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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员工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有些不规范的公司可能会利用员工不懂法,以合同中的一些漏洞来损害员工合法利益来保障公司的利益,我们就拿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3个漏洞来给大家看看,以此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试用期能不能延长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单位以表现不佳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是不合理的;
2、试用期内辞职
如果是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单位即可辞职,正式期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3、试用期时间长度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现在一般是一年一签,或三年一签)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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