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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拒绝同房被丈夫殴打,妻子:一次两分钟没必要脱衣服!
夫妻关系往往需要双方的共同维系,在面对各种矛盾的时候必须第一时间说开,想法去解决、去缓解,否则小矛盾一旦累积成为大矛盾,到时候即使想要挽回也来不及了。其实不管在何种关系中,有矛盾都是很正常的时候,对于夫妻来说,不管因为什么矛盾吵架,最忌讳的就是动手殴打对方。
据相关媒体报道消息得知,今年27岁的小林和妻子最近在闹离婚,俩人结婚还没有多久,而且据悉他们结婚之前关系一直都很好,那到底是因为什么才会让这对恩爱夫妻要以离婚结束这段感情呢?当妻子小杨说出理由,简直让人大跌眼镜!
一开始,小林也对这段婚姻的未来充满希冀,但是结婚之后俩人却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吵架,而且总是妻子先挑起矛盾,每次吵完架之后对方还扬言要离婚。不过即使俩人会有争吵,平时的幸福时光也都是真实的,但是最后一次妻子小杨却坚持要和小林离婚,这让他为难不已。
为了挽回这段婚姻,小林选择找媒体求助,希望可以深入了解到俩人闹成这样的原因。随后记者就联系上了小杨,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软磨硬泡之后小杨终于说出自己坚持离婚的原因:最近一天,小林一回家就迫不及待要和小杨进行夫妻生活,却遭到了小杨的拒绝。
小杨觉得当时天气太冷了,所以坚持拒绝和丈夫同房,冬天脱衣服也很冷,丈夫每次只有一两分钟也没必要脱衣服。因为遭到小杨的拒绝,小林一时间怒从心起,于是直接对小杨进行了一番殴打,正是因为这一次殴打,才让小杨下定决心要和丈夫离婚。
在结婚之前,小杨并不知道小林有生理缺陷,但是婚后各种缺点都显现出来了。因为小林的缺陷,小杨经常会因为一些小矛盾,激发更大的矛盾,最终二人的关系也出现了危机。而小林动手打了自己之后,小杨便知道这场婚姻没必要继续下去了,于是主动提出分手。
听了妻子的话之后,小林对自己殴打妻子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所有原因都出在自己的身上,却还做出伤害妻子的行为,最终导致这场婚姻破裂。虽然小林一直在努力挽回,但是小杨却坚决要离婚,最终二人在媒体的协调下,顺利办理了离婚手续,也算是一种解脱吧!
结婚后妻子不愿同房,丈夫:两年就同过一次房,而且还是争取来的
我们都说夫妻本来同床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两个人已经结婚了。可是你听说过夫妻两个结婚两年了,却只同房了一次,而且唯一的一次还是丈夫跟岳父争取来的。说来你可能不信,接下来就跟我一起看看吧。
卢某说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当初他和妻子两人自愿结婚,而他们刚结婚后,妻子怎么就不愿与自己同房了呢?
这让卢某觉得很是恼火。卢某说到每次只要他一碰妻子,妻子的反应都非常大,要么说例假没完,要么说头晕,要么说贫血,要么说我累了,你不要碰我。
卢先生介绍,自己也是经常跟妻子沟通。想知道妻子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不让妻子碰。
妻子过了很久才跟他说她害怕自己身上的胎记。每当看到他身上胎记的时候都会感觉到很害怕,根本没有心情去做那些事情。
妻子还经常说自己一点都不考虑她的感受,只会用下半身来考虑问题。卢先生说有一次他们因为这件事,大吵了一架,妻子甚至要跟自己离婚。这让他怎么也接受不了。
没想到事情会恶化到如此程度,谈到离婚时,卢家人说出了一件让所有人都匪夷所思的事情,卢某和妻子结婚两年就同房过一次,而且是卢某找到妻子娘家跟妻子父母说明了之后,妻子才同意的。这唯一的一次同房,都是卢某争取来的。
而妻子的娘家则表示如果两年真得只同房一次的话那这个孩子是怎么来的。有这么标准的吗?
一次就能把孩子生下来啊?卢先生的岳父也表示,那个时候女儿跟女婿谈的时候我们包括女儿都不知道他身上有胎记。直到结婚以后女儿才发现,然后不愿意同房说害怕。自己为了这件事情没少说女儿。
卢家人决定将卢某妻子接回卢家,不料妻子道出实情,气愤的章某悉数的讲出了身为卢某妻子在卢家遭遇的不平等待遇。
章某说到:我怀孕时,卢某除要求同房之外,他不但不闻不问,毫不关心,反而绝情地将我赶出了卢家大门。不仅如此,从进入卢家的第一天起,卢某就只在她生孩的时候给过她几百块钱。
卢某的岳父在一旁边补充到:我女儿怀孕了挺着一个大肚子,他却叫我女儿到厂里去找事做,你们说这是怎么做老公的?而且我女儿了小孩儿之后,他对自己的孩子从来没有管过,有这样做父亲的吗?
真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原本以为导致这段婚姻失败的原因是夫妻双方的同床问题,但其实这些都只是表象只是一面之词,而真正矛盾根源是夫妻双方缺少沟通与关爱。其实结婚容易生活很难,婚姻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去经营的。
来源:新闻时报
一直关注“上海法治报”公众号的朋友们
应该见识过了不少奇葩案件
今天,小编就再来说一桩
离奇的强奸案……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登记结婚后,上海一女子坚决不让丈夫碰自己的“处女身”。此后,二人关系恶化,分居长达一年多时间。婚姻存续期间,丈夫酒后施暴,强迫妻子“尽了义务”。次日,不堪凌辱的妻子逃离魔爪,随即报警,丈夫被警方刑拘。
丈夫酒后强迫妻子“尽义务”
2006年10月,被告人孙建军(化名)经人介绍与被害人金某某(化名)相识。2008年9月,金某某父亲为获得动拆迁利益,逼迫其与孙建军结婚。领取结婚证书的当晚,孙建军就提出要与金某某发生性关系,遭到金某某的拒绝。之后,双方从未共同生活,财产也各归自己所有。
2010年3月,金某某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5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驳回了金某某的诉求,双方均未上诉。金某某称,当时她想的是6个月后,再去起诉离婚。
2010年6月14日,被告人孙建军来到金某某单位门口,强行将金某某拉上出租车,把她带到了自己位于浦东某小区的暂住处。趁着酒劲,孙建军采用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与金某某发生了关系。
被告人不服:
两口子的事,凭什么抓我?
2010年6月15日凌晨,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后至现场将被害人金某某解救,同时将被告人孙建军抓获。
被抓后,孙建军的表情十分惊讶,还问民警:是不是抓错人了?当他听说是妻子报的案时,很不以为然,认为这是夫妻之间的事,警察管得着吗?
2010年6月21日,被害人金某某再次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孙建军,要求离婚。同年7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在婚姻存续期间,
丈夫强迫妻子“尽义务”,
到底是不是强奸?
法院: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
构成强奸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强奸罪。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孙建军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孙建军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被告人孙建军最终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虽然案子已审结
但还是有网友提出了
不一样的意见
婚后女方拒绝同房
丈夫强行算强奸
难道女方就不构成诈骗罪?
李桐样律师:你嫁给我却又拒绝性生活,这是典型的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也违背了夫妻的互相忠实义务。所以对方如果一直拒绝同房,另一方可以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这段因利益开启的婚姻
最终如此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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