王关于“三省六部”的改革,原先的宰相权力开始“一分为多”,他们之间实行平级分配,目的是相互制约,由此排除了宰相“一人独大”,“权大最后架空中央”的现象……

除了解决皇帝与宰相间矛盾以加强“君主专制”外,细究中国历史,会发现许多皇帝在刚刚上位后都有诛杀功臣的“传统”,比较典型的如明太祖朱元璋,“蓝玉”、“李善长”、“胡惟庸”等他们都是大明王朝开国的大功臣,最后死于自家人刀剑之下,究其本质其实便是中国古代这种“英雄主义”意识的影响和君主为巩固自身权位的客观需要。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史,早在先秦时期便出现了阐发中国政治思想的大思想家“韩非子”,可以说他的思想主导了中国自秦朝开创以来至清末整个封建王朝发展的政治走向。夏海先生在其著作《韩非与法治》中曾说:“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塑造中华民族精神的是儒家和道家,而指导中国政治运作的是儒家和法家。”中国古代社会在政治上巧妙地结合了儒家主张的“仁政”和法家主张的“法治”,按照今天的说法就是融合了“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相结合的理念。但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以法治国”中的“法”区别于今天我们所说的“法”,我们今天的“法”,是在民主政治框架下的政治术语阐释,而韩非子所说的“法”是站在“君主本位”一面的“法”。说白了,韩非子阐述的“法”,也是中国古代的“法”,是以实现君主权益为核心目标的“法”,与今天的“法”不可同日而语。

综上,我们可知中国古代是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国度,本质上在于中国是个“农业文明”古国。研究社会发展规律,仅仅个例当然不足以说明问题,历史上可否其他“农业文明”古国与中国社会发展有着共通之处呢?答案是肯定的,例如早期在两河流域兴起的阿卡德王国,据文献记载,其君主萨尔贡统一了“巴比伦尼亚”,曾大力实施加强中央集权的举措,如自称“沙鲁金”(阿卡德语为“国王”)、建立常备军、兴修水利等,他使“国家只有一张嘴”,很多历史学家甚至直言萨尔贡相当于是两河流域的“秦始皇”;另外还有如古代印度的“阿育王”,被诸多历史学家与中国的“汉武帝”相类比等。这足以说明,历史的发生绝不是偶然,一切依靠“农业经济”兴起的古国,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性。与“农业文明”相对的人类文明,那就是“工商业文明”,也称“海洋文明”,最早以“腓尼基”、“古希腊”等为代表,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由此建立起的一套国家机器,与我们“农业文明”古国迥异。孰优孰劣,没有绝对的定论,它们都是人类文明发生的两种代表性的“文明模式”,直至今日,我们仍旧抹不去头脑中带有的“大河文明”和“海洋文明”的烙印。如今的欧美地区深受“古希腊文明”的影响,也就说他们是“海洋文明”的“天选之子”;而我们中国自有着自身的“大河文明”,直至今日,我们仍旧是“大河文明”缔造下的中华儿女。从文明发生的角度考量,就决定了中国与西方在文化观念上的分野,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中国人和西方人在处理和看待一些问题上思维逻辑的差异。至于这一点,笔者将在其他文章展开赘述,以期进一步加深读者对“大河文明”和“海洋文明”的认知。


“重农抑商”经济思想的形成

Chinese History
02

回到“土地兼并”这一现象,归根到底是一个关乎经济层面的问题,而前面所述的多为政治问题,前后有一定程度的相互影响,但本文的重点尚且应回归到对中国古代“经济问题”的解读。

商鞅变法

前文说到,中国古代地理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具体说来中国在地理上两面环山、两面环海,同时细察中国地理可知,中原地区数百万平方公里的面积里面,拥有平原、河流、森林、矿藏等各种资源,独特的海陆布局,造就了适宜的气候,非常适合人类的居住与发展。之所以说中国古代是“相对封闭”,那是因为中国地理上的西北角有一条通向外界的通道,这个通道在汉武帝时便被开辟,即所谓的“丝绸之路”。只不过这条通道常常是古人所说的“胡人”频繁活动的地带,匈奴人就经常在这里建立大本营。要知道,在古代人的交通条件下,要想翻越崇山峻岭和跨越茫茫海洋,是不太现实的。在这一条件下,本来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所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1)中原居民少有其他外患;(2)中原民族经常遭受来自“胡人”的侵扰;(3)限制了古人的视野,以至于古人没有机会直接接触世界各国。其中最后一点尤为重要,认清了该点以及前文的论述,我们大致可以明白清朝“闭关锁国”政策的原理了。一方面是关山阻隔限制人们出行;一方面又是丰厚的农业基础造就的富裕。你倘若以个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果给你这样的条件,你一个出不去,另外也不愿意出去。而这一点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除了像“闭关锁国”那样造成国人视野狭隘外,在经济方面的影响就是人们对“工商业”的排挤,其中“重农抑商”经济思想可以说和这种条件有着重要联系。

中国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

“重农抑商”,顾名思义是一种“以农为本”的经济思想,这种理念古已有之,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建立,商鞅变法中明确规定了“重农抑商”的法律条文。在《商君书》中记载有商鞅的“壹民”理论,即认为社会上只需要两种人,集中概括为“耕战之民”。说白了,就是一种用来种田的人;一种用来打仗的人,这可以看做是商鞅“重农抑商”思想的重要来源。关于工商业利于民而不利于国在《商君书.去强》中亦有着深刻论述。至于其利于民,则在于个体户可以凭借商业行为一夜成为暴发户,更有甚者可以成为一方地主豪强,而如果立足于农业的人显然不可能实现一夜暴富的可能;而对于商业不利于国,则一方面跟中国古代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有关,因为农业行为有物质再生,国家通过有效地对自耕农实现合理收税;而商业行为对于国家而言各居民在本国内商品交换的“一出一入”之间,没有物质再生,这对于统治者而言,显然觉得这种行为于国家没有价值;另一方面,商业行为不单单于国没有价值,关键还在于商业行为可能危害国家税基。那些凭借商业崛起的豪强,在灾年或者战争时期,便可扩大自身实力,自耕农阶级在灾年为了生存便许多纷纷自主投靠豪强,以期得到保护,这样便完成了一轮“土地兼并”,最直接的影响是国家税源减少、财政枯竭。

这便是“重农抑商”的底层逻辑,因此中国古代贯彻着这种思路一直走了两千余年。中国古代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时期固然也存在,像唐朝、宋朝那样相对开放的时代,商品经济有所发展,但始终停留在星星之火的形势。即使像明朝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那也只算得是民间的自发行为,只能最后落得昙花一现。在“重农抑商”的理念下,工商业者成为打击的对象始终不变。


“土地兼并”引起“王朝崩溃”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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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前文提到,工商业行为是一种“非官方提倡的非法行为”,那么对于农业高度发达的中国来说,农业经济自然成了社会主流。但农业发展有着天然的脆弱性,就在于农业是一个“靠天吃饭”的事业。考量古代农业发展,我们自然不能以今人的视角看待,要知道古代人是毫无现代科技依托的,因此庄稼要想发展好,完全依靠良好的自然气候条件,倘若庄稼遇到灾年,则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农业枯竭。在这种条件下,本来农民可以靠种田、种庄稼解决自身温饱问题,然而现实中面对庄稼枯竭的无奈,再加上官府“重农抑商”的国家政策,这就导致了广大农民“入商无门、务农无奈”的局面。这下农民要生存,要活路咋办?答案是他们要么投靠当地地主豪强家成为佃户;要么沿路乞讨,成为流民。广大农民在这种条件下也只有上述两种选择,而前者对国家的危害就是税源减少、财政枯竭;后者则是农民起义的根源所在。

土地兼并下的民众

要谈谈上述农民的第一种选择,则要从中国古代的税收制度开始讲起。中国古代历代政治改革家在制订税收制度时主要采取了两种收税方式,一种是“按户收税”,如隋唐的“租庸调”;一种是“按资产收税”,如唐中后期的“两税法”等。两种收税方式都不足以缓和当时的社会矛盾,其中“按户收税”不难理解,因为在“土地兼并”形势下,自耕农投靠地主把土地带给了地主,自身也建立起了与地主间的人身依附关系,那么佃户就直接向地主交租税,而不向国家交税,这样国家就减少了税源,长期以往,国家就会财政枯竭。关键是“按资产收税”如何也动摇国家根基了呢?回答这一问题则需要联系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

中国古代自周代以后,渐渐淡薄了“贵族世袭”的观念,也就是说后期历史中国虽然继承着“皇位世袭”的模式,但“官员不世袭”的观念也深入人心。在隋唐以后,更是建立起了凭借“科举考试”升官入仕的选官制度。但即便如此,官员虽不世袭但其后代却可以以一种身份存在于民间,那就是继承家产成为地方地主豪强。前文提到,商业行为在当时是“非法行为”,所以靠商业活动变成地主豪强的人是很少的,豪强大多数是要么家里有人在某官府身居高位;要么是自己前辈有在某官府为官而继承家产者。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排除他们在各官府衙门内有势力存在的可能。因此,这样一来倘若朝廷决定“按资产收税”就滋生了这些豪强贪污腐败的可能。在“按资产收税”模式下,地主可以“隐匿户口”、“谎报资产”,若遇到官府察地方“偷税漏税”的行为时,他们可以冠冕堂皇地拿出自己的家族势力,以至于地方官无奈之下纵容和姑息地主的这种行为,这样“按资产收税”也变成无稽之谈了。

被“土地兼并”失去土地的农民当然也有第二种选择,就是成为流民,但想比第一种有失体面,无奈之下这种情况也相当普遍。历朝农民起义就是从这批因“土地兼并”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开始的。成为流民之后,如果同道者数量激增,就使得这些农民开始内部组织团体,在无奈之下,他们不得以铤而走险,走向与朝廷对立的道路,这也就是中国古代所谓“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逻辑。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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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兼并”是中国古代的普遍现象,也是自古以来中国王朝政治的主要矛盾。明清之际,著名思想家“黄宗羲”曾总结出“黄宗羲定律”,大概从“土地兼并”的角度论述了“封建主义必将灭亡”的过程。两千年如一日,中国古代自秦始皇起至晚清清末,一直都未能根本解决“土地兼并”的问题,这自然也就导致了周而复始的王朝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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