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乱”治理责任状 三家子中心校二部 2011年3月 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修炼师德,加强行风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使“三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县教育局会议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订《中心校一部“三乱”专项治理责任状》。学校同各位教师签定责任状,每位教师要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不在校内、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二、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三、不强迫、诱导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收取或变相收取回扣。 四、不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不暗示家长。 学校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将进行明查暗访,如经查访发现或由社会、家长及学生举报,经学校查证属实,对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教师,根据事实情节,将给予以下处罚: 1、没收所有非法所得。 2、责令退还全部违规所得,并处所得罚款。 3、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 4、补课过程中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报教育局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学校聘用的临时代课教师,如违反规定的取消代课资格。 责任人签字: 三家子中心校二部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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