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联合验收: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后,由工程建设单位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验收模式。验收事项:联合验收包括规划核实、消防、人防、水土保持、园林绿化、光纤到户通信配套、气象部门防雷、建设项目档案等专项验收(备案)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含白蚁防治备案)。相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要求: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单位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联合验收适用范围
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通常指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联合验收牵头部门
大部分省区市确定住建主管部门是本级联合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联合验收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城建档案、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等验收事项。
联合验收主要事项
(一)房屋建筑工程包含规划核实、消防、人防、水土保持、光纤到户通信配套、气象部门防雷、建设项目档案等专项验收(备案)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含白蚁防治备案),并与环保、安监、城管、城建档案、不动产登记等其他有需求的市区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环保设施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保部门不参与联合验收)(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规划核实、消防、人防、水土保持、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档案等专项验收(备案)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含白蚁防治备案),并与环保、安监、城管、城建档案等其他有需求的市区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环保设施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保部门不参与联合验收)
联合验收应具备条件
(一)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文件要求完工,具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条件。(二)建设工程已按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建成,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特种设备完成使用登记。(三)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并检测合格。(四)已按人防主管部门批复要求完成人防工程建设,符合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五)白蚁预防工程竣工后,由白蚁防治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颁布的白蚁防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六)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开展,经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进行检测,并符合国家标准。(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配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专项工程已按经审批的初步设计要求建成,并自主完成预验收工作。(八)档案资料整理完毕,已完成档案工作的预检。(九)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的工程项目,防雷装置按核准的设计要求建成,经有资质的单位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其他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已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规定通过质量验收。(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标准、规范、规程确定的验收标准和条件,已自主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十一)政府投资类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的已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用地批准手续。提示:环保设施验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环保部门不参与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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