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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教育知识

古代教育知识

时间:2012-01-04 17:21:30  点击数: 168 

    以吏为师:秦代的教育制度。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在焚书的同时,禁止私学,规定“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教育制度。吏师除以博士官充任外,多由各级官吏充任。早在西周时期,古代典章文物,俱掌于官府;礼、乐、射、舞器,都藏于宗庙。民间无书无器,学术专为官有,教育非官莫属。当时也是学在官府,官师合一。至春秋战国时期,学术繁荣,官学衰落,私学兴起,教育冲破了“以吏为师”的局限。至秦代,为了统制舆论,钳制思想,又在全国确立了“以吏为师”的吏师制度。

五经博士:学官名。博士源于战国。秦及汉初,博士的职务主要是掌管图书,通古今以备顾问。汉武帝设五经博士,教授弟子,从此博士成为专门传授儒家经学的学官。汉初,《易》、《书》、《诗》、《礼》、《春秋》每经只有一家,每经置一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故称五经博士。到西汉末年,研究五经的学者逐渐增至十四家,所以也称五经十四博士。
博士弟子:汉代太学,由博士授业,遂称太学生徒为“博士弟子”。后亦以称太学生或诸生。其选补办法,西汉时,由太常(掌选博士之官)直接选送,或由郡国选送。所选博士弟子,不专以贵族子弟为限。传授内容以五经为主,经过考核,一般可在郡国任文学职务,成绩优异者可授中央及地方行政官。
受业弟子:直接承受师长教育的学生。
著录弟子:间接受业的学生。即只要在老师门下登记姓名,就可成为他的弟子。著录弟子并不亲自面受师训,往往通过高业弟子转相授受。如董仲舒讲学时,即使“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东汉马融“门徒四百余人,升堂进者五十余生,乃使高业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郑玄在其门下,甚至三年未能见面。
朱子家训:亦名《朱子治家格言》。清初朱用纯(号柏庐)著。内容是劝人勤俭治家,安分守己。也用作私塾课本。
师法:师长传授之法,特指汉代的经学传授。汉初博士教授经书,俱凭口授,由于口耳相传,难免错误,必遵大师所讲的经说为准绳,遂成师法。如某一经的大师,被立为博士以后,他的经说便为“师法”。《汉书·胡毋生传》:“惟嬴公守学,不失师法。”胡毋生是汉景帝时的博士,嬴公是他的生徒,其意是说嬴公能传其师《公羊春秋传》经说的真谛。
家法:汉代传经师法相承,各自名家。弟子们按照一家的师法讲经,称为“守家法”。《后汉书·儒林传序》曰:“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西汉重“师法”,东汉重“家法”。师法重传授,明本源;家法重立法,争派别。故皮锡瑞《经学历史》载,“先有师法,而后能成一家之言,师法者,溯其源,家法者,衍其流”。
学官:古代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的统称。如汉代设置的五经博士,博士祭酒;西晋始设的国子祭酒、博士、助教;宋代后的提学、学政和教授、学正、教谕等都属学官。
祭酒:古代主持国子监或太学的学官。古代祭祀或宴会时,由年高望重者举神,祭酒原为一种荣誉之称,后引申为学宫的主持人。战国时,荀子在齐国临淄稷下学宫“三为祭酒”,被尊为卿。汉武帝于太学设五经博士,首长称仆射。东汉光武帝时,立五经十四博士,由太常(掌选博士之官)选出其中一个有威望者为“祭酒”,总管教务,祭酒因此成为学官名。西晋改称国子祭酒,主管国子学或太学。隋代后称国子监祭酒,为国子监的主管者。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国子监,设学部,改国子祭酒为学部尚书。
教习:学官名。明代选殿试进士入翰林院学习,称庶吉士,命学士一人(后改为礼、吏两部侍郎二人)任教,称为教习。清代沿明制,翰林院设庶常馆,由满、汉大臣各一人任教习。选侍讲、侍读以下官任小教习。清末兴办学堂,其教师也沿称为教习。
山长:古代书院的主持人。《荆湘近事》载,五代时蒋维东隐居衡岳讲学,受业者称其为山长。至宋代相沿,书院益多,掌教时称为山长,或称山主、洞主。元代书院,亦置山长,讲学之外,并总领院务。清代乾隆时改为院长,清末仍称山长。
司业:学官名。学政之称,源于《周礼·春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清代设“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也称“督学使者”。由朝廷派往各省,按期至所属府、厅主持考试童生或生员。学政须由侍郎、京堂、翰林、科道以及部属等官进士出身者选充,三年一任。1906年改为提督学使,辛亥革命后废除。
教授:原为传授学业之意。《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后汉书·儒林传序》:“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后世渐以教授为学官之名,职事近于汉、唐所置博士。宋代为以教授名官的开始,宗学、律学、医学、武学以及各路(地方行政区域)、州、县学均设置教授,用经义教导诸生,并掌管学校课试等事,位居提督学事官之下,元代诸路州府儒学,都设置教授。明、清府学也设置教授。
助教:学官名。西晋咸宁二年(267年)立国子学,始置助教,职掌协助国子祭酒和国子博士传授儒家经学。以后除个别朝代外,国学中都设置经学助教,称国子助教、太学助教、四门助教、广文馆助教等。州(郡)县学亦有设助教一职者。北魏增置医学助教,隋代增算学助教,唐代增律学助教,以协助博士传授专门技术知识。宋代废止。明、清仅设国子监助教。
经师:汉代以经学教授生徒的学官。
生徒:学生、门徒的通称。唐制,取士之科由学馆进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皇帝自诏选者曰制举。
学究:唐代取士,明经科中有“学究一经”的科目。宋代简称“学究”,为礼部贡举十科之一。学究本意是对读书人的一种通称,后来则常用以称迂腐浅陋的文人。
学校:西周时,中央学校称“学”,即国学;地方学校的最高级为“校”,设于乡,称“乡校”。至汉代,郡设立的学校称“学”,县、道、邑或侯国设立的学校称“校”,凡学与校毕业的学生,都有升入中央太学的资格。至近、现代,凡读书授教之所均称之为学校。
书馆:汉代启蒙学校。据王国维《观堂集林·汉魏博士考》:“汉时教初学之所名曰书馆。其师名曰书师;其书用《仓颉》、《凡将》、《急就》、《元尚》诸篇;其旨在使学童识字、习字。”
学堂:西汉的郡县学校。武帝时,蜀郡守文翁,为提倡教化,派遣郡县小吏张叔等十余人,留学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数年后,学成归蜀,先在成都建学宫,教授下县子弟,称文翁学堂。文翁出行巡视各县,带领学宫高材生同行,以推进各县兴办学堂,从此蜀郡教化大盛。武帝正式承认郡县的学宫(堂)制度,并大为推广。清末通称学校为学堂。
官学:历代各级官府所办的学校。西周的国学、乡学,汉代的太学、州郡学,唐、宋以后的太学、国子学(监)、府州县学,元代以后的社学,都属官学。
国学:西周设于王城及诸侯国都的大学。源于上古三代,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国学根据学生入学年龄和程度的高下,分为大学与小学两级,教育内容为礼、乐、射、御、书、数,合称六艺。小学以书、数为主;大学以礼、乐、射、御为主。大学又有“辟雍”、“东序”、“成均”、“上庠”、“瞽宗”五院,又称五学。中间为“辟雍”,环之以水,水南曰“成均”,水西曰“瞽宗”。五学之中,辟雍为尊,是天子举行飨射及承师问道之所。为天子所设者曰“辟雍”,为诸侯所设者曰“頖宫”。后世国学为京师官学的通称。
辟雍:西周时由天子所设置的大学。《礼记·王制》载:“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以其四面周水,圜如璧,因名为辟雍。东汉以后,历代皆庙辟雍,除北宋末年为太学之预备学外,均仅为祭祀之所。
頖宫:西周时由诸侯所设的大学。《礼记·王制》云:“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因其半面环水,又称“泮宫”。
乡学:古代的地方学校,源于西周。《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郑玄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周制,离都城百里以内的地区曰“乡”,百里以外曰“遂”。故塾、庠、序均为周代乡学之称。后世也称地方办的学校为乡学。
塾:西周设置于地方的初级学校。《礼记·学记》载:“古之教者,家有塾。”郑玄注:“古云仕焉而已者,归教于闾里,朝夕坐于门,门侧之堂谓之塾。”孔颖达疏:“周礼百里之内二十五家为闾,共同一巷,巷首有门,门边有塾。民在家之时,朝夕出入,恒就教于塾。”
义学:也称为“义塾”,古代一种免费私塾。经费主要来源于祠堂、庙宇、地租,或由私人捐款资助。
私塾:旧时私学的一种。有塾师自设的学馆,有地主、商人设立的家塾,也有以祠堂、庙宇的地租收入或私人捐款兴办的义塾。每个私塾一般只有一个塾师,采用个别教授,教材及学习年限没有定数。私塾在清代比较盛行。
私学:历代私人办的学校。西周时学在官府,春秋时期私学勃然兴起,孔子是办私学的始祖。至战国时期,私学代替了官学,各学派置学馆兴学论战,尤以儒、墨两派的学馆规模为大。秦以后,私学与官学并行,成为封建社会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太学:古代官办的大学。西周已有太学之名,《大载记·保傅》载,“帝主太学,承师问道”。《汉书·董仲舒传》载,汉武帝时,董仲舒建议:“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西汉为建太学之始,元朔五年(前124年)设五经博士,弟子五十人。东汉时大为发展。顺帝时有二百四十房,一千八百五十室。质帝时,太学生达三万人。魏、晋到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亦有变化,但均为传授儒家经典的最高学府。
庠序:古代的地方学校。《礼记·学记》载:“党有庠,术有序。”郑玄注:“术当为遂,声之误也。”孔颖达疏:“党,谓周礼五百家也;庠,学名也,于党中以学,教闾中所升者也。”周制,都城以外百里之内的地区称“乡”,百里以外的地区称“遂”。后人通释庠、序为乡学(地方学校),也以庠序来概称学校或教学事业。商代称学校为序,周代称为庠。
上庠、下庠:西周设置的大学和小学。传说庠起源于虞舜时代,《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郑玄注:上庠为大学,在王城西郊;下庠为小学,在城内王宫之东。唐代杜佑解释说:有虞氏大学为上庠,小学为下庠;殷制大学为右学,小学为左学。
瞽宗:殷代乐人的宗庙和学校。周代为大学的一种,五学之一。因位于辟雍之西,故亦称“西雍”。
成均:西周的大学,位于“辟雍”之南,因五帝名大学为成均而得名。大司乐在此教乐德、乐语、乐舞。《周礼·春官》:“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
诸生:明、清时期地方各级学校在校学生的统称。经各省各级考试录取入府、州、县学者称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名目,统称诸生。
六艺:有两种解释:一是指六经:即《礼》、《乐》、《书》、《诗》、《易》、《春秋》。二是指古代的六项教育内容,即五礼:吉、凶、军、宾、嘉;六乐: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五御(驭):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九数:方田、粟米、衷分、少广、商均、均输、盈不足、方程、勾股。
宗学:古代皇族子弟学校。西汉平帝时置宗师,教育宗室子孙。北魏武帝时设皇宗学。唐高宗为宗室及功臣子孙设立小学。至宋代,宗学分为小学与大学两级,初期学生只限于“南宫北宅”的皇室子孙,后来宗室的疏远者也可入学。明代规定宗学以《四书》、《五经》、《史鉴》、《性理》和《皇明祖训》、《孝顺事实》及《为善阴骘》等书作教材。清代也设宗学,雍正二年(1724年)订立宗学制度,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及闲散宗室子弟,在十八岁以下者都可入宗学读书。
监生:国子监的学生。宋代除国子监及其下属各学生员称监生外,司天监也有监生。明代监生分为四类:举监、贡监、荫监、例监。举监是指参加京师会试落选举人,复由翰林院择优送入国子监学习者。贡监是以人才贡举入监之意。明洪武初规定,凡府州县各学,每年贡举一名到国子监学习。至孝宗时期,又于各府州县常贡之外,每三、五年再行选贡一名,通过考试把学行兼优、年轻有为者选贡入国子监学习。荫监是指三品官以上或勋戚子弟入监读书的学生。例监是指因监生缺额或因国家有事,财用不足,平民纳粟于官府后,特许其子弟入监学习者,故又称民生。至清代,国子监的学生分称监生和贡生。监生有四类:恩监、荫监、优监、例监;贡生有六类: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乾隆以前对监生实行严格考试,后来仅存虚名,凡欲应乡试,或未得科举而欲入仕做官者,都必须先行纳捐取得监生出身,但不一定就在监读书。
书学:唐、宋培养书法人才的学校。唐代书学习《石经》三体,限三年;《说文》二年;《字林》一年。生徒习字,日纸一幅,间习时务策。宋代书学,隶翰林院书艺局管辖,主习篆、隶、草三体,并习《说文》、《字体》、《尔雅》、《大雅》、《方言》等书,兼通《论语》、《孟子》之义。
画学:宋代培养绘画人才的学校。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创设,后归翰林院图画局。学生分士流与杂流,依三舍法补试。专习佛道、人物、山水、鸟兽、花竹、屋木六科,并修《说文》、《尔雅》、《方言》、《释名》等书。读《说文》,则令书篆字,解音训;其它三书皆用问答法。考画以不仿前人,所画人、物之情态、形色及笔韵俱若自然。
医学:古代培养医疗人才的学校。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年(443年)始设医学,不久即废。北魏置太医博士以教弟子,后亦废。唐代医学设于太医署,分为四门:一曰医学;二曰针学;三曰按摩;四曰咒禁。医学又分五科:即体享疗科、疮肿科、少小科、耳目口齿科、角法科。《本草》和《甲乙脉经》为必修科目。针学专习经脉、孔穴之道,辨别浮沉涩滑之候,以针灸手术治疗疾病。按摩学则以按摩术,导引宣泄体内各种疾病。咒禁学专习以咒禁迷信作为驱除邪恶鬼魅之术。宋代医学初隶于太常寺,至神宗时,置提举判局,设教授一人,由翰林医官或在外良医担任。有学生三百人,分为三科:方脉科、针科、疡科。方脉科习大小经,以《素问》、《难经》、《脉经》为大经;以《巢氏病源》、《龙树论》、《千金翼方》为小经。针疡二科,则去《脉经》,而增三部针灸经。学生毕业后,优等者为尚药局医师以下医职,其他按等第补为本学博士、正、录,或委为外州医学教授。元、明地方也设医学。
律学:古代的法律学校。晋始设律学博士。后秦姚兴设律学于长安,召各郡、县散吏入学,成绩优良者选任郡县狱吏。唐代律学隶属于国子监,学生名额为五十人,专习律令,兼习格式法例。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开始用断案考试法官。六年设立律学,仍隶属国子监,以朝集院为校舍,赐钱一万五千缗以养生徒,置教授四人专任教课。学生分命官、举人两类,各居一斋。举人入学,须先听读而后方得试补。习断案者试案一道,习律令者试大义五道,每月一公试、三私试。凡朝廷新颁法令,即由刑部限日转给,以备学生实习。
算学:古代培养天文、数学人才的学校,设于京师。唐代隶属国子监,宋代算学建于崇宁三年(1104年),后并入太史局。所习有《孙子算经》、《五曹算经》、《九章算术》、《海岛算经》、《周髀算经》等书籍。清代称算学馆,康熙九年(1670年)取满洲官学生六人,汉军官学生四人,令钦天监分科教肄,至二十五年(1686年),设算学馆于畅春园。乾隆四年(1739年)改隶国子监,称国子监算学。满、蒙、汉军八旗及汉人学生共六十名。 
武学:中国古代培养军事人才的学校。北宋庆历三年(1043年)始设,不久即废。至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重建武学于武成王庙,选文武知兵者为教授。元丰年间置博士、教谕。生徒以百人为额,未参班使臣、门荫子弟及庶民子弟,可经保荐投考。入学后给常膳,习诸家兵法及弓矢骑射等术。愿试阵队者,量给兵肄习。满三年考试一次,及格者给以官职,不及格者留学一年再试。崇宁年间曾一度设立各州武学。明代置京卫武学和各卫武校,年轻武官及应继承武官禄位的子弟,得入学受教。崇祯时,各州府县亦设武学生员,所习除军事科目外,与儒学无别。
蒙馆:也称蒙学,封建社会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学校。主要教授学童识字、写字和封建伦理道德的常识。一般用《蒙求》、《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等教材。无固定年限,采用个别教课,注重背诵和练习。
社学:元、明、清三代的地方小学。元制五十家为一社,每社设学校一所,择通晓经书者为教师,农闲时令子弟入学,读《孝经》、《小学》、《大学》、《论语》、《孟子》。明代仍普遍设立“社学”,十五岁以下的幼童可入学就读,学习冠、婚、丧、祭之礼及经史、历算,并兼读“御制大诰”和“本朝律令”。清代各直省的州、府、县都设立“社学”,每乡一所,社师择“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充补。
书院:古代官方藏书、校书及私人读书治学之所。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年),以干元院为丽正修书院(亦称丽正书院),十三年改为集贤殿书院。这种官方设立的书院,其主要任务是校刊、收藏“古今之经籍”,帮助皇帝了解经典史籍,并荐举贤才和提建议,供皇帝参考和选用。可考证的私人书院,有唐贞观九年(635年)在遂宁县所办的张九宗书院,还有建于庐山白鹿洞的 “庐山国学”。唐末至五代,战乱连年,学校废毁,学者多择名山胜地建立书院,作为研究学术和聚徒教授的场所,开创了私立大学之风。宋初著名书院有白鹿洞、石鼓、应天府、岳麓等四大书院。南宋书院大兴,原多民办,后经朝廷敕额、赐田、奖书、委官,遂成半民半官性质的地方教育中心。元、明、清三代书院仍盛,成为准备科举的场所。
旗学:清代八旗子弟学校的总称。包括八旗官学、八旗教场学、八旗蒙古官学、盛京(沈阳)官学、咸安官学、八旗义学等。
觉罗学:清代宗学的一种。清初只设宗学,专供皇族子孙及宗室子弟入学。后来生齿日众,遂于雍正七年(1729年),令八旗衙门各设觉罗学,以供八至十岁的子弟聪秀者入学就读。课程为满书、汉书(经史)及骑射三科。盛京(沈阳)合宗室与觉罗为一学,名曰“盛京宗室觉罗学”,以将军及奉天府尹总其事,设总副管;满书、汉书、骑射教习与京师觉罗学同。
国子学(监):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学府。晋武帝咸宁二年(276年)始设。据《周礼》“国之贵族子弟国子受教于师”之意而得名。咸宁四年,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从此国子学与太学并立。南北朝时,或设国子学,或设太学,或两者同设。北齐改名为国子寺,隋代改为国子监。唐、宋承袭隋制,元代设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也分别称国子监。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于南京鸡鸣山下设国子监,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又设北京国子监,明代遂有京师国子监与南京国子监之别。明、清时期,国子监还兼有教育管理机构之职能。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学部,废止国子监。历代国子学(监)的教育对象,主要是封建统治者的子弟,学生称国子生或监生。监生业满多数参加科举入仕;亦有部分以积分法或历事法直接授予官职。
稷下学堂: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由齐桓公田午(前374年—前357年)所立,至齐愍王(前300年—前284年)时,发展最为昌盛。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当时的一些大师如荀子、孟子等都到这里讲学。学宫中有堂有室,有寝有庖,弟子至“数千百人”,规模宏大,成为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四姓小侯学:东汉贵族学校的一种。创设于明帝永平九年(66年),明帝崇尚儒学,特为外戚樊、郭、阴、马四姓子弟设立学校,专习五经,聘请有名望的经师教授。因当时外戚不是列侯,称小侯,故名四姓小侯学。又据《后汉书·儒林传》:显宗(明帝)“复为功臣子孙、四姓末族,别立校舍,搜选高能以授其业,自期门羽林之士,悉令通《孝经》章句,匈奴亦遣子入学。”这类学校中,除汉室达官贵戚外,亦间有匈奴贵族入学。
鸿都门学:东汉的辞赋书画学校。创设于灵帝光和元年(178年),校址在京师洛阳的鸿都门,遂以为名。专习辞赋书画。学生由州、郡三公举送,多达千人。业满可得高官厚禄,或出为刺吏、太守,或入为尚书、侍中,甚至也有封侯赐爵的。
崇文馆:魏明帝曾置崇文馆学士。唐贞观十三年(639年)设置崇贤馆,归东宫直辖。至上元二年(675年)因避太子李贤名,改为崇文馆,置学士掌经籍图书,教授生徒;置校书郎掌校理典籍。学生二十名,均选自皇族贵戚及高级京官子弟。
广文馆:唐、宋国子监下属补习性质的学校。唐天宝九年(750年)始设,置博士及助教,掌教国子监习进士课业的生徒,不久即废。宪宗元和初,西京广文馆定生员六十人,东都广文馆为十人,宋代亦设广文馆,凡试国子监者,须先补中广文馆生,乃得以牒求试。邑官子弟、四方游士多投状入馆,多达千余人,然平日听讲者仅一、二十人。哲宗元佑七年(1092年),生徒扩充到二千四百人,绍圣元年(1094年)废罢。
四学馆:南朝宋设立的儒、史、玄、文单科大学。宋文帝元嘉十五年(438年)在京师(今江苏南京)开设四学馆:由雷次宗主持“儒学馆”;何承天主持“史学馆”;何尚之主持“玄学馆”;谢元主持“文学馆”。四馆各就专业招收生徒,从事研究,首开中国古代设置专科学校的先例。
弘文馆:唐武德四年(621年),门下省始置“修文馆”,九年改名弘文馆。馆藏书籍二十余万卷,置学士掌校正图籍、教授生徒,并参与议政;校书郎掌校理典籍,刊正谬误。设馆主一人,总理馆务。学生数十名,均选自皇族贵戚及公卿百官子弟。明代也设弘文馆,不久即废。宣德二年(1427年)复建弘文阁,后并入文渊阁。
阴阳学:元、明两代地方设立的天文学校。始创于元代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隶属司天台,初仅设于诸路(元代地方行政区域),后推及各府、州。学科为天文学与术数,习《占算》、《三命》、《五星》、《周易》、《六壬》、《数学》等书。艺术精通者,可录呈省府,到京验试,绩优者许入司天台录用。明代的地方阴阳学官,府曰正术,州曰典术,县曰训术。
四门学: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年)迁都洛阳,创设四门小学。因初设于京师四门,故名四门学,后与太学同在一处。设立四门博士四十人,助教十二人。唐代的四门学为大学,隶属于国子监,有生员一千三百人。教授儒家经典,性质与国子学、太学同,惟允许低品阶官员及庶人子弟就学。宋承唐制,于庆历三年(1043年)设四门学,招收八品以下官员和士庶子弟入学,不久被废。
回回国子学:元代培养回回文(维吾尔文)译员的专门学校。创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学生名额为五十人。入学资格限于公卿大夫及富民子弟,供廪膳,以教授回回文字为主,学成后派遣各衙,充任译史。
蒙古国子学:元代在京师设立的高等学校。创立于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学生仅限于在朝的蒙古、汉人官员、法薛台(护卫军)官员子弟和经过选拔的庶民子弟。学额初无定员,至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规定为一百五十人,其中蒙古学生七十人,色目二十人,汉人六十人。学生分正额与陪堂两种,前者为官员子弟,月给廪膳;后者为庶民子弟,略给纸札笔墨。学官有博士、助教、教授、学正、学录、典书、典给等。主要学习蒙古文《通鉴节要》,兼习算学。学成考试精通者,量授官职。
女真国子学:金朝专为女真人子弟设立的学校。始创于金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年)。有策论生百人,小学生百人,选“猛安”、“谋克”内良家子弟优秀者入学。用译成女真文的儒家经书为教材,考试与太学略同。
应天府书院:建于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县)。原为五代名儒戚同文的旧居。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应天府民曹诚在戚氏旧居建筑学舍一百五十间,聚书一千五百余卷,并将自己修建的学舍捐给政府。诏赐额为应天府书院,并以戚同文的嫡孙戚舜宾为主教,曹诚为助教。此书院成为宋初四大书院之一。商丘旧名睢阳,故也称睢阳书院。景佑二年(1035年)改为应天府官学。
白鹿洞书院:建于江西庐山五老峰东南,原是唐代李渤于贞元中(785—805年)隐居读书之地。李渤养白鹿自娱,人称白鹿先生。宝历中(825—827年)任江州刺史,在此建筑台榭,名之为白鹿洞。南唐时,在白鹿洞置田建立学馆,命国子监李善道为洞主,教授生徒,称“庐山国学”。宋太宗时改名为白鹿洞书院,常有生徒数千人。诏赐国子监刊“九经”供生徒肄习,为当时四大书院之一。南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年),朱熹为南康军太守,加以重修,订立教规,并曾讲学其中。由于朱熹的努力,白鹿洞书院成了南宋书院的典范,并影响了后世书院的发展。
    学海堂:清代书院之一。道光六年(1826年),阮元任两广总督时创办,院址在广州城北越秀山。院内不设山长,而设学长八人,分别授课。学生从《十三经注疏》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文选》、《杜诗》、《昌黎集》、《朱子大全》诸书中任选择一门,作日记,交学长评阅指点。刻有《揅经室集》、《学海堂集》及《学海堂经解》(即《皇清经解》)。
石鼓书院:因建于湖南衡州石鼓山而得名。唐代刺史齐映,初建合江亭于山的左侧。宪宗元和年间,州人李宽筑屋山巅,读书其中。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州人李士真请求郡守在这里建书院,招收生徒讲学,朝廷赐“石鼓书院”敕额。《文献通考·学校》列为“宋兴之初天下四书院”之一。仁宗时一度荒废,南宋孝宗时,因旧址复院扩建,规模益增,迄宋末不废。朱熹曾为之作记。
嵩阳书院:建于河南登封太室山下。原址为嵩阳寺,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间兴建。五代时后周改为太乙书院。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赐名太室书院,颁书赐额。仁宗景佑二年(1035年)更名为嵩阳书院。南宋王应麟辑《玉海》,列为“宋朝四书院”之一。宋末已废。清康熙年间重建。院门前有唐天宝三年“圣德感应颂碑”,书法遒雅,雕刻亦精。
岳麓书院:建于湖南潭州岳麓山抱黄洞(今湖南善化西)下。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年),由潭州郡守朱洞创建。真宗咸平二年(999年),郡守李允则重修宇舍,扩大规模,并请国子监颁赐经书。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山长周式又加扩充。八年,真宗召见周式,命为国子学主簿,使归教授,并赐岳麓书院额,为当时四大书院之一。南宋孝宗时,朱熹为潭州守,仿白鹿洞书院,设立学规,内容更为充实,四方学者闻风而来听讲。
茅山书院:宋仁宗时处士侯遗所建,院址在江宁府三茅山后侧,故称茅山书院。侯氏在此教授生徒十余年。仁宗天圣二年(1024年),经江宁知府王随奏请,朝廷赐给田亩,充书院经费。南宋咸淳七年(1271年),迁至金坛县顾龙山之麓。
东林书院:院址在江苏省无锡市。原是宋代杨时讲学之所,元代废为僧舍。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革职吏部郎中顾宪成,偕弟允成于杨时讲学旧址重建书院,榜其门额曰“东林书院”,与同好高攀龙共主其事。书院除以朱熹的《白鹿洞规》为院规外,又订出《东林会约》,主旨是要求师生继承杨时精神,上承周敦颐、程颢、程颐,下接朱熹等理学大师,反对王学的陋习。嗣后,顾宪成等在讲学之余,“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抨击阉党。“士大夫抱道忤时者,率退处林野,闻风响附”,一部分在职官吏也“遥相应合”(《明史.顾宪成传》),被称为东林党。天启五年(1625年),党祸大作,次年四月书院被毁。崇祯年间,又稍复修。
漳南书院: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于成龙为直隶巡抚,在河北肥乡县兴建义学。后郝文灿就原址扩建,改称漳南书院。二十五年(1686年)颜元主持院事,设文事,武备、经史、艺能等书斋。旋因漳水泛溢,淹没院舍,后经修复。
诂经精舍:清代书院之一,在杭州西湖孤山。嘉庆初年,阮元督学浙江,创建“诂经精舍”,并聚诸生合辑《经籍纂诂》一百六卷。该书院重经典而轻科举,阮元、王昶、孙星衍、俞樾等先后居此讲学。曾选刊学生文辑为《诂经精舍集》。
南菁书院:清代书院之一,在江苏江阴县。光绪十年(1884年),江苏学政黄体芳所建。学生学习经史词章,兼习天文、算学等。刊有《皇清经解续编》一千四百三十卷及《南菁丛书》、《南菁札记》等书籍文献。废科举后改为南菁学校。
八旗官学:清代旗学的一种。始设于顺治元年(1644年),分八旗为四处,每处各设官学一所,委派满、蒙、汉教习,教授亲贵以外的八旗子弟。课程与宗学相同。隶属于国子监。康熙三十年(1691年)设立盛京(沈阳)八旗官学,左右两翼各二所,选取各旗俊秀幼童入学,教读满、汉书籍,兼习骑射。
景山官学:清代旗学的一种。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令于宫内北上门两旁官房设官学,是为景山官学。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以下幼童三百六十名就学。置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三人;汉书三房,各设教习四人。学生肄业三年,考列一等为笔帖式,二等为库使、库守。
 
(资料来源:《中华家谱学》;作者:杨宗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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