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视购物被骗,电视台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类电视购物节目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标准?近日,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将对电视购物进行整顿。而年内,消费者就有望通过比照出台的电视购物节目标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起草进展
“节目标准”有望年内实施
近日,广电总局表示,正在起草并准备出台一个有关电视购物的管理意见,对目前较为混乱的电视购物进行整顿。有关电视购物的两个标准——“电视购物节目标准”(以下简称 “节目标准”)及“电视购物行业标准”有望出台。
“其中,‘节目标准’正在制定中,预计9至10月份完成基本内容,争取年内通过并正式实施。”据中国电视购物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本次“节目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曾静平教授透露,中国电视购物研究与发展中心、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北京邮电大学正在共同起草“节目标准”,目前已经完成了对“节目标准”订立的全部前期调研,“节目标准”正式成文指日可待。
曾静平教授给记者展示了一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电视购物总体增长将近40%。一些知名的电视购物公司更是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例如橡果国际电视购物的一季度增长率为38%,快乐购物有限责任公司为50%,而上海东方购物的增长率则达到78%。
在电视购物市场规模迅速增长的同时,有关的消费投诉也增长迅速。“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今年第一季共受理1515宗电视购物投诉,环比增长102%。
记者获悉,按照“节目标准”,电视购物将被定义为节目而非广告来管理。
杜绝“吆喝式”节目内容
“快来买吧,你还在等什么?!”、“机不可失,赶快拨打订购电话!”、“还有最后100套,前10名订购的观众还将获得幸运赠品!”……诸如此类的词句在电视购物中屡见不鲜,那么即将出台的“节目标准”会让这种局面得到改观吗?
对此,曾静平教授肯定地说:“‘节目标准’将集中力量规范电视购物的节目内容,坚决禁止叫卖式、吆喝式的表现形式和内容。”
曾静平教授表示,一些电视购物中常常会出现主持人大叫大嚷鼓动消费者购买的画面,看似吸引眼球,实质上却会产生反效果,尤其泛滥之后更是令消费者大倒胃口,反而影响商品销售。
曾静平教授建议:“应该加强电视购物节目的思想内容,提高节目的亲民性,促使节目集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摆脱类似街头小贩强卖强买的促销模式。”
为制约电视购物“吆喝成灾”的现状,“节目标准”将对节目主持人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主持人资质已成为行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当电视购物的主持人的。”
曾静平告诉记者,“不少消费者向我反映一些购物主持人常常说出雷人的言语,用词非常不规范。目前我们正在考虑要求电视购物主持人在上岗前,须经过专业指导和上岗培训。”
建议节目紧缩在20分钟内
“对于电视购物节目,另一个反响比较集中的问题是节目到底应该持续多长时间?”曾静平教授表示,目前电视购物节目的时间长长短短,参差不齐,比较混乱。
“由于没有规范,现在的电视购物插播唐突,让人厌恶。”曾静平向记者介绍,据消费者反映,电视购物节目的播放时间呈“不规则”型,包括节目时间长度不规则,节目播放时间不规则。因此,一些消费者反映:“原本正在看电视剧,突然间插播了一个小时的电视购物节目,感觉像在强奸我们的眼睛。”
应该给电视购物播放时间戴上多大的“紧箍圈”呢?曾静平个人建议:“电视购物节目的长度应该控制在20分钟之内,即如果仅仅是介绍一款产品,那么不应超过20分钟。”
上海法治报供图
□ 形形色色的电视购物节目 (电视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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