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住房需要交纳的税费,您交了吗?
各位房东,大部分时候您将住房出租给个人,应该从没交过税;如果承租方为公司,这个时候对方必须向对方开具发票,那么我们就避免不了需要缴纳部分税费;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交那些税?各缴纳多少呢?下面我们以2000元/月的住宅出租为例,一块看下。
1、增值税——免税
每月2000元的租金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同时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税的附加税费也不需要缴纳。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房屋租金,个人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08〕24号)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
=(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10%
= 【2000*(1-4%))】*(1-20%)*10%=153.6元
注意:
(1)一次收入的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费用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实际缴纳的税费可扣除
税金主要是4%的房产税。
(4)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可限额扣除
纳税义务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国税发[1994]89号规定)
3、印花税——个人免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财税[2008]24号)
4、房产税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2008]24号)
房产税=2000*4%=80
综上所述,2000元/月租金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53.6元,房产税80元,合计2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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