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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诗填词杂说(四)

转:杜华平blog的博客

接着写这个话题。这次要谈的是韵。
 
韵是中国古诗最基本的形式要素。平仄和对仗,都仅在在律诗和律绝以及一些词牌中是基本要素;节奏,则表现于诗词,曲中却可以节奏自由。唯有韵才是古代的诗歌,包括诗词曲,甚至在辞赋,以及弹词等民间说唱等文学样式中都得讲究的基本要素。所以,称这些文学样式为韵文是没有问题的。
 
韵,说起来好像很简单,一旦操作起来就显得复杂。什么是韵呢?我们不假思索地会说:韵表现为拼音中的韵母。汉语拼音中韵母相同的字,在相应的位置加以重复称为押韵。举例说:孟浩然的《春晓》:“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其中第一、二、四这三句的末字晓、鸟、少,韵母为ao或iao,这些韵近字有规律地加以呼应,使全诗构成回环应和的美感效果。
 
但是,这一理解是不确切的。举例说,把《春晓》开头两句改为“春眠闻啼鸟,处处可魂销”或“春梦惊啼鸟,处处若闻箫”,意境比原诗差远了自不必说,从韵的角度看,销、箫这两个字虽然都与鸟、晓、少等字一样韵母为ao或iao,但是谁都知道,旧诗中它们不能押韵。原因是销、箫声调为阴平,而鸟等字为上声字,它们之间不能押韵。
 
可见,韵包括两部分:一是以元音为核心的韵,二是附着于韵中的声调。这两部分中,第一,押韵时韵母中不需要整个韵母相同,只要韵腹、韵尾相同即可,韵头不同如a和ia、ua,an和ian、iang都算同韵。第二,古代声调区分为三类,入声字单独一类,平声字一类,上声、去声字为一类。如禅、仙、传等字同韵,古代同属先部。喜、比古代为上声纸部字,事、易、致为去声置部字,它们之间可以押韵。但是,力、息、极等字古属入声职部字,这几个字之间可以押韵,却不能与属于上声、去声的喜、事等字相互押韵。
 
根据研究,早在先秦时代押韵就是区分声调的,如《诗经》中的《硕鼠》篇,全诗一共三节,第一节押韵字为黍、顾、土、所,是先秦鱼部字(“所”字今天普通话与其它各字韵不同,但许多方言中仍然读如“鼠”字),都为上声或去声,第二节的麦、德、国、直,先秦属于入声职部,第三节的苗、劳、郊、号,先秦为宵部平声字。从这个用例中可以看出,《诗经》时代,押韵时是区分声调的。清代乾嘉学派著名学者钱大昕指出:“三百篇每章别韵,大率轻重相间,则平侧之理已具。”(《潜研堂文集·答问》)在他看来,先秦虽然没有平侧(即平仄)之名,但平仄声调中包含的发声轻重的区别,那时的诗人们不仅有认识,而且能应用了。
 
正如友人闲机生所指出的:诗歌本来是配乐歌唱的,“在现代的乐曲中,歌词一旦被唱出来似乎就没有平仄的区别了,所以出现平仄通叶的情况,比如在《让我们荡起双桨》中的‘桨’和‘墙’”。古代的情况是如何呢?我们没有时光隧道,也不能起古人于九泉而问之,但根据早期诗歌押韵的实际用例,可知古人的歌唱一定与现代乐曲不同,我宁愿这样推测:他们很有可能歌唱时的音高音低直接与歌词的声调相关。也就是说,不能把“桨”字唱得像“降”或“姜”那样。这仅仅是我的推测,具体情形实难确证。
 
押韵的基本道理就以上这些。在实际运用时,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韵式。也即押韵位置、押韵频度。在各种韵文体式中,有不同规定。古体与近体不一样,诗与词、曲、赋也不同。其中规则较易掌握的是近体诗的韵式。有这样几条规定:
 
1. 全篇只押一个韵,不换韵。
2. 在第二、四、六、八等各句的末字位上押韵,即在诗中的偶数句末字押韵。特殊的是首句,此句是可押韵也可不押(即除首句外,均为隔句押韵)。
3. 只押平声韵。凡不押韵的句子,末字均为仄声字。
 
二、韵部。旧体诗的押韵,其实不是按我们上述的普通话拼音来操作的。如孟浩然的《春晓》,晓、鸟、少三字的选用,不是按照现代拼音或者古代对应的反切来判定(三字在《广韵》中反切分别为:馨皛切、都了切、书沼切),而是根据唐宋以来的韵书。古人自小就与韵书打交道,《红楼梦》第48回黛玉教香菱作诗,香菱苦心训练《月》诗,当她改出第二版时,宝钗却给她泼了凉水:“不像吟月了,月字底下添一个‘色’ 字倒还使得,你看句句倒是月色。这也罢了,原来诗从胡说来,再迟几天就好了。”香菱听了,“自己扫了兴,不肯丢开手,便要思索起来。因见他姊妹们说笑, 便自己走至阶前竹下闲步,挖心搜胆,耳不旁听,目不别视。”一会儿,探春隔窗笑说道:“菱姑娘,你闲闲罢。”香菱怔怔答道:“‘闲’字是十五删的,你错了韵了。”原来,她所写的诗用的是十四寒韵,已用过寒、盘、干、栏、观、看等韵字(看字可读平声),而探春一句话中的“闲”字恰好是寒韵的邻韵。按照韵书,十四寒与十五删,分属于相邻的两个不同的韵部。初学诗的香菱对此是异常敏感的。
 
唐宋以来,人们根据《切韵》或《唐韵》来作诗。《切韵》是隋朝编成的韵书,此书现只有残本,据考证,它分韵为193韵。《唐韵》是唐玄宗时期为刊正《切韵》而编的。据考,该书开元本韵195部,天宝本205部。因为这些韵书分韵过细,唐宋人作诗时进行了一些合并,宋末平水人刘渊总结唐宋以来诗歌用韵的实际,编成了适合于人们写诗需要的《平水韵》。这部韵书分韵为106韵。它成为后世人们遵循的基本作诗宝典,清人据此编有《诗韵集成》《诗韵合璧》。一直到近现代,人们写旧体诗一般都得备一部《诗韵合璧》类的韵书。我学诗的时候倒是从王力的《诗词格律》开始。王力的《诗词格律》(基本内容已见于他主编的《古代汉语》)除了有很通俗易懂的诗词格律的讲解,还附有简明的韵字表。这个韵字表是我学诗查得最多的。
 
对照着王力编的韵字表(该书中题为《诗韵举要》),可以发现106韵的诗韵构成如下:
平声 30 韵,上声 29 韵,去声 30 韵,入声 17 韵。
 
其中,因为近体押韵只押平声韵,一般人学诗都是从近体入手,所以也就主要熟悉平声的30韵,分别为:
 
上平声 15 韵:
一東 二冬 三江 四支 五微 六魚 七虞 八齊
九佳 十灰 十一真 十二文 十三元 十四寒 十五刪
下平声 15 韵:
一先 二蕭 三肴 四豪 五歌 六麻 七陽 八庚
九青 十蒸 十一尤 十二侵 十三覃 十四鹽 十五咸
 
这里每个韵部都标了序号,都有一个名称,名称是该韵部中代表字。研究上述诗韵的韵目,我们不免犯愁:一东和二冬,三江和七阳,四支和七齐,十一真和十二文,十四寒和十五寒以及下平声的十三覃、十四盐、十五咸,二萧与三肴、四豪,八庚和九青、十二侵,它们的韵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分属几部?甚至还相隔很远?再具体查阅韵字,又可发现四支的支、枝、移、奇、宜、仪、诗、师等字却与悲、垂、吹、推、虽、眉等字混在一部,而到入声韵中还可以看到石、席、迹、夕、食、敌、笛等字,为什么今天读来韵同的奇、宜与夕、笛,在诗韵中势同水火,而今天韵别的枝、移与悲、眉反倒可以互相押韵?人们学诗不按当代的语音实际来押韵,反倒按照已经死去的古代韵书来押韵,这是不是食古不化?
 
我以为,上述现象根本原因在于语音的发展。
 
语言是不断发展的,其各要素的发展不很均衡,词汇发展最快,语音发展较快,语法和字形则最为稳定。综合汉语各要素的发展,汉语经历了上古、中古、近古和现代等四个阶段。其中,近体诗(包括律诗、近体绝句)确立于中古时期(定型于唐代武则天当政时期),它大致反映了中古语音的实际情形。中古时期的人们写诗,虽有《切韵》或《唐韵》在那儿起着规范作用,考虑到当时各地方言的差异,他们写诗的操作原则,我想大致是依据当时的官话。而到了明清时期,由于政治中心的北移,语音发生了很大变化,通俗文学的戏曲、散曲、说唱等形式及时地采用了当时通行的语音来押韵,而早已定型的诗词,人们还是不得不采用唐宋诗人的用韵情况来斟酌去取的。
 
可见,明清时期的人们并非出于一种保守、顽固的文化立场来捍卫中古音韵,他们写诗填词之所以仍然遵从唐宋诗韵,根本原因在于对诗词标准的认同。
 
试想,唐宋人写诗词,用的是一套语音系统(基本依据是《平水韵》),而明清人用另一套(譬如采用近古的《中原音韵》),那么明清人从小该从唐宋名家诗学起呢,还是该从明清诗学起呢?因为杜牧《山行》“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按《平水韵》上下两句是押韵,而按照《中原音韵》,斜、家两字已经分化为不同的韵(斜为车遮部、家为家麻部),这两句就不押韵,杜牧的诗就失去典范意义。
 
所以,我个人认为,诗词本来是历史现象,唐宋以后的人写诗词可理解为现代人用古人的戈戟打古代的兵阵战,它本质上是一种语言游戏或文学游戏。写诗填词本来就不适合现代人全部参与,因此,提倡使用新韵写作诗词,初看似觉在理。通过降低门槛来普及古典诗歌,使更多人能够写作,用意是好的(已有《诗韵新编》出版,该书原为新诗押韵之用,但很多写旧诗的人主张也使用这个韵)。但仔细推敲,这个观点有个逻辑上的前提即是:现代普通人可以用现代语音来写古典诗词。这个前提本身显然是悖谬和滑稽的。
 
我主张,现代人本来不必写旧诗,若喜欢旧体形式,想写写李白杜甫那样的诗,苏轼李清照那样的词,那么就只好花点功夫学会古人所熟悉的形式。只是,不必过于拘泥于古人的《诗韵》,从可操作性的角度看,适当作点合并是可以的。合并的原则,我主张坚持四个字:于古有据。
 
具体来说,写近体诗,最起码的底线是遵循古体的宽韵,如平声30韵合并为15类(可参阅王力《诗词格律》第56页),把东与冬,江与阳,支与微、齐,鱼与虞等加以合并。
 
我个人的做法还有一点,一并在此予以介绍。如十三元到了词韵中便已分化,源、垣、沅与门、盆、村等字填词时已不可互相押韵,但诗韵中它们同属一个韵部,互相押韵。我写诗时则不愿把这两部分字互相押韵,只是一般人看不出来而已。  
 
下面介绍我个人学诗初期的做法。我一般根据要表达的意思,确定一个韵脚字,譬如想用“春”作韵脚,看看韵目,知道这个字应该是十一真的韵,于是,从这个韵部中把所有可能用到的字都抄出来慢慢推敲。另一种做法是:根据要表达的意思和已确定的一个韵脚“春”字,找一首熟悉的用这个韵的古诗来读,如朱熹的名诗《春日》:“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用的韵字分别是滨、新、春,如果觉得合用就可以直接用,如不行,则再参照其他人的同韵诗,譬如陆游的老师、赣县人曾几就写有一首不错的《立春》:“十载东都客,春盘种种春。翠看蔬甲小,黄爱韭苗新。流落成吾老,萧疏对此辰。睦邻如有使,传语大梁人。”根据这首,可知同韵的字尚有新、辰、人等字。
 
通过第一种训练方法,我对诗韵逐渐熟悉起来了,现在,我写诗虽有时还翻查韵字表,但不再需要像最初那样花那么多功夫来遍读同韵字。记得的常用的同韵字(特别是平声字)数量,在写应景的小诗时一般够用。
 
后一种训练方法,把学诗与作诗结合起来,作诗的同时就在温习所学的诗。而且,通过写作,读书读得更上心。用写作的眼光体会古人写作的奥妙,体会将更细、更深。今人在诗歌鉴赏、体认方面一般不如古人那么细微,多半由于不能从写作的角度读诗。随着阅历的增加,这种方法我用得越来越多了。
 
最后要说到一个诀窍,就是利用保存在方言中的音来帮助记忆。各地的语言发展并不平衡,于是形成汉语方言,其中北方各地方言与普通话更为接近,而南方各地则较多地保留了中古以来的语音。如中古的入声,在广东、江浙和广西、湖南、江西的大部分地区都还有这个发音急促的声调。利用这些地区的方言,可以轻易地辨认出迹、吉、石、合、达、独、觉等现代普通话中读为平声的字,原为入声(属于仄声),与月、没、雪、曲、骨、发等字发音方法相似(有辅音韵尾,故发音急促)。再如四支中的奇、痴、知与眉、危、规等字,若用许多地方的方言来读,可以发现它们元音相同。仅凭方言的这项作用,我们也能认识到:保护方言和推广普通话一样重要。
 
关于诗词用韵问题,我提出了自己的一些主张,欢迎正在从事旧诗写作或者对此有兴趣的同仁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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