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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道德”与“四种境界”20090705

“三重道德”与“四种境界”

新民晚报   >   2009年07月05日
白子超

▲ 吴道子绘孔子
▲ 马远绘孔子
▲ 明人绘孔子像
▲ 清·焦秉贞《孔子圣迹图》
▲ 孔庙内的杏坛

  “中国哲学,从它那个通孔所发展出来的主要课题是生命,就是我们所说的生命的学问。它是以生命为它的对象,主要的用心在于如何来调节我们的生命,来运转我们的生命、安顿我们的生命。这就不同于希腊那些自然哲学家,他们的对象是自然,是以自然界作为主要课题。”(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中国哲学之特殊性问题》)

  不仅新儒家这样说,而且其他学派也差不多这样说,起码是不反对这样说。因为,传统的儒、道、释三家学问确实大体如此。这里,说的是“主要课题”,并未否认其他课题,如社会的学问、政治的学问。

  两千多年来,学者们的求索呕心沥血,论著汗牛充栋。而“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大学》),学者们在阐述关于人生哲学问题时,又着重在“明德”。我们以两位现代学者的研究成果为例证,窥一斑而见全豹。

  一

  上世纪末叶,马王堆帛书与郭店竹简先后出土,震撼学术界。有关专家纷纷投入到研究之中,其中庞朴先生撰写、发表了多篇论文,产生广泛影响。我们主要关注的是收入《文化一隅》一书中的《三重道德》《三重道德论》。

  庞朴先生认为,楚简中《六德》一篇是讲人伦道德的。“生民斯必有夫妇、父子、君臣”。无论何人,必然处于这三伦中的某一个位置,总共是“六位”。各位生民都有其相应的职责,称为“六职”:“有率人者,有从人者;有使人者,有事人者;有教者、有受者。此六职也。”有了职责,又必然会有相关的规范或标准,那便是“六德”:“圣智也,仁义也,忠信也。”楚简明确说,义是君德,忠是臣德,智是夫德,信是妇德,圣是父德,仁是子德。

  学者们公认《六德》是思孟学派的著作,那么在讲人伦道德时为什么不用早已被先人说过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妻柔呢?庞朴先生认为,根据“天降大常,以理人伦”“……是故君子慎六位以祀天常”(楚简:《成之闻之》),“六德”便不能也不会只是特殊性的、只适用于家庭范围内的琐德细行,而必定是更一般的,是天道的直接延伸和显现,即圣智仁义之类。

  应该说,此种解释一般读者是不大好理解的。事实上,庞朴先生也认为《六德》中位、职、德的搭配“显得不那么通顺”。我们只好说思孟学派企图在理论上有所发展,但还不完整,不成熟。

  楚简的另一篇重要文献是《五行》,与马王堆帛书《五行》大同小异。《五行》第一章开宗明义,曰:“仁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义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礼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智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圣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德之行。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

  所谓“形于内”和“不形于内”,乃就天道而言。天道只有被人觉悟,才能成形于人心之中;如果未被人觉悟,没能在人心中成形,只是被仿效于行为之中,那就是“不形于内”。形于内的“德”有五种:仁、义、礼、智、圣。其中,仁、义、礼、智可能虽没有形于内,却在实践中有所体现,那就只能称为“行”,而不是“德之行”。“四行”总括起来称为“善”,而善是“人道”,还不是“天道”的“德”。据此,庞朴先生认为早期儒家已经规定了“四行”乃为人之道,也就是人的社会道德,即社会人的行为规范或准则。

  “圣”不同于仁、义、礼、智,它只能形于内而成圣德,不能不形于内而有圣行。所谓“五行”,是指仁、义、礼、智、圣均形于内的“德之行”。“五行”和“四行”虽只一字之差,但却有着根本的不同。二者的具体德目多所一致,但内涵和境界大不一样。简单地说,“四行”对天道还没有觉悟,不形于内;“五行”则对天道已经觉悟,形于内。也就是说,二者对天道的觉悟程度有本质的差别。如果,人了悟其所在社会不过是天地间的一点和一瞬,洞悉社会所谓善行不过是天道体现于一地与一时,觉解自己虽一粟于天地,却可备万物于我心,那么,此人遂能超出其所在的社会乃至一切社会,而“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独与天地精神往来”。所以,庞朴先生说“五行”是天地道德。

  总之,庞朴先生认为,人首先是一个感性的自然存在,是家庭的一分子,然后是一个理性的社会存在,是社会的一分子,更后或同时是一个悟性的精神存在,是宇宙的一分子,一体而三位,三位而一体。与此相应,便有三套职责,包括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作为各个位置的使命。从而,也就会有三重道德,即人伦道德、社会道德、天地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的思想,提高人们的境界。早期儒家已经认识到,作为自然人和家庭一分子,应该有“六德”;作为社会人,应该有“四行”;而作为精神存在或宇宙人,还应该修习天道之“五行”,以求达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的境界。

  二

  与“三重道德”论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四种境界”论。

  冯友兰先生研究关于生命的学问,融会贯通传统的儒、道、释三家学说及西方一些哲学思想,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初写就并出版了《新原人》一书,提出“四种境界”论,给后人以深刻启发。

  冯友兰先生从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其意义是什么出发,论证出“人生是有觉解底生活,或有较高程度底觉解底生活。这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人生之所以异于别底动物的生活者”,并指出“有觉解是人生的最特出显著底性质”。觉,是自觉;解,是了解。

  人之所以有觉解,是因为有“心”。“有觉解是人的心的特异之处”。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就是大脑的活动;它还有一个要素,叫“知觉灵明”。冯友兰先生虽然对王阳明的“灵明”说有所批评,但并未否定,而是冠以“知觉”而加以运用。所谓灵明,不过是心与天地万物相通的那种特质,现代人称之为精神,似乎并不能完全表达其神异与微妙。而所谓知觉,就是人清醒地自觉这种精神。“人将其知觉灵明,充分发展,即是‘尽心’”“尽心即知性”,不仅觉解天地万物之性,而且觉解人性。

  “人对于宇宙人生底觉解的程度,可有不同。因此,宇宙人生,对于人底意义,亦有不同。人对于宇宙人生在某种程度上所有底觉解,因此,宇宙人生对于人所有底某种不同底意义,即构成人所有底某种境界。”冯友兰先生认为,“境界”不仅指人的主观觉解程度,而尤其是指宇宙人生对于人的意义。这里,把主观精神与客观世界有机地统一起来,因而,“境界”才是可以被他者认知和评价的。

  各人有各人的境界,严格地说,没有两个人的境界是完全相同的。不过,人们可以忽略其小异,而取其大同。“就大同方面看,人所可能有底境界,可以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自然境界的人,其行为是“顺才”或“顺习”的。“顺才”即“率性”。这里,把生物学上的性称为才。习,指个人习惯,亦指社会习俗。“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不知天工,安知帝力?”远古之人的心理状态,或说境界,似乎是一个混沌。他们对“帝之则”“天工”“帝力”不了解,也不觉有此法则。当然,他们并非对任何事情都没有觉解,例如他们了解凿井耕田是怎么一回事,也自觉是在凿井耕田。只不过他们对宇宙人生的觉解的范围很小,程度很低。应该说,自然境界是人的觉解程度最低的境界。冯友兰先生认为,自然境界的人,不限于只能做价值低的事的人;在学问艺术方面能创作的人,在道德事功方面能有成的人,如果只是“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莫知其然而然”,那么其境界也是自然境界。

  功利境界的人,其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为利”的,是为自己的私利的。自然境界的人也有为私利的行为,但他们不自觉,也不了解为什么会有这种利己的行为。功利境界的人则不同,他们对“己”与“利”有清楚的觉解,自觉地或追求增加自己的财产,或追求发展自己的事业,或追求增进自己的名声。冯友兰先生认为,功利境界的人事实上也可能对他人有利,甚至有大利,例如秦皇、汉武的有些事业可以说是功在天下,利在万世,但他们的出发点和设定的目的,是为自己的利,所以秦皇、汉武这样的盖世英雄,其境界还是功利境界。

  道德境界的人,其行为是“行义”的,或者说是为公的。义与利相反相成,求社会的利,求大多数人的利,就是行义。此境界之人,对人性已有较为完全的觉解,明了人性蕴涵有社会,个人是整体的一部分,人必于社会的“全”中始能有自己的发展。个人的发展必须在社会的制度及其间的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规律之中,并且本质上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是社会的发展的组成部分。

  功利境界的人与道德境界的人两相比较,前者以“占有”为目的,后者以“贡献”为目的;前者是“取”,后者是“与”;前者即使“与”,最终仍在“取”,后者即使“取”,最终仍在“与”。

  冯友兰先生认为,普通行道德的事的人,其境界不一定是道德境界。自然境界的人出于天性或习惯,并未自觉,也可以行道德的事。功利境界的人为获个人名利,也可能行道德的事。这两类人所行道德之事,只是“合乎道德的行为”,而不是“道德的行为”。此论点可与上述《五行》的讲“行”和“德之行”相对照。今人或可从中获取重要启发。

  天地境界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此境界的人有最高层次的觉解,不仅了解社会的“全”,而且了解宇宙的“全”。他已知天,故完全知性,自己不仅是社会一部分,行为与社会有干系,对社会应有贡献,而且是宇宙的一部分,行为与宇宙有干系,对宇宙亦应有贡献。此境界的人,是社会中堂堂正正的一个人,亦是宇宙中堂堂正正的一个人,“与天地参”“与天地比寿,与日月齐光”。天地境界还可细分为四个层次:知天、事天、乐天、同天。冯友兰先生晚年撰文补充说,这是参考孔子自述得来的,说“五十而知天命”就是知天,“六十而耳顺”就是顺天命,也就是事天,“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就是同天。至于乐天,孔子自述时未涉及,但《论语》记载孔子“乐”的地方很多,多是指精神境界,即乐天。

  人的境界不同,即对宇宙人生的觉解程度不同,其心理状态自然不同,也就是普通所谓怀抱、胸襟或胸怀存在差别。同时,其举止态度,表现于外者,亦不同。此不同的表现,即道学家所称“气象”者之迥异。

  人所面对及享受的世界有大小之别。境界高的人,面对、享受的世界大;境界低的人,面对、享受的世界小。这里的大小,不仅是指现实的、物质的层面,而更是指超越的、精神的层面。例如,一个境界很高的人,并不是说他已将世界所有美景看尽,已将世界所有美食尝遍,而是说他能在精神世界里如庄子所云,“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

  天文学家和理论物理学家也常说宇宙,但他们所说乃是物质的宇宙。物质的宇宙虽然也是无限大,却不是哲学中宇宙的“大全”。天文学家和理论物理学家对物质宇宙的了解,非常人所能及,甚至非道德境界的人、天地境界的人所能及,但如果他们不了解、不觉悟哲学的宇宙人生,没有关于生命的“知觉灵明”,那么他们的境界可能只是功利境界。也就是说,他们只有知识层面的了解,而没有精神层面的觉悟。在哲学家看来,精神的享受,远远大于知识的享受和物质的享受。

  境界有久暂。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境界,可有变化。如某人有较高程度的觉解,已经达到道德境界,但因“人欲”的牵扯,而不能常住于道德境界,会因人、因事、因时、因地退回到功利境界,甚至退回到自然境界。孔子的大弟子颜渊也不过“三月不违仁”,所以需要一种修养功夫,“以诚敬存之”,常住于道德境界,或天地境界。“用敬”并不是终日静坐,而是照常做该做的事,不过因为他有觉解,平常事对他都有“行义”“为公”的意义,所以他无论做什么事,时时刻刻都专注于“行义”“为公”的意义,任何事对他也只有“行义”“为公”的意义,那么他即常住于道德境界中了。自然,一个人通过不断的学习、修养,提升自己的觉解程度,境界也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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