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近几年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意发布多种农村补贴方式,特别是令许多农民拍手叫绝的养老保险政策。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只需要缴纳满15年,在60岁以后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了。
一次性补缴的养老保险最高每月可得1300元,只要男满45岁,女满40岁即可进行养老保险补缴,但一次最多只能补缴10年,需缴纳62952元,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则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94428元。
到法定年龄后,根据各地情况每月可领取800-1300元的养老保险,若每月1300元,则需6年回本若每月800元,则需9.8年回本。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养老金最后没用完,该如何处理?子女又是否可以继承呢?
(01)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
我们知道,养老金分两部分,即来自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养老金。2011年7月1日起执行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部分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还有些无法继承。
首先,允许继承的情况有:
1、参保农民在60岁之前死亡的,允许继承
这主要是指参保农民在60周岁之前死亡的,由参保人个人承担的部分全额退给法定的继承人或者是参保人指定的受益人。
2、养老金的受益期是10年,70周岁之前去世的,允许继承
参保农民在年满60岁不满70岁时候去世的,个人账户上剩余的养老金是允许继承的。
那么,不允许继承的情况有哪些呢?
其实不允许继承的情况主要是指参保人在年满70周岁以后去世的,未领取完成的养老金不允许继承,不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