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房政“新六条”
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补50%契税
非商品住房补贴25%契税
本报讯(石磊 记者李晓林)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继5月19日出台12条政策后,于8月10日又出台了新6条政策。
新政策对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实行奖励政策、大力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简政放权、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居民购房与使用公积金方面给予了更给力的政策。
新6条规定自2015年8月10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居民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按缴纳契税额50%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按缴纳契税额25%补贴,购买非商品住房按缴纳契税额25%补贴。由所购房屋所在区政府给予补贴。
新6条还规定职工连续三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有关商品房限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还款人;贷款职工还清前次贷款即可再次申请贷款,享受首次贷款政策;购房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首次贷款政策;取消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的限制。
市政府出台的12条与新6条房政,对支持居民刚性需求、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驱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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