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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本《明史》“析高安以益三水”质疑

是“高要”,不是“高安”

——今本《明史》“析高安以益三水”质疑

芙蓉书阁|邓旺林

在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之《明史·卷四十五·地理志六》(下简称“今本《明史·地理志六》”。对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12月第1版、第1次印刷之“二十五史”中的各书均冠以“今本”二字)中对属于广东广州府的三水县有这样一则记述:“三水,府北。嘉靖五年五月以南海县之龙凤岡置,析高安县地益之。”

光绪《广州府志》[1]之《三水县沿革考》(见该志卷七《沿革表二》P19)中有如下注文:“嘉靖五年五月以南海县之龙凤岡置,析高要县地益之。(《明史 地理志》)”。由此可见,光绪《广州府志》的编纂者所看到的《明史 地理志》记的是“析高要县地益之”而不是“析高安县地益之”。

那么,“析高安县地益之(三水)”与“析高要县地益之(三水)”,二者中究竟谁是谁非呢?经过认真查考,我们得出了后者为是的结论。前者中的“高安”实为“高要”之误。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一、明代广州、肇庆两府没有高安县

如果嘉靖五年(丙戌,1526)曾从广东高安县划出一些地方去增益新建的三水县的地盘,这就得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在设置三水县时广东须先有一个高安县存在。否则,“析高安县地益之”就是一句空话.

我们从所见“二十五史”的“地理志”(或称“郡国志”、“州郡志”、“郡县志”)和古今多部著名的地理史志(如《读史方舆纪要》[2]、《广东舆地全图》[3]、《广东舆地图说》[4]、《广东省志》[5]之《总述》、《大事记》和《地名志》[6])中均未发现在今广东范围内有过高安县。由于《三国志》、《南齐书》、《梁书》、《陈书》中均无地理志或州郡志,因此,在今广东境内历史上有无设置过高安县尚未可知,但自隋至清,历来并无高安县则是可以肯定的。

《嘉靖皇帝实录》第64卷中记载:“嘉靖五年五月癸未朔,诏设广东三水县于广州、肇庆二府之间,仍属广州府管辖。从都御史姚镆奏也。”嘉靖十四年(1535)刻本《广东通志初稿》[7]卷四的“疆域”:“三水县,东至南海县界六十里,西至肇庆府高要县界一十里,南至南海县界五十里,北至清远县界五十里。”可见三水县的范围,就明代而言,不出广州府与肇庆府二府的范围。因此,要弄清楚“析高安县地益之(三水)”是否无误,只看这两府所在地有无高安县便行了。

明代广州、肇庆两府范围内,在元代设广州路[8]、德庆路、肇庆路、南恩州、封州、新州、桂阳州、连州,共3路5州18县。其中广州路领一录事司和南海、番禺、东筦(莞)、增城、香山、新会、清远七县,德庆路领端溪、泷水二县,肇庆路领高要、四会二县,南恩州领阳江、阳春二县,封州领封川、开建二县,新州领新兴一县,桂阳州领阳山一县,连州领连山一县。桂阳州与连州均直隶广东道。(详见《元史·卷六十二·地理五》)

据《明史·地理志六》记载,入明后,元广州路、肇庆路均于洪武元年(1368)改为府;德庆路先于洪武元年改为府,后于洪武九年(1376)四月降为州,归属肇庆府;原德庆路所领端溪、泷水二县,前者作为府(州)治,取消了县的编制(成为“废县”);后者于万历五年(1577)五月升为罗定州,直隶布政司;南恩州于洪武元年取消,封州、桂阳州于洪武二年三月取消,新州于洪武二年四月取消,并对各州属县的隶属关系作相应的调整(详见后)。

明代广州府领1州(连州)15县,肇庆府领1州(德庆州)11县。对比《元史·地理五》所记,广州府新增的8县是:顺德 (“景泰三年,以南海县大良堡置,析新会县地益之”)、三水(见前)、龙门(“弘治六年以增城县七星冈置,析博罗县地益之”)、新宁(“弘治十一年以新会县德行都之上坑蓢置,析文章等五都地益之”)、从化(“弘治二年以番禺县横潭村置,析增城县地益之”)、新安(“本东筦守御千户所,洪武十四年八月置。万历元年改为县”)和隶属连州的阳山、连山二县。肇庆府新增的9县是:高明(“本高要县高明镇巡检司,成化十一年十二月改为县,析清泰等都益之”)、新兴(“元新州治,直隶广东道。洪武二年四月州废来属”)、开平(“本恩平县之开平屯。明末改为县,析新兴、新会二县地益之”)、阳春(“元属南恩州。洪武元年属新州。二年四月,新州废,属府”)、阳江(“元南恩州治此,直隶广东道。洪武元年,南恩州废,改属新州。二年四月,新州废,属府”)、恩平(“本阳江县之恩平巡检司,初治县东北之恩平故县,后迁恩平堡。成化十四年六月改堡为县,析新兴、新会二县地益之,而迁巡检司于县东南之城村”)、广宁(“嘉靖三十八年十月以四会县地置”)和隶属德庆州的封川、开建二县。

从《元史》和《明史》的有关记述中可见,明代广东广州府、肇庆府范围内,元、明两朝均无高安县。因此,“析高安县地益之(三水)”显然是不可信的。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再唠叨一下。

《明史·地理志六》中对所有的县都有关于以下内容的记述:属于何府或何州,在府治或州治的什么方位,其大致的地域范围,等等。对于在明代才新设立的县,则还有关于该县于何时、何地设立等方面内容。例如广州府所属的增城、从化二县:

“增城:府东。东有增江,南有东江,西南有乌石、西北有茅田二巡检司。”

“从化:府东北。弘治二年以番禺县横潭村置,析增城县地益之。九年迁於流溪马场曲。东北有流溪巡检司,本治县北石潭村,后迁神岡村。”

而在今本《明史·地理志六》中,除“析高安县地益之(三水)”这一句外,再找不到第二句关于广东高安县的记述,甚至连“高安”二字也再未出现过。

另外,“析高安县地益之”,说的只是从“高安县”分出一些地方给三水县,而不是将整个“高安县”划归三水县。那么,在三水县设置之后,“高安县”应该还存在着。例如,新设从化县时,虽“析增城县地益之”(见前),但增城县依然还在,只不过其地域范围比前小了一些而已。

今本《明史·地理志六》中有不少关于“析”A县地以“益”B县(属新置之县)的记述。在广州府有顺德、三水、龙门、从化四县,在肇庆府有开平、恩平二县。

在这些记述中,顺德县、三水县、龙门县、从化县、开平县、恩平县同属B类县,而新会、“高安”、博罗(属惠州府)、增城、新兴等五县同属A类县(其中新会县先后“析”地以益新设的顺德县、恩平县和开平县。新宁县也是以原新会县地为基础设立的)。在此类记录中,五个A类县,新会、博罗、增城、新兴四县都还存在,并没有因B类县的产生而取消,唯独“高安县”不见了踪影。这不是很值得怀疑的吗?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不怀疑今本《明史·地理志六》“析高安县地益之”的真实性。

二、三水县“本南海、高要两县地”

除了光绪《广州府志》之《三水县沿革考》中的注文(见前)外,还有大量的史料可以证明应是“析高要县地益之(三水)”而不是“析高安县地益之(三水)”。下面我们按材料的时间先后顺序列举部分如下。

1、三水县《立县条议》(见附录)中详述了三水县立县的起因和经过,对分割哪些地方来建立三水县也有具体的记述。这应该是关于三水县建县的原始资料之一。其中并没有提到高安县。

2、嘉靖十四年《广东通志初稿》:“三水县,在府城西北,二百一十六里,嘉靖五年拆南海、高要两县地置。治白塔,管里五十有一。”(见卷六《沿革》P6)“三水县都一十三,曰三江(属堡三,曰鹿步、丰湖、郭塘)、西南(属堡四,曰杨梅、南岸、南滘、高丰)、胥江(属堡三,曰:乐塘、土塘、清塘),曰小洲下、镇南、平田、五鼎、清塘、长岐、龙池、利琼、白上、白下等十都乃肇高要之分,原无管堡。”(见卷六《坊都》P31)

3、嘉靖四十二年,曾任监察御史的三水人何维柏[9]在其为三水县第一部县志所作的《序》中说:“(三水)县治肇自嘉靖丙戌,析南海、高要若干里合而成邑。”(见嘉庆《三水县志》[10]卷首之《旧序》P1)

4、康熙二十四年《广东舆图》[11]卷之二《三水县图说》:(三水)“本南海、高要两县地,明嘉靖五年析南海之北,高要之南置三水县。(《一统志》“隆庆中置”,误。)本朝因之。”

5、嘉庆二十四年《三水县志》卷之二《建置》P1:“一代之制,有沿有革。邑治之先,称南海、称高要远矣,属南海郡、属苍梧郡更远矣。以南海、高要之地而成三水……”卷十三《编年》P1:“明世宗嘉靖五年丙戌,提督两广军务、右都御史兼巡抚广东姚镆,题分南海、高要等地建三水县。县地为韶肇广冲,两江交并,河支多盗,旧隶南、高二邑,顾远不及持。当事者集议割南分高,共五十一里,题请立县扼守。”

6、光绪《广州府志》卷七《沿革表二》有《三水县沿革表》(载于该卷P18—19)。从该表中可以看到,三水县地域,在秦代属“南海郡地”,西汉到南北朝之陈朝属“番禺、四会两县地”,隋至元属“南海、高要两县地”,明嘉靖五年“析置,属广州府”。该表还记录了《大清一统志》的有关记述:“割南海之三江、西南、胥江三都;高要之小洲、镇南、平田、五顶、清塘、龙池、长岐、利琼、白上、白下十都置县。治于白塔村之龙凤岡。取古三水镇为名。旧说西江为一水,北江为一水,合流而达省城为一水,故名三水。”

以上史料,无一提及与三水县建置有关的所谓高安县。

综合以上两方面所述,对今本《明史》“析高安以益三水”句中的“高安”是“高要”之误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疑义了。

在将“高要”误作“高安”方面,“析高安县地益之”并非是绝无仅有的例子。南海县举人何又雄(字淡如),光绪十六年任高要教谕(见《宣统高要县志》[12]卷十四《职官表》),有人就误记其为高安县教谕。[13]

之所以将“高要”误作“高安”,很可能是由于在古代刻本中,“要”字与“安”字形体接近,加上流传下来的古籍上的文字又往往不够清晰。至于真实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还有待我们认真去考证。

【注】

1.光绪《广州府志》:戴肇辰等修,史澄、李光廷纂,光绪五年(1879)广州粤秀书院刻本。

2.《读史方舆纪要》:作者顾祖禹(1631—1692),字瑞五,号景范,江苏无锡人。成书于康熙年间。

3.《广东舆地全图》:光绪二十三年编制成书,广东布政使张人骏主持编制。

张人骏(1846—1927年):原字健庵,改字千里,号安圃。直隶丰润县(今河北丰润)。清末著名政治家。同治戊辰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官至两广总督。光绪二十三年,张人骏时任广东布政使。

4.《新修会典广东舆地图说》:清廖廷臣(翰林院编修)等纂,光绪十五年重修,会典馆原本,宣统元年(己酉,1909)十月广东参谋处重印。

5.《广东省志》:是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纂的大型志书,包括概述、大事记及48个专题,共50部分志,各分志均一级平行排列。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东省志》,由电子出版物数据中心,广东省科技音像出版社出品,新出音管[2006]303号。

6.《总述》、《大事记》、《地名志》依次为《广东省志》之第一、第二、第七分志。

7.《广东通志初稿》:戴璟修,张岳纂,嘉靖十四年(1535)刻本。

戴璟:字孟光,奉川人,嘉靖五年(1526)丙戌科三甲进士,时任巡按广东监察御史。

8.元代首创行省制,地方政区分为省、道、路(州、军)、县四级。此时期,省境被分隶于两行省:将宋代的广南东路置为广东道,隶江西行省,省境大部分属广东道,共领7路8州辖地,道治广州;将宋代广南西路所属的高雷地区和海南岛一带隶湖广行省海北海南道,领3路、3军、1司辖地,道治雷州。而怀集一县则属湖广行省广西两江道。另在海南岛置吉阳、万安、南宁三军和乾宁军民安抚司。道以下为路、军、州、司,属平级,但从辖境看,路与司的地位比州与军要高。此外,元代在广东首设广州、韶州、潮州3个专管城厢居民事务的录事司,它拥有自己独立的管辖区域、管理体系和职能,级别相当于县一级。——《广东省志·总述》(见注5)第一章第二节(《建置沿革》)

9.何维柏:字乔仲,号古林。三水人。嘉靖十年(1531)辛卯科中举,十四年(乙未,1535)四月成进士,选庶吉士,十六年正月散馆授浙江道监察御史。嘉靖二十四年时任巡按福建御史的维柏因弹劾严嵩,被嘉靖帝下锦衣狱,后革职回乡。直至隆庆元年正月始复任为河南道监察御史。万历五年十一月由吏部左侍郎何维柏为升南京礼部尚书官,次月即乞归。万历十六年四月,卒于家,享年七十七。御赐祭葬,谥端恪。

10.嘉庆《三水县志》:嘉庆二十三年(戊寅,1818)重修。李友榕、汪云任、王履祥主修,邓云龙纂。嘉庆二十四年(己卯,1819)刻本。

李友榕:陕西蒲城人,附监,嘉庆二十三年署三水县知县。汪云任:安徽盱眙人,嘉庆二十二年(1817)丁丑科三甲进士,二十三年任三水县知县,次年调署番禺知县。王履祥:直隶大兴人,二十四年署三水知县。邓云龙:三水县人,乾隆三十九年()甲午科举人,任直隶唐山县知县,改授惠州府归善县教谕。

11.康熙二十四年《广东舆图》:蒋伊、韩作栋等主持修纂。

蒋伊:江苏省常熟港口(今张家港市境内)人。清代书画家、诗人。康熙十二年进士、庶吉士,散馆授陕西道监察御史。曾任分守广东全省督粮道、布政司参议,康熙二十三年(甲子)十二月调任河南按察使司副使、提调学政。

韩作栋:陕西鄜州人。曾任分巡广东肇高廉罗道、按察司佥事,后升浙江省粮储漕务道、布政司参议。

12.民国二十七年(1938)四月出版,铅版本。因其上承道光间县志,下限至宣统三年,故取名“宣统高要县志”。

13.见http://www.360doc.com/content/12/0111/13/700052_178721268.shtml。

【附录】

三水县《立县条议》(节录)

明嘉靖五年,总督两广军门姚镆、巡按广东监察御史涂相、左布政使梁材、按察使周宣会议,以地当冲要,南海、高要暨清远,道里旷邈,车马络绎,其间夫役粻委,非添设县治不足以给,河流支僻,宵人出没,非添设县治不足以靖,乃下令广州府曰其条议立设三水新县事宜。据广州府申准,本府推官孙益[1],会同肇庆府通判潘鹍[2]、南海县知县周荞[3]、摄高要县篆、经历李亲至三水相地度宜;集乡老里排徐祐、陆大受、左汲等议,咸曰便。乃条上事宜曰:勘得广州府、肇庆府所属交界地名曰白塔村,北距清远,西通高要,南接南海,离城各百数十里。彼处人民输纳钱粮,则水陆难于搬运,而逋负颇多;接应夫役,则跋涉阻于危难,而病苦犹甚;官司公务之勾摄,则动逾旬月不能了理,而事每耽误;盗贼时常窃发,劫掠公行,客商屡被劫害;乡村多不聊生,缉捕虽严,遍历不及;顾此失彼,莫可谁何。县治之添设,实保障之良图,地方之大幸,生民之至愿也。况本处山水环抱,人烟辏集,路当冲要,田土饶旷,实为善地,堪以立县。其割南海县附近三江、西南、胥江三都杨梅、南岸、南滘、清塘、郭塘、禄步、丰湖、乐塘、高丰、土塘十堡共三十四图;割高要县附近小洲、镇南、平田、五顶、清塘、龙池、长岐、利琼、白上、白下十都共十七图,彼此联属,以里计之有五十一里,以人计之则有一万九千七百八十一丁,以田计之则有四千三百三十二顷七十二亩九分八厘九毫五丝,以粮计之则有一万五千六十三石五斗一升伍合玖勺。于此设立县治则道路适均,钱粮便以输纳,人役便于应接,公事便于勾摄,盗贼由此而绝其出没,地方由此而得以保安。……议既上,督抚台、御史台复会同按察司使周宣、守巡道右参议汪思、佥事祝品、分巡岭西道佥事曹轩,督同潮州府通判刘瓘[4],及连州知州徐相[5]亲诣重复踏勘地势攸宜、人情允协,乃会同总镇两广地方内官监大监郑,镇守两广地方总兵官、征蛮将军、抚宁侯朱麒议,佥同上其事于朝。制曰“可”,乃立三水县治于白塔村之龙凤岡。【载嘉庆《三水县志》卷二《建置》P1—4】

【附注】

1.广州府推官孙益:直隶武进人,进士(见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八“秩官”P3)

2.肇庆府通判潘鹍:浙江平湖人,举人,嘉靖四年任。(见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八“秩官”P40)

3.南海县知县周荞:“荞”一作“竽”。周竽:举人,嘉靖四年任。至于其籍贯,嘉靖《广东通志初稿》卷八“秩官”记为“贵州兴隆(?)卫人“,而光绪《广州府志》卷十九“职官表三”则记作“广西临川人”。

4. 潮州府通判刘瓘:江西弋阳人,举人,嘉靖二年任广州府推官(见光绪《广州府志》卷十八“职官表二”P19)

5.连州知州徐相:江西都昌人,举人,十二年任。前任何士鼇,广西苍梧人,六年任。阮通志列徐相于何士鼇上。张府志作三年任。(见光绪《广州府志》卷二十二《职官表六》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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