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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不无道理(老子解蔽) 李怀乾参悟《老子》十数年心得!







 

不无道理(老子解蔽)

续接上文:


道器第廿九

楃,散则为器,圣人用则为官长夫大制无割。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物,或行或随、或炅(jiǒnɡ)或炊、或强或㭫(cuò)、或伓(pī)或撱(wěi)。是以圣人去甚,去大,去楮(chǔ)。


【今译】


楃,如果被生命灵智之观而分析就成为”,用以指导制“器”。生命圆融和谐的人以其“无”为“用”,将其作为处理具体事务的原则指导。“道”之整体完备的“大”系统的作用机制是整体全息隐序存在之“无”的,不能将其生硬地割裂,只能将其析分为符合体现部分完整振动显序存在之“甫”而用于指导具体事物的处理。若在“欲”的驱动下而取得道作用下的成就,生命自性就会发挥其自秩序机制之“弗”的矫正功能使之符合道性而得成所愿。


道作用下的天下也是具备整体全息特征的“器”无用之利器,其作用的发挥是由“非-可”的振动来实现的。如果在生命自我支配下施加人为操弄,是一定会失败的,人为地强执蛮行试图掌控它,就会悖道而失德。


天下万事万物在生命自我操弄下所呈现状态,要么是积极响应,要么是附和顺随;要么是火热张扬,要么是鼓吹煽动;要么是强行干预,要么是支持扶助;要么是拥戴追捧,要么是抛弃践踏。总是不能整体全息地看待和动态平衡地调节,总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正因如此,生命圆融和谐的圣人在具体行事时,会去除极端过分而取平衡调和,会避免过于宽泛大而无当而进行精准操作,会去除执拗蛮行而顺承的作用机制。


【解蔽】


本章阐述宇宙本体秩序的不可分割性,由于“道”无形无相,所以用生命灵智观象所成之“楃”这种“道”作用下的外化道貌喻“道”的这种不可分割性。上一章以“楃”喻生命的整体全息隐序存在状态,显序之“不”就寄寓于隐序之“无”中,这种隐显一体、没有负赘沾染的状态就是“楃”,也就是现代人们常说的“朴”。


所谓“楃,散则为器”,其本义所指有三:一是,之隐显一体的状态之“楃”象被生命灵智之观分析为“甫”,“散”有分析、清晰和使清晰等多重义。二是,“道”作为宇宙本体存在秩序如果被割裂,就破坏了宇宙本体存在秩序的整体全息性和部分振动完整性。


在这个意义上,“散”就是生硬割裂之义,“器”就是指“没用”的器件;三是,“道”可以析分为“甫”,“甫”分化而成为具有明确指导意义的“理”、明确指导路径的“法”和明确实施措施的“术”,理、法、术可以指导制“器”。在这个意义上,“散”就是析分之义,“器”就是完整存在的“无用”之器。也就是说一方面“道”“楃”象如果不被继续分析成为“甫”,就不能清晰呈现可认识把握和应用的理论;另一方面,“道”之“楃”象也不能生硬地割裂,割裂了也就失去了道之隐显圆融合一的整体全息的秩序和秩序下的作用机制和“欲”之原力的“道性”,而成为一堆失去了整体秩序的物件,也同样不会呈现清晰的“甫”;第三方面,“道”如果被有机地析分为不同的“显序”而成为具体的显序作用机制的“甫”,才能成为清晰的行为指导理论、原则、方法,则可以用于指导制“器”。


“圣人用则为官长”也有两重含义,一是,生命圆融和谐的圣人,效法“道”之整体全息显序之“无”而“用”之,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导法则。此处的“用”是指第十一章所述“无之用”;二是,生命圆融和谐的圣人,将“无”之“用”进行有机析分,而成为具体而明晰的理论、法则、模型、定理、定律等“甫”,进而在“甫”之理、法、术指导下创造“器”,服务于人类的生产、生活和生命修行。此处的“用”是“用于”之义。“官”本义为感官,是“观”之功能属性的物质基础,引申为准则法则。“长”,义为“主宰者”,所以“官长”即主导者之义。


“夫大制无割”同样具备两重含义,一是,整体完备的系统是符合宇宙秩序之“道”的,不能被生硬割裂拆分。在这个意义上,“割”就是指生硬地割裂之义。比如,你将一台完整的机器拆成零件,表面上看所有的零件之“有”都在,但是由于失去了整体全息的秩序这看不见的“无”,整体全息的隐性秩序之“无”消失了,“无”之“用”也就不存在也不能发挥作用了。再如,西方医学研究虽然能够通过解剖尸体发现人体组织器官的物质生理性构造,但是绝不可能发现经络穴位、气血和魂魄等灵体生命和运行机制。再如,你不能在一段剪下来的电线上发现电流,因为这段电线只有成为一个完整的发电供电系统才可能发挥输电作用;对道之“楃”不能生硬割裂,但是可以分析。


整体系统完整的宇宙秩序之“道”的“无”之隐序,可以析分为具体“有”的显序之“甫”。在这个意义上,“割”就是有机析分之义。比如,在器官移植上,需要在一个肉体上完整地取下一个器官移植到另外一个肉体上。这个被移植的器官必须是完整有机地保持这个器官的所有有形的东西和看不见的活性的秩序机制,也就是必须整体全息地保有这个器官的隐序之“无”,这个“无”才能发挥救活另外一个人的作“用”。


这个器官的“无”与它原来所处生命体的“无”不同,这个器官的整体全息的秩序机制被深刻完整地理解和描述出来并可以指导应用,这就是这个器官的“甫”。总之,所谓“割”,如果是罔顾整体全息系统的生硬割裂,那得到的只能是残缺的废物,如果是将其看成整体全息系统的组成部分来“观”,那就是系统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具备整体完备系统的“有”是“器”,不具备整体完备系统的“有”是“物”。当然这个整体完备的系统到底具备不具备,是由生命灵智之管决定的。对此,可以参照第十一章之解读参悟。


“大”是指“道”之于“有”所体现的系统完备性,其形态和作用属性就是第廿五章所述“筮筮”、“远远”和“反”。由于“道”永“恒”地浸透性地“浴”于宇宙万物而无遗无漏,同时万物浸透于道中并且道寓于万物中。“制”就是秩序作用机制,这就决定了宇宙万物本身秩序作用机制的“无割”属性。这种“无割”属性,首先是在振动之“不”的显序与整体全息的隐序之“无”不能分开,显序寄寓于隐序之中;其次,作为宇宙万物的存在秩序,“道”寓于万物中,不能被从万物中生硬地抽取出来;最后,作为宇宙万物存在秩序的“道”,不可能使其秩序只作用于某特定的事物而对其他事物不产生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既然宇宙存在秩序之“道”寄予于任何具体事物,那么分析作用于具体事物的“道”之秩序的作用机制就是可能的,从整体全息隐序之“无”中有机分析出“有”之显序的作用机制,也就是分析提纯出具体事物的作用机制的“甫”就是可以实现的。这只是分析而不是分拆,是生命灵智之“观”发挥的作用,无论如何分析成多么细微精确的“甫”,“道”之作用机制的系统完整性是不变的,这还是“大制无割”。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欲”即生命灵智之“欲望”,也就是守中振动的“本位”趋向所产生的“原力”以及“原力”推动下的“本位”趋向,在人来说就是人之生命灵智振动“本位”趋向所产生的“愿力”,即“欲望”“天下”即“道之作用下”,后来引申为道作用下的万事万物的有序系统。“吾”指“本人的生命自性”。“弗”指“道性”和“自性”所具备的自秩序机能。所以“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弗,得已”这句话的完整意思是:若在欲的驱动下获取道的作用而有所成就,我的自性会发挥作用来显示它的矫正功能而使之符合道性而得成所愿。


“自性”被压制而“自我”膨胀的现实下,却是“物,或行或随、或炅或炊、或强或㭫、或伓或撱”,这个“或”字即透出割裂而不是融合的意义,是非此即彼的,全然悖逆了道之秩序作用。所以生命圆融和谐的圣人就秉道而行教化,引导人们“去甚,去大,去楮”而复归正道。


本章与上一章阐述动态守恒一样,也使用了一明一暗两线混成的方式。明线是谈天下之制度法令等社会公器之完整性和神圣性,暗述整体观念和理论指导实践之行为原则。


如果从社会天下角度来理解本章。对道之“现象”经由生命灵智“观”感悟而高度概括凝结状态的大象之“楃”,演化展开就成为发明创造的指导理论,发明创造出具有各种实际用途的生产生活用具。圣人将其升华为器,使用“器”作为管理统领之官长。因此,这个大规制之器必须是整体完备的系统,是不能割裂的。要想攫取天下玩弄于股掌之中,是办不到的。天下权力制度等社会公器是神圣的,是不可以亵渎玩弄的。玩弄亵渎就会败坏它,擅权就会失去它。人总是在自以为是的自我意识下,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永远不能与道合同振动而和合。因此圣人治理天下,顺其自然按照自然律教化民众,戒出手过分,戒自奉过奢,戒执拗极端。


    我们还是再从中国特有的“观象”着手,用“观象思维”来深入理解本章主旨。《易经·系辞》有这么一段文字: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wǎnɡ)罟(ɡǔ)以佃以渔,盖取诸“离”。


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斲(zhuō)木为耜(sì),揉木为耒(lěi),耒耨(nòu)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shì)嗑(kē)”。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刳(kū)木为舟,剡(shàn)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重门击柝(tuò),以待暴客,盖取诸“豫”。断木为杵(chǔ),掘地为臼(jiù),臼杵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


弦木为弧,剡木为矢(shǐ),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盖取诸“睽(kuí)”。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诸“大壮”。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shū),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ɡuǒ),盖取诸“大过”。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qì),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ɡuài)”。


    这段文字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理解“楃,散则为器,圣人用则为官长,夫大制无割”这句话。前面讲到过,“楃”是生命灵智观象产物的“大象”形态,是“象”之“者,也就是高度抽象总结。“甫”是“楃”具体化明晰化之表现形式,它可以是具体的理论、原理、定理、定律、公理、公式、模型等。这些具体理论都是从“楃”分散产生的,用以指导生产实践和发明创造,因而说“楃,散则为器”,实际上是指“楃散为甫,甫为成器”。器本身是合于道之存在,即所谓“载道之器”。


《易》中“卦”也被称为“卦象”,由“观象于天”得到的太极“大象”,大象高度凝结为太极图这个大“楃”“甫”,用这个大“楃”“甫”指导“观法于地”得到八纯卦和六十四重卦小象之小楃和小楃之甫,各个小象之小楃之解读如卦辞、彖辞、象辞、爻辞就是小楃之“甫”,就是各“子理论”。子理论指导实践,指导发明创造。于是,捕鱼之渔网、耕耘之耒耜、涉水之舟楫、行陆之车马、舂谷为米之杵臼、自卫征战之弧矢、居住议事之宫室、丧葬之棺椁、记录之书契。“楃”散之理论的“甫”,不单是指导这些具体工具的发明,还指导诸如交易制度、征战防御方式的建立、经济理论的总结,更有“垂衣裳而天下治”垂范制度的发明。“垂衣裳而天下治”中的“衣裳”,其含义是制度法令礼仪等社会公器,“华夏”一词本身就蕴含着器物礼仪制度内涵“服章之美”和“礼仪之大”。从现代各个学科领域发展出的理论,诸如耗散结构理论、协同论、突变理论、自发秩序理论、互补理论等,实际上都是“道”这个大“楃”分化“散”所成就的“甫”。


    另一方面,有的“器”是“具”升华和神圣化的产物,是“具”之非实用化,是拔高、神秘、远离世俗的用以影响人类精神的“载道之器”。这看似与《老子》之居无、用不、守中等思想主旨相悖。其实不然,这是“治民”之权法需要,与道家核心思想并不相悖。道家思想指导下的“器”,诸如玉玺、华表、钟鼎、礼乐等等有形重器,与“衣裳”一样,都是用于引导民众向道遵道而行德的,而不是引导民众拜物拜人格化鬼神的,这些“器”本身都是很抽象的而不是人形化和人格化的,创制这些“器”本身就是为了反对并避免偶像崇拜的,这与神教中的神像、法坛、权杖、降魔杵等“器”完全不同。如中国道统文化下的“宗教”是不塑造具象特征的人像,只设立非具象特征的牌位。人形神像是用来让人畏惧膜拜的,而非具象的牌位是用来表示感念礼敬的,其根本是用来表示对道德的尊崇和礼敬。


    中国有辉煌灿烂的制度文明和器物文明。无用之器,为民生产生活所使用就是有用之“具”,退除朴素的使用功能而庄严后就成为无用之“器”了。“具”用于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器”服务于人们心灵的需要。就像煮饭的锅是炊具,锅不用来煮饭而楃散后就升华为鼎,是礼器。表杆是用以测量日影确定方位和风向的工具,而表杆“楃散”后的华表成了神器;盘子置于饭桌上就是餐具,摆放在宗祖牌位前就成了祭器;炉子用来烧柴烫酒煮茶就是炊具酒具茶具,用来烧香敬神就是祭器。


这就是“无用之器”和“有利之具”的关系。无用,即整体全息所蕴含的隐序之用,与人之基本具体生存的物质需求没有直接关系,不是生产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层面的东西就是“器”;有利,与人之生产生活有直接关系,是生产生活必须的东西就是“具”。具,是用来维持肉体生命生存的,是对应肉体生物需求的;器,是用来修行或统治的,是对应精神生命灵智需求的,所以器“无用而大用”。所以说“民之用谓之具,国之用谓之器”。


权力、法令制度等社会国家公器,是秉承天道体现集体意志的,是任何人不能随便割裂对待,是不能玩弄的。之所以“大制无割”,是因为国家社会公器都是体现着特定范围内大道整体全息隐序之“无”的,因而“无”是不可割裂的,一旦割裂就成了部分振动存在的“有”,只可能“有利”,就失去了整体全息性而失去了“无用”,就会失之偏颇而遗患。


    俗话说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虽然人格神教的佛教徒“空”不离口,却无处不落于“有”;口口声声“不着相”,其神像庙宇却繁多到所有神教无出其右者。人格神佛教很善于“以象驭神”这套把戏,这套把戏大多是从道家术法得来,然后后进行人格神化包装并反向应用,反过来用于抬高自己并对抗打击道家。佛像、钵盂、禅杖、坛场等法器无不是具象的而且孜孜以求物质之“有”的,用于获取信众向佛而供养加持他们。道家受到佛教冲击而衍生出具有人格神教色彩的道教,道教就是佛入中土后中国道统文化对抗佛教冲击的应激产物。受佛教拜物和偶像崇拜吸引信众效果的刺激,基于反对一切偶像崇拜的道学理论创建的道教也被动地退而求其次地开始造像,向人格神教发展。


道教创造出一系列基于道家术法的科仪,又被佛教拿去加以改造成为佛教的仪规。佛教如同跗骨之蛆吸取道学和道教的营养并改造异化成为自己的东西,可以说看似外来的中土佛教,实际上是中国道学思想和道教喂养大的,汉传佛教的念珠、进香、跪拜等仪轨乃至教义本身几乎全都来源于道教并被改造和反向应用。中土佛教的各种“观想”修行法门,如白骨观、火焰观、生死观、红粉观等,皆是对道家修行方式之盗用、割裂、扭曲和改头换面的反向使用,几乎没有原始佛教自己的原创。中土佛教是人格神佛教侵入并与中国本土文化结合后的畸变扭曲产物,对中国道统文化和中国人的灵智生命荼毒深重。


此章是拿“器”做例子,来比附讲述治理天下的方式是“无割”,是整体把握平衡发展。这个阐述方式依然是“以有观无”“以实度虚”,其实这也是修行之法门。“物或行或随、或炅或炊、或强或羸、或伓或撱”讲的就是“不”在平衡调节时的显序振动态。这个振动态,体现“大制无割”的整体完整不可分割性。

 

果不第三十


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于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居,楚棘生之。善者,果而已矣,毋以取强焉。果而毋骄,果而勿矜,果而毋伐。果而毋,得已居,是谓果而不,强。物壮而老,是谓之不道,不道蚤已。


【今译】


“道”的自秩序机制辅助矫正人“自我”的偏执弄辱行为,“自性”本有的““自我”的执拗之兵能够发挥强势矫正作用,生命天下就可以恢复平衡和谐。但是如果生命天下完全被“自我”主宰,那人的生命天下就像蛮横的军队驻扎之地那样荆棘丛生荒芜一片了。


完善的生命治理行为方式是充分发挥生命“自性”的自秩序机制,在不得已对“自我”作强势干预矫正后,只要一达成功果即停止,不再继续进行强行干预矫正的行为。干预取得了功果也不要骄傲,取得功果也不要自大,取得功果后就要马上停止杀伐。取得功果而不居功,不存得而据之的心态。这就是“自性”之“不”发挥其自行平衡调节机制作用所取得的成果,这样做生命才会取得强大生命力。


万事万物只要达到强壮的顶点就会走向衰老,这就是所谓“道”之振动平衡显序之“不”的调节机制发挥作用使然,充分发挥“道”显序之“不”的自行平衡调节机制的作用,一切都会尽早地与道和合而同。


【解蔽】


上一章的“去甚、去大、去楮”中的“甚、大、楮”实际上正是人之过度“自我”之“弄”造成的,本章给出了对治“自我”极端、执拗、目标混乱等“弄”辱通病的良药“不”,以恢复“自性”的自行组织自性平衡的自秩序机制机能。


“以道佐人主”,是以宇宙本体秩序之“道”佐治生命“自我”所具有的“弄”的偏执之义。“人主”是指人的“自我”,而不是“自性”。“自性”不具有强行做“主”的特性,因而它不是“人主”。“自我”是生命灵智蒙尘扭曲的产物,同时它具有“吸尘”倾向,灵性因不澄明而振动失衡变成“自我”,“自我”具有执拗、封闭、排他、自大或自卑等特点,就是生命本有的“自性”被蒙蔽压制得不到彰显,“自我”就成了生命的牢笼。所以“自我”这个“人主”恰恰不能做主,它只不过是它自己所生的情志的奴隶。


所以“以道佐人主”就是利用“道”的自行组织自行平衡的自秩序机制辅佐“自性”之“弗”而去除“自我”之“弄”,恢复生命“自性”本有的自行组织平衡机制的作用。“主”是“自我”的产物,“主”比“王”多了一“”,这一“”就是蒙蔽沾染自性之尘,“王”是“自性”的呈现方式,因澄明透彻而一贯三,圆融无碍自性光明。所以说自性容不得一点沾染,沾染一点自性之王就变成了自我之主。


如果生命自性之王已经受到沾染变成自我之主了,如何恢复自性呢?也就是如何做到“以道佐人主”呢?“不以兵强于天下,其事好还”,即充分利用道之显序之“不”的强大振动平衡调节作用祛除“自我”之“兵”来光复生命天下。但是如果生命天下完全被“自我”主宰,那人的生命天下就像蛮横军队驻扎之地那样荆棘丛生荒芜一片了。人生病,不管是肉体还是灵性疾病,都相当于“身国”发生战争,那么“以兵强于天下”的强力干预矫正使之回归正常也就是必须的。


在社会天下层面,现在流行于人类社会的各种各样的人格神教、主义和政治信仰,实际上就是由个体人的“自我”变成社会人群的“自我”,这种共同“自我”的社会意识可以称之为“共我”。这种社会“共我”对社会天下造成的恶果与个体生命的“自我”对个体生命天下所造成的恶果类似,社会天下被“共我”的情志之兵驻扎、占领和强行统治,社会天下也就会被践踏而荆棘丛生一片荒芜。所以,被人格神教或偏执的政治信仰统治的地区,就像军队驻扎之地一样荒芜寥落,因为这种“共我”是悖逆道的,整个社会就失去了与道和谐顺承的灵动性,悖逆道必然会造成“失”,所以被人格神教或各种“主义统治操弄的区域,道之“无”的创始性和“有”的创生性都被压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合和于道的创造性而陷入停滞和内耗之中。所以一切源自“自我”情志的神教、信仰或主义都是生命“自性”和生命自由的死敌。


那么什么样的生命干预是完善的呢?就是“果而已矣”,这个“已矣”具体表现为“果而毋骄,果而勿矜,果而毋伐”,即“果而毋,得已居”,是谓果而“不”,强!也就是不去强而得强。这就是“道”之“不”在发挥作用,只要充分而合理地利用“不”的振动平衡调节作用,让“自性”之“弗”自治生命天下,被生命“自我”之“弄”兵驻扎而变得荆棘遍地的生命天下,就可以尽早得以恢复原本的盎然生机。


以上是从生命天下的内环境治理角度所做的解读阐述,“道”是宇宙本体存在的秩序,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受道的支配,自然天下是如此,生命天下是如此,社会天下同样是如此。这就是所谓“恒道”。


以下从社会天下的外环境治理角度来对本章做解读阐述:


秉道施政、依道而治的君主,以“不”平衡调节使用武力的欲望而在道指导下称强,能够促使原本不好的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转化。但是在选择使用武力方面应慎之又慎,战争带来的灾难和恶果深重,军队驻扎过的地方总是田园荒芜荆棘丛生。若不得已诉诸战争手段,那么使用战争手段解决问题的度如何把握?完善的处理方式是,只要用兵取得相应功果就适可而止,秉持“不”的原则勇敢果断地强势迅速解决问题,而不继续用兵逞强不依不饶。取得功果后绝不张扬夸耀自我膨胀,取得功果后绝不过度报复,取得功果后绝不骄横跋扈。功果成就后马上就交给“道性”本有的振动平衡之“不”自行平衡调节。外力强行介入达到目的后就立即停止,这才是真正的强者。


物极必反,盛极而衰,事物到了最强壮的时候就会转向衰老。这就是前面说的“不”发挥调节平衡作用的道理,所以对于战争,时刻用大道之“不”平衡调节,战争可尽早结束。


“争-为”这对概念中,战争可以说是人类社会中“争”造成负面影响的极端代表。战争本身就是人类社会和平时期的振动平衡被打破而导致剧烈振动以达成新振动平衡的表现。对待战争“胜之不武”这个词的本源依据,正是这里所谓的“果而不”。


“以”本义是“依”,有依据、凭借之义。前面的“复归”,是复归依于道。这就是“皈依”或“归依”之真正本义,并非人格神教所谓皈依于人格化的佛、上帝、真主这些神明神主。


这里反复讲“果”,有因才有果,因果相应即可,这样不造新恶因,从而防止新恶果出现。前面解析中已经解释了,整体全息之“无”不表现出振动,也就无所谓因果。而平衡振动的外化表现是“静”,是有因果但不表现出因果。这是道家的因果观和因果律,也是宇宙大道自然的因果律,其实质是宇宙自然振动律。这里的“果”实际上是强力果断介入祛除自我之“弄”后,自性之“弗”的自我矫正功能得以发挥,所以这个“果”即是“弗”。


中国古代兵学著作,都是秉承以“不”进行平衡调节矛盾争端之思想主旨。其中杰出代表《孙子兵法》可以看成是和平主义经典之作,其核心思想是以战争作为政治外交之辅助手段来恢复和平和谐,止戈为武,以战止战,胜而不武,战争以和平为目的为归宿。和平,是最趋于“中”平衡振动之“不”的人类社会存在状态。中国兵法著作中的战争原则和谋略本身,都是以将社会政治剧烈变动的破坏性振动恢复到和平时期之平衡振动为目的的。所以“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才是真正以战止战,以战促和之本。


战争,是人类社会极端之恶疾恶行,这种大规模的同类自相残杀是社会“共我”之“弄”的极端表现。同类相残在动物世界是非常罕见,动物同类间的争斗,大多不是以置对方于死地为目的,它们不会剥夺同类的生命,多是以一方败退即收场。


例如,同种毒蛇之间搏斗时绝对不会使用毒牙这种致命武器,它们争斗的目的只是为了分出胜负,只要达成目的即“果而不,得已”,在坚守自身个体“本位”的同时还坚守本种群的“本位”,如果它们在与同类争斗时毫无界限肆无忌惮地使用毒牙这种致命武器,那么这个种群也会很快灭绝。比如两条雄性毒蛇争夺与雌性毒蛇交配权时,它们双方都是基于本位利益,只是利用体能与竞争者进行一场持久的缠绕较量,双方后半部身体缠绕在一起,都试图利用头颈力量把对方的头压到地面上。这场没有血腥的斗争可能会持续几个小时,让对手俯首示弱退去,胜利一方将获得与雌蛇的交配权,那怕明知失败个体屈服结局会很悲惨,比如最终会死去,也绝对不会使用最方便有效的毒牙攻击对方,这是种君子间愿赌服输的“文明”决斗。实际上这是“弗”给予矫正约束造成的,它们都本能地自觉遵守这种来自天道的自秩序机能的约束。


    现代人类战争尤其是西方发动的战争就不是如此“善”,人类现代战争多是以彻底灭亡对方为目的的,为了自我的利益甚至声称不惜毁灭人类。冷战期间,苏美两个超级大国相互推行核威慑战略。这种冷战的恐怖平衡,使得谁都不可能灭亡对方的同时保全自己,也使得孙子兵法关于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兵伐谋”等战争哲学思想成为其核威慑战略的总方针,《孙子兵法》思想开始登上当代西方大国战略决策之“庙堂”。这是在双方穷兵黩武发展军备后发现一旦开展就根本没有胜利者,只能一起走向灭亡这个冷酷现实时的被动反思,它们并非看重《孙子兵法》的和平主义思想内涵,更非真正领悟到了华夏道统文明的精髓。


二十世纪世界范围内的战争几乎都是西方大国挑起的,虽然多是恃强凌弱,表面上看自己的实力远超对方,按说应该毫无悬念的碾压对方才对,但是所取得的效果往往远离其预期,战争的经验和教训使其不得不审视自己所信奉战争理论的局限性。


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国被迫参与应对的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美国是严格按照西方军事理论进行的,并且也几乎打赢了每一场战斗战役,看似不存在任何失败理由,但最终却输掉了整个战争。这看似令人费解而诡异的失败,促使美国战略家们转向《孙子兵法》,试图从孙子思想中探寻失败的原因。这是符合逻辑的选择,因为在这几场战争中,中国是其主要对手,自然要从对手信奉之战争理论和哲学去寻找答案。近代西方国家,由于经济技术发达、物质财力雄厚和战略指导思想使然,对于战争问题,总是强调注重依靠作战的物质力量因素,他们更多地是注重敌方物质方面的战争能力,而很少考虑敌方的战略意图,更不可能从道的层面去感悟他们所发动的战争是否符合天道,更难以理解“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高深莫测内涵。他们往往只看到自己之“可”的一面,而忽视大道之于战争“可-中-非”的振动调节作用,更对整体全息之“无”完全麻木没有任何感知。


惨痛的失败使得它们不得不低下骄横的头颅,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之后,美国军方乃至整个西方政治思想界经历了一个重新估价和重建自己军事思想的过程,试图将孙子的智慧与西方军事理论熔为一炉,从单纯的重视物质实力向重视谋略转化。当然,它们重技术和物质的军事文化传统并没放弃,只是又吸纳了东方军事文化重权谋的一面。实际上,西方军事理论和政治理论界对中国兵法著作的研究,还是圄于“法”之层面上的谋略和战略的思考研究,目的还是为了取得胜利打败而剥削奴役对方,而没有领悟到“道”的振动本质层面,实际上就是遵循大道自然“不”的平衡调节作用,回复到大道自然的和谐状态。


可以说,没有认识到这一层次,未来它们发动的战争还将会惨痛失败。当然如果他们真能参悟到道统文化的精髓,也就不可能去发动这样的战争了。虽然,他们还没有全部领会基于大道自然思想的战争哲学的“和平”精髓,但是至少使他们不敢再那么肆无忌惮地滥施武力,也是巨大的进步。 


未完待续,明日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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