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后”、“才”等合并简化字及“复繁派”的死穴
作者:子乔
【摘要】
一、大部分合并简化字都没有恢复繁体的必要。
二、“一对多”的简—繁转换并不会增加多少成本。
三、不能将文字系统规模的扩大和文字形体的“繁化”混为一谈,正如人类社会新事物层出不穷,而衣食住行却日趋便捷;历史上汉字的演变,一直在寻求“精确(质量)”和“便捷(效率)”之间的整体平衡;现代的汉字简化,仍是在寻求这种平衡。
四、从损害“精确”或“美观”的角度批判简化字,是不知道文字为何物,不了解汉字发展历史的体现;隶书将篆书的偏旁“辵”简化为“辶”,这和现在将偏旁“言”简化为“讠”,在学理上没有任何区别。
五、书体的改变和笔画的减少都是形体上的“简化”,没有必要截然分开;自相矛盾是“复繁派”的死穴。
六、对未来作出假设并进行价值判断是毫无意义的。
一、大部分合并简化字都没有恢复繁体的必要。
现代汉字简化有一种常见的方法,就是将多个字合并为一个字。具体有两类情况:一是用已经存在的简单的字代替复杂的字,二是用一个新的简化字代替多个字。这种方法遭到了“复繁派”的猛烈抨击。不可否认,将字源和意义不相关,读音也不同,历史上从未或很少通用,而又都很常见的字进行合并,确实值得商榷,比如“發”与“髮”(仅仅是声符“癶”和“犮”的古音、古义相同)。但是,也有不少合并字是有充分历史依据的,不能一概而论,一些人甚至误以为它们都是49年以后生造的新字,这就更不应该了。
下面举几个例子,它们经常被“复繁派”质问“根据何在?”这些人在汉字问题上大放厥词,动辄进行道德批判,充当卫道士,他们只把眼光局限在楷书的范围内,不懂古文字,不了解汉字的整个发展历史,这也就罢了,可居然连最基本的《说文》及其《段注》都懒得翻一下,难道他们就是这样“热爱传统文化”的?
1、“后”与“後”
“後”简化为“后”,几乎被所有的“复繁派”所诟病,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其实“后”在历史上早就被借为“後”了。
《说文》:“后,继体君也。”段注:“释诂、毛传皆曰:后,君也。许知为继体君者,后之言後也。开创之君在先,继体之君在後也。析言之如是,浑言之则不别矣。易象下传曰:后以施命诰四方。虞云:后,继体之君也。此许说也。盖同用孟易。经传多假后为後,大射注引孝经说曰:后者,後也。此谓后即後之假借。”
既然“经传多假后为後”,今天为何用不得呢?“复繁派”质问“根据何在?”显然是不看书的结果。
2、“才”与“纔”
古文字“才”象草木初生之形,《说文》:“才,草木之初也。”段注:“引申为凡始之称……凡才、材、财、裁、纔字,以同音通用。”“才”作为实词,可以与“初”、“始”互训,后来引申为“刚刚”的意思,成为副词,这是实词的虚化;而“初”、“始”用作副词也有“刚刚”的意思,三字仍然可以互训。
至于“纔”,《说文》:“帛雀头色也。一曰微黑色,如绀。纔,浅也。”段注:“今用为才字,乃浅义引申”,明确指出“才”为本字,“纔”反为借字。而“浅义引申”之说稍嫌迂曲,不如“才”由“草木之初”引申为“刚刚”那么顺畅。
可见,现在以“才”代替“纔”,不论从哪方面说都是很合适的,台湾也是用“才”而不用“纔”的。
有人说“才能”一词会出现歧义,但是,扪心自问,在具体的语境中,这种概率有多大呢?能和简化带来的便利相提并论吗?在所谓的“正体字”中,类似的情况就能完全避免吗?要完全避免,只能是每个义项都使用一个单独的字,那需要多少个汉字才行?表达是精确了,可是应用呢?
【子乔按:本文的“正体字”即大陆通常所说的“繁体字”。使用这种称呼,一是为了迁就某些人的习惯,以期避免定义上的无谓纠缠,二是提醒某些人,这种“正体字”中早就存在着大量的简化,是颠覆了原先的“正体字”后才登上宝座的。】
3、“胡须”与“鬍鬚”
“胡”、“须”均为古字。《说文》:“胡,牛颔垂也。”段注:“此言颔以包颈也。……引申之凡物皆曰胡。”“胡”本义是牛下巴颏(一说包括脖子)的垂肉,后来泛化,也用于人和其它动物,以及象“胡”的物体。《说文》:“须,面毛也(段注本作:颐下毛也)。”古文字为独体象形字,象一个长胡须的人。“彡”为胡须象形,“页”由人形演变而来(主要是头部)。“胡须”本义是下巴颏(或脖子)上的毛,后来泛化了,嘴唇上、脸部的毛也叫“胡须”。
4、“并”与“併”、“並(竝)”
《说文》:“併,竝也。”段注:“许互训者,礼经注曰:古文並今文作併。是古二字同也。……形声包会意。”
《说文》:“竝,併也。”【子乔按:“立”古文字象正立人形,“竝”象二人并立。】
《说文》:“并,相从也。”段注:“从旧作從,今正。合也兼也。”
可见,“竝(並)”和“併”可以互训,而它们和“并”的意义有相近之处。“併”又可写作“傡”,是形声兼会意字。二“立”为“併(竝)”,“人”“并(合)”亦为“併(竝)”。这是三字合而为一的依据。就社会应用而言,合起来也是利大于弊的。
5、“复”与“復”、“複”、“覆”
《说文》:“复,行故道也。”段注:“疑彳部之復乃后增也。”
《说文》:“復,往来也。”
《说文》:“複,重衣也。”段注:“引申为凡重之称。複与復义近,故书多用復为複。……诗:陶復陶穴。郑注月令曰:古者複穴。”
可见,“复”、“復”意义相通。甲骨文有“复”而无“復”,“复”从“止”,本有行走之义。后“止”讹变为“攵”,本义遂失。后人不明此理,又加“彳”表示行走。意义重叠,去之无妨。而“複”意义引申后,与“复”接近,自古通用。
“覆”也可以通“複”和“復”,表示重复、返回,这个意义简化为“复”。但是用作“遮盖”、“翻倒”时,根据1986年的《简化字总表》,恢复为“覆”,不简化为“复”。这种调整仍是在寻求“精确”与“便捷”之间的整体平衡。
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这些常用的简化字本有其字,又有历史依据,能讲通意义,而且不会引起混乱,实在没有恢复繁体的必要。有人说这是“复古”。确实是,但“复古”并不是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便于应用才是目的。创新也是一种手段,但是要慎用,实际上用得也不多(相对而言)。而“發”与“髮”之类的合并,如果当初不合并也就罢了,可是既已成为事实,大多人已经习惯,在具体的语境中,也并未引起多大的混乱,个人认为也没有恢复的必要。
还有一种情况,是以一个生僻字,作为一个常用字的简体。比如“体”现在是“體”的简体,而“体”也本有其字,读作“ben4”,同“笨”。只是这种用法不但在日常生活中见不到,在古书中也是罕见的,可以说现在已经被淘汰了,根本不会引起混乱。这种合并简化,代价几乎没有,与其效益相比,是不值一提的。从“复繁派”的立场来说,这反而是维护传统文化——把一个“死”字救“活”了。
以上这些情况,占了合并简化字的大多数。有人把异体字也算作“合并简化”,比如“粗”和“麤”,严格来说这是不对的,至少我们讨论的“合并简化”并不包括此类情况。这两个字都见于《说文》,在所谓的“正体字”中,习惯上用“粗”而不用“麤”,不存在“引起混乱”和“恢复繁体”的问题。在简—繁转换时,不能将“粗”转换为“麤”,也即“粗”就是“正体字”,而“麤”也是一个几乎被淘汰的字——指用作“粗”的意义时,有人用它表示“三鹿”,那另当别论——这本身就是一种简化。这种“简化字”在“正体字”中还有不少。【子乔按:“麤”字在电脑上如果用正常字号显示,就是三团黑疙瘩,而且这已经是省略了笔画的。】
还有人说,使用古字的合并简化,“勾销了这些汉字在整个汉字演进史中所经历过的变化过程”。这真是危言耸听,所谓的“正体字”并没有被完全消灭,它只是和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一样,退出了社会应用的主流而已,何言“勾销”?你想研究“汉字演进史”,大可去阅读“正体字”甚至甲骨文、金文,没人阻止你。但是你以为每一个老百姓都象你一样关心并需要“汉字演进史”吗?
说穿了,还是“损失”和“效益”谁更大的问题。笔者认为,汉字简化在总体上效益大于损失。其效益,只扫盲一条就足够了。有人对此表示怀疑,说“正体字”一样可以扫盲。确实可以,甲骨文都可以用来扫盲,只是有个效率问题,正如国民政府1935年8月颁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时,教育部长王世杰所说的:“近年以来,政府与社会,虽渴望普及义务教育及民众教育,而效果仍未大著,其中原因固多,而字体繁复,亦为重大原因之一。于是谈教育普及者,多主择是通行之简体字,应用于教育,以资补救和进行。”
简化字的扫盲成果是客观事实,没有人能够证明,即使当初不简化汉字,也能在同样投入的前提下获得同样的效果。历史并不是没有给“正体字”实现让大部分中国人脱盲的机会,只是它没有完成,否则王世杰也就不会那么说了。台湾的情况是不足为据的,如果台湾当年也有几亿文盲半文盲,而两边政府的教育投入也大致相当,那才可以仅仅通过“识字率”来评判“正体字”和简化字的扫盲效果。否则,只比较“识字率”是根本没有说服力的。
还有人曾经做过试验,说对于小学生来说,学习所谓的“正体字”并不比学习简化字更费力。先不说这个结论是否可靠,就算可靠,请问:小学生和成年文盲半文盲是一回事吗?社会上的扫盲能按照正规学校教育那样进行吗?难道当年那几亿成年文盲半文盲应该脱产去上小学?难道因为现在的小学生学习“正体字”不费力,就要使已经脱盲的几亿成年人重新成为文盲半文盲?
二、“一对多”的简—繁转换并不会增加多少成本。
至于“一对多”的简—繁转换,确实有些麻烦,也经常被“复繁派”拿来说事儿——“一对一”的可以自动转换——但是它在社会应用中显然不占主流。人们使用这些合并字进行日常交流的次数,要远远多余将它们转换为繁体字的次数,而且使用计算机系统并辅以人工校对(也即“半人工校对”),是能够解决的。
其实,就算不存在简—繁转换问题,或者可以实现全部自动转换,通过人工输入或扫描而得到的简体文本,也都需要人工或半人工校对。所以,针对“一对多”简—繁转换的校对,如果进行科学的处理,就不会增加多少成本。比如,可以在校对原始简体文本的同时,进行“一对多”的简—繁转换及其校对,然后再整体自动转换为繁体,这样效率较高。
“一对多”的简化字和繁体字并不是很多,对应关系一般也不超过3个。可以在海量词库的基础上,根据上下文进行“智能识别”。这样虽然不可能百分之百准确,但也会大大降低错误率,减少人工校对的工作量。
以“须(須、鬚)”字为例:可以规定在一般情況下,“必须”转换为“必須”(因为此“须”对应“須”的概率要大于“鬚”。遇有特殊情况,如“必鬚”为人名,而且在某一文本中出现的概率大于“必須”,就可以自定义“必须”转换为“必鬚”),“须知”转换为“須知”、“须眉”转换为“鬚眉”、“须发”转换为“鬚髮”、“须发皆白”转换为“鬚髮皆白”……
然后确定优先级,“必須”比“鬚髮”常用,则优先级应高于后者,这样“必须发钱”就会按“必须—发钱”处理,而不是“必—须发—钱”。一般来说,字数多的词含有的信息量大,排他性更强,比如“须发皆白”的优先级就应高于“必须”,这样“张必须发皆白”就会按“张必—须发皆白”处理,而不是“张—必须—发皆白”(“张必”为人名)。当然,这只是一种简单的算法,肯定还可以设计出更智能的。
经过这样的处理,肯定还会存在少数错误。如果文本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以往处理同类文本的错误率也极低,不会导致整体上的错字率超过规定数值,那么大可置之不理。否则,就需要再进行“半人工校对”。也即,由计算机系统指出文本中存在“一对多”转换的地方,提供选项,由操作员根据上下文判断该用哪个字,正确的不动,错误的改正。也可以选择不校对所有的“一对多”,而是根据转换的错误率进行筛选,比如“长江后浪推前浪”转换为“長江後浪推前浪”,出错的概率微乎其微,就可以自动跳过,不进行校对。
这个工作不要求操作员精通繁体字,只要求掌握“一对多”的字就可以了。如果计算机系统自动转换的正确率很高(智能性高),而“半人工校对”部分的界面也很便于操作的话,即便是转换字数很多的文本,也不需要太多的人工时间。
当然,以上只是笔者的设想,不知现在有没有这种计算机系统——Word已经可以实现其中的部分功能——即使重新开发新的系统,技术上也并不困难,成本也没有多高。这与合并字所带来的效益和将其重新分开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三、不能将文字系统规模的扩大和文字形体的“繁化”混为一谈,正如人类社会新事物层出不穷,而衣食住行却日趋便捷;历史上汉字的演变,一直在寻求“精确(质量)”和“便捷(效率)”之间的整体平衡;现代的汉字简化,仍是在寻求这种平衡。
这里还涉及到汉字的“分化”问题,顺便说说。笔者认为“简化自古就是汉字发展的主流”,而“复繁派”的观点正好相反,他们认为,汉字的字数是逐渐增多的,往往是一个字通过增加偏旁分化为若干字,比如先有“云”后有“雲”,先有“求”后有“裘”等等,这显然是“繁化”,“拥简派”又怎么解释呢?【子乔按:笔者的观点详见拙文《简化自古就是汉字发展的主流——与徐晋如先生商榷》(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d9f4b10100chwl.html),以下简称《商榷》】
如果从字面上理解,汉字从无到有,字数也不断增多,这当然是“繁化”,没人说这是“简化”。其实,连地球都是从无到有的。如果按这种思路,可以说任何事物都是“繁化”而不是“简化”的结果,那还争什么呢?不过笔者所言,却是汉字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之后——以商代甲骨文、商代金文为上限——它在形体上的发展趋势,这与字数的多少不能混为一谈。
这些字之所以分化,是因为它表达的意义分化了或增加了,为了表达得更精确,才增加偏旁另造新字。但是,如果每个意义都造一个新字的话,那将会导致汉字的数量极其庞大,不利于学习和使用。所以古人也是有所“分”而有所“不分”,并未追求一字一义,一字多义的现象极其普遍。这是在“精确”和“便捷”之间寻求一种整体平衡。分化过程完成以后——注意不会是一下子就截然分开——新字与原字就成了并存而彼此独立的两个字,意义各不相同,一般不会混用。这与一个字经过“繁化”以后,原字被淘汰,而以新字表示原义的现象,应该严格区分。前一种“繁化”其实是文字系统规模的扩大,后一种“繁化”才是形体的繁化,这是两个层面。
裘锡圭先生对此有精辟的论述(详见《商榷》所引)。笔者也举过一个例子,就是金文“或”字。这个字本身在西周早期是繁简并存的,而简体占主流(繁体见于《保卣》),到西周中晚期,繁体就被淘汰了。同时,在简体的基础上,增加偏旁,造出了“国”字和“域”字,而“或”字最终专门用作无定代词。后世“国”和“域”有时可以互训,但与“或”是泾渭分明的。可见,“或”字一分为三,是前一个层面上的“繁化”(规模扩大),而“或”字自身的演变,却是后一个层面上的“简化”(形体简化),两者总体上是同时进行的。这就好比人类社会总体上的发展状况,其规模不断扩大,人数逐渐增加,新事物层出不穷,但人们的衣食住行却是越来越方便快捷。【子乔按:商代甲骨文和金文中没有公认的“或”字,有些资料所称的甲骨文“或”字,其实是“戓”字的误释。】
纯形体繁化的现象不占主流,典型例子是“上”和“下”。一般来说,古文字“上”写如楷书“二”形,上短下长,古文字“下”也是两横,上长下短,古文字“二”则两横等长。但是这种区别的“分辨力”很低,稍一疏忽就容易把“上”、“下”、“二”三个字弄混,如西周早期《天亡簋》中的“上帝”就曾被有的人误读为“二帝”,今人会弄错,古人自然也会弄错,于是古人就给“上”和“下”各加了一笔竖画,进一步区分这三个字。这是为“精确”而牺牲了“便捷”。
说“繁化”是主流,如果是指前者,那当然是正确的。可是,这么说的人,几乎都把这两个层面混为一谈了。如此看来,现代的合并简化是在减少字数,似乎是“逆潮流而动”。其实,这只是在字数增加到一定程度后,酌情进行的调整,幅度并不大,仍然是在维护“精确”和“便捷”之间的整体平衡(这种平衡是动态的,并不是一下子就能达到理想状态并固定下来)。当然,具体的合并方案有得有失。合并字在现代简化字中只是少数,现代简化字主要还是形体上的简化。不管那个层面上的简化,不管是“顺流”还是“逆流”,“复古”还是“创新”,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可能有人会问:“那为何不仿照‘云(雲)’——也是分化字再合并——把‘国’、‘域’合并到‘或’里呢?”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是因为“或”、“国”、“域”虽然本为一字,但现在的读音已经差别很大了,同时都是常用字,如果合并,将导致“或”字在日常生活中有三种读音,反倒增加了学习和使用的难度,而笔画也没有减少几笔。在“精确”上付出了代价,却没有在“便捷”上获得效益,甚至相反,这显然破坏了上述“平衡”,得不偿失。而“云”(动词)和“雲”(名词)读音相同,后者在生活中常用,前者仅用于文言文,合并以后不会引起混乱,其效益是远大于损失的。
【子乔按:与“一简字”的约定俗成相比,“二简字”太过激进,局限于某一地区或行业的新简化字或生造字较多,超越了应用的需求和人们的承受限度,加之酝酿于“文革”时期,在政治上属于“拨乱反正”之列,被废除也在情理之中,但也有少数被“误杀”的还算不错的简化字。】
四、从损害“精确”或“美观”的角度批判简化字,是不知道文字为何物,不了解汉字发展历史的体现;隶书将篆书的偏旁“辵”简化为“辶”,这和现在将偏旁“言”简化为“讠”,在学理上没有任何区别。
“复繁派”显然不能理解这种整体“平衡”的意义,他们总是片面地从损害“精确”的角度批判简化字。殊不知,为了“便捷”而牺牲“精确”,是汉字发展史上的普遍现象,笔者在《商榷》中已经举了不少例子,这里再说几个。
所谓“正体字”中的常用偏旁“辶”、“阝”(左)、“阝”(右)、“衤”、“礻”等就都是简体,其繁体分别是“辵”、“阜”、“邑”、“衣”和“示”,它们都是表意的部件。这几个字用作左右偏旁时,都进行了简化。这些简化有的在隶书中就已经完成了,有的是此后逐渐完成的。特别是前三个,在演变中偏旁与单字的差别逐渐加大,为书写方便而牺牲了表意功能。“衤”和“礻”的形状变化不太大,但也各自减少了一笔。“示”用作左旁时,有时就写作“示”,并不写作“礻”,但现在的所谓“正体字”,习惯上还是写作“礻”的。
这样一来,“正体字”中的“简化字”可真有不少。试问:这和现在把用作左偏旁的“言”、“食”、“金”等正式简化为“讠”、“饣”、“钅”有什么区别?其实后者也是自古就有的简化,只是没有正式确定下来,这毫不奇怪,总不能一下子什么都确定了吧?总得有个发展过程吧?难道只是因为前者是古人采用并确定下来的,后者是古人采用而由今人确定下来的——在学理上并无任何区别——就接受前者而批判后者?如果我们回到将“辵”简化为“辶”的时代,是不是也可以质问:“古人确定下来的东西,你们凭什么简化?”
不少人都说将“言”简化为“讠”,容易和“氵”混淆。且不说,这只是在眼神不好的人看到脱离语境的个别字词时,才可能发生的;要这么说的话,那“冫”和“氵”不是也容易混淆吗?“冼[xian3]”不是经常被误读为“洗”吗?“菅[jian1]”不是经常被误读为“管”吗(两字都用作古地名和姓氏)?
谁又能不放大字号而在两秒钟内告诉我:“氽丸子”、“祼祭”、“襌衣”、“小皃”应该怎么读(两秒钟后公布答案)?“正体字”中容易混淆的字太多了,有它不多,没它不少。大多数情况有语境管着呢,古人都不怕混淆,你们怕什么?还有人说“讠”只是手写体,不能成为国家正式的标准(印刷体)。可是,上面提到的“辶”、“阝”(左)、“阝”(右)、“衤”、“礻”,哪个不是从手写体而来?因为这些要恢复繁体字,那就叫因噎废食。“复繁派”批评“連”简化为“连”、“陳”简化为“陈”,怎么只批评右边,不批评左边呢?
【子乔按:“氽”从“人”不从“入”,“氽[tun3]丸子”是炸丸子,不是用开水“汆[cuan1]丸子”;“祼”从“示”不从“衣”,“祼[guan4]祭”是中国上古祭礼,不是日本的“裸[luo3]祭”;“襌”从“衣”不从“示”,“襌[dan1]衣”就是单衣,不是和尚穿的“禪[chan2]衣”(马王堆出土的“褝衣”,网上多误写作“禅衣”);“皃”从“白”不从“臼”,是“貌”的异体,“小皃[mao4]”就是“小的样子”(《说文》解释字义常用“某某皃”),不是称呼小孩的“小兒[er2]”。】
至于“美观”,那就更不是问题了。文字不是纯艺术品,至少在当年那几亿文盲半文盲眼里不是,它首先要面对的是应用问题。“美观”对于汉字来说是相对次要的,也是老早就被牺牲了的。谁要不认同这一点,麻烦您找一套《殷周金文集成》来看看,特别是长篇铭文,那种美感其实区区“正体字”所能比拟的?
五、书体的改变和笔画的减少都是形体上的“简化”,没有必要截然分开;自相矛盾是“复繁派”的死穴。
在文字系统的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古人在“笔画风格(即书体)”和“笔画数量”两方面,却不断地寻求“简化”。
有的“复繁派”认为,历史上的篆书变隶书(古文字变今文字),只是书体的变化,和笔画的减少不是一回事。这是把简单的问题弄复杂了。两者确实不是一个概念,但是在“便捷”这个层面上,却是一致的,没有必要截然分开,否则就有玩文字游戏之嫌。显然,把笔画风格变得容易写和减少笔画的数量,都是形体上的“简化”,而且两者往往是并存的。
篆书变隶书,就是一个笔画风格简化和笔画数量简化相结合的过程。虽然也有繁化,但不是主流。如偏旁“辵(篆书原形略)”变为“辶”,就包含了这两方面的简化。篆书“辵”本来也可以直接隶化,到楷书中都有,就是“辵”,但古人还是把用作偏旁的“辵”给简化成了“辶”。笔画本身变得容易写了,笔画数量也减少了。
楷书形成之后,在笔画风格方面,已经没有多少简化的余地了,而笔画数量方面尚有简化的余地,这是完全符合逻辑的,如取“集”舍“雧”,取“雷”舍“靁”、取“累”舍“纍”、取“壘”舍“壨”、取“塵”舍“{麤土}”、取“鬥”舍“鬦”、“鬬”、取“粗”舍“麤”、取“鮮”舍“鱻”、取“才”舍“纔”(副词)、取“台”舍“臺”(用于“台灣”)等等。前面的是现在所谓的“正体字”,后面的是在不同时期被淘汰的“繁体字”或异体字、通用字。
有一种说法是:“古人留下的这些字,已经很‘平衡’了,不能再‘调整’了”。这话怎么听着象“祖宗之法不可变”呢?某些“复繁派”对台湾地区以“才”代“纔”、以“台”代“臺”都颇有微辞,认为是民国时期汉字简化的遗毒,只能说是走火入魔了。
不知这些人意识到没有,如果古人都跟他们一个思路,我们现在恐怕还在使用图形文字甚至是图画。正因为古人不象他们这般固步自封,而是在完善文字体系(通过繁化而达到“精确”)的同时,不断地追求应用上的“便捷”(简化),甚至不惜为了“便捷”而牺牲“精确”,才会有他们现在奉为圭臬的所谓“正体字”。
而且,这个过程也绝非是纯自然演变,小篆和隶书地位的确立,都与官方的标准化工作密不可分,它对于先秦古文字体系的颠覆性,是现代汉字简化所不能比拟的——汉代的人们,哪怕是大学者,也大都不认识先秦古文字了,少数认识的,就算“古文字学家”了,而现在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大陆中青年人,阅读繁体文本却并无太大的障碍。按“复繁派”的逻辑,站在汉字发展史上任何一个变革的当口,都可以说原有的文字是老祖宗智慧的结晶,很完美,不能也不必进行任何改动,否则就是“破坏传统文化”,然而事实又如何呢?
这是“复繁派”在逻辑上的最大悖论,是他们的“死穴”。
六、对未来作出假设并进行价值判断是毫无意义的。
“复繁派”在反驳对手时,大都会采用一种归谬逻辑:“照此简化下去,汉字就会变成日文片假名那样的东西,那也太不象话了!”
这种归谬并不能成立,因为它先是对未来作出了一种假设,又对其进行了价值否定,这是一个逻辑错误。先不说对未来作出假设本身就有问题——未来不一定按照逻辑推理去发展——更重要的是,就算未来会按照逻辑推理去发展,以现在的价值观对未来的事物进行价值判断,这也毫无意义。
人类的价值观是不断变化的,未来的事物的价值,只能在它成为客观事实之后,由当时的人们去评价。
现在的人说“将来汉字要是变成片假名那样就太不象话了”,就如同秦朝的李斯说“将来要是废除了小篆那就太不象话了”。又如女人的衣服,刚露出胳膊的时候,可能有人会说:“照此下去,怕是连大腿都要露出来了,那也太不象话了!”可是现在呢?又岂止是露了大腿?
最后,笔者想请“复繁派”认真体会一下国民政府1935年8月颁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时,教育部长王世杰的部令中的一段话:
“我国文字,向苦繁难。数千年来,由图形文字,递改篆隶草书,以迄今之正体字,率皆由繁复而简单,由诘诎而径直,由奇诡而平易,演变之迹,历历可稽。惟所谓正体字者,虽较简于原来之古文篆隶,而认识书写,仍甚艰难。前人有见及此,于公私文书文字,往往改用简体,在章表经典,及通问书札中,简体字亦数见不鲜。明儒黄氏宗羲,对于应用简体字,主张尤力,有‘可省工夫一半’之语。而社会一般民众,于正体字书籍,虽多不能阅读,但于用简笔字刊行之小说,誊写之账单,辄能一目了然。可知简体文字,无论在文人学士,在一般民众间,均有深固之基础,广大之用途,已为显明之事实。近年以来,政府与社会,虽渴望普及义务教育及民众教育,而效果仍未大著,其中原因固多,而字体繁复,亦为重大原因之一。于是谈教育普及者,多主择是通行之简体字,应用于教育,以资补救和进行。”
【子乔按:这一批简体字很多都与现行简体字一致,但没有正式向全社会推行。其原因有人说是保守派大佬如戴季陶等的反对,有人说是稍后抗战的爆发。笔者觉得应该把两者结合在一起看,当然抗战是主要的。所谓的“正体字”一向被保守派视作“传统文化精髓”,把推行简体字说成是“破坏传统文化”——日本人要灭亡中国,当然也要消灭中国文化,日本人在那边不许中国青少年学习汉语、汉字,而让他们学日语、日文;你们在这边要推行简体字,废除正体字。这不是一唱一和吗?国难当头,显然无暇推行简体字,也没有人敢承担上面的罪名。当时批判顾颉刚等“疑古派”时,就曾有人使用这种逻辑——灭国先灭史,疑古派是帮日本人灭我们的史。抗战之后又是内战。国民党到台湾后,曾想继续推行简体字,但共产党下手更快,它自然不能跟在共产党后面起哄。渐渐地,国民党把自己当年说过的话都忘了,反而指责起共产党来了。也难怪它忘了,因为它把几亿文盲半文盲都甩给了共产党。】
2009年3月18日 北京
2009年3月21日 补充
2010年7月18日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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