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有个争议的话题是:消防队的灭火救援行动,能不能被起诉?
有些案例中,因为消防队没灭好火,法院确实立过一些案子,并有些判决;也有相当一些法院,并没有受理这些起诉。
客观上来说,拿着国家的钱去做事,是应该受到监督的。如果做不好,应该要受到责任追究。包括军队也是,军队打了败仗,并不是不受追究,有责任的话,也是要在军事法庭受到审判的。我们可以看到,在最近这些年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有一项内容,就是要对事故的应急处置进行调查和评价。在前不久刚公布的浙江武义厂房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中,就有事故应急处置的评估。前不久,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强制性行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也就是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了,应急救援搞得好不好,是要进行评估的,这个评估,一方面针对发生事故的单位本身,另一方面,是针对外部救援力量的。从征求意见稿来看,针对政府和相关救援力量的主要评估内容是:
根据事故级别评估事发地人民政府的应急准备情况,包括:a)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界定,以及应急救援专家组建立情况;b)事发地人民政府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情况,查看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要素完整有效情况;c)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情况;f)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日常训练情况以及救援队伍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情况。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研判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情况。a)按照法律法规和预案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指挥场所情况;b)现场指挥部下设工作组情况、各工作组的分工及协同救援情况;c)现场指挥部对事故现场有效传达指令,进行有效管控情况;d)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方案的制定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落实方案情况;e)现场管理、交通管制、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舆情引导工作协调联动情况。a)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有效调动应急救援队伍情况;a)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伤亡人员家属安抚,以及社会稳定情况;b)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避险安置情况。a)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防范次生、衍生事故情况;a)按照要求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有效维护现场秩序情况;评估有关事故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以及舆情引导的有效性。c)公安、卫健、电力、通信、供水、燃气、气象、城管、交通部门救援力量及物资装备保障情况。评估应该不是随便搞的,评估之后应该也会有说法,因此,对灭火救援来说,适时制订相关标准,提升作战水平,是消防队要考虑的一件重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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