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六壬毕法赋案录》
条例
条例
一,德初学起例,师即作古;其后罕遇南针,徒慨望洋,遂凭案录以参消息,日久积帙繁多,其较妥者梓之,以为后学之一助,若据为津要,则未敢也。
壬课书多,初学苦难扼要。前著辨疑以卦体为纲,此编案录以《毕法》为本,其中少参愚见,不泥古,究不离古学者。于《大全》中《卦体》、《毕法》两卷熟读有得,然后遍涉群书,庶胸有把握,不致茫无津涯。
二,占断起例及用工要诀,俱载《辨疑》,兹不复赘。惟于格局取用变通之方,更加体验。
原断有验有不验者,但依案而录之,以为考镜之资。譬若射之有鹄中者,留心其不中者,亦当反己也。
三,《毕法》格例,注于第一课,以便初学,一览也然。如引从格,初加某加干前,末加干后,余课遇此,只言格合引从,不再注,亦惜墨之道也。
四,案录只取妥协,不敢妄参臆见。间有变通处,可开觉悟之门,则于题目上加一单圈,以便留意参阅。
五、每课以圈为句,其于扼要处或变通处,则加双圈,使灿若列眉,不致为众说所纷也。
六、壬课虽属末学,亦必稍明易理,以达其源。参之人情物象以观其变,方能会通。若不熟格例,固不可;徒熟格例,亦无功也。
课例:
前后引从 庚日逢丁 天网自裹 太阳射宅
咸丰甲寅年巳月庚辰日辰时,占水府祠可久住否。
正议
初传寅加干前,末传子加干后,为引从天干格。又初末夹拱天盘丑贵,为拱贵格,利于迁移。
问:庚逢旬丁似有祸?
曰:静时见丁,又乘凶煞,须防祸动,现今逃难,最喜丁马;三传寅未子,名天地独通,反为吉。且日干加于财位,并许避难得财,丑命作贵,日墓有冲,亦非天网自裹。
问:动在何时、何事?
曰:此时所迁不远,仍是庙社之所。年终本省恐为剿贼、有贵相迎。以太阳加支,支乘元,上逢勾,故也。即不就,亦有远行,因太岁作马,断非寻常之动。
案验
是年粤寇犯楚,逃至江右袁州宜春县水府祠,占得此课,辛丑日果迁城隍庙,城隍土贵神也。后胡中丞飞檄来聘,未就。自此之樊、之秦,转徒数千里,到处逢迎,未及于难,馆谷亦丰。
附议
问:何以分远近?
曰:干为现在,支为他处。丁马在旬内,岁马主远行。此亦想当然耳。阴神俱克干支,此处亦不可久。嗣后袁州被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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