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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疑案之五:何谓“白首双星”?解密史湘云的结局

红迷们都熟悉,在小说三十一回回目中,有一句“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超出本回的内容,遥遥指向史湘云的结局。对于“白首双星”,由来解家云集、异见纷呈,那么它的真实含义是什么?在书中,有关湘云结局的提示还有哪些?在揭开谜底之前,首先回顾一下相关情节。

史湘云再次来到贾府作客,贾母吩咐她,吃过茶歇一歇,然后去看望嫂子、姐姐们。湘云答应了,先后拜访了凤姐、李纨,又带了丫头翠缕,前往怡红院去找袭人。

一路上,看到园中奇形怪状的植物,翠缕发表了观感。湘云说:“花草同人一样,气脉充足,长得就好。”又进一步解释:“天地间都赋阴、阳二气所生,或正或邪,或奇或怪,千变万化,都是阴阳顺逆!多少一生出来,人罕见的就奇,究竟理还是一样。”

存在即合“理”,这话没毛病。在姊妹中,湘云算是个“话篓子”,没想到“有其主必有其仆”,翠缕的求知欲也很旺盛,她的兴趣从植物跳到了器物,指着湘云宫绦(仿宫廷样式所制的丝带,系在外衣腰间)上的金麒麟,问:“姑娘,这个难道也有阴阳?”湘云说:“走兽飞禽,雄为阳,雌为阴,怎么没有呢!”翠缕打破砂锅纹(问)到底:“这也罢了,怎么东西都有阴阳,咱们人倒没有阴阳呢?”

湘云啐她一口:“下流东西,越发问出好的来了!”翠缕说:“这有什么不告诉我的?我也知道了,不用难我!”湘云问:“你知道什么?”翠缕说:“姑娘是阳,我就是阴。”湘云用手帕捂着嘴,呵呵笑起来。翠缕语出惊人:“人规矩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湘云笑说:“你很懂得。”

这算是书中一个段子,读来盎然生趣。那“主仆论阴阳”仅仅为了搞笑?非也,这段话不是闲文,它预伏着即将出现的大麒麟,这只麒麟和湘云的麒麟恰好雄、雌一对,暗示了湘云的婚姻前景。

紧接着,湘云走到蔷薇架下,一眼看见地上有件金晃晃的东西,翠缕上前拾起来,笑说:“可分出阴阳来了!”湘云定睛一看,竟是一个纹彩辉煌的金麒麟,比自己佩带的麒麟大了不少。湘云将它捧在掌上,默默不语。她想什么呢?刚刚还在议论走兽飞禽,马上捡到一个大麒麟,和自己的恰好凑成一对,也未免太巧了。

湘云和翠缕

这件麒麟是谁丢的?宝玉。当初他在蔷薇架下偷窥“龄官画蔷”,为避雨跑得太匆忙。进入怡红院,湘云将麒麟归还宝玉,打趣说,幸亏是个玩物,倘若明儿把官印丢了,又如何是好?宝玉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

读到这里,再联系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立马诞生了“宝湘遇合说”──小说后部,宝玉、湘云重逢后结为夫妻。这种说法依然不新鲜,前代已经出现,又被今人重新拾起、发挥余热罢了。如果需要反驳,一句话就够了:对于如此重大的结局,为何第五回判词、曲文只字不提,脂批也从未给予任何提示?

恰好此回有条脂批,间接“打脸”了这种结论。“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射圃”,在园圃中设立箭垛,练习或比试箭术。“若兰”即卫若兰,也是一位王孙公子。批语提示:后文有个情节,一群王孙公子比试箭术,其中有个叫卫若兰的人,当时腰间佩带的物件,就是此回湘云捡到的麒麟。

我们看不到这个情节,因为脂本《石头记》止于八十回,但是批书人读过后文,在此留下解释,点明小说的伏笔。

再看正文的铺设,先写一段“主仆论阴阳”,然后湘云捡到大麒麟,与自身的麒麟配成一对,这是书中埋伏的隐线,加上批语的提示,便可推导出原文的构思:这个麒麟由湘云拾到,最终却落入卫若兰手中,所谓“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指的是湘云、若兰凭此信物,二人结为夫妻。

问题来了:目前麒麟尚在宝玉手中,后来怎么辗转到了卫若兰手里?本人的看法:后文射圃之时,宝玉结识卫若兰,因为相见恨晚,将麒麟作为见面礼相赠,卫若兰便将麒麟佩在腰间。另一种可能:宝玉将麒麟作为赌物,在比试箭术的时候,输给了卫若兰。

在书中,宝玉有个“兼职”,他往往义务充当“邮递员”,无意中牵线搭桥,促成相关人物的姻缘。比如那条茜香罗腰带,经由他的中转,袭人和蒋玉菡走到一起,这让读者万万想不到(不读判词的话)。这次也不例外,雄麒麟让湘云过了手,再由他“转交”卫若兰,最终应验在湘云、若兰的婚姻上。由此可见,《红楼梦》并未完全跳脱历代野史的窠臼,它有继承、有借鉴,也受到“由小物而遂终身”的才子佳人路线的影响。

宝玉在丢失金麒麟后,自称“该死”,流露出严重自责、自失的心理,为什么呢?有两层原因:一、宝玉、湘云兄妹情深。宝玉当初在道观的贺礼中东挑西拣,好容易选定了这件麒麟,是因为听说湘云有这么一个,所以特意留下。此时正好炫耀这件兄妹感情的“证物”,不想却弄丢了,成了空口白话。二、从伏笔的角度,这麒麟是湘云、若兰联姻的信物,后文贾府败落、宝玉流离失所,也许在某个危急时刻,正是湘云夫妻援救了宝玉,因此这个麒麟非常重要。

湘云醉眠芍药裀

有趣的是,虽然麒麟与宝玉的姻缘无关,黛玉却对此耿耿于怀:湘云佩有麒麟,宝玉手头也有一个,他们会不会出现感情纠缠?好在批书人读过后文,针对黛玉的担心,留下一条批语:“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几个意思?“金玉姻缘”才是小说的情感结局,金麒麟只牵涉湘云、若兰的婚姻,和你黛玉有什么关系呢?作者在“金玉”之外,又写一金麒麟,不过是运用了“间色法”。黛玉竟然被麒麟迷惑,导致猜疑苦恼、无谓煎熬,所以她的情榜考语是“情情”。

黛玉天性“情情”(前一个“情”是动词),即专情于自己所爱的人,她之所以“为其所惑”,自然是一心痴情、专恋宝玉所致。批语满是劝慰、开导的语气,批者分明替她不值。

所谓“间色法”,本是一种绘画技法,又称“混色法”,通过颜色的调和,逐渐过渡到主色。嫁接到文学创作,是指描写主要人物、事件的同时,夹写一些次要的、性质类似的人物事件,以起到烘托、陪衬的作用,避免文学主脉过于直露而失去含蓄。

书中另有两处情节涉及“间色法”:二十六回坠儿为芸、红私传手帕,脂批“原非书中正文之人,写来间色耳”;同回冯紫英赴宴,脂批“是为金闺间色之文”。可见脂批说的“间色”,就是通过次要情节的设置,实现对主要情节的淡化和冲染。

同理,此处“又写一金麒麟”,是对“金玉姻缘”的主脉进行皴染,看似旁生枝节,引来黛玉不必要的猜忌,却使得行文间合起伏、异彩迸发,这是作者运用“间色法”达到的文学效果。毫无疑问,金璎珞、通灵玉才是真正的“金玉”,湘云的金麒麟“异军突起”,只是陪衬性的过脉,它隐伏了湘云、若兰的姻缘,含有自身的文学目的。

站在旁观角度,黛玉真正需要担心的是金璎珞,金麒麟就算了,它只是作者用来增设悬念、“迷惑”读者的一种文学手法。我们很清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若是指宝玉、湘云因为一对金麒麟而结合,那就成了“金金联姻”,书中根本不存在这一概念。

湘云的结局究竟如何?除了上述线索,还要联系第五回判词、曲文的描述。

判词前两句,“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湘云自幼没了爹娘,在史侯家跟着叔叔、婶母长大,是个命苦的娃。

后两句,“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美好的时光很快逝去,只留下无尽的落寞与惆怅。这两句与曲文“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意义相通,“高唐”典出宋玉《高唐赋》,与赋中的“巫山”一词,都是隐喻男女欢爱。至此一目了然:湘云在某个时期(婚后几年间)鸳梦惊散,痛失伴侣,只落得形只影单。

曲文说“厮配得才貌仙郎”,这是形容卫若兰的人品相貌,“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本以为湘云嫁了个好老公,美满的婚姻足以将幼时的崎岖一笔勾销,可惜结局并不如意。“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劝慰的口气:这是命中之数,湘云你就不要枉自悲伤了。

许多人认同湘云“早寡”,判词说“展眼吊斜晖”,“展眼”即迅速,指婚后不久丧偶。“吊斜晖”的主角应该是湘云,由她来凭吊、怀悼。但是问题又来了,回目中明说“白首双星”,这又是怎么回事?

先弄清“双星”的概念。在中国古代,“双星”主要指牵牛、织女星。传说牛郎、织女是一对恩爱夫妻,每年七月七日喜鹊架桥,让他们渡过银河相会。“双星”一词频频出现在古人的诗词中,如唐代杜甫《奉酬薛十二丈判官见赠》:“相如才调逸,银汉会双星。”宋代晏几道《虞美人》:“双星旧约年年在,笑尽人情改。”元代乔吉《折桂令·七夕赠歌者》:“今夜新凉,卧看双星。”清代德容《七夕二首》:“双星何事今宵会,遗我庭前月一钩。”

如此看来,“双星”其实意味着夫妻分离。“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含义是:这对麒麟预伏了湘云、若兰结为夫妻,但是二人聚少离多,长期分离。

从字面来看,“白首双星”非常接近“白头夫妻”,怎能说湘云“早寡”呢?其实,即使在现代,“白头到老”仍然是对新婚夫妻约定俗成的祝词,“白首双星”不必实指湘云夫妻相守到老。

此外,“白首双星”的出现另有原因。在回目中,“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对应“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千金一笑”引用成典,意在渲染宝玉对晴雯的宠爱。

构建回目必须考虑对仗。“千金一笑”位于首句,那么次句必然要与其匹配,而“白首双星”正好与其对榫。在古语中,“白”谐音“百”,那么“百”对“千”,“双星”对“一笑”,句式已然对称。

问题是:作者解决好了对仗,却忽略了一点,“白首双星”与湘云的判词、曲文发生冲突。我们该如何取舍?还是要遵循判词、曲文的预设。这些判词、曲文的作用,就是对主要人物的命运提前预演,用来警示宝玉。词曲作者是警幻仙姑,她主管的太虚幻境则是全书设定的仙界背景。如果警幻的预言竟然与人物命运相左,那就成了笑话,说明作者的整体构思还不够严谨。从这层意义来说,判词、曲文的可信度明显更高一筹。

有人质疑:第五回判词、曲文是作者的初步设计,在后期的创作中,会不会出现意外变化,使得前、后文失去照应呢?首先,这只是一种“猜测”,是否符合创作实情还得另说。其次,就算作者写到后来,发现偏离了方向,他完全可以比照后文修改判词、曲文,只需改动十几、二十来字,对创作者而言再简单不过。

与判词、曲文不同,回目无须精确对应通部格局,只需要大致契合本回内容,有时难免出现瑕疵。举两个例子,第七回回目“送宫花周瑞叹英莲”,其实“叹英莲”的人不是周瑞,而是周瑞之妻;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获得“龙禁尉”职衔的人是贾蓉,并不是他的妻子秦可卿。为什么出现纰漏?原因只有一条:考虑回目上下句的对仗(诸位可自行比照)。

重审此回回目,“千金一笑”略显夸张,但与本回情节大致对应,“白首双星”则超出了章回内容,已经接近“提示性脂批”的性质,全书回目仅此一见。它出现的原因上文已作分析:作者在编写回目时,出于对仗的需要,暂时拟定了这个词条。与其他稿本不同,“梦稿本”的回目是“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更贴近本回内容,只是没有“千金”、“白首”那样醒目。

关于湘云的结局,二十二回还有一条脂批:“阿凤是机心所误,宝钗是博识所误,湘云是自爱所误,袭人是好胜所误,皆不能跳出庄叟言外,悲亦甚矣。”

凤姐机心炽盛,四面树敌,后来吃了大亏,她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宝钗知书达礼,具有停机之德,对宝玉多次劝诫,导致宝玉心生厌离,所以说她是“博识所误”;袭人“好胜所误”,则指她暗中排除异己,遭到宝玉怀疑。剩下湘云的“自爱所误”,前八十回没有此类描写,莫非是指她后来因为“自爱”而致夫妻分离?其中包含了什么缘故?

简单设想一下。宝玉结交的王孙公子多是簪缨世家,他们的祖辈多因军功而受封。卫若兰也不例外,卫家虽然世代袭爵,品秩却逐代递降,如果不是嫡长子,还轮不到这种幸运。卫若兰仪表出众,心志、才能属于上品,也许和贾政一样,不愿依赖祖荫,想凭借自身努力博取功名。他会作出怎样的选择?可能的情形是,与湘云婚后不久,他利用职衔重返军旅(比照贾珍三品威烈将军),以武官的身份远戍边关,在艰险之地建功立业,以作为进身之阶。湘云本可作为家属随同前往,由于某些现实原因,她没有跟随丈夫驻守边疆,后来卫若兰不幸病死异乡。湘云“展眼吊斜晖”,批者认为她是“自爱所误”。

当然还有其他结论,比如有人认为湘云婚后早夭,理由是“水逝云飞”、“水涸湘江”呈现陨亡之象。然而,我们结合曲文来看,如果最终湘云早夭,则她的一生悲惨太甚,怎能说“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未免过于冷酷,况且还补上一句“何必枉悲伤?”就有点幸灾乐祸、不近人情了。总之,这不会是作者的原意。

通过种种分析,湘云的经历、结局昭然显现,归根结底一句话,“襁褓中离别双亲,成婚后痛失伴侣”,正如李纨青年丧偶、老年失子,她们的人生称不上完整。湘云纵使“白首到老”,其孑然惨淡的状况也足以让她进入“薄命司”。

我们看到,前八十回只呈现了湘云的青少年时期,她的天然活泼、儿女真情,以及风流蕴籍的才华,已经深深感染了读者,也充分展现了一个少女美好灿烂的年华。

让我们记住这一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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