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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货币的皇帝不是秦始皇 | 刘三解

号称“鼓励耕战”的秦国,普通人的精神世界对于“财富”无比的渴望,这在《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是一个全民经商的“拜金”社会》中引用的秦人《日书》中有着淋漓尽致的体现。

不过,从考古发现的战国秦墓葬来看,普通秦人大夫、士、刑徒的墓葬,极少有货币陪葬,而以日用的粗糙器物居多,这对于事死如生的秦汉时代人而言,确实有些奇怪,倒是断代在秦朝、汉初的墓葬、窖藏中有一定数量的“半两钱”出土,这也是秦国“货币投放量”有限的一个旁证,可见,“缺什么想什么”真是古今的常态

电影《秦颂》剧照

粗略地判断,这种“人为”短缺到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发生了变化,这也是秦帝国统治转型的一部分,正如李斯在狱中自我表功中提到的:

缓刑罚,薄赋敛,以遂主得众之心,万民戴主,死而不忘。

可考的举措有,秦始皇三十一年,改变普遍授田制为土地私有制;将田租税率由“十税一”降低到“十二税一”;有限度地调整刑徒的刑期,重刑在一定年限后变为轻刑。

这里又要加上一条——“投放货币以增加百姓财富”。

原理并不复杂,在“秦制”的体系里,只从事耕种的百姓占绝大多数,而“固定价格”体系下,米价固定为30钱,五月户赋为15钱,十月户赋不出刍藁出钱的为16钱,正好是1石米多一点,而秦朝一个三口之家,口粮以刑徒标准计全年即需54石,再计入租、税、役、衣等大项支出,全家占有土地至少需要49.56亩。问题是,秦朝迁陵县的户均土地占有只有34.84亩,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中的《郑里廪簿》,每户平均田亩数仅为24.68亩

在此条件下,每1石米都是活命用的,而区域货币量增加,至少可以减少由于交易中的“货币缺乏”所导致的“升水”,从而为出售粮食的黔首减负。

所以,上文中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发布的“诏书”,使本来罕见而平稳的“功赏支出”,在短期内“集中投放”,相当于一次性地向“旧秦地”的货币市场搞了一次“大水漫灌”,又有“诏书”强制要求“时限”和“数额”,地方“诸县的库存货币不可能充足,只能向长期积累的“禁钱”借贷。

电影《荆轲刺秦王》剧照

注意这个区域——“旧秦地”,也就是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律文提及的內史及十二郡,这个区域是秦军动员的核心区,也是“秦制”执行最彻底的区域,所以,秦始皇的诏令应该得到了不折不扣地执行。

这也就意味着秦朝刚刚统一,“內史及十二郡”所辖的“诸县”就大大发了一笔“福利”,看着当然是好事,但必须考虑到一个事实,那就是秦国自秦惠文王二年(公元前336年“初行钱”以来的货币铸造量和“行布”的生产量都是有限的,尤其是后者,虽然“币值”更大,1个“行布”相当于11个“行钱”,但“麻布的有效储藏时间远比金属铸币为短,流通中有几年的寿命就很不容易了。

所以,尽管我们并不知道此次“放水”的总货币量,但其对秦国“旧地诸县”的库藏货币的消耗剧烈却可以推知,也就意味着,“內史及十二郡”的市场流通货币总量大幅增加,对于区域经济的繁荣当然是有好处的,这一条,甚至可以算作秦统一之后施行的善政中的一项。

不过,既然说到“內史及十二郡”,那么在空间范围上,与之相对的“新地”,又施行的是怎样的货币政策呢?

众所周知,战国时代的关东六国也有完整的金属铸币体系,有三晋“铲形布”,有齐燕的“刀币”,还有楚国的“铜仿贝形状的“蚁鼻钱”,正是可见的货币经济的发达,使得一些“民间研究者”凭空杜撰出了一个六国货币兑换“秦半两的故事。

问题是,无论是存世文献,还是出土简牍,都没有任何证据表明,秦朝统一之后曾经有过“旧币收兑”的举措,甚至没有对六国旧币有任何的关注和讨论,这是偶然的漏记吗?

当然不是,需要反思的不是“古人”,而恰恰是“我们”。

一个显而易见的文献记载与考古资料互证的事实是,断代为秦始皇三十年,也就是秦统一之后4年的睡虎地秦墓竹简,清晰地写明,秦始皇统一后4年间所施行的货币制度是“行布”与“行钱”并用,而“黄金”则极少见于律文,自然不存在“行金”之说。

存世半两钱比较

而《史记·平准书》中对于统一货币的记载是:

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二)等,黄金以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也就是说,两个制度记录完全是抵触的。

再看《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记载,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兼并天下后,“定帝号、除谥法、改正朔、数以六为法、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一系列“统一”相关的政令,在睡虎地秦墓竹简和里耶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中都有表现,偏偏就是没有“统一货币为‘秦半两”。

而众所周知,秦传二世,“及至秦”既可以是“始皇帝”的手笔,也可以是“二世皇帝”的手尾,并不能因为其名声不好,就归善于其父,事实上,在《史记·六国年表》里已经清晰地写明了胡亥登基后:

复行钱。

在确定了这点认识之后,再回头去看《金布律》,就会发现,其中的“钱”、“行钱”可从来没有特指“圆形方孔钱”或“半两钱”,反倒是反复强调了不许因为“钱善与不善”来“择行钱”,在不考虑重量、含铜量的前提下,作为“单枚”金属货币,各国的遗留铜钱来担当“一般债务凭证”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

当然没有。

这么做反倒省去了“帝室”铸造的成本,而秦帝国在灭亡六国的过程中劫掠所得的“钱币”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新朝的财政资源,何乐而不为?

所以,真正的“统一货币”为“秦半两”的恰恰应该是秦二世皇帝,时间点,就是在秦始皇三十七年,他刚刚即位之后,而他新定的“秦半两”,应该与前代不同,有明确的重量、大小的规范。

这一事实,有两个旁证,参见《楚汉春秋》记载:

项梁阴养生士九十人,参木者,所与计谋者也。木佯疾,于室中铸大钱,以具甲兵。

有“大钱”则必有“小钱”,但无论“大钱”还是“小钱”,都不见于记载,只有《史记·萧相国世家》的“高祖以吏繇咸阳,吏皆送奉钱三,何独以五”条下有注释:

《集解:李奇曰:“或三百,或五百也。”

《索隐》:奉音扶用反。谓资俸之。如字读,谓奉送之也。钱三百,谓他人三百,何独五百也。刘氏云:“时有重者一当百,故有送钱三者。

这里的几位注家都认为“三”、“五”是“三百”、“五百”,更说当时有“当百钱”,只不过这个“当百钱”不见于记载,也没见过实物,更重要的是,不符合逻辑。

电影《荆轲刺秦王》剧照

上文提及,秦的粮食官价为1石30钱,则300钱就是10石米,500钱16.66石米,刘邦为亭校长,百二十石吏,年俸全额是120石,也就是10位同僚就送了他1年的工资,而秦迁陵县满编吏为103人,哪怕是“诸官啬夫”和“令史”加上“校长”这些重要的“吏”,就有42位,要给刘邦4年多的工资,沛县远比迁陵县人口多、面积大,属吏当然还要多,有没有可能“随份子”给这么多呢?

而“三、五”就是字面意思,42位吏员共126钱,加上萧何5钱,就是131钱,相当于官价米4.36石,并不算少了。

既然“大钱”不面值的“大”,那就是形制的“大”了,这恰恰是有记载的,见颜师古注《汉书·高后纪》“行八铢钱”条:

应劭曰:“本秦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即八铢也。汉以其太重,更铸荚钱,今民间名榆荚钱是也。民患其太轻,至此复行八铢钱。”

这里其实已经把前因后果都说清楚了,“八铢半两”就是秦朝通行的“秦钱”,刘邦因为它“太重”,所以改铸小的“荚钱”,施行了10几年后,又因为太轻而恢复,也就是“复行”。

所以,项梁门客盗铸的“大钱”就是秦二世皇帝“复行钱”确认的“八铢半两”,因为其比之前流行的“秦半两”和六国“杂钱”要“大”,要“重”,所以才称之为“大钱”。

综上所述,秦朝在统一之后,实际上形成了以“故徼”(旧边塞)为界线两个“货币区”,西方的“內史及十二郡”以“秦半两”和“行布”为流通货币,而以“黄金”为财富收储工具和记账指标,而东方的“新地”则以“六国旧币”和“行布”为流通货币,以“黄金”为财富收储工具及记账指标,也就是说,“上、中、下”三层,“上、中”一致,下层则不同。

这种不同,直至秦始皇三十七年,秦二世“复行钱”为止,废除“行布”、“六国旧币”,保留“黄金”与“行钱”,“黄金”是否为流通货币,存疑。

那么,秦二世皇帝为什么要进行这种巨大的制度变革呢?

只能是迫不得已。

电影《秦颂》剧照

按照上文中“名目主义”的理解,秦民理论上应该可以持有“行钱”这一“一般债务凭证”在“全国”任何地方兑现这一“债权”, 要求以定额的“财富”来“归还债务”。

然而,秦帝国严格的“人口流动限制”,将这个“兑现”限制在“本县”或其他法律允许的地区,比如睡虎地秦墓中“黑夫”和“惊”兄弟离乡参加“屯军”,就曾要家人带钱币去异地要求“归还债务”。

在秦始皇统一之后,秦帝国“允许人口流动”的目标最集中的地区是哪里?

毫无疑问,是关中,是咸阳。

秦始皇迁徙天下豪富十二万户到咸阳,又在关中大兴土木,将六国美女宫室都搬进了关中,相关的工程徭使人数近百万,约略估计有200万脱产人口进入了关中,从而人为制造了前所未有的“人口流动”。

这种普遍性,可见《史记》:

诸侯吏卒异时故繇使屯戍过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无状。(《史记·项羽本纪》)

高祖常繇咸阳,纵观,观秦皇帝,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以吏繇咸阳,吏皆送奉钱三,何独以五。(《史记·萧相国世家》)

秦朝的徭役制度,“徭使”者仍要自备衣粮,而“吏徭”者也不过就是供应食宿,也就说,秦朝政府基本不会承担这数量巨大的“外来人口”的成本,将之转嫁给了百姓“自备”,而来自于“天下诸县”的“秦钱”,自然也随之涌入了关中。

也就是说,随时有数以百万计的人拿着“一般债务凭证”在关中等着“偿债”,等着以“货币”换取生存所需的物资。

当然,这些物资来自于市场,而非直接出自于政府,但是,物价的上涨是避免不了的,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三十一年)始皇为微行咸阳,与武士四人俱,夜出逢盗兰池,见窘,武士击杀盗,关中大索二十日。米石千六百。

而秦国官府的官价,见睡虎地秦墓竹简《司空律》:

(繫)城旦舂,公食當責者,石卅錢。


在之前的文章中早就粗略计算过,关中新进入的“脱产人口”至少有200万人,而关中大索20天之后,米价就达到了1石1600钱,相当于律定“官价”30钱的53.33倍这既是物流断绝导致物资输入减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太多货币流入狭小“货币区”的后遗症。

电影《荆轲刺秦王》剧照

要知道,睡虎地秦墓竹简墓主下葬于秦始皇三十年,秦有“雠律”的制度,所以,其所藏的律文不可能不更新,而秦始皇遇盗,是在秦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后的某一天,也就是说,时间差只有1-2年之间,“市场价对“官定价的冲击已经是毁灭性的了。

再进一步讲,这两个价格表现出的“债务转移”,肯定损害了秦民的利益,相当于自己的“债权”贬值了50倍,关中的物资售出者平民看似赚了,在其他商品价格的上涨上,仍会赔掉,因为生活成本也上升了。

唯独,拥有整个帝国最大物资蓄积和生产集团的“秦皇帝”,可以用尽量少的物资完成债权“偿付”,或者说“赖账”,还能够以“官定价”来支付成本,里外里都是“赚了”。

只不过这里有个前提,就是“秦皇帝”的“公司”拥有足够的物资来承接这持续10余年的“人口定向流动”所导致的“转移支付”或称“债务转移”,要么就终止这巨大的“人口定向流动”。

这个事实因果,史书已经给出了答案,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二世元年)四月,二世还至咸阳,曰:“先帝为咸阳朝廷小,故营阿房宫为室堂。未就,会上崩,罢其作者,复土郦山。郦山事大毕,今释阿房宫弗就,则是章先帝举事过也。”复作阿房宫。外抚四夷,如始皇计。尽徵其材士五万人为屯卫咸阳,令教射狗马禽兽。当食者多,度不足,下调郡县转输菽粟刍藁,皆令自赍粮食,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

作为纯消费城市,咸阳周边的人口虽然经秦始皇的迁民“丽邑”、“云阳”的分流,积压的“屯戍”、“徭役”人群仍然数以百万计,秦二世上台后,不但继续维持70多万人规模的阿房宫大役,还有修治“驰道、直道”的大役,另有需要关中供应转运的10万上郡“屯兵”,又在咸阳增设5万人的“材士屯卫”。

这里面既有“吃公家饭”的刑徒、宫人、百官和屯兵,也有“吃自己”的徭徒,前者消耗物资,后者购买物资,“货币压力”转化成为“物资需求”,“当食者多,度不足”,逼迫秦二世只能选择用行政命令“下调郡县转输”粮食和饲料,并将转运成本转嫁给地方,即“令自赍粮食”,以至于“咸阳三百里内不得食其谷”,之前解释过,这应该是“后果”,就是捞不着吃,而不是“禁止吃”。

经济系统的崩溃,近在眼前。

(明早7:30分更新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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